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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全国《法考》试卷
(一)甄题精选综合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美国甲公司于4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中国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小麦20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CIF大连,9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5月9日回电“你方4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对于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逾期作出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如果要约人毫不迟疑地发出通知表示接受,则仍具有承诺的效力本题甲公司没有给予答复,乙公司回电已构成新要约
2、甲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共同代理某企业的一件诉讼案件在代理活动中,刘律师和胡律师对该案件涉及的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此时,应当按下列哪种办法处理?A、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B、一方放弃代理,由另一方发表意见C、发表相同意见,放弃不一致的意见D、将双方意见通报委托人决定B、由于张某已是湖南省某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论是否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都不能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C、即使张某不是湖南省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但其亦可以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由于张某已是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需要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必须辞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并且当选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选举制度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级人大在选举上级人大代表时,候选人不一定是本级人大代表,而且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是其他级别的人大代表所以,不论张某是否是湖南省或其所属自治州的人大代表,他都可以被湖南省人大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17、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参考答案】D【解析】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实质内容,而道德的重心在于义务或责任A项正确法的强制是一种外在强制,针对外在行为;而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其强制是内在的、精神上的B项正确在法律与道德的优先关系上,有两种观点,一是法的安定性原则优先,一是法的道德正义原则优先即在法律与道德相冲突时,前者认为法律优先,后者认为道德优先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这两种观点中的一种均是错误的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不认为存在抽象的、超阶级的、适用于全人类的道德,道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其内容从来都是具体的,随时代的不同而不同;法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因此其内容只会是具体的,体现统治阶级的特定意志和利益因此D项错误,为应选项
1018、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了以下看法甲“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乙“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丙“据我所知,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后者包含国际法而前者不包含国际法”下面四个选项是对甲、乙、丙三人的意见的评价,正确的是哪一项?A、甲的意见是正确的B、乙的意见是正确的C、丙的意见是正确的D、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参考答案】D【解析】甲的说法明显有错误,法系是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对法律进行的分类;乙的说法其错误之处在于法律体系和法系是同义语;丙的说法指出了两者的差别,但是差别之所在却不正确,并不是包不包含国际法问题,而在于构成标准的不同故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应选D项
19、一日夜,某商店门开着,甲骑车路过,看四下无人看店,就进去拿东西,10分钟后,乙从此路过,也进去拿东西,甲装好价值2万元的货物,但搬不动,就叫乙帮忙搬到车上,后甲走,乙又回店中,拿起自己装好的1万元的货物走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是同时犯,不是共犯,对各自所窃物品的价值负责,甲2万,乙1万B、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对共同窃取的物品负责,都偷3万C、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甲2万乙1万11D、甲偷2万,是主犯,乙帮甲偷2万,可定从犯,另乙对自己偷的1万元负责【参考答案】D【解析】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同地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的,为同时犯,而不成立共犯本题中,甲和乙对于甲盗窃的2万元具有共同故意,甲属于主犯,乙帮助甲把货物装上了车,应属于从犯;甲对乙盗窃的1万元并没有共同故意,所以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o
20、中国公民A在乙国杀人后逃回中国,乙国向我国请求引渡甲到乙国接受审判假设乙国与我国签订有引渡条约,且该引渡条约的规定与我国引渡法的规定无冲突,我国A、应当拒绝引渡B、可以拒绝引渡C、对甲予以引渡D、对甲予以庇护【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引渡法关于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的规定根据我国引渡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当拒绝引渡故选Ao
21、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始于o A、北齐B、南齐C、东汉D、西魏【解析】廷尉12秦汉时期的廷尉是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汉承秦制,廷尉仍是中央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行政长官也是当地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到了北齐时期正式将廷尉更名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此时期进一步提高尚书台的地位,其中的“三公曹”与“二千石曹”执掌司法审判,同时掌囚账,这为隋唐时期刑部尚书执掌审判复核提供了前提
22、《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A、1908年B、1909年C、1910年D、1911年【参考答案】D【解析】武昌起义爆发后,清廷迫于压力于1911年11月3日颁布《十九信条》,它缩小了皇权,扩大了国会的权力,但还未实行就随清王朝的灭亡而结束
23、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参考答案】A13【解析】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申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且其生效采取发信主义故A正确,C错误第46条第1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故合同的成立是书面的招标合同的签订,B项表述错误第48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故分包必须符合严格的限定条件,而且中标人仍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故D项错误
24、张某犯投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罚执行9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轻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时,其可能实际执行的最高刑期是?A、16年B、14年C、15年D、11年【参考答案】A【知识点】数罪并罚时的刑期计算【解析】《刑法》第69条、第71条分别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14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张某承担投毒罪的刑期还有14-9=5年未执行,所以投毒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另外执行刑期幅度为5至7年,所以数罪并罚时,张某实际可能执行的最高刑期就为9+7=16年应特别注意,本题答案不是由14+2=16年计算出来的,这种计算法是错误的
25、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合法的?A、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张某任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起诉科科长B、王某和赵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王某为某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某为该区检察院检察官C、检察官甲从乙县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担任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丙强奸案件的辩护人D、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某,建议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该省某一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某的职务【参考答案】D【解析】检察官担任职务的限制,建议撤换检察官的主体根据《检察官法》第19条的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A项中,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在同一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和检察员,所以A项不合法;B项中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后,王某和赵某就有了近姻亲关系,因而也不得在同一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和检察员,所以B项也不合法同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故D项表述正确
1526、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不经公布可以生效B、法律部门之间的效力有高低之分C、在法的溯及力上,各国普遍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D、法律绝对没有溯及力【参考答案】C【解析】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程序中的最后一个步骤,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发生法的效力,从而无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未经正式公布的“法律”,不为人们所知晓,就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故A选项错误,不选正式的法的渊源本身是有层次或等级划分的,因而其效力当然具有层次或等级性而法律部门之间本身并没有效力高低之分故B选项错误,不选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故C选项正确,当选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比如,着作权法第59条第I款规定“本法规定的着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故D选项错误,不选
27、关于司法的功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O A、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案件,可以有效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活动的引导、规范、约束等功能,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B、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的直接功能和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美国法学家庞德强调司法裁判的重要性,指出“司法裁判最完全地按照法律来实现正义,他比任何其他裁判形式更好地把确定性和灵活性两者都具有的各种可能性结合起来”D、司法机关的活动对公民具有教育、感化作用【参考答案】B【解析】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1628、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及《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规定,关于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以及争端解决机构的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对于非违反性申诉的争端,申诉方需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B、对于违反性申诉的争端,被诉方败诉后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C、专家组是争端解决机构的非常设性机构,既对案件事实也对法律问题进行审查D、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的常设机构,既审查案件事实也审查法律问题【参考答案】C【解析】WTO争端解决机制成员国之间的争端分为三种类型,包括非违反性申诉的争端、违反性申诉的争端、以及其他争端对于违反性申诉的争端,申诉方需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被诉方往往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法律而对于非违反性申诉的争端,不追究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所享有的利益受损,被诉方败诉后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选项AB混淆了二者的内容.均错误专家组是争端解决机构的非常设性机构,既对案件事实也对法律问题进行审查,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的常设机构,只审查法律问题,不审查事实问题,D项认为上诉机构既可以审查案件事实也可以审查法律问题是错误的C为正确答案
29、新海公司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超过30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了解该情况后,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但是该公司逾期仍未改正,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强制为其补办税务登记证17B、吊销其营业执照C、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D、认为其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第60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因此,税务机关不能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
30、联合国大会的职权有A、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及国际法院法官B、采取必要的武力行动C、推荐联合国秘书长D、断定任何对和平有威胁、破坏的行为是否存在【参考答案】A【解析】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
31、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授权”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参考答案】B18【解析】本题涉及被授权组织的条件《行政处罚法》第
17.
18、19条规定的“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规章不能规定;如果行政规章规定了“授权”二字,也应视为是委托”所以,该组织是受委托而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所以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对企业收入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应计人纳税所得额【参考答案】B【解析】企业收入扣除的情形【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A项不正确第14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B项正确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C项不正确第11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故D项不正确
33、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A、拐卖儿童罪B、拐骗儿童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绑架罪19【参考答案】D【解析】律师之间的纪律新的《律师规范》对此种情形并无规定,从合理解决问题的角度看,应选D项注意此题已无实际意义
3、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A、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军事及外交等非经济关系,而国际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各国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B、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法律渊源,却不是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C、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D、国际公法以国家为主体,而国际经济法不以国家为主体【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A对,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B错,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里的国际习惯是指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所产生的习惯,而非商业惯例;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等据此,惯例既是国际公法的渊源,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C错,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互不侵犯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民族平等和自决原贝•]、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诚实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
4、某公司被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违法经营为由吊销营业执照,其不服向该工商管理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被告将吊销营业执照改为责令停业,但该公司并未因此而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审理?【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8种情形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不单独定罪其中“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因此,A当选,C排除其次,B项罪名与A项罪名区别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B排除另外,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虽然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之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故排除D
34、下列选项中哪项属于《汉堡规则》的规定?()A、承运人对于因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可以免责B、承运人对延迟交货的赔偿责任限额为迟交货物应付的运费C、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或每单位835美元,或每公斤
2.5美元,以高者为准D、诉讼时效为两年【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汉堡规则》基本内容的把握A不正确,该内容属于《海牙规则》的规定B不正确,尽管关于海运三个公约中只有《汉堡规则》规定了延迟交货,但《汉堡规则》规定20的承运人对延迟交货的赔偿责任限额为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
2.5倍,而不是等于运费C也不正确,《汉堡规则》采用的是特别提款权,而不是“美元”D是正确的,《汉堡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35、下列情形,不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有:A、经被害人承诺而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B、哄骗小孩取得其价值千元的手机C、某女同意与数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D、某检察官诱使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便可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释放其丈夫【参考答案】D【解析】在认定被害人的有效承诺时,需要注意
(1)承诺者无能力承诺的,不阻却行为的违法性
(2)被害人的承诺不得违反法律妇女同意数人同时对其实施淫乱行为的,该承诺违反法律的规定,即构成聚众淫乱罪因此该承诺无效
(3)如果仅仅是关于承诺动机的错误,应认为该承诺具有效力,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这种错误仅与承诺的动机有关,故不影响其效力,即对方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4)承诺的内容有限度要求,对于人身自由、轻伤害等承诺有效,但对于生命、重伤害的承诺无效A选项中,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属于重伤,因此不阻却行为的违法性,构成犯罪,A选项不选小孩对于价值千元的手机没有处分权限,因此不构成被害人的有效承诺,B选项不选某女同意与数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违法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因此C选项不选D选项属于承诺动机的错误,属于被害人的有效承诺,不构成犯罪因此D选项当选
36、以下情况可以实行属地管辖权的有A、甲国驻乙国大使科斯因酒后驾车造成两死一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根据乙国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B、甲国对逃往甲国的从事国际恐怖活动的罪犯以庇护C、甲国对在甲国犯下杀人罪的乙国公民提起刑事诉讼D、无害通过甲国领海水域的外国船舶上发生了一起轻微殴打事件,但没有影响沿岸【参考答案】C【考点】属地管辖21A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对外交人员,有外交特权和豁免,B,不得给予犯有国际罪行的人以庇护,D,沿海国在领海有属地的管辖权,但《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一般不对无害通过期间外国船舶上的人员在船上所犯行为行使管辖权
3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重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三刺”B、“官当”C、“准五服以治罪”D、“重罪十条”【参考答案】A【解析】“三刺”是西周时期的制度
38、下列什么人员不属于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A、人民陪审员B、退休法官C、助理审判员D、高校研究审判制度的教授【参考答案】D【解析】教授不是《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调整对象
39、下列哪项属于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的特色条款?A、技术改进和发展条款B、商品质量保证条款C、保密条款22D、许可使用性质条款【参考答案】C【解析】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的特色条款保密条款是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的特色条款
40、甲因交通肇事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才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应A、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原交通肇事罪所判刑法不再执行B、构成累犯,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C、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按先减后并的原则并罚D、先对后罪作出判决,再将所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参考答案】D:D考点缓刑制度解析:只要犯罪分子是再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了缓刑条件,又犯新罪,不论所犯新罪是再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还是再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只要没有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都应当撤销缓刑,将前后两罪合并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下列关于社会保险监管部门的说法错误的有A、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赛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C、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23D、工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所有事项的研究【参考答案】B,C,D参见《社会保险法》第
4、
6、
7、9条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构成要约的失效?A、撤回B、撤销C、拒绝D、反要约【参考答案】B,C,D【考点】要约的失效[答案及解析]BCD根据《公约》的规定,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即要约因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规定的期间内作出有效的承诺而失去效力
(2)要约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
(3)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受要约人的拒绝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默示的拒绝主要表现为对原要约内容的改变,对原要约内容的改变称为反要约A项不正确,注意区分要约的撤回和撤销,在要约撤回的情况下,要约从来没有生效过,因此也没有失效的问题本题应选BCD
4、除沿海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哪些权利?A、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权利B、享有航行和飞越的权利C、享有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的权利D、享有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的权利24【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专属经济区相关制度参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5、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列属于合格投资者的是()A、在东道国以外的成员国注册登记并设有主要事务所的合伙、非法人社团和分支机构B、在东道国注册登记,但多数资本为东道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拥有C、东道国以外的其他成员国的国民D、在东道国以外的成员国登记并在该国设有主要事务所的法人【参考答案】B,C,D【考点】合格投资者【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3条规定了合格的投资者“(a)在下列条件下,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资格取得机构的担保;
(1)该自然人是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
(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这些会员国国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
(3)该法人无论是否是私营,均按商业规范经营⑹如果投资者有一个以上的国籍,就上述(a)款而言,会员国国籍应优先于非会员国国籍,东道国国籍应优先于任何其他会员国国籍(C)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的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或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但是,所投资产应来自东道国境外
6、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A、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B、虐待被监管人罪C、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D、打击报复证人罪【参考答案】A,B,C【解析】见《开4法》第242条、第248条、第249条、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中的犯罪
257、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是A、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B、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平等地予以追究C、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D、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和守法上都一律平等【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四项均为对权利义务平等性的表述,故均应入选
8、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哪些理解是正确的?o A、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B、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C、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与法律监督之间在根本点上不存在矛盾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参考答案】A,C,D【考点】审判基本原则【解析】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未经控诉一方提起控诉,法院不得自行主动对案件进行一项审判基本原则一是可以对裁判一方的权力实施有效的限制;二是可以防止裁判一方先入为主和产生判断;三是有利于控审双方职能在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上的分离,从而保证控审职能真正分开;四是有利于保障控辩双方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平等和诉讼职能的相对平衡,故A正确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体现了诉讼或司法的过程与结果非截然两分,该特性与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率是相辅相成的但在确立直接言词原则的时候,还应当合理规定该原则的适用例外,故B错误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仍应当接受机关、团体、公民的监督,故C正确审判及时原则要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案,不拖拉,该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故D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269、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四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A、减刑B、缓刑C、假释D、保外就医【参考答案】B,C【解析】答案及解析BC依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累犯,不得假释减刑,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对于累犯也可以减刑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外就医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只要不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保外就医
10、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C、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参考答案】A,B,C,D【解析】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本题考查了上述9个评价标准中的4个,应选择A、B、C、Do IE《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27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O 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承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12、甲殴打乙,乙找到公安局要求保护,对公安局的下列哪些行为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A、公安局对乙的要求予以拒绝的B、公安局对乙的要求不予答复的C、公安局处罚甲但乙认为处罚过轻的D、公安局答复乙后,乙不满意的【参考答案】A,B,C【解析】详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
13、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28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参考答案】C,D
14、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有?A、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应可以以地方政府规章为参照B、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C、人民法院应当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审查确定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D、对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人民法院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参考答案】A,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及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立法机关在法定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或者影响国际贸易的地方性法规她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四条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B项错误,对翻译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没有保密义务第五十四条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项错误
15、某区人民法院需要建设办公大楼,遂向市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市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办公大楼施工过程中,市29A、如果被告作出的责令停业的行为是正确的,就裁定终结诉讼B、应当对责令停业的行为进行审理C、应当继续审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D、驳回起诉【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题中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审理裁决
5、关于证券业协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是自律性组织B、属于社会团体法人C、其权力机构成员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任免D、不以营利为目的【参考答案】C【解析】证券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和组成《证券法》第174条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故本题应选C
6、甲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被关进监狱,在监狱期间不幸死亡,后经审判监督程序判决甲某无罪甲某家中有妻子和一未成年的儿子,及靠甲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妹妹,甲某的妹妹在此赔偿案件中有何权利?A、有权作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B、不能作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C、可以代理甲某的儿子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政府发现该区法院尚未办理该办公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市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施工许可是由市建设局作出的,只能由该建设局撤销B、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该施工许可是不符合法定建设许可条件的C、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撤销该施工许可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D、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市政府是市建设局的上级机关,有权撤销【参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同时规定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因此本题中的许可不应被撤销
16、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为1999年律考卷1第68题的真题法的渊源有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之分,成文法是法的正式渊源,而法的非正式渊源就是当正式法律渊源不能解决个案问题的时候,才可以适用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所以A项错误B项混淆了法的渊源的要素和法的体系的组成要素的划分标准法的渊源的各组成要素是从立法体制、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角度所作的分类;而作为法的体系组成要素的各部门法,才是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作的分类,因此该项不正确C项表述过于绝对,虽然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我国法的渊源,只有我国已经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才是我国法的渊源D项表述的是lt;民法通则)第6条的规定30“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据此,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因此该项是正确的赞助会员rita_xr及管理团队成员“只做我自己“完善了此题答案的解析)
17、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参考答案】A,B,C【考点】社会保险【解析】《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据此A选项正确,当选《社会保险法》第2条也有类似规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此选项BC正确,当选《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据此可知,社会保险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是为了保障公民生前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因此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只能享受遗属津贴而不能继承社会保险待遇【易错点】《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法部分的考试重点均在劳动合同部分但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劳动法》第9章“社会保险和福利”部分也成为考查热点,考生应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具体规定一并学习本部分内容,加深记忆
18、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31B、市民法调整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等方面C、万民法只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D、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制定形成的【参考答案】A,D【解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罗马居民不仅包括罗马公民,而且也包括居住在罗马的非罗马公民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的法律,因此D项的说法不正确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仍不列入万民法,仍然适用市民法因此C是正确的所以答案为AD
1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A、《宪法》序言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宪法》第31条D、《中葡联合声明》【参考答案】A,D根据《宪法》第31条,BC项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不是正确选项《宪法》序言、《中葡联合声明》未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问题有明确涉及,因此,AD项是正确选项
20、以下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A、武某为了教训潘某,故意与之发生口角,等潘某来殴打自己,武某就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将潘某打成重伤,对此,武某构成故意犯罪B、刘某和杨某相互斗殴,杨某打不过就向刘某求饶,但刘某继续侵害,杨某出于防卫将刘某打成重伤,对此,杨某仍成立正当防卫32C、宋某故意用枪射击李某时,李某也正好在持枪瞄准童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宋某对李某的行为一无所知,对此,宋某不成立正当防卫D、高某豢养的价值10万元的德国纯种狼犬看见林某便扑上去撕咬,林某捡起砖头将狼犬砸死,林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参考答案】A,B,C,D【解析】A项武某是防卫挑拨,构成故意犯罪;B项中相互斗殴本不成立正当防卫,但由于情况变化而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一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C项属于偶然防卫,D项紧急避险的来源可以来自人、动物、自然力,而正当防卫的危险仅仅来自不法侵害人
21、下列行政立法程序不正确的有A、编制立法规划一征求意见一起草一审查----通过--公布和备案B、编制立法规划一审查一起草---征求意见一通过---公布和备案C、编制立法规划一起草一审查一征求意见----通过--公布和备案D、征求意见一编制立法规划一起草一审查一通过一公布和备案【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行政立法程序在编制立法规划应遵循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通过、决定与公布、备案的程序
22、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些产品?A、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进口的产品B、发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C、提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进口的产品D、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参考答案】A,D如果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3条的相关规定,当终裁确定33存在实质损害时,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A正确虽然确定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但对于是否存在倾销进行立案调查之前进口的产品,反倾销税不可以追溯征收Be错,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4条的相关规定,这两个选项都是错误的同样根据《反倾销条例》第4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倾销进口产品同时具备两种情形就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此处应注意的是,本题的设问为“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些产品?”只要具有可能性就满足该要求D正确
2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A、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才负刑事责任B、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C、单位犯罪一律适用双罚制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参考答案】A,B【解析】《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成立单位犯罪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少量条文对单位犯罪只规定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如《刑法》第161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由此可见,单位犯罪要求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3424、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宋某经常参与赌博一日,宋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0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宋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宋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宋某予以撤销其主任职务的处分决定宋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宋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本单位的撤职决定都可申请复议B、宋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本单位的撤职决定都不能申请复议C、宋某可以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D、宋某无权对本单位给予他的撤职决定申请复议【参考答案】C,D【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7条的规定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而有关解释机关不予修改或废止的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依法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可以决定撤销该司法解释B、可以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C、可以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的议案D、将该司法解释发回,发回后立即失效,但失效不具有溯及力【参考答案】B,C【考点】《监督法》【解析】《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从法条直接可以得出BC选项正确,为应选项,AD选项排除35【易错点】本题直接考查法条,虽然近些年来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对法条和理论的综合考查,但是考生也不可忽视法条的精确记忆尤其是每年新出台的法条,其往往会作为当年司法考试的新增法条和新增考点,本题就是一例所以考生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对于当年的新增法条一定要重点复习,做到熟悉通篇法条和精通重点法条本题的考点为《监督法》,其于2007年1月开始施行2008年作为新增考点纳入司法考试大纲单单就这一部新增的法律在2008年的考试中就出了3道法条题,这足以显示每年新增法条的重要性
26、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O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参考答案】B,C,D【考点】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解析】根据法律关系的相关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选BCD.
27、下列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有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6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C、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或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D、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参考答案】A,B,D【解析】本题考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而c项为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或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故叙述错误,不当选正确答案应该为ABD
28、下列哪些情形应认定为盗窃罪?A、甲看见一个4岁小孩乙手中拿一个钱包独自站在路边,就拿出一把糖果引诱乙和他交换,乙拿取了糖果,将全豹交给甲钱包中有2000ye oB、甲因为女友丙与其分手转而与乙恋爱,对乙怀恨在心认为乙就是凭借有一辆别克车将丙吸引某日将乙的别克车撬开,开到山上,推入深谷摔得粉碎C、甲为了讨好女友乙,在某停车场撬开一辆摩托车价值2000元送给乙,乙得知该车来路不正,说不要“脏东西”,拒绝接受,甲大受刺激,一怒之下将车砸个稀烂D、甲开汽车停在马路边,未熄灭发动机,然后到路对面服装店假装买衣,选一件名贵西服以试穿为名穿到身上,然后对店员声称钱包在车上,假装到车上取钱上车后开车逃离【参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37考点盗窃罪得认定解析A.利用婴幼儿、精神病等缺乏处理有关事务得起码能力,“骗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盗窃B.盗窃应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盗窃物品的意图,如自始就以毁损为目的,窃取后毁坏,没有利用的意思的,不是盗窃是毁损财物罪C.行为人开始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窃物品的意图,成立盗窃,毁坏是其占有后的处置方式之一D.虽有一定的欺骗性,但不是因为骗的交付而取得,不定诈骗;虽然有一定的公然性,但没有明显的夺取行为,也不定抢夺罪属于和平取得,可定盗窃“秘密性”并非是盗窃罪的必要特征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是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C、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参考答案】A,C【解析】宪法修正案的提案主体《宪法》第64条第1款“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宪法修正案的提案主体只有两个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因此正确答案为A、Co
30、某造纸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环保局检测发现,造纸厂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38A、该厂拥有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所排污水虽然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超过国家标准,故不违法B、该厂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污染C、环保局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D、环保局有权责令该厂停业或关闭【参考答案】B,C
三、不定向选择题
1、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1919年《魏玛宪法》是第一部现代宪法B、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C、英国是世界上制定宪法最多的国家D、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首部成文宪法【参考答案】B,C【考点】宪法历史;德国宪法;法国宪法;美国宪法[答案及解析]BC魏玛宪法是第一部现代宪法,它第一次规定了公共福利制度,第一次规定了国家文化制度1830年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法国才是世界上制定宪法最多的国家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首部成文宪法
2、对检察官的处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纪律处分,由本院决定,但检察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需由本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务会免职B、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经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39D、可以作为赔偿案件的第三人参加到刑事赔偿程序中【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
7、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参考答案】A
8、下列不构成倾销行为的有A、同一种商品出VI价格比本国销售价格低B、一种商品以低于成本的相同价格在国内和国外销售C、一种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内外销售,国外售价高于国内售价D、一种专供外销的产品在市场经济的A国的售价比市场经济的8国的售价高50%【参考答案】D【解析】倾销行为的认定倾销行为的认定在于通过比较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就可以符合倾销行为的要件,正常价值的确定可以有国内市场价格,成本价格和第三国出口价格等涉及到运用第三国的替代价格来认定倾销行为时,只有在确定正常价值的产品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国内市场价格和成本价格均有困难的情况下才适用,可见D不符合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的,征得有关组织同意后,由本院执行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重违反纪律,不宜担任检察长职务的,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免职,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参考答案】A,D【解析】给予违纪检察官一定的处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作出的处分无效我国担任检察员职务以上的检察官都是由人大选举或者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对于他们的处分,特别是涉及职务的处分必须得到原任命或者选举机关的同意因此,选项BC错误,B中,应当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C中,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执行所以,正确答案为ADo
3、根据你的判断,广州公司在此案中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是()A、宣告合同无效,因对方已构成根本违约B、采用宣告合同无效之外的一切补救措施,因对方尚未构成根本违约C、要求对实际所受损失的损害赔偿D、要求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的赔偿【参考答案】A,C,D本题考查一方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9条的规定,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此情形下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因此A项是正确的答案;另根据第7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因此,CD也是正确的选项
4、刘某为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拟申请再审刘某申请再审,应当提出申请的合法期间是哪个40A、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年内B、判决发生法律效力3年内C、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年内D、在判决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内【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3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5、
97.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参考答案】B,D《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本题中被监护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应适用中国法,被监护人住所地即中国,B和D是同一含义
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有A、法官的选任,可在法学院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其他具有素质的人员中择优录取41B、法官王某为了家中经济问题与他人合伙创办一企业,并任副经理C、法院院长的儿媳在本院担任刑庭审判员D、法官的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考答案】D【解析】见法官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款
7、李某爱打麻将,近日他手气不好,逢赌必输,看见别人出手阔绰心有不甘,2002年12月12日,李某打麻将时见与其打牌的王某穿金戴银,心想,看她这身行头,谁是有钱的人,不如到她那里弄点钱花花次日李某找其表弟郭某谈到此事,让郭某与其一起干,郭某不肯,李某便面露凶相,给郭某一记耳光说到“你既然知道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否则整死你”郭某慑于李某的淫威只好同意,当晚李某和郭某来到王某家行窃,李某让郭某在外面望风,自己进去,他到屋内窃得一提包(内装一部手机及现金3000元),又窃得钻石项链一条,将这些东西交给门外的郭某,说“你拿好了,我还有点事没办完”李某返回屋中爬到王某的床前欲对其施暴李某将床上的人打昏,握住其胳膊,床上的人挣扎中大呼救命,李某一看,躺在王某床上的是王某的男友孙某,遂慌忙逃跑,案发后,李某、郭某被公安机关逮捕析李某和郭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A、属于盗窃罪的共犯B、李某是主犯,郭某是胁从犯C、李某是教唆犯,郭某是胁从犯D、二人都是主犯【参考答案】A,B【解析】详见《刑法》第26,28条
428、甲乙两国订有某项双边条约,根据该条约的规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为作准文本在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两个文本的某些词汇存在歧义,若以乙国文字文本解释对甲国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两国受各自语言文本的约束B、甲国不得从乙国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取利益C、按上述方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提交双方公认的仲裁机关仲裁D、按上述方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甲乙两国文字约文的意义【参考答案】A,B,D【解析】本题考点是多种文字缔结的条约的解释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的规定,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本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一作准;作准文字以外的条约译文,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参考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之条约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根据,如遇解释分歧而且按照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故选ABD
9、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C43【解析】C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②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③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④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⑤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序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
⑥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⑦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故选C.
10、下列属于国务院的职权有哪些?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B、决定某直辖市的紧急状态C、批准某省的区域划分D、制定行政法规【参考答案】A,C,D【解析】详见2004年《宪法》修正案
449、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洛弃婴,抚养了3个月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A、甲的行为构成遗弃罪B、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D、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1拐卖儿童罪与遗弃罪的区别《刑法》第261规定的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而《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绑架、收受、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前罪的构成仅仅要求有对于负有抚养义务的人的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后罪则要求以出卖为目的而实施贩卖、接送、收买、绑架等行为,两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均不一样所以甲的行为构不成遗弃罪2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分两罪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都可以以儿童为对象,都能采用欺骗手段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前罪是以出卖为目的,而后罪的行为人不以出卖为目的,一般是为了供自己或他人收养、奴役本题中,甲即是以出卖为目的,只能构成拐卖儿童罪3拐卖儿童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前者是通过拐卖儿童谋取暴利,后者是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二者虽然都具有贪财性,但二者取得财的行为方式、侵犯的客体性质不同前者侵犯人身权利,后者侵犯财产权利本题中,甲虽有将拉来的弃婴谎称是自己亲生儿子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取得对方财物,但甲侵犯的客体是捡来的弃婴的人身权利,而非仅仅是对方的财产权利,因而构成拐卖儿童罪
10、经营者的下列哪项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B、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内”C、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D、出售蛋类食品的价格经常变化【参考答案】D【解析】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本题中A和B项都不对该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所以,开具发票与否与购物金额大小没有关系,所以C不对根据该法第19条第3款“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但是,商品价格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并没有与法律规定不符,所以本题应当选D
11、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乙市A区人民法院D、乙市B区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记住一点即可此种情形下的管辖法院有以下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人身被制所在土故只有B无管辖权法条依据为行政诉讼法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12、《周礼•秋官》记载“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这体现了我国古代刑法的O A、区分故意和过失原则B、区分惯犯和偶犯原则C、罪疑从赦原则D、正当防卫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西周统治者根据“明德慎罚”、“刑罚世轻世重”等主张,规定了若干具体的刑罚原则,包括矜老恤幼、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赦、同罪异罚、正当防卫等上述记载含义指凡盗贼持械闯入乡邑家室侵犯时,将其杀死是无罪的,这是正当防卫原则的体现故正确答案为D
13、甲企业为了参加今年的全国财务评比,想搞个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某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人员收受甲企业的财物,为甲企业提供了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如何处理?A、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B、受贿罪C、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断【参考答案】A【考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解析】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4、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典是
①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②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③充分体现了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
④体制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A、《太明律》B、《大清律例》C、《大清会典》D、《明大诰》【参考答案】B【解析】《大清律例》8[答案及解析]BA项中的《大明律》符合上述条例中的
④,但其不符合
①,所以不选;C项中的《大清会典》是从康熙朝开始集合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守、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的一部“五朝会典”,与上述所述条件也不符合,因此不选D项的《明大诰》也不符合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的条件,因此也不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8项
15、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己有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解析】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骗取保险金的定罪、《刑法》第183条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选项A错误而《刑法》中没有虚假理赔罪这一罪名
16、张某为湖南省某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给湖南省15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现有关张某能否当选为湖南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的论述,正确的是()A、由于湖南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如果张某不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则其不能被选为湖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