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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全国法考试卷
(二)期中同步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关于举证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应当由被告对其没有过错进行证明;B、动物致人损害纠纷钟中,应当由受害人对其遭受损害事实进行证明;C、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中,应当由被告对其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无因果关系进行证明;D、患者称医院保管的病例能够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医院拒不提供该病例,法院可以推定患者的主张成立【参考答案】A【解析】A中,环境污染是无过错责任,所以被告是否存在过错是不需要证明的,既不需要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也不能免责;B是正确的,动物致人损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对法定免责事由,即受害人故意才能免责,应该由主张该免责事由的加害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其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除过错外)均由原告证明;D项正确,有证据证明一方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古道瘦马”编讲试题)
2、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银行借款200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价值215万元的综合服务楼设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综合服务楼由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垮塌该楼施工单位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综合服务楼垮塌,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其债权人丁、戊等均上门讨债,并要求乙公司将丙建筑公司所赔付款项在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对此,甲银行表示异议通过诉讼,丙公司赔偿数额为150万元,甲银行债权已届清偿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公司赔偿款应由甲银行优先获得清偿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19、甲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甲市西城区法院西城区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当是甲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城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将案件移送南城区人民法院B、将案件移送到东城区人民法院C、由自己对案件进行审理D、将此案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6条《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关于外资企业的正确表述有哪些?A、外资企业包括中国境内的由外方投资举办的新企业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B、外资企业不但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也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属国的法律C、外资企业的审查批准时限为90天D、外资企业经营期满需要延长的,可在期满前任何时候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10【参考答案】C【解析】见《外资企业法》第2条、第4条第1款、第6条及第20条
21、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27题)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入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参考答案】B【考点】检查和搜查【解析】检查和搜查都属于为了查明犯罪有关事实而进行的侦查行为选项A、B考查的是搜查和检查的对象和主体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搜查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检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的规定,是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对人身进行检验、查看的一种侦查方式通过两者概念的对比可知,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或其他场所,而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不能是现场、物品、尸体对现场、物品、尸体的勘查和查验是勘验选项A错误同样可以得知,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选项B正确选项C涉及在搜查和检查中是否必须出示搜查证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关于检查中的证件问题,根据《高检规则》第166条的规定,进行勘验、检查,应当持有检察长签发的勘查证所以,进行检查必须持有勘查证,选项C是错误的11选项D涉及是否能强制进行搜查和检查的问题由于进行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因此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者住所、物品进行强制搜查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因此,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不能强制检查任何人,比如说被害人所以,选项D错误关于搜查和检查,我们还需注意
(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可以是男医师也可以是女医师;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没有规定医师
(2)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一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3)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2、某强奸案的被告人在二审判决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该申诉的决定.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B、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D、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12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诉法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经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申诉,应当说明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23、下列情形中,哪种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O A、美籍华人约翰涉嫌在上海、杭州等地多次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委托辩护人B、李某涉嫌盗窃,开庭审理时刚过完17周岁生日,没有委托辩护人C、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人经济极为困难,家属又不愿为其委托辩护人D、被告人张某、黄某和李某均为聋哑人,涉嫌共同盗窃,都没有委托辩护人【参考答案】A【解析】《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B项属于
(二),C项属于
(三),D项属于
(一),只有选项A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24、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创办的子公司.现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项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设王某代表丙公司做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由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13B、由甲公司全部承担C、由王某个人承担D、由丙公司承担【参考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王某是丙公司的董事长,按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王某有权代表丙公司作出投资决策.王某在从事该行为时,其人格被公司人格吸收,应由公司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所以应选D选项,ABC选项错误.
25、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数码相机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20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以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实的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A、开奖不得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竞争B、可以两次开奖,但是最高奖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厦构成不正当竞争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因此属于正当竞争D、是不是正当竞争,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的结果是否出现一个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参考答案】B【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由此可知,该商厦两次开奖的行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因第一次获奖者可参加第二次抽奖,且两次开奖的最高奖的总金额已超过5000元,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所以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26、定金合同从下列哪项所述之日起生效?A、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B、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14C、书面合同最后签字一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D、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参考答案】D【解析】见《担保法》第90条该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7、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参考答案】A
28、A市外贸公司与A市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与该合同有关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开始后,双方不能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B、A市若在运输途中将保险货物转卖,应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即时解除C、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对保险货物采取安全预防措施D、该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开始后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
34、35条
29、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15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A、产品存在的缺陷B、产品买卖合同约定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产品质量法》第29条第一款
30、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参考答案】C
31、刘某是公安局一名干警,现接受局领导下达的一项逮捕某犯罪嫌疑人的命令,刘某认为该命令存在错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按照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命令或者决定的规定,刘某应当立即执行局领导的命令B、刘某按照自己对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可以向局领导提出改正该命令的意见16C、在刘某提出意见后,该局局领导不改变该命令,刘某可以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改正意见,如果不被接受,则刘某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刘某不承担相应的责任D、刘某在接受任务后,虽然发现该命令严重违法,但是其认为自己是执行者,所以立即按照局领导命令执行了任务,造成了严重后果,刘某作为执行者,不应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考点】公务员权利与义务【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该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ACD错误一
32、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参考答案】B
33、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以捡破烂为生的乙觉得该件棉袄不错,遂带回家中,让妻子试穿,结果发现棉袄口袋中有3000元国库券,夫妻二人大喜,买来好酒好菜进行庆祝正热闹间,甲同妻子前来索要国库券,乙及妻子拒绝返还针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丧失对国库券的所有权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17C、甲基于对棉袄的性质认识错误而做出了抛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该意思表示D、甲能证明其对该国库券的所有权,故乙应将国库卷返还给甲【参考答案】D【解析】装在棉袄口袋中的国库券并不是棉袄的组成部分,与棉袄是两个独立的物,甲作出的抛弃棉袄的意思表示,不及于棉袄口袋中的国库券乙也不能因为先占棉袄而取得棉袄中国库券的所有权,因为该国库券并不属于无主物,AB选项错误棉袄与国库券是两个独立物,国库券并不是棉袄的附属物,所以不存在甲对棉袄性质认识错误的问题,不能撤销抛弃棉袄的意思表示,C选项错误对于该国库券,甲并没有抛弃的意思,国库券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与所有人脱离,属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拾得人有返还的义务,因此,D选项正确
34、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三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参考答案】B【解析】继承与受遗赠的区别《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应当注意,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同样沉默行为(未作表示的)代表着相反的法律意义(效力)
35、以下的说法正确的是()18A、甲有配偶,在未离婚而其配偶又未死亡的情形下又与乙结婚,该婚姻构成无效婚姻B、甲在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况下,与乙结婚,婚后虽然甲的疾病已经治愈,但其婚姻仍是无效婚姻C、受胁迫结婚的婚姻自始无效D、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参考答案】A【解析】【解析】A属于重婚情形,构成无效婚姻其他三个选项都是不正确的B选项中,甲虽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根据《婚姻法》第10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所以C选项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D选项受胁迫结婚的婚姻自始无效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36、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的申请,是否准许,依法作出的期限为A、在当事人申请提出的5日内B、在当事人申请提出的10日内C、在当事人申请提出的7日内D、在当事人申请提出的3日内【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37、某甲为勒索财物,从托儿所诱骗了1名婴儿,某乙为牟利,从医院产房里偷窃了1名男婴,单身汉丙某为自己的养老送终,在大街上用糖果哄了1名儿童作为自己的义子并跟随自己生活,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19B、丙公司赔偿款应由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平均分配C、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决定向谁清偿D、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全体债权人平均分配【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J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故对于丙公司赔偿金150万元,甲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3、下列哪个单位只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可以为保证人?A、学校、幼儿园、医院B、社会团体C、国家机关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考答案】C【解析】见《担保法》第8条
4、
14、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A、婚姻关系解除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C、财产发生代管D、财产发生继承【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评析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A、甲构成绑架罪,乙与丙构成拐骗儿童罪B、甲与丙构成拐骗儿童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C、甲构成绑架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丙不构成犯罪但属违法D、甲构成绑架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丙构成拐骗儿童罪【参考答案】D【考点】对拐走、偷盗婴儿几种行为的刑法规定与不同定罪【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绑架罪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
38、某市红旗制造厂生产的一台高压锅在售出后发生爆炸,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市政府得知后作出一项决定,禁止使用红旗制造厂生产的高压锅,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全市红旗制造厂认为市政府的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对市政府的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A、市政府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B、市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C、对于市政府的决定,红旗制造厂只能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审查要求D、对于市政府的决定,红旗制造厂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市政府的决定属于侵害红旗制造厂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39、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元,股票面值10元以下情况中,构成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的是哪一个?A、公司决定将股本总额减少3000万元20B、为实现上述决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300万股C、由于上述收购,持有100股以上的本公司股东人数变为1200人D、由于收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变为12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500万股【参考答案】D【解析】《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55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司将股本总额减少3000万元后仍有5000万元的股本总额,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所以A选项不当选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300万股后,股本总额减少3000万元,但是股本总额减少3000万元后仍有5000万元的股本总额,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不构成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原因,不当选由于收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变为120万股,只占股本总数500万股的24%,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25%的下限,即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所以D选项当选
40、依照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人民币50万元B、人民币3万元C、人民币10万元D、人民币30万元【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21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下列所述的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A、长春市中院对李某与张某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债权纠纷适用简易程序B、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2名陪审员和1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C、河北省高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1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D、平安区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由审判员甲某独任审判【参考答案】A,C,D【解析】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法院适用,故A错二审及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故C、D错误
3、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A、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B、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C、已成立但未生效D、已成立并已生效【参考答案】A,C【解析】考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与所附期限的主要区别在于,条件是否成就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定到来的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的甲在3个月内与西结婚是否实现是不确定的事实,故双方所作约定为条件,22而不为期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6条的规定“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再根据《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可见,附期限的合同是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它是自合同签订时成立,但自期限到来时才生效本题中,双方所附条件为延缓条件,即甲乙之间的租房协议在约定条件实现时才生效故本题应改选AC“只做我自己“完善了此题答案的解析]
4、下列案件中,哪些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A、张甲和王乙都是新疆某军团的军人,2003年二人在部队结婚,2004年,王乙退役回乡,张甲继续在部队服役且为非文职军人,2005年王乙起诉离婚B、甲住在A地,五一期间驾车出游到B地,在B地撞到了家住C地的乙,乙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乙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A船舶在海上发生海难事故,被经过的B船舶救助,双方就救助费用发生纠纷引起诉讼D、甲公司与铁路局因铁路运输合同引发诉讼【参考答案】A,C
5、下列哪些海事赔偿请求,除《海商法》有特别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海商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A、A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地、航道和助航设备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B、B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23c、c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D、D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入依照《海商法》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参考答案】A,B,C,D【解析】《海商法》第207条下列海事赔偿请求,除本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另有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三)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四)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本章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前款所列赔偿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均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是,第
(四)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6、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24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于鸭梨上C、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参考答案】C,D
7、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A、前手背书人B、付款人C、保证人D、出票人【参考答案】A,C,D【解析】ACDo票据上所体现的金钱债权比较复杂,包括两次请求权第一次请求权是付款请求权,即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在第一次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权利人即得行使第二次请求权,即追索权票据权利之所以有双重请求权,在于保证票据的流通《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债务人是指因实施一定的票据行为而在票据上签名的人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的背书和保证制度,因此,票据追索权的对象包括背书人、保证人由于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而根据《票据法》第26条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70条、第71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汇票的出票人承担的是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故其也是追索权的追索对象
8、市商业公司将一张(号码为IXIH0547638),银行转账支票遗失后,于2000年9月3日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甲区法院于9月4日受理案件并指派张审判员审理此案9月9日,张审判员向付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60天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因没有人前来申报权利,张审判员就于2000年11月17日作出判决宣告市商业公司所遗失的银行转账支票无效以下那些属于本案程序上的错误A、法院于9月9日向付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25B、法院于9月9日才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C、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因没有人申报权利,张审判员直接作出判决宣告银行转账支票无效D、张审判员一人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参考答案】A,B,C,D
9、赵林、赵祺诉赵恒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永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赵祺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提交上诉状;赵恒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的方式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两天;赵永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并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有A、赵林B、赵祺C、赵恒D、赵永【参考答案】A,C,D【解析】上诉的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民诉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因此,赵祺并未对判决提出上诉,而赵林则提出了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赵永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应当视为提出了上诉《民事诉讼法》第75条第4款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因此,赵恒也提出了上诉
10、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26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O A、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同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B、中级法院再审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C、中级法院应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D、中级法院应适用一审程序再审该案【参考答案】C,D n、以出资人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形式?A、无限公司B、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参考答案】A,B,C,D【解析】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划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2、张某到百胜商场准备购买一台电脑,在挑选好后,此时商场即将下班,便约定第二天上午来交钱取电脑,商场遂把张某挑好的电脑放在一边,并做上了“已卖”的标志此时A、张某第二天不一定必须要该台电脑,可从该商场中同型号的电脑另选一台;商场也可以另选同一型号的电脑交付给张某B、张某第二天只能请求商场交付该台电脑,商场也不能另选相同型号的电脑交付C、如果该台电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张某承担,因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经特定27D、如果该台电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该商场承担,因为电脑尚未交付【参考答案】B,D【解析】根据债的标的物是否确定,债可以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在商场买卖电脑的合同通常产生种类之债,但本题中电脑已由买卖双方选定,标的物已经特定化,从而属于特定之债,故张某和商场都不能单方改变标的物,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学\法\网|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本题中电脑尚未交付,所以风险仍然由商场承担,C项错误D项正确
13、关于仲裁协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B、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C、仲裁协议是保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前提D、仲裁协议可以是单独一个合同,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一个条款,还可以是当事人来往的电传信件中的文字表述【参考答案】A,B,C,D【解析】由于仲裁协议具有排除司法权干预的特点,因此各国一般都对其形式有较严格的要求,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便于对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及仲裁适用法律等事项作具体明确约定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即使做出,也将难以为法院所强制执行,所以c项说法正确仲裁协议的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先在合同中写好,也可以等事后协商单独订立,在双方来往书面材料中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也是有效的仲裁协议故D项也是对的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解散?A、合营企业的外方不按照合营企业合同履行出资义务B、合营企业所在地发生地震,合营企业厂房被夷为平地,合营各方无能力重建厂房C、合营企业各方一致同意解散企业D、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28【参考答案】B,C【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0条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前款第
(二)、
(四)、
(五)、
(六)项情况发生的,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第
(三)项情况发生的,由履行合同的一方提出申请,报审批机构批准.在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当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合营企业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合同规定义务,要达到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程度的,合营企业才解散,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中合营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严重损失,并且无法继续经营,因此应解散,所以B选项正确.C项中的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解散企业的情形并末规定在第90条中,但是合营企业的设立是合营各方协商同意的结果,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解散企业的,应允许其解散企业,所以C选项正确.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必须达到无力继续经营的程度才应解散企业,所以D选项不正确.
15、我国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如下规定A、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B、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则适用我国法律C、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则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D、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住所地法律【参考答案】A,B,c【解析】《民通意见》第179条规定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我国关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的规定仍是依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
16、甲于2008年将一辆二手的奔驰转让给乙,但因为甲最近出差,一直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乙在驾车游玩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冲入人行道,一个行人由于躲闪不及,被撞成重伤关于责
29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自行选择确定处理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且法律又没有特别规定的,人民法院根据确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A、最密切联系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C、物之所在地法原则D、国际惯例【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故选A
6、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考答案】D
7、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或变更原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都应予准许B、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任承担问题,甲与乙产生分歧,后起诉至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汽车归乙所有B、汽车由于还未办理登记,故汽车还属于甲所有C、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承担赔偿责任D、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乙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汽车作为特殊动产,自交付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乙,只是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可知,不足部分应由受让人乙来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7、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下列问题的法律冲突A、人的身份问题B、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C、亲子关系D、动产继承【参考答案】A,B,C,D【解析】系属公式属人法,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动产继承和亲子关系等方面的的法律冲突30本题考查的是属人法以及其解决何种法律冲突,有较强的理论深度,考生最好是结合辅导教材的规定对其准确理解同时,其他的联结点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应给予了解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往往把一些解决法律的原则公式化,使其成为固定的系属,以解决同类性质法律关系的冲突问题这种公式化、固定化的系属就称为“系属公式”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有
①属人法;
②物之所在地法;
③行为地法
④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⑤法院地法;
⑥最密切联系地法
18、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的租金,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错误;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31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D项错误
19、2004年夏天,张家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650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无因管理的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和服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损失,而不以受益人是否实际受益为要件故本题选项为ACD
20、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无记名股票只有在证券交易所内交付后发生转让效力B、发起人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可以转让C、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问每次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应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的情况D、董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考答案】B,C32【解析】《公司法》第141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A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I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根据该规定可知,BC选项正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D选项不正确
21、甲企业将自己的一批货物送往乙的仓库保管,双方当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批货物不得留置保管期届满后,甲来提取该批货物并表示因自己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延期支付保管费,乙拒绝并声称自己享有留置权,有权继续占有该批货物乙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A、是正确的,因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而当然产生B、违反物权法定主义原则C、违背当初的约定D、是错误的,当事人间的约定可以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参考答案】C,D【解析】见《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仓储合同亦适用此规定
2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客运合同中旅客伤亡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33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本题中,B选项旅客因心脏病突发身亡属于自身健康原因,C选项失恋旅客吞服安眠药死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D选项属于承运人承担责任的范畴无疑本题的难点在于A选项,犯罪行为导致旅客伤亡,承运人是否承担责任,学理上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犯罪行为造成旅客伤亡,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犯罪行为造成旅客伤亡,应依据承运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承运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现司法实践中,多采第一种观点因此,本题答案为BC
2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采暖设备订购合同,合同总价款L8万元,甲向乙支付定金4000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些A、若乙不履行合同,甲可请求返还8000元B、若乙不履行合同,甲可请求返还3600元C、若乙不履行合同,甲可请求返还7600元D、甲交付定金后,不可向乙主张多付定金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参考答案】A,B【解析】《担保法》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那定金最多只能3600元,同时根据定金双倍返还的罚则,若乙不履行合同,则甲可请求返还3600[定金]+3600[定金罚则]+4000-3600[不当得利]=7600元,所以AB错误,当选至于D项,因为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具有特殊性,占有即为所有,只能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因此D项“甲不可向乙主张多付定金的占有返还请求权”表述正确,不当选综述,本题答案为AB
24、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O O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参考答案】A,B,C,D
3425、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而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后应按下列哪项去做?A、不一定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B、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仍应继续履行C、必须继续履行合同D、由赔偿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参考答案】A,B【解析】见《合同法》第107条、第114条第3款
26、有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只能要求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B、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只在他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限度内负偿还的责任C、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D、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依法清偿债务【参考答案】B,C,D【考点】继承财产的债务清偿【解析】《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使被继承人需要偿还债务,也应当为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故D正确另《继承法》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BC正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不仅能要求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而且还可能要求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返还一定的遗产以清偿债务故A错
27、某食品公司与某贸易货栈订立了一份行纪合同食品公司委托贸易货栈销售其生产的各种小食品则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35A、贸易货栈在为食品公司销售食品时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B、未经食品公司同意,贸易货栈低于食品公司指定的价格销售其食品的,该销售行为对食品公司不发生效力.C、贸易货栈高于食品公司指定的价格销售其食品的,该利益属于贸易货栈.D、除食品公司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贸易货栈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买进其所销售的食品公司的食品,并仍然可以要求食品公司支付报酬.【参考答案】A,B,D【解析】所谓行纪合同,按照《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故A是正确的《合同法》第418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据此规定,B正确,C不正确《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食品是具有市场价格的商品,故D正确
28、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是A、甲持有常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5%,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B、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金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30%时,如乙欲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C、丙在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为50日D、丁公司收购飞天公司的行为完成后,丁公司与飞天公司合并,飞天公司解散【参考答案】A,B,C,D36【解析】A选项符合《证券法》第86条第2款的规定,正确B选项符合《证券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故正确C选项符合《证券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故正确D选项符合《证券法》第99条的规定,故正确
29、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A、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B、合同之债在于显示契约自由,侵权之债在于保障民事权利不可侵犯C、合同之债举证责任在于由违约方自证无过错,侵权之债在于一般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D、违反合同行为一般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则表现为作为【参考答案】A,B【解析】与合同之债相比,侵权行为之债具有如下特点
(1)它由非法行为引起,性质上属于不法行为;而合同之债则由合法行为引起;
(2)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方行为所致,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无关;而合同之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侵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合同之债为任意之债,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
(4)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财产性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目标在于使债权人取得约定的利益
30、下列情况中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包括()o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B、李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37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参考答案】A,B,C,D【考点】代理权的发生;表见代理【解析】C、D属表见代理,即代理人虽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已终止,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被代理人之代理人的,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A项则是默示的同意B、项为事后追认,参见《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三、不定向选择题
1、
(四)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请回答第94—96题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D、阮某系怀孕妇女【参考答案】A
2、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出卖该房的情况告知了乙至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38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甲遇丁,丁愿以6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抵押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因甲丁之间已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虽签订在先,丙也无权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B、因甲已将房屋租与乙,甲老将房出售,应事先征得乙同意,乙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C、因甲丙之间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生效D、甲虽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有权再将房屋出售给丁【参考答案】A,D【解析】见《民法通则》第71条、第72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第60条第3款,《合同法》第230条
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参考答案】A【解析】超越经营范围民事行为的效力依《合同法解释》第10条,当事人超越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并不因为当事人越权而无效,但违反了以下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1)限制经营的;
(2)特许经营的;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本案中,装修公司超越经营范围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不违反禁止、限制、特许经营规定,应认定为有效39C、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到本送达被告后,原告不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变更原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参考答案】B【解析】《行诉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8、1995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该厂的登记2000年10月20日田某向某区工商局了解B厂情况,同年11月2日该局告知该厂登记、注销情况2003年7月31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田某A专利权并予以公告2004年8月10日,田某以某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专利权保护期自2004年7月31日开始起算B、田某起诉期限自2000年10月20日开始起算C、如果《专利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时,田某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应从其规定D、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参考答案】D
9、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至少应有两个当事人B、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C、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有标的
4、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假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本案中,盛大饭店的错误为下列哪项所述?A、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内容违法B、不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C、在试用期期满时进行考试D、以上都是该保店的错误【参考答案】A,B【解析】见《劳动法》第21条,第17条第2款
5、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40D、T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参考答案】C,D
6、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B、业主可以自主决定将住宅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房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为物业公司所有D、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故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B选项说法错误《物权法》第79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C选项说法错误《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选项说法正确
7、居住某市南区的唐某向本市电信局支付2000元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2个月后,唐某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话费150余元,遂找电信局交涉,经查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唐某多次要求电信局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电信局未予确认不久,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后某再次找电信局交涉,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电话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领导做唐某的工作,让唐某不要再去电信局纠缠此举引起唐某单位同事、邻居多人围观,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唐某意图趁机讹诈电信局唐某甚怒,遂又找到电信局电信局负责接待的人说“我们把多收的话费退给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们好了你不是41想要钱吗?开个价,10万、20万都可以”唐某觉得羞辱无比,决意起诉电信局,请根据以立案情,回答对于因技术故障而多收的300元话费,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A、因是技术故障所致,电信局无需退还给后某B、电信局应全额退还给后某C、电信局应全额退还给后某,并承担其利息损失D、电信局应双倍退还给后某【参考答案】C【解析】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团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因技术故障而多收的300元话费,电信局应全额退还给唐某,并承担其利息损失,所以C项符合题目要求
8、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其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对兴旺家具店的要求表示同意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作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家具店除双倍返回王某定金外,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42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迟延履行,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赔偿王某损失【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题中,家具店提出变更交货日期的要求,王某表示同意,合同经协商一致而变更,家具店的推迟交货不够成违约,故ACD选项均不正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题,王某在合同履行期内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
9、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的成员国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A、最惠国待遇B、优惠待遇C、差别待遇D、国民待遇【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首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还应适用于作品首先在成员国发表的非成员国的国民,以及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人故选D
10、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题孙明与周大风自小就是好朋友孙明为人老实,性格内向;周大风很是机灵,颇有经济头脑改革开放以来,各大中小城市都致力于规划建设,改善市容周大风看到建材市场前景很好,就约孙明一起做建材生意由于两人齐心合力,勤奋吃苦,加之机会好,开始几趟生意都很不错,赚了不少钱,但随着市场形势变化,又加上竞争激烈,状况愈来愈差为此,两人不但没赚钱,反而欠了不少债周父认为孙明没有头脑,连累了他儿子,对孙明时有怨言,坚决不让其儿子再和孙明合作孙明从此没有了着落,又欠了许多债,心中异常苦闷一日借酒消愁,思前想后,觉得今日落到如此地步,都43怪周父不好,越想越气,于是怒从心生,趁着酒意拿了一把匕首要找周父算账孙明来到周家,恰逢周父从房中出来,孙明上前举刀便砍,周父慌忙闪避,大呼救命;周家人闻声赶来,搏斗中,周父手被划伤,孙明见状,赶紧逃走周父到县公安局控告后,公安局认为后果影响极小,孙明的行为显著轻微,不予受理周父遂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根据我国立案管辖的有关规定,最初受理本案的法定机关应当是A.检察机关B.公安机关Yd」;二C.人民法院D.司法局察院认为县公安局的不立案理由成立,也没有受理周父气愤至极,引起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周大风之母杨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控告根据我国立案管辖的有关规定,最初受理本案的法定机关应当是A、检察机关B、公安机关L»」;V C、人民法院D、司法局【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案属于普通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4D、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交付标的物【参考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单方行为,如抛弃所有权等,AB选项错误标的是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石,没有标的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故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一般无需交付标的物,只有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中才需要,D选项错误
10、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饲养的动物至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1、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参考答案】C【解析】这是2002年的真题,当年《物权法》没有公布,所以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物权法》颁布以前的解析本题涉及先抵后卖问题依据《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故本题选项为Ao【此解析现在已经不适应了,考虑到为了便于大家司法考试复习,所以现在仍然做保留】【《物权法》颁布以后的解析】本题涉及先抵后卖问题,《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转让,这是对以往规定的一个新突破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也重复规定了《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的第三人涤除权制度,规定简单了很多故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正确答案应该选C附法条《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再说明一下过去的《担保法》第四十九条只要求抵押人履行两个通知义务,即可转让抵押物,无需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在行使了告知义务但没有提存价款或未提供足额担保的情况下,抵押的效力仍未确定而《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虽然首次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涤除权制度,但也仍然不要求抵押权人的同意为转让的要件
12、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时主要活动是什么A、对贸易争端进行调节B、进行关税减让谈判C、制定国际贸易规则D、举行贸易会议【参考答案】B【解析】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主要活动是进行关税减让谈判
13、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只要当事人的行为最终导致原本应予适用的一国法律被他国法律的适用而取代,即构成法律规避行为B、被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经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准据法,既包括强制性规定,也包括任意性规定C、当事人往往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的种类来实现规避法律的目的,如在甲国定居的甲国人李某,加入乙国国籍,从而使应予适用“住所地法”而改为适用“国籍国法”D、法律规避都是既遂行为,即当事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规避法律的行为并且达到了规避法律的目的【参考答案】D【解析】A,错在缺少规避法律的故意;B,规避的法律不包括任意性法规;C,规避法律是通过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具体事实来实现的,而不是改变连结点的种类
14、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参考答案】C
15、刘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刘某“离婚证”,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000余元刘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B、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已造成了其物质损害D、有权获得医疗费和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本案中镇政府发给“离婚证”的行为,造成李某的妻子精神病复发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获得赔偿但对特定情形下的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的情形),我国目前只进行精神补救而不予金钱赔偿
16、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是的董事、经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是的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A、1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4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B、2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3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C、3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2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D、4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1处填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参考答案】B【解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同时,刑法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参见《刑法》第
165、
166、
167、
169、396条)
17、顾某诉李某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由县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顾某的再审申请进行再审过程中,发现该案在起诉前已经过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种处理是正确的A、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B、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C、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由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D、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驳回顾某的诉讼请求【参考答案】A【解析】《民诉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
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省高院在再审中发现该案在起诉前已经过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符合受理的条件,所以应当裁定撤销
一、二审的判决,驳回起诉所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18、下列观点是正确的()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参考答案】A【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