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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法考》试卷
(一)月底测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D、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参考答案】C【知识点】伪证罪【解析】根据《刑法》第305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因此伪证罪只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且主体也仅限于四类人即证人、塞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所以本题很容易就排除掉A项、B项和D项
2、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A、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C、依准用性规则援引或参照了其他规则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参考答案】C【解析】肃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
3、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参考答案】D【解析】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背后乃是各种利益利益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的,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于一定对象的各种客观需求离开了利益关系,法既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D项颠倒了法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是错误的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A项正确法对利益的调控,具体体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利益表达法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即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B项正确第二,利益平衡对匮乏社会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利益差别,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因法律必须对各种利益冲突加以平衡,从而不致使人类社会在无谓的利益纷争中毁灭法对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利益冲突的平衡一般是通过某些基本原则规定和制度设计体现的比如,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就能够维持民事活动当事人双方及社会三者利益的平衡C正确
20、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侵害人应当赔偿的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以丧葬费和抚恤费为限B、以医疗费、丧葬费为限C、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D、以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为限1【参考答案】D【解析】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根据这一规定,D项正确
21、林涛是某法院助理审判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其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则他将被辞退B、该人民法院精简机构,短时期无法安排人员将其调至派出法庭工作1年,被其拒绝,应尊重其意见C、如果他在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该人民法院有权将其辞退D、他提出辞职,由该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参考答案】C
22、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A、不顺父母去B、无子去C、恶疾去D、与更三年丧,去【参考答案】D【解析】“七出”包括“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所以A选项、B选项、C选项说法正确,题干要求选非,应不选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1123、“范跑跑”事件后,社会公众对此行为进行了道德评价,纷纷对其进行谴责随后,教育部公布将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加入“保护学生安全”条款据了解,此规范上一次修订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依据上述材料,从而对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进行分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法律规范必须要有道德作为价值基础B、道德的状况制约着立法的发展,道德为立法指明方向C、加强法律调整有助于弥补道德调整的不足D、道德对法律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参考答案】C【解析】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法律规范必须要有道德作为价值基础失去道德价值,就等于失去了判断法律善恶好坏的标准A项正确道德的状况即全社会的道德观,也是立法机关的道德水准,它影响着立法的发展进程B项正确加强道德调整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不足,而非相反错误的选项为C,当选道德对法律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在执法方面,较高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执法者做到乘公而断、执法严明;在守法方面,道德意识可以提高人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尊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D项表述正确
24、以下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一个犯罪人来说,一次判刑的最终结果可以是两个以上不同种的附加刑B、附加刑不能够单独适用,只能附加于主刑适用C、对于一个犯罪人来说,一次判刑的最终结果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主刑D、主刑只适用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附加刑只适用于比较轻微的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关于A选项由于不同种的附加刑执行起来相互之间没有冲突,因此,可以有两个以上不同种的附加刑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B选项附加刑的特点是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CD选项一般来说,主刑比附加刑要严厉得多,五种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相互附加并用也就是说,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但并12不是主刑只适用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附加刑只适用于比较轻微的犯罪如剥夺政治权利既适用于严重犯罪,也适用于较轻犯罪因此,CD选项的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5、关于法律监督,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0A、所有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公民都是法律监督的主体B、中国共产党纪律委员会的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C、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专门法律监督D、所有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律监督「解析」国家法律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纪律委员会的监督尽管在我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国家法律监督而仅仅是社会法律监督
26、元代设置多重司法机构不相统摄,其中专门审理僧侣狱讼的机构是A、大宗正府B、刑部C、宣政院D、枢密院【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对元朝司法机构的记忆与调整元朝设置多重司法机构,并且不相统摄,在历史上是很有名的其中,刑部职掌死刑案件的复核、系囚的审录、冤讼疑罪的审辨等事宜,并且在其下设有监狱,开一代之先河,为明清所承袭大宗正府是元朝专门审理蒙古王公贵族以及京师地区蒙古、色目人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枢密院专门审理军官、官人的犯罪而宣政院才是专门审理僧侣狱讼的13机构因此此题当选C元朝这种军、政、教兼理司法的现象,为古代司法制度史所仅见同时,既是重点难点,又是易考点
27、下列哪个不是监察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A、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B、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C、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D、受理对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核【参考答案】D【解析】见《行政监察法》第18条
28、应当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A、甲带领单位保安围攻殴打前来查处其税务问题的税务征管人员,并造成其中一人受轻伤的B、乙聚集村民携带凶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迫使前来解救的人员放弃解救的C、丙在法庭正在进行庭审活动之际,率众人殴打法官和法警,引起混乱、迫使法庭休庭的D、丁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其中一人轻伤【参考答案】D【解析】关于A选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的行为,可能成为其他犯罪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从一史罪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处理本题中,甲带领单位保安围攻殴打前来查处其税务问题的税务征管人员,并造成其中一人受较伤的,成立抗税罪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乙聚集村民14携带凶器阻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成立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因此,B选项不选关于C选项丙在法庭正在进行庭审活动之际,率众人殴打法官和法警,引起沌乱、迫使法庭休庭的,成立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丁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其中一人轻伤,其行为成立妨害公务罪因此,D选项应选
29、西周时期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A、傅B、别C、质D、剂【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西周的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
30、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特征?A、下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与上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冲突而被宣布无效B、公民和法人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C、“一国两制”原则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D、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参考答案】B【解析】法律的可诉性特征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尤其是法院和仲裁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力口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由此可知,公民和法人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正是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征因此,选项B正确,为应选项15关于选项A,“下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与上一级韵规范性法律文件冲突而被宣布无效”属于法的渊源的效力问题,并不能体现出法的可诉性特征因此选项A不应当选;关于选项C,“一国两制”原则是我国对香港和澳门地区采取的政策,这种政策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体现了法律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的关系问题党和国家的政策可以作为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法律通常都是由党和国家的政策转化而来的由此可知,C选项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对法律的影响,并没有体现法的可诉性特征,不应当选关于选项D,“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体现了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特别是二者在内容上的联系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近现代法倾向于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因此,选项D中“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体现的是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并不能体现法的可诉性特征,故不当选[难度系数]*
31、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豢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B、侮辱罪C、公然猥亵罪D、诽谤罪【参考答案】B【解析】侮辱罪和相关犯罪的区别《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第246条第1款16我国刑法中没有公然猥亵罪这一罪名,因此可以排除选项C诽谤霏是指捏造并且散布某种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显然,此选项亦可排除本题的关键在于侮辱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分首先,前者的对象是特定的,而后者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次,前者的动机是为了贬低地人的人格尊严,而后者是为了寻求性的满足和精神刺激本题中甲因与乙有纠纷,其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乙,目的是为了贬低其人格尊严,故成立侮辱罪
32、某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下列行为哪个是合法的?A、无偿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B、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另行重复抽查C、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D、以对产品进行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参考答案】B【解析】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行为《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2款“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第25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根据上述法条,B正确
33、某商业银行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决定进行投资其以下投资行为哪项符合法律规定A、投资建设银行职工休闲娱乐中心B、投资股票交易业务C、向某合伙企业投资D、向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7【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商业银行投资的限制《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B、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A错误根据第15条的规定,B正确根据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蝮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错误D错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35、甲国发生的某组织进行的叛乱活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团体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承担直接责任B、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政府和叛乱团体共同承担直接责任D、不承担责任18【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一国内部叛乱行动造成损害其政府的责任承担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国家责任是国家应对其违反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国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
(2)国家有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违背该国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因此,在一国领土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其他领土内成立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不是该国现存政府的行为,所以不能因其发生在境内而被视为可归因该国的行为,该国不必然对此负责本题中,叛乱虽然发生在甲国境内,叛乱组织在其控制范围内掠夺外国侨民财产,但其行为不是甲国国家行为,对由此造成的损害,甲国不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36、甲企业为了参加今年的全国财务评比,想搞个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某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人员收受甲企业的财物,为甲企业提供了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构成A、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B、受贿罪C、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断【参考答案】A【解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题干中本来该会计师事务所收受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但依照上述法条可知该行为只能作为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法定加重情节故本题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37、清末司法体制改革将大理寺改为()o A、刑部19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参考答案】B
4、我国秦律规定,共同犯罪加重处罚按法律共同犯罪是指多少人所实行的犯罪A、五人以上B、两人或两人以上C、三人D、四人【参考答案】A【解析】秦律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罪较个体犯罪处罚从重,集团(5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
5、在山东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在这30年内,通常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但现在朱某年老逝世,又无人继承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要对该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过怎样的程序?()A、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C、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大理院C、都察院D、法部【参考答案】B【解析】清末司法体制改革清末司法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将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
38、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A、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国务院组成人员B、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C、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D、主持全国人大会议【参考答案】C【解析】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全国人大组织法》第6条“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20依《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人大主席团有A项职权;依《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3条之规定,人大主席团有B项职权;依《全国人大组织法》第6条之规定,人大主席团有D项职权;《宪法》第64条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并无此项职权,因此应选C
39、下列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系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构成使用假币罪B、乙伪造货币同时又有出售伪造货币行为的,应从一重罪处断C、丙实施抗税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应构成故意杀人罪D、丁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参考答案】D【解析】关于A选项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构成《刑法》第171条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关于B选项乙伪造货币同时又有出售伪造货币行为的,仍然只定伪造货币罪,出售行为只作为伪造货币罪的一个情节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关于C选项使用暴力手段抗税,故意造成税务人员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抗税罪包容过失致人死伤的结果,因此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定抗税罪注意,抗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关于D选项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共犯的成立要求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本题中,丁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40、乐某系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乐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乐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参考答案】C21【解析】免除检察官的要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免除其职务,所以选C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A、服从命令听指挥B、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C、忠实于宪法和法律D、忠实于客观事实【参考答案】B,C,D【解析】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客观事实A项显然不正确,因为检察官不同于军人,军人以服从命令听指挥为最高准则,而检察官是要有独立办案的精神的
3、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谁可以提出副省长的人选?A、省长B、本级人大主席团C、本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D、本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参考答案】B,C【解析】省级政府的选举《地方组织法》第21条第1款和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22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B、C正确,选项A、D错误
4、下列对宪法的“法治”原则理解正确的有A、“法治”原则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国家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B、按“法治”原则,法律在社会中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C、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我国实行法治原则的根本保障D、“依法治国”是法治原则在实践中的主要体现【参考答案】A,B,C,D“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按法律规定进行,一方面,国家权力的范围应由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运行而且,法律本身在社会中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即权力由法律而生,权力受法律制约,而不是相反所以AB项正确,CD项是法治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不难理解
235、下列关于票据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合同完成出票后,对于票据出票人来说,如果票据被拒绝承兑或拒付,则出票人应对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B、付款人完成承兑后,即是票据的主债务人C、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我国票据法规定为6个月,《日内瓦公约》规定为2年D、背书一般使背书人成为票据从债务人【参考答案】A,B,D【考点】票据行为【解析】ABD三项的说法正确C项错误.因为《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是I年
6、下列哪些法的分类仅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o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C、普通法与衡平法I、公法与私法【参考答案】B,C,D【考点】法的分类【解析】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的分类适用于联邦制国家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类只适用于普通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分类适用于民法法系国家
7、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每年同期召开,这一做法虽未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但多年来已经形成惯例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考查,这一宪法惯例属于O A、成文法渊源24B、非制定法渊源C、普通法渊源D、非正式渊源【参考答案】B,D【考点】法律渊源的理解【解析】题中所说的是一项宪法惯例,不是制定法规定的,因而是非制定法渊源、非正式渊源普通法渊源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英美法系与衡平法相对的普通法,显然我国宪法惯例不属于此种意义上的理解;二是与根本法相对的普通法,我国宪法是根本法,普通法是一般的法,而且一般是指制定法,我国的宪法惯例显然也不是此种意义上的理解故普通法渊源不当选
8、美国法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A、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B、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托拉斯法C、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D、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参考答案】A,B,D【解析】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美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等但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是英国
9、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几项措施是成员方不得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合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A、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25B、将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C、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D、规定企业出口销售产品时当地生产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参考答案】A,B,C,D【考点】TRIMS协议【解析】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国民待遇不相苻的TRIMs措施包括那些国内法或行政命令项下的义务性或强制执行性措施,或为取得优势地位所必需的措施,以及要求达到下列事项的措施
(1)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本国用品或来源于国内渠道的产品,不论这种具体要求是规定特定产品、产品的数量或价值,或规定购买与使用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的比例
(2)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并把这一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与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TRIMs包括那些国内法或行政命令项下的强制性或可予强制执行的措施或为取得优惠所必需的措施,以及下列限制
(1)企业进口产品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一般以其出口当地产品的一定数量或价值进行限制
(2)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把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
(3)企业出口或出口销售产品,这种限制是规定特定产品、产品数量或价值,或是规定其在当地生产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
10、根据哪些方面的标准,法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A、法适用的主体B、法的效力C、法的内容D、法制定的程序【参考答案】B,C,D【解析】考察法的分类任何分类问题,都首先要掌握分类的依据根本法与普通法相比,表现出效力更高、内容更加重要、制定程序更加严格的特征
11、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O O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
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
①正确、
②不正确26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
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①正确、
②不正确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
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
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
①正确、
②不正确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
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①正确、
②不正确【参考答案】B,D
12、潜水艇在通过他国领海时,下列行为中哪些违反了无害通过规则?()A、在水下继续不停和迅速地通过B、在水面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但未展示国旗C、浮出水面行驶,并对沿岸国进行侦察活动D、在水下行驶,同时进行演习活动【参考答案】A,B,C,D【考点】潜水艇违反无害通过规则的具体表现【解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沼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是指上述定义下箭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断地迅速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除非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潜水艇或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须浮出水面并展示其船旗
13、“非典”期间,某市某区居民楼里出现一个疑似病例,有关行政部门遂要求该居民楼的其他住户咱家中隔离观察30天,并通过居委会27向卫生部门每日报告个人体温早晚各一次试问该行政部门运用了哪些类型的行政应急措施?A、授益性应急措施B、负担性应急措施C、限制性应急措施D、补充性应急措施【参考答案】B,C【解析】行政应急措施的类型没有补充性的划分,D项错误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是投益的,A错误
14、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A、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B、虐待被监管人罪C、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D、打击报复证人罪【参考答案】A,B,C【解析】见《刑法》第242条、第248条、第249条、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中的犯罪
15、下列哪些行政许可不属于附期限的许可?A、保险业务经营许可B、探矿、采矿许可C、法律职业资格授予D、商标许可【参考答案】A,C28【解析】选项B,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矿产资源开采整记管理办法》第7条,属于附期限的许可;选项D根据《商标法》第37条,属于附期限的许可;选项A和C属于长期性许可
16、下列选项中,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叙述正确的有A、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以适用类推B、定罪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为依据C、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类推D、犯罪和刑罚都应由法律明文规定【参考答案】A,B,D【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都应由法律明文规定,定罪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为依据,并且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以类推适用
17、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参考答案】A,B【考点】涉外仲裁【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涉外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的有关处理问题29D、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土地管理法》第14条
6、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不能笼统地看待法与道德的关系,不能把法律与道德区别绝对化,甚至否认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联系的论述错误的为A、法的实施可以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B、道德必须以法律作为价值基础C、道德的状况制约着立法的发展D、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的是法与道德的联系B项论述错误在于,道德并非必然以法律作为价值基础,如被统治阶级的某些道德与作为统治阶级集中意志体现的法律就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7、甲因为诈骗罪被逮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自己与李某合伙盗窃某商业银行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考答案】C【解析】[注意]刑法修正案八以前,根据刑法第68条第二款“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应当选A但是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后,删除了刑法第68条第二款,所以本题在刑法修正案八以后答案应该为C会员nereal等会员对本题提出的异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与选项A表述一致,故此A项正确《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B选项正确《仲裁法解释》第5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不是将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而是应当协议选择,协议不成的仲裁协议无效,C选项错误《仲裁法解释》第4条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但是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D选项没有涵盖例外的情况,表述不完整,故不当选
18、“老干妈”辣椒酱系贵州某厂生产,经过多年的努力在消费者中享有一定声誉后湖南某辣椒酱生产厂家仿造该“老干妈”辣椒酱的包装瓶贴的图样、色彩,生产了大量辣椒酱并在市面上广泛推出,使消费者误购该厂的产品,导致贵州厂家巨大经济损失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湖南厂家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B、湖南厂家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30C、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湖南厂家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贵州厂家对湖南厂家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C,D本题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知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本题中,湖南厂家的行为符合第
(二)项的规定,当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行为不满足《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2款”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1条第2款“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选项A、C和D正确
19、下列哪些选项说明了法治所体现的法律价值、法律精神?()o A、在法治社会,法律必须体现人民民主主权原则,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是以维护和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为目标的B、法律必须以保护人民权利为核心,尊重和关怀人权,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非依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一切非法的侵害都能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处理31C、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必须互相制衡,滥用权力应受到追究D、法律至高无上,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治的精神【解析】法治体现了人民主权、权利保障、法律至上、权力制约这样一些法律价值、法律精神
20、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A、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B、甲区警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C、何某为急赶回家,将已过有效期限的身份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机D、任某在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参考答案】B,C,D【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刘某因赌博欠吴某一万元,属于非法之债,不存在法律关系.所以A选项错误,不选甲区警方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在甲区警方和企业之间形成法律关系故B选项正确,当选何某擅自伪造身份证,被机场警方扣留机场警方作为行政主体,与何某之间形成法律关系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任某在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与医院之间形成医房方面的法律关系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
21、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劫罪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32【参考答案】A,B,D【解析】累犯的构成条件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由此可排除选项C,因为某丙所犯的前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是过失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判决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上述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选项A、B显然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选项D中,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意味着假释期为4年,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意味着某丁是在假释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诈骗罪因而,某丁也构成累犯
22、唐《六典》集秦汉以来行政立法之大成,是我国现存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其“六典”体例是指A、理典、教典、律典B、理典、教典、礼典C、礼典、政典、职典D、政典、刑典、事典【参考答案】B,D【解析】唐玄宗开元年间命大臣以《周官》为模式,按照理、散、礼、政、刑、事六典的体例修订此书,故名为“六典
23、我国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出的哪些人组成?A、主任33B、副主任若干人C、秘书长D、委员若干人【参考答案】A,B,D【解析】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宪法》第103条第1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第6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同时,《地方组织法》第41条第2款也规定;“县、自治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A、B、D正确本题的关键在于搞清市辖区的级别,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是不设秘书长的,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秘书长,因此选项C不正确
24、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可以或应当适用付款地法支配的事项包括A、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经过当事人协商适用付款地法B、票据的提示期限C、票据的有关拒绝证明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参考答案】A,B,C,D【考点】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管【解析】《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所以,A正确34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所以,B、C正确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所以,tD正确
25、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参考答案】A,B【考点】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首先,选项D是两个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尽管名称是“劳务,合同”,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劳动者一方,故可先行排除选项A、B中一方均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本题的难点是对选项C的理解,从该选项的表述应该有两种意思,一是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和被代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因此其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二是从形式上看,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但从出题者的意图揣摩来看,本选项应该考查的是第一种意思故排除选项Co
2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为()o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35【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的位阶【解析】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走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27、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中哪些是正确的?A、行政许可的申请必须采用格式文本B、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D、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参考答案】B,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5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采用格式文本不是必须的A错误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钎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C错误
28、采取法定符合说认定下列事实认识错误,结论正确的是A、甲具有盗窃财物的故意把金项链误认作手表窃取,属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错误中的对象错误,该错误并不阻却对窃取的金项链成立盗窃罪既遂B、乙具有盗窃财物的故意将一个妇女的提包窃取,窃取后打开提包才发现内装有三份国家绝密文件,属于不同构成要件的错误,因为甲行36为时并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不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仅成立盗窃罪C、丙在打猎时把同伴误认作野猪而射杀,属于不同构成要件的错误,因为甲根本没有射杀同伴的故意,仅涉及是否成立过失犯罪问题D、丁在拐卖妇女时把男人(以男性为主的中性人)误认作妇女拐卖,属于不能犯,不以犯罪论处【参考答案】A,B,C,D【解析】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的认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采取法定符合说,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典型的如行为人欲杀甲,由于对象错误,杀死了乙对于抽象的事实错误采取法定符合说,在主客观相一致的范围内定罪A选项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采取法定符合说的观点甲成立盗窃罪既遂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B选项属于不同构成要件的错误,在主客观相一致的范围内定罪因甲行为时并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不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仅成立盗窃罪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C选项属于不同构成要件的错误,因甲根本没有射杀同伴的故意,仅涉及是否成立过失犯罪问题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D选项属于不能犯,不以犯罪论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O
29、修订法律馆先后翻译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有哪些?A、德意志刑法B、德意志裁判法C、俄罗斯刑法D、日本现行刑法【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晚清法制改革在沈家本的主持下,修订法律馆先后翻译了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刑律
30、下列关于从重处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37B、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D、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参考答案】C,D【解析】答案CDo【解析】A项的说法“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太绝对化,没有法条依据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B项错误只有CD的说法正确
三、不定向选择题
1、以下对于组织越狱罪,描述不正确的是哪些?A、所谓越狱,只能指逃离监狱、看守所等国家设立的刑罚执行场所或是押解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不包括押解途中的逃离B、具有聚众性,即参加人数必须是多人,虽有周密的计划,但人数不足5人的,仍不能认为是组织越狱C、较多的人共同越狱逃跑,但没有组织性的,亦不属于本罪D、具有非暴动性,即不仅要求不能有计划地集体使用暴力,而且包括不能使用轻微的暴力或个别人员非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参考答案】A,B,D【解析】组织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在为首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以非暴动方式越狱逃跑的行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为首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越狱逃跑的行为这种越狱行为有以下特点
(1)有组织、有计划性
(2)聚众性
(3)非暴动性组织越狱行为不包括有计划地集体使用暴力方式越狱但不排除使用轻微的暴力或者个别人员非有计划地使用暴力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看守所等国家设立的刑罚执行场所或者关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包括押解途中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有组织越狱的故意或者参加有组织的越狱行动的故意不明真相乘乱尾随逃跑或者单独逃跑的.不构成本罪
2、在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针对下列哪些罪行或不法行为?A、海盗行为38B、非法广播C、贩运奴隶D、贩运毒品【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如在公海发生,任何国家均可行使普遍管辖权
3、2004年8月12日,甲从某海关进入我国境内,入境时,甲未携带任何物品2004年9月12日,甲出境时在行李中夹带价值近5万元的玉器,未进行任何申报,经该海关绿色通道通过,在经过安检机时被发现某海关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海关法关于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的规定,属于走私行为,决定给予甲没收所携带玉器的处罚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面三道问题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调取证据?A、甲本人B、甲的委托代理人C、某海关D、某海关的委托代理人【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某海关的委托代理人属于被申请一方,因此也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故选AB
4、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国务院各部委所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D、对省级人民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
398、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的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20条“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9、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参考答案】A【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5、1996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了某又推又打,欲将了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7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A、从丁某受到违法行使职权侵害时起2年B、从任某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C、从丁某之父第一次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起2年D、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3个月【参考答案】A【解析】新《国家赔偿法》第39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所以本题答案为A注意《国家赔偿法》修改以前的答案应该为B,因为老的《国家赔偿法》是如下约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此题提醒考生朋友们在复习时,务必注意新旧法之间的区别和修改点
6、2002年1月11日,A国公民乙在某国购买了1万元假美钞后,欲携带这些假美钞入境在我国贩卖2002年2月22日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乙做贼心虚,不敢正视边检人员的目光,引起边检人员的怀疑在边检人员对其盘问时,乙交待了携带假币入境的事实2002年5月10日,某市人民法院对乙进行审判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题目乙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A、出售假币罪40B、运输假币罪C、走私假币罪D、走私、运输、贩卖假币罪【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走私假币和运输、贩卖假币的区别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假币罪与运输、出售假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客体不同走私假币罪往往也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行为,但其目的是为了将假币非法运输进出国边境后出售,主要破坏了国家海关监管制度因此,行为人为了走私而购买、运输同一宗假币的,或者走私假币后再出售、运输同一宗假币的,只定走私假币一罪故选C
7、张、王、李、赵四人同为某厂职工,从1996年起四被告携带工具到电厂盗割高压线,其中一次盗割的是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另外三次盗割的是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参与盗割尚未使用的高压线一次,被告王张、李各参与盗割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三次上述被告人每次作案后,由赵先将高压线藏在家中,然后再开车将赃物运走卖掉,赃款被共同挥霍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理论,对张、王的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接牵连犯处罚B、按吸收犯处罚C、按连续犯处罚D、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解析】因盗割使用中的电线与盗割尚未使用的电线,分别符合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事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应数罪并罚,不能处断为一罪
418、我国核基地的工程师谢某,在国外进修期间接受境外间谍机构任务,回国后多次秘密非法侵入某核基地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核技术秘密送往国外,后被我国安全机关查获谢某的行为构成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B、间谍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110条的规定,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8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谢某秘密侵入某核基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与执行间谍机构委托的任务之间构成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犯,按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的原则,其行为构成间谍罪因此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谢某的行为构成间谍罪,而非该罪因此C选项错误,不当选间谍罪与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加入间谍组织和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满足上述情形的构成前者,否则构成后者因此本题中谢某的行为构成间谍罪,而非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因此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应选B
9、甲乙公司签订了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辆“飞跃牌”汽车的合同.乙公司按约定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火车站.某市工商局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乙公司提供的五辆“飞跃”牌汽车是某国外某一品牌汽车,乙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乙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该批汽车的技术参数,某市工商局则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辆车的鉴定结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乙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B、若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法院应不采纳该鉴定结论42C、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为某市工商局处罚乙公司的证据,是法院采纳此鉴定结论的条件之一D、对某市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具有原告资格【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第
(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2条第3项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是证据被采纳的条件之一,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是某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与被诉行政行为密切相关,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该案中工商局没收的是乙公司非法销售的某外国品牌汽车,并非甲公司订购的汽车,甲公司对该批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行为的相对性原则,对于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没有原告资格.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10、中国致远与法国阿尔公司以CIF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出口饲料的货物买卖合同,该批货物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饲料上有很多飞虫,致使该批货物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检验,发现该批货物在转运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承运人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损失是因为货物的固有缺陷所致,其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B、阿尔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本案中货物损失发生在风险转移至阿尔公司之后C、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的损失属于海运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D、致远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参考答案】A,C,D【考点】货物风险承担【解析】B错D对,本题中致远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在转运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其对货物的损失有过失,构成违约,因此不适用风险转移,应承担货物的损失C对,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海上运输货物损失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CDo43【解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选项A考查的是《伯尔尼公约》中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伯尔尼公约》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对于一个具体作品,如果作品的作者或者出版国是成员国,则应当适用伯尔尼公约的保护由于中美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在一个成员国中国出版的作品在伯尔尼公约的另一成员国美国享受国民待遇,即如同美国作品一样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B和选项C考查的是《巴黎公约》中商标专利独立性原则《巴黎公约》对于商标专利采用独立性保护原则,即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者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决定,不受原属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决定的影响因此,对于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只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B选项的说法错误同理,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仅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C项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很少规定知识产权执法措施,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门就此进行了规定,特别表明一旦发生侵权,成员国应当向被侵权人提供民事和行政程序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刑事程序的救济,因此,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不以民事程序为限,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10、
1、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当性【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11、下列有关应急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国范围内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备案后实施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10条、第19条的规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而不是备案后实施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而不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1小时内,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而不是向国务院报告所以选项B正确
12、某公司为了“省电”,通过某个技工在电表上安了一个装置,使得电表上显示的每个月的电量比其实际用电量减少了一半,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少缴了15万元的电费对于该公司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A、该公司构成盗窃罪B、该公司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C、该公司构成诈骗罪D、该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处罚【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64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时,才可以对其以单位犯罪处罚《刑法》第264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负点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这两个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o
13、华扬公司上市后,证券交易所因华扬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财务状况于是作出暂停华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华扬公司对该决定不服,华扬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OA、华扬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B、华扬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申请复核C、华扬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D、华扬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解析】《证券法》第62条规定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由此可见答案A正确
14、对违纪律师事务所最轻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哪一种?A、警告B、责令改正C、没收违法所得D、Do罚款【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律师法》第8条需要注意与对律师的最轻的行政处罚相区别
15、《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参考答案】C【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险种主要有
(1)货币汇兑险;
(2)征收和类似措施险:
(3)违约险
(4)战争和内乱险
16、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劫机者所在国不负有引渡义务B、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劫机者所在国负有引渡义务C、劫机行为者是不可以被引渡的,由其所在国提请司法程序D、劫机是一种不能引渡的罪行,劫机者不得被引渡【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国际民航安全制度A项应选,B项不选《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CD两项不选,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
17、关于《春秋》决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汉代中期以后实行《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原则B、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为造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C、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给予严惩D、《春秋》决狱的基础是道教“无为”的思想【参考答案】D【解析】《春秋》决狱《春秋》决狱是汉代中期以后,随着儒家正统思想的确立,而实行的司法制度其基础是儒家思想
18、行政赔偿程序中的追偿发生在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之后,且工作人员为致害行为时有A、故意或过错B、故意或重大过失C、责任或过错D、故意或一般过失【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4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贡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9、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