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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法考《试卷一》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参考答案】B【解析】立法为民健全完善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而民主立法是完善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注重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要求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包括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和立法主体自身活动的民主性增强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要求注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征求《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并且根据意见汇集的结果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正是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和体现,选项B正确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平等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选项A错误执法为民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是发生在具体应用和执行法律D、违法必究【参考答案】B【解析】“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17、“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A、恶逆B、不道C、不睦D、犯上【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内容的变化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
(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
(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
(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
(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
(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
(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
(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缠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
(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
(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18、在纽约有住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据有关部flN查,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堂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2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英国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有下列哪项?()A、美国法B、瑞士法C、英国法10D、中国法【参考答案】A【解析】继承的法律适用《继承法意见》第63条规定,涉及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别疑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而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律,本题中当事人的最后住所在纽约,因此也应该适用美国法
19、黄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黄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如黄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甲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黄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D、如甲国表示放弃黄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黄某本人是否同意【参考答案】D
20、下列关于唐朝法律中的自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犯罪被揭发后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首B、唐律中,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犯罪并非都可自11C、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D、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但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参考答案】A【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称之为自首但是犯罪被揭发或者被官府追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之为自新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BCD选项均正确,不选
21、周某因在其姐姐家开办的养殖场打工备受照顾,一直存有报恩之心当她得知不会生育的姐姐想抱养一男孩时,便一口答应由她负责抱养之事某日下午,周某来到某县人民医院,以其表妹要来生小孩为由,事先住进了某病房次日下午,同病房的一孕妇产下一男婴次日深夜,周某趁同病房的人熟睡之机,偷偷将该男婴抱走,后又回到病房贼喊捉贼对周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拐卖儿童罪B、偷盗婴儿罪C、拐骗儿童罪D、无罪【参考答案】C【考点】拐骗儿童罪的认定【解析】拐骗儿童罪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但偷盗、抢夺甚至抢劫婴幼儿的行为也可构成本罪
22、对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泄漏标底的,下列哪一项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A、.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B、给予警告C、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2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政府采购法》第72条
23、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下列哪一种?A、质剂B、傅别C、书契D、约剂【参考答案】A【解析】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其中“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1)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如按分工分类法也可分为正犯与共犯,正犯即实行犯,而共犯(指狭义,广义指所有共同犯罪人)是非实行犯,它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
(2)放风应该不属于预备行为吧
(3)在作评论时,应尽可能分析的全面、准确些,只有这样才能给别人以好的帮助而不是误导,同时自己也获得了提高
25、甲乙两国签订了一份关于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条约,该条约在签订时完全符合当时的国际强行法规则,但是在两国缔结条约并开始履行义务3个月后,国际社会缔结了一项新的国际强行法规则,而甲乙两国的条约正好与该规则相抵触,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关于此种情况,正确的判断是A、根据约定必守的最高规范,由于甲乙两国的条约缔结于强行法规则之前,条约有效B、条约自始无效C、条约自与新的强行法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D、失效或继续有效与否由甲乙两国决定【参考答案】C【解析】《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必须符合国际法强行规则条约缔结后如遇新的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抵触者自与新的强行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并终止
26、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哪项A、不违反国际惯例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14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参考答案】B【解析】国际法理论认为,无害通过权中的“无害”是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安全的秩序,也不违反国际法规所以应选B
27、某甲参加特务组织后,受敌派遣,多次在其父处窃得军事情报交给特务组织其后,某甲又策动其父武装叛乱某甲的行为构成A、武装叛乱罪B、武装叛乱罪和间谍罪C、间谍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104条、第110条,甲实施了间谍和武装叛乱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按两罪处理
28、下列哪一机关是我国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A、人民法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地方各级纪委D、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D【解析】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9、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15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和承受人在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90天B、180天C、1年D、1年零1天【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裁决执行期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
30、黄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她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选择下列哪种做法?A、由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送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决B、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C、由受理该案的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送请同级权力机关裁决16D、由受理该案法院的同级权力机关解释或者作出裁决【参考答案】B【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不一致时的裁决机制《立法法》第86条第3项;”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无论依《立法法》还是依《行政诉讼法》,均应选B从法律解释原理角度看,谁制定谁解释,在制定主体不一致时,由共同的上级机关解释,据此也可选出正确答案B
32、下列各法律形式中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的有A、行政法规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C、法院判例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参考答案】C【解析】法院判例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
3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B、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7【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A错误根据第15条的规定,B正确根据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错误D错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34、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甚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参考答案】D【解析】习惯法[答案及解析]D萨维尼的观点是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习惯法阶段,接着是学术法阶段,第三阶段才谈得上法典编纂德国仍处于第二阶段,制定民法典为时尚早可知D项错误
35、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参考答案】A
36、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18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参考答案】A
37、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参考答案】D
38、某地法院在审理一起不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相对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既违反了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也违反了该省政府制定的《XX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该管理条例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使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法理,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19的过程当中,而题干中的讲述是在立法阶段,因此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选项C错误国家权力的制约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我国权利制约主要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和其他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题干中讲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律草案征求群众意见与国家权力相互制约监督无关选项D错误[难度系数]**
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O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是该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D、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并设人民检察院分院【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检察院的设置;检察长的提名和任免「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故A项错误
3、根据《消防法》第70条,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某市公安局消防局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某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重新装修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运营,提出责令其停业的意见市公安局消防局起草《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市公安局将该报告上报给市政府,同时抄送经营该市场的某公司市政府根据该报告,作出责令该市场停业的决定经营该市场的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谁?A、市公安局消防局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决定适用处罚规定还是管理条例B、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适用管理条例C、由国务院提出裁决,认为适用规定的则直接适用规定;认为适用条例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来决定适用条例还是规定【参考答案】C
39、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参考答案】B【解析】暂无
40、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20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B项是德国历史法学派的观点,其代表人物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B项就是这种观点的表述A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D项是古罗马学者盖尤斯的观点注意不要望文生义,见到A项“法是一种历史现象”的表述就以为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B、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包括中央政府部门C、《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限定在商品流通和招投标领域D、《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主要采用行政责任的方式【参考答案】A,D
3、中国某航运公司承运一批从挪威进口至中国的鱼干,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鱼干有部分发霉受损发霉受损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请问依中国《海商法》,其中不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包括哪几项?A、鱼干发霉是因为货舱通风不良所致B、鱼干发霉是因为船员忘记关闭舱盖,雨水渗入所致C、鱼干发霉是因为海上风浪过大,海水浸泡所致D、鱼干发老是因为鱼干本身含水份过高所致【参考答案】C,D【考点】承运人免责事项21【解析】A项属于船舶不适货,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8项属于承运人没有尽到管货义务所致,因而承运人不可以免责;C项属于天灾,承运人可以免责;D项属于货物本身所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损失,所以承运人也可以免责故应选CD
4、下述内容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有A、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检举D、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参考答案】A,B,C,D【解析】参见《行政处罚法》第54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5、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早期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B、市民法调整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等方面C、万民法主要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D、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形成的法律【参考答案】A,D本题考查的是市民法与万民法体系的形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罗马居民不仅包括罗马公民,也包括居住在罗马的非罗马公民;因此,A项不正确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的法律;22因此,D项不正确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万民法很少涉及,仍然适用市民法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D项
6、下列有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B、衡平法最重要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C、普通法程序简便、灵活D、法官适用衡平法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参考答案】A,D【解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这三种法的特点和地位不同,应注意区别本题即考查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各自特点及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原则在司法制度方面,陪审制度、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分类都是英国司法的重要特色,考生也应注意掌握英美法系的特点,应该和大陆法系对比来认识,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也是本考点的重要内容
7、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包括A、一夫一妻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D、六礼必备【参考答案】A,B,C【解析】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注意“同姓不婚”的理由,主要有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性23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性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与宗法制度
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予农业环境保护的措施?A、防治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B、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桔竭C、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参考答案】A,B,C,D【考点】农业环境保护【解析】《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选项ABCD均符合本条的规定全部正确
9、非歧视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最基本的原则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原则得以体现A、关税减让原则B、取消数量限制原则C、国民待遇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参考答案】C,D【考点】关贸总协定的非歧视原则【解析】关贸总协定的非歧视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故选CD
10、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O24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参考答案】A,B,C【考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认识【解析】中国在奴隶制社会的夏商时期,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法律制度也带有浓厚的神权色彩“天命”、“天罚”的思想影响着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而西周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以德配天”的学说代表着神权法观念的某种动摇,而“明德慎罚”的思想更为儒家学说所继承,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并在汉武帝之后成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影响着历代封建王朝而这种伦理法观念在清末变法修律的冲击下,逐渐瓦解
11、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哪些?A、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帐户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参考答案】B,D【解析】[参考答案]BD[测试点]包庇罪和包庇行为【解析】《刑法》第310条规定了包庇罪但是本题主要是考查因包庇行为而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况A项中,“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因此不选A项B项中“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包庇罪,因此可选B项25子罪,北:„卖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宾竞普加2这是由于法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也就是存在u克口在这种馆况下,应遵循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不选L JA!,o《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HI鳖警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勿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31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父刑法关于包庇罪的一种特殊规定,D项基本上是法条的原文,因此可选7的说之慧靠T年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工屋曹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看}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C、若施某曾因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行D、施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参考答案】B,D【解析】法官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年,其中品行;第六款规定,,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当从事法律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力-一博士学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识,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法官满二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法£的蓝:黑歌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26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参考答案】A,B,C
14、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o A、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罢免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参选选民的过半数通过C、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实行差额补选【参考答案】A,C【考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解析】B项,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故选AC为正确项
1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的,作为例外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C、原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7D、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参考答案】A,B,D【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具体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16、隋朝先后颁布过两部法典,即A、泰始律B、永明律C、大业律D、开皇律【参考答案】C,D【解析】本题涉及隋朝的法律制度隋文帝颁布了《开皇律》,隋炀帝时期颁布了《大业律》
17、下列有关我国国家性质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指我国的国体,即我国的阶级本质B、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C、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D、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通用【参考答案】A,B,C【解析】见教材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18、下列各项哪项的说法正确的是()A、以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政府采购不适用于《服务贸易协议》有关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规定28B、《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不仅适用,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还适用于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C、与货物贸易的全面自由化要求不同,在服务贸易方面实行逐步自由化的原则D、国民待遇原则也是《服务贸易协议》要求缔约方必须承担的具体义务之一【参考答案】A,C,D【考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仅适用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不适用于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故应选ACD
19、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累犯?A、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于2008年5月1日缓刑考验期满,2009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B、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3年6月刑满释放,2009年2月又犯强奸罪,2007年11月被抓获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3年后假释,假释期满后的第4年犯抢夺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D、丁因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3年5月刑满释放,2007年11月又犯诽谤罪被判处管制1年【参考答案】A,B,D【解析】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它成立的条件是
(1)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前罪被判处缓刑,且缓刑未被撤销,则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以后再犯罪不存在累犯问题A项不构成累犯,当选B选项,时间间隔超过5年,不构成累犯,B选项当选C选项,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但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的5年内犯新罪的,成立累犯因此C选项不当选D选项,不满足前后两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求,不构成累犯,D选项当选本题应选ABDo29B、市公安局C、市政府D、市公安局与市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题,《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未对该公司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市政府的决定故本题被告应当是市政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o
4、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的是下列哪项?A、《北齐律》B、《开皇律》C、《武德律》D、《贞观律》【参考答案】B【解析】《开皇律》废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制五刑的确立,使以肉刑为中心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规和较为人道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A、委任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20、甲某家住甲地,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盘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甲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谁有管辖权?A、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C、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参考答案】B,C,D【解析】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地是违法人居住地,与违法行为发生地无关,可以排除其次,乙地是制作盗版的地点,肯定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第三,丙地是运输盗版光盘经过的地方,运输盗版光盘也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丙地也是违法行为发生地;最后,销售盗版光盘,属于违法行为,那么丁地也是违法行为发生地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乙、丙、丁地的有权行政机关都有权管辖此案
21、下列有关宪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宪法也是法B、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C、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D、宪法与刑法、民法等都是一个国家的法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相等的【参考答案】A,B,C【解析】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地位高于普通法律
22、某建筑公司完成天山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经检验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后经查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原因是该建筑公司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对该质量存在问题的建筑工程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调整A、《合同法》30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产品质量法》D、《建筑法》【参考答案】A,C,D本题考查法律适用问题《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法》第281条对因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作了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天山房地产公司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选项BC排除
2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D、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参考答案】A,D【解析】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只有法律规定,法规不能规定C错误
3124、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王某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因死亡而自然消失B、转移给他的近亲属C、转移给他的继承人D、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参考答案】C,D【解析】赔偿请求人资格的变更《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应注意的是,在各个程序法中,原告或申请人死亡,其资格一般可由近亲属继承,只有国家赔偿法规定可由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继承
25、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主犯包括以下哪几种人?A、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B、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C、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D、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共同犯罪参见相关刑法规定
26、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B、人民检察院不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C、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D、人民法院受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参考答案】A,C,D32【解析】详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6条
27、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下列关于二者的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O A、调整性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是合法行为,而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是违法行为B、调整性法律关系以行为模式为实现规范的内容,而保护性法律关系以否定的法律后果为实现规范的内容C、调整性法律关系需要制裁,而保护性法律关系不需要制裁D、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法实现的正常形式,而保护性法律关系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参考答案】A,B,D【考点】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解析】ABD三项从产生根据、实现规范的内容以及状态三方面区分了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之间的差异,皆正确c项表述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无需法律制裁而保护性法律关系需要法律制裁
28、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参考答案】B,C【解析】答案BC【解析】对于A项,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就是,行为人杀人后起意占有死者生前财物的这种情况应对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性,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当然,这是就行为人杀人后占有一般财物而言A项错误33此外还有特殊情况,杀人后将他人的枪支取走,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枪支罪实行数罪并罚对于B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已明确指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C项正确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D项错误
29、依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官中立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官中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中立B、法官中立是指法官对各方程序参与者平等对待C、法官中立是指法官不得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D、法官中立并不排除法官对检察官的主张、意见、证据给予更多的关注【参考答案】B,C【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一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30、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参考答案】A,C34【考点】全国人大的职权【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此可知,AC选项的说法符合法条的规定,当选关于B选项,根据上引法条可知,国务院总理是由国家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即国务院总理、副总理都是经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的,而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决定程序与选举程序完全不同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关于D选项,根据上引法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而不能决定其建置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o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根据对于历史传统的不同而划分的法系,请选出以下诸项中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A、日本B、新加坡C、澳大利D、奥地利【参考答案】A,D【解析】BC两项下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系英联邦国家,属英美法系故选AD两项
2、根据你的判断,广州公司在此案中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是()A、宣告合同无效,因对方已构成根本违约35B、采用宣告合同无效之外的一切补救措施,因对方尚未构成根本违约C、要求对实际所受损失的损害赔偿D、要求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的赔偿【参考答案】A,C,D本题考查一方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9条的规定,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此情形下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因此A项是正确的答案;另根据第7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因此,CD也是正确的选项
3、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参考答案】A,B,C,D
4、2002年1月H日,A国公民乙在某国购买了1万元假美钞后,欲携带这些假美钞入境在我国贩卖2002年2月22日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乙做贼心虚,不敢正视边检人员的目光,引起边检人员的怀疑在边检人员对其盘问时,乙交待了携带假币入境的事实2002年5月10日,某市人民法院对乙进行审判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题目乙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A、出售假币罪B、运输假币罪36C、走私假币罪D、走私、运输、贩卖假币罪【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走私假币和运输、贩卖假币的区别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假币罪与运输、出售假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客体不同走私假币罪往往也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行为,但其目的是为了将假币非法运输进出国边境后出售,主要破坏了国家海关监管制度因此,行为人为了走私而购买、运输同一宗假币的,或者走私假币后再出售、运输同一宗假币的,只定走私假币一罪故选C
5、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题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参考答案】A,B,D【考点】劳务派遣协议【解析】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37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本题中,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都应在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此,天利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不约定派遣人员工作岗位而根据需要灵活决定的做法是错误的,A选项错误B选项中将2年的工作期限分割为4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做法是错误的C选项中,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报酬的做法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赛用因此,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有告知李某派遣协议内容的义务D选项中关于劳务派遣协议双方负有对李某的保密义务的陈述是错误的本题为选非题,ABD为正确答案
6、高某从超市购买商品(价值总计4000元)之后,随手将收银员交给的购物小票扔到地上,此时,行为人方某迅速跑过去将小票捡起来,然后向超市的保安说,高某拿了自己购买的商品,因为他手里有购物凭证一小票保安无法对财物的归属作出判断,于是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认为方某手里有购物小票,于是将财物判给了方某,问方某的行为构成A、侵占罪B、诈骗罪C、盗窃罪D、敲诈勒索罪【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三角诈骗是指被害人和被骗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本案中的被害人为高某,被骗人为警察但是三角诈骗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造,警察依法有权力对高某的财物作出处分,并且是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因此,成立诈骗罪
7、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与人权的法理阐述,观点正确的是A、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38B、法律确认、保护人权C、人权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体现为国际法的保护D、人权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参考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与人权的关系人权对法的作用体现在
(1)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2)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
(3)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法对人权的作用体现在
(1)法律确认人权
(2)法律保护人权
(3)法律发展人权人权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国内法的保护,包括立法和宣言保护、司法保护和个人保护
8、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包括A、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B、预备役人员C、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及具有军籍的学员D、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点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适用范围根据刑法第四百五十条的规定,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故选ACD
9、下列关于司法独立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哪些?A、审判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B、检察人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参考答案】A,B,D39【参考答案】A【解析】法律规范的分类这是委任性规范按法的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的规范分成委任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和准用型规范按设定行为模式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考试中常将几种不同标准分类混在一起以考查知识点的记忆准确度,同时往往是以具体法条形式出题,考生应留意
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D正确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A正确,税收只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C错误第48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正确【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就司法机关而言,因此,选项中的“审判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检察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理解都是错误的
10、浙江省义乌市政府发文规定凡涉及申请开办娱乐场所的,统一由市文化局受理申请,而后组织工商、地税、公安、卫生等部门集中办理现李某向市文化局申请开办大型娱乐城,市文化局受理申请后组织多部门集中受理其他部门均同意该申请,唯独市公安局以娱乐城设计不符合消防规范为由拒绝该申请,最终市文化局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李某对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问本案的适格被告是A、市文化局B、市公安局C、市文化局、公安局、地税局、工商局、卫生局作为共同被告D、市政府【参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对李某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是市公安局,因而其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选项B正确
407、下列选项中关于自治县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个?A、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B、自治县县长、副县长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C、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依法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D、上级国家机关决定不适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变通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宪法》第120条;《宪法》第114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
8、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A、共犯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犯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犯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参考答案】A【解析】主犯与从犯的关系共同犯罪中,可以只有主犯须两个主犯,没有从犯;不可能只有从犯,没有主犯共同犯罪中也不可能全部都是胁从犯因此答案是A项
9、某区工商局委托市场监管部门对早市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甲乱设摊点,对其进行了处罚甲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B、市场监管部门C、某区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D、市工商局【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
10、某市白云区城管局接到举报,发现该区居民谢某在没有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用自有房屋经营旅馆,并出租给某男子,该男子利用该处房屋组织地下“人妖”表演区城管局遂前往查处,并根据《广东省旅馆业营业管理条例》对谢某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同时,白云区城管局又将此事告知了该区公安分局与该区工商局公安局对组织和从事“人妖”表演的人员给予了治安处罚,工商局对谢某无证经营的行为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工商局对于谢某的罚款已经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B、工商局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该行政处罚C、由于谢某3年前便已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所以工商局的处罚明显超过了时效D、由于从事“人妖”表演的男性仅有17岁,公安分局减轻了其处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但如果依法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数种处罚的,依法在给予其中一种处罚后,再给予其他应并处的行政处罚,是允许的2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本案中,谢某存在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一个是无证经营,违反了工商法规;另一个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违反了《广东省旅馆业营业管理条例》所以,区城管局和工商局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针对谢某不同行为作出处罚,并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故选项A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可见,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其他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林某虽然在3年前就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但是由于出租房屋属于继续性状态,所以处罚时效应当从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不违反2年的时效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本案中,违法者为17岁,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故D选项正确,当选
11、汉律儒家化的表现不包括以下哪方面的内容?A、上请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D、诬告反坐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上请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上请为官僚贵族犯罪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使他们免受应有的惩罚恤刑统治者以“为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给老幼以优待,但也以不危害统治阶级的利益为限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免负刑事责任这些都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至于诬告反坐原则指的是对诬告者定其所诬告别人的罪名,以加强对诬告者的惩罚它不属于汉律儒家化的内容,故D项应为正确答案
12、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选项A考查的是《伯尔尼公约》中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伯尔尼公约》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对于一个具体作品,如果作品的作者或者出版国是成员国,则应当适用伯尔尼公约的保护由于中美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在一个成员国中国出版的作品在伯尔尼公约的另一成员国美国享受国民待遇,即如同美国作品一样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B和选项C考查的是《巴黎公约》中商标专利独立性原则《巴黎公约》对于商标专利采用独立性保护原则,即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者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决定,不受原属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决定的影响因此,对于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只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B选项的说法错误同理,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仅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C项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很少规定知识产权执法措施,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门就此进行了规定,特别表明一旦发生侵权,成员国应当向被侵权人提供民事和行政程序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刑事程序的救济,因此,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不以民事程序为限,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下列哪方面的内容?A、合同的订立B、买卖双方的义务C、违约及救济办法D、合同的有效性【参考答案】D【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主要调整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救济,不涉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这一问题由国内法解决
14、在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下列哪种情况?A、贼杀B、故杀C、谋杀D、欧杀【参考答案】B【解析】在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即是“故杀”,所以B项符合题意,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应入选
15、采购人的范围不包括下面哪一项?A、各级国家机关B、医院C、各民主党派D、某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参考答案】D【解析】《政府采购法》第15条规定,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6、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