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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
(二)检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甲某经常殴打其父乙某,与其兄丙某的关系也很僵一天由于乙某外出有事忘了关窗,恰巧下雨,雨水淋入甲某房间,甲某回来便殴打乙某,丙某见状拉架,不小心将甲某拉倒地,结果甲某越发生气就转而用菜刀追砍并将丙的手砍伤,丙随即拿起一根木棒朝甲某回击,结果击中甲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上乙某怕甲某醒来更加凶狠报复,便拿起甲某手里的菜刀朝甲某的头部砍了十几刀经查甲某在倒地时,由于后脑磕到水泥地导致脑出血,就已经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为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D、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参考答案】C【考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解析】丙针对甲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甲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乙某在甲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2、甲一日下班回家发现家中电器均被烧坏,经查证发现,是因为供电部门工作失误,将工业用电输入民用线路,致使电压过高,电器烧毁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参考答案】C
17、2002年9月15日,自然人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2004年9月初,甲知道自己无法到期偿还乙的借款,又怕到时候乙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于是先将其一台价值约1000元的彩电赠与其侄子丙,又将自己的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此事早有所闻的丁对此,下列选项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直接向甲主张其有害债权的行为无效,要求甲追回财产B、乙需要自甲做出有害其债权的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C、自甲有害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乙未行使撤销权的,乙将无权再撤销甲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D、债权人乙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所花费的差旅费、电话费等费用应由甲与乙合理分担【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乙不能直接向甲主张,而要通过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4条第2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乙的相关费用由甲承担而非二人分担,D选项错误
18、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A、总公司与分公司10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公司的分类按照股东责任范围的不同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是否能够自由转让股份封闭性公司和开放性公司按照公司之间关系的不同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信用基础为标准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19、关于自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深夜盗窃他人摩托车一辆,但是无法发动车,便将摩托车推往住处,路上遇到民警巡逻,警察见其深夜推车而不骑车,觉得可疑,便拦住盘问,甲见瞒不住,便主动交代了盗窃事实甲的行为是自首B、甲实施绑架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期间,甲又主动交待其曾伙同别人另外实施的一起抢劫案未过诉讼时效,甲的行为是自首C、张某盗窃价值15000元的财物后逃到外地,因害怕从重处罚,就向原居住地的公安封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物隐藏地点后张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张某的行为是自首D、甲、乙共同盗窃,甲被拘留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甲属自首【参考答案】D【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20、下列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的说法中哪项正确?11A、
①主债权
②主债权的利息
③实现抵押权的费用B、
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②主债权
③主债权的利息C、
①主债权
②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③主债权的利息D、
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②主债权的利息
③主债权【参考答案】D【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4条
21、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何机构任免A、证券交易所的理事会B、国务院C、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D、证券业协会【参考答案】C【解析】证券法第100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22、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电视机的业务,因此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B、某公司董事长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公司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将手表卖与丙,甲并不知此情况,并在10天后表示将手表赠与乙,后甲知晓乙在此之前擅自卖出手表,因此甲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12D、甲邪教组织与雕塑师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为其制作一组邪教宣传雕像,市民丙知晓后,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依《合同法解释
(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A中甲乙之间买卖电视机的合同虽超越了甲的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故合法有效因此,A不正确依《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B不正确|学/法/网|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C项中乙无权处分甲的手表后,甲表示将手表赠与乙,虽甲此时不知乙无权处分行为的存在,但不影响乙取得手表的处分权,依法买卖合同有效C不正确|xuefa.com|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中甲乙之间达成的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因此,D正确
23、王强因与李进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至法院,要求李进支付欠款8000元在庭审过程中李进提出王强的父亲曾借其1万元,要求用欠款抵债并偿还其2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A、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B、将两诉合并审理C、追加王强的父亲为第三人D、告知被告李进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本题中王强是原告,李进是被告,李进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王强,而非王强的父亲,因此李进要求抵债不构成反诉,不可以合并审理
24、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A、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聘请律师B、由于拘留前张某是A市市长,故其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13C、张某的律师接受聘请后,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张某了解有关案情,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还可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并查阅侦查机关有关张某的犯罪事实材料D、张某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检察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同时在律师会见张某时应派员在场【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律师和侦查机关的行为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10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张某的配偶属于张某亲属,故其有权代张某聘请律师,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虽然张某拘留前是A市市长,但并不代表本案的案件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因此其聘请律师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选项B错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无权查阅侦查机关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材料,选项C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1条的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人民检察院安排会见时间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故律师会见张某时,检察机关并不当然派员在场,选项D错误
25、依照《证券法》,符合以下哪种情形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做出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A、A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的B、B上市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的C、C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D、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参考答案】D【解析】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4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6、下列关于国际私法中的“识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其是属于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还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的过程B、国际司法实践中,各国大都依“对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说”进行识别15C、识别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解决法律冲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D、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进行解释,以使其作为确定准据法的依据进一步明确化的过程【参考答案】C【解析】识别的过程,应包括两个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容其一,是对有关的法律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其二,是对冲突规范本身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范围”和“连结点”中的有关法律概念进行解释应适用于案件的准据法
27、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参考答案】B
28、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刘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A、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B、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C、该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D、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将本案提交人民法院审理【参考答案】D16【解析】[参考答案]D[测试点]仲裁范围【解析】《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此,A、B、C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至于D项则是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9、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
30、陈天与刘军二人达成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如约申请仲裁【参考答案】A17【解析】《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17条第
(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继承问题不能仲裁,仲裁协议无效,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3E1996年12月20日甲从乙商店购买花炮两盒送给其姐丙的儿子小兵(9岁)1997年3月2日晚,小兵放花时,因花炮质量不合格横飞到小兵眼前,致使其左眼受伤失明,为此,还花费医药费6000余元1997年5月2日丙找乙提出赔偿全部损失的要要求但乙商店以炮不是自己生产为由拒绝本案中丙向乙请求赔偿全部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从()O A、1996年12月21日起算B、1997年1月1日起计算C、1997年3月3日起算D、1997年5月3日起算【参考答案】D【解析】评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补充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2、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O OA、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7日以内B、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C、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10日以内D、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至决定提起公诉前的任何时候【参考答案】B18【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3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将用该批木材加工家具后来,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此时,乙公司已将货款汇至甲公司账户下则有效A、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B、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C、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但需征得乙公司的同意D、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即使乙公司不同意【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合同法》第84条
3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参考答案】B19另经查实甲因长期拖欠电费已被供电部门中止供电甲现在是私自接搭线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供电部门未按国家规定供电质量标准供电,应向甲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B、供电部门与甲各有过错,双方应共负责任C、供电台同巴中止,但供电部门仍应承担侵权责任D、供电合同已中止,供电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供用电合同的中止根据合同法182条,本案例中,供电合同已中止,甲与供电部门没有合同关系,故甲不能要求供电部门承担违约责任又甲私搭电线不在供电部门合理预见范围之内,供电部门主观上无过失亦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参考答案】C【考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析】本题公布答案为B,我们认为答案应为B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应予受理的案件和不予受理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应予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
(1)行政处罚案件;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行政许可案件⑸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6)抚恤金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同时根据法理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应予受理的案件还包括
(1)行攻裁决案件;
(2)行政确认案件;
(3)行政检查案件;
(4)行政征收、征用案件;
(5)行政合同案件;
(6)侵犯公平竞争权的案件;
(7)国际贸易竞争案件;
(8)反倾销案件和反补贴案件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及《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内部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凋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关于A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⑸项规定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情形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李某申请环保局监督而环保局拒绝履行保护职责的行为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因此,A项不是应选项关于B项关键在于分析“通知”的法律性质,即该通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根据学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I)调整的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注意此处是否属于特定的对象并不在于对象的数量是否众多,而在于这一数量是否确定
(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在同样条件下会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单选
1.B仅仅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有效
(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规范.需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活动实现其目标和作用
(4)行为程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近似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及公布
35、下列有关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20A、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B、没有条约关系的依照外交途径进行C、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可以向中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协助的事项不得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参考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故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C
36、乌拉圭回合谈判是1986年在乌拉圭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发起的一次多边贸易谈判,持续时间最长,参加方最多,涉及范围最广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之一是决定建立一个国际性的组织,以推动世界贸易的发展下列是这次谈判决定建立的A、18国常设集团B、世界贸易组织C、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D、国际商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是基础题,以后司考出这类题的可能性极小
37、特殊预防是指A、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而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过去所犯的那种罪21C、特殊形式的一般预防D、预防犯罪分子向其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参考答案】A【考点】特殊预防的概念【解析】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38、某外商向律师咨询“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该律师的下列回答哪一个是正确的?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D、伯尔尼公约【参考答案】C【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特点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全面把握以上四个公约的显著特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是一部关于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约,因此是不符合题意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而且也是成员国最为广泛、对其他世界性和地区性工业产权公约影响最大的公约《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与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一个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公约它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其
一、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其
二、要求成员对知识产权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其
三、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其
四、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其
五、将成员国之间知识产权争端纳A〜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协议的约束力从以上可以看出,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因此,选项C符合题意
39、住所在英国的一美国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美国法;美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22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A、直接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含有直接反致的转致【参考答案】C【解析】由于从日本一美国一英国,所以为间接反致
4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对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可以适用剥夺政治权利B、某法院判处甲罚金1万元,甲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后甲生病,将存放在亲戚家中的1万元钱取出,准备看病,法院得知后,将该钱执行收缴,该法院的行为是非法的C、乙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没收其全部财产,乙某请求法院为其10岁的儿子保留一定生活费用,包括其将来上大学的每年11000元的费用根据《刑法》第59条之规定其请求是合法的,应予准许D、丙因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时,可以优先偿还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参考答案】D【考点】没收财产的规定【解析】选项A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只限于中国公民;选项B法院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选项C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但上大学的费用不包括在必要的生活费用中D正确,故选D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32、下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外商投资法律中的哪些规定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要求?A、在合资企业中,本地股权应占51%以上B、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应优先从国内购买C、合资企业进口货值不得超过当年度出口货值D、合资企业必须提供外汇平衡的保证【参考答案】B,C,D【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的措施类型【详解】虽然投资问题现在还没有正式纳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的正式议题,但是在1987-1995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一些对国际贸易正常流向产生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已被列入谈判议题,所谓投资措施是东道国调整外商投资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的总称,如发展中国家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赚取外汇,常规定出口产品比例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优惠待遇的条件,或直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必须有多少比例出口,这种投资措施被发达国家认为对全球贸易的自由化产生了人为的扭曲作用,因而要求发展中国家废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而制订的,根据《TRIMS》的规定,BCD均属于该协议禁止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A项属于当地股权要求,是各国调整外商投资的常用手段,尽管属于投资措施,但对国际贸易的流向没有直接的或间接的扭曲作用,因此,不属于《TRIMS》禁止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3、普通合伙企业中在合伙协议元另外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些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B、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4D、改变合伙企业经营场所的地点【参考答案】A,B,C【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第
19、31条D项正确的表述为“改变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4、一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险“一切险”的货物发生了损失在此情况下,下列选项中哪些事故原因可使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造成的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已经有虫卵,运输途中孵化而导致的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驾驶船舶过失造成的【参考答案】A,B,C【解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常用的是伦敦保险业协会制定的货物保险条款,我国对外贸易运输中除上述条款外,还经常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对海上运输中被保险货物发生的下列损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3损失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因此应选25A、B、C项
5、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的是A、李某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的权利B、刘某对自己的承包地享有的权利C、张某对与王某签订合同享有的请求王某支付价款的权利D、谢某对自己出资设立的公司享有的权利【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涉及对物权概念的理解问题AB项均属于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C项属于请求他人给付的权利,不为物权D项属于因出资财产而转化的权利,属于股权,不为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6、保证的方式包括下列哪儿种?A、一般保证B、连带责任保证C、按份保证D、部分保证【参考答案】A,B【解析】见《担保法》第16条
7、甲乙因煤炭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甲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了违约的事实,并提出一定的赔偿数额,后双方因数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恢复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院应当至少支持甲承担调解过程中提出的赔偿数额B、甲对违约事实的承认不得在诉讼中作为对甲不利的证据C、对于甲违约的事实,乙免除举证责任26D、甲应当对自己没有违约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参考答案】A,C,D【解析】ACDo依据《民事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甲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承认的违约事实,不应当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B正确
8、关于人寿保险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B、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C、人寿保险公司不得将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混业经营D、人寿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应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再清偿所欠税款【参考答案】B,C,D【解析】《保险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故A选项说法错误第89条第2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故B选项说法正确|学法/网|第95条第2款规定,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可见,人寿保险公司不得将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混业经营,故C选项正确I学\法\网I第91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可见,人寿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应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再清偿所欠税款,故D选项正确
9、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女儿购买人寿险C、某丙为屋前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投保27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参考答案】A,B,D【解析】【解析】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便不能生效根据《保险法》第12条规定,可知,保险利益的成立须具备三个要件
(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利益;
(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嫩购用金钱估计;
(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题中,A项彩票是否中奖还不确定,某甲对彩票的利益也就是不确定的,由此某甲对彩票不具有保险利益;B项胎儿还不是民事主体,还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一一保险利益;C项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某丁对之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ABD为应选项
10、关于送达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O OA、受送达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属于间接送达B、送达回证是送达人完成任务以及受送达人接受或拒绝文书的证明,也是衡量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C、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快递公司代为送达D、转交送达中,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参考答案】A,C,D【解析】A属于直接送达,而不是间接送达;C不对,是因为委托送达的只能委托其他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而不能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D不对,转交送达中,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11、下列合同须登记才生效的有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B、专利权转让合同C、商标许可使用合同D、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考察登记生效的合同在司考范围内法律明文规定的登记才生效的合同除上述两种,还有法定登记抵押合同;(担保法41条);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10条、28实施细则14条)、合营合同(合资经营企业法3条)、合作合同(合作经营企业法5条)、转让注册商标合同(商标法39条)CD也需登记,但登记属于备案性质
12、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A、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是一方当事人故意窝藏的证据C、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D、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参考答案】A,C,D【解析】ACDo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的规定
13、音乐家张络创作了一首歌曲“家乡的云”并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说明歌星王希演唱了该首歌曲,华宇音像公司录制了歌星王希的演唱活动并且做成CD,该CD在出售时未作用途方面的任何说明某广播电台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了该歌曲,“好歌网”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中参考的是A、歌星王希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B、华宇音像公司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C、某广播电台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好歌网”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参考答案】A,B,D【解析】《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A选项参考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29【解析】《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精神病人并非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仅患有精神病还不够还要“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才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显然具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他是在完全清醒的情形下犯的故意杀人罪因此,甲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选项D根据《刑法》第I8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对于部分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甲为一个9岁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乙演出公司得知后,通过电子邮件与甲联系,欲同甲签订演出合同,甲回复表示同意甲的父母得知后,也发邮件通知乙公司,对甲的行为表示追认,乙公司回复表示同意后因乙公司资金不足无力再为甲量身包装,欲反悔,遂提出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无效甲之父母却认为,虽然甲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经过其追认,合同已经生效,乙公司不得反悔则甲的父母回复乙公司邮件后,下列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是甲无缔约能力B、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未定,理由是甲欠缺缔约能力C、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理由是该合同实际上是父母代理他签订的合同D、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理由是得到了父母的追认【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题中,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公司签订的演出合同应属于无效行为,但该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甲的父母对该合同的追认并非追认,而是代理行为,经过甲的父母的代理,该合同成立且生效,乙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本题,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适用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B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C选项
5、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确立的基本原则?A、国民待遇原则B、限制性原则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故B选项参考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故C选项中“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的说法错误第42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故D选项参考
1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参考答案】CD【解析】指示提单是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由某人指示”或“指示”等字样的提单,即本题D选项所描述的提单指示人通常以背书的方式确定收货人背书的方式有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两种记名背书是指指示人(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背书,表明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或按其进一步的指示交货空白背书是指指示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而只签署自己姓名的背书经空白背书后的指示提单的效力同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出示提单的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指示人不作任何背书,则意味着指示人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有权提货的仍是指示人本人指示提单经指示人背书后发生转让即如本题C选项所述,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15、林某与吉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人民法院采取下列何种行为前,原告林某可以提出撤诉申请?()A、开庭审理B、法庭辩论终结C、宣告判决D、生效判决执行【参考答案】A,B,C30【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ABE正确
16、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参考答案】A,B,D【解析】考点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解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7、王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保险合同?A、王某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B、王某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C、王某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保险事故31D、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保险合同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保险法》第16条、27条、52条的规定,ABCD四项均符合法律规定
18、在一次演出中张某获得劳务报酬1万元,对这笔报酬举办演出的单位末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情况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A、对演出单位处以罚款B、对张某处以罚款C、向演出单位追缴税款D、向张某追缴税款【参考答案】A,D【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末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扣缴义务人未尽到扣缴义务时,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张某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演出单位处以罚款,所以AD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19、民法理论将物分为主物和从物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的有A、汽车与汽车的轮胎B、房屋与房屋里的家具C、电视机与遥控器D、锁和钥匙【参考答案】C,D【解析】评析本题涉及从物法律问题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两个独立的物中,起主要效用的为生物;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本题中,汽车与其轮胎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房屋与房屋里的家具是两个独立的物,并不存在主从的关系故本题选项为CD
3220、地役权人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关系,地役权消灭()A、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B、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C、地役权合同约定的终期届至D、地役权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参考答案】A,B【解析】《物权法》第168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CD项所述情形发生,地役权消灭无须发出解除通知,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B
21、下列选项中哪些是专利法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的B、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C、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制造的D、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参考答案】A,C,D【解析】《专利法》第63条
2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A、付款人拒绝承兑33B、付款人破产C、付款人死亡D、付款人避而不见【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中拒付的知识拒付指付款人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为,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的拒绝,还包括付款人破产、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等情况这类题目的答案比较简洁,易于记忆,考生应好好掌握,尽量避免在这类题目上丢分
23、张
三、李
四、王五欲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便向律师赵某进行咨询,赵某的下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确的()A、张
三、李
四、王五应当订立书面合伙协议B、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C、王五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D、对李四的厂房出资,张
三、李
四、王五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参考答案】A,B,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所以A正确《合伙企业法》第15条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所以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三款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立,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所以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所以D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24、甲诉乙离婚一案,人民法院受理后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甲乙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并签名,当事人向人民法34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乙不同意签收,决定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调解书不能提起上诉B、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C、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只能在6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参考答案】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仅适用于未生效的裁定和判决,调解书不可以上诉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七)项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调解和好的案件,对于原告再次起诉有特殊的限制,D选项正确
25、下列案件,哪些可以适用返还原物?()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35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羊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参考答案】B,C【解析】考点返还原物的适用讲解物权请求权上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条件是
(1)针对非法占有人行使;
(2)原物还存在;
(3)非法占有的状态还在继续A项中,刘某构成善意取得,已经取得了手表所有权,不属于非法占有;B、C两项分别符合返还原物的要件;D项中,赵、钱之间基于买卖合同已经交付了标的物,羊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赵某的手中,且现在孙某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所以钱某要求赵某返还原物应不可能
26、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在效力上有哪些地方相同?A、阻却对方要求本方履行的请求权B、不消灭对方的请求权C、中止本方的履行D、消灭对方的请求【参考答案】A,B,C【解析】《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
66、
67、68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均发生阻却对方要求本方履行的请求权、中止本方履行、不消灭对方的请求权的效力.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27、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贝I36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程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的根据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也属辩论的一种形式【参考答案】A,B,C,D【解析】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讼原则,是建立在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基础上的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应当陈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当的;被告有权就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和答辩,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第三人也可以就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事实根据当事人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有三个方面:
①对案件的实体方面进行辩论,如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主体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侵权的范围如何等;
②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指应适用什么样的实体法解决纠纷,以及适用实体法的何项条款解决纠纷,辩论的应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不争执的问题无需辩论;
③对程序法上的争论进行辩论,如当事人是否正当,法定代理人是否合格,诉讼代理人有无合法委托和授权书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言辞辩论是主要的辩论形式,言辞辩论又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书面辩论,主要在37其他场合进行,如诉讼开始时原告提出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状4辩论权贯穿程序的全过程除特别程序外,在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应当贯彻辩论原则,允许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开庭审理的辩论阶段只是行使辩论权最集中的一个阶段
28、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以前提出回避申请,因此对其回避申请应当依法予以驳回B、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回避的决定以前,周某应当暂时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C、对于周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作出决定D、若法院决定周某不回避,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则在复议期间周某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参考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A错误,B正确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因此周某的回避应由法院院长决定C错误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38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因此D正确
29、下列关于受胁迫结婚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无效B、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有效,但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C、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D、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请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参考答案】B,C,D【解析】见《婚姻法》第11条
30、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B、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C、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D、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必须一致,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不需要一致【参考答案】A,B【考点】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39C、非自动保护原则D、独立保护原则【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基本原则该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1)国民待遇原则
(2)限制性原则即任何非公约成员国如未能充分保护本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成员国可对首次出版时系该非公约成员国国民而又不在成员国国内有惯常住所的作者的作品的保护加以限制
(3)自动保护原则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和在成员国有居所的人在作品完成时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无需任何手续;在成员国无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首先在成员国出版的,也自动享有著作权
(4)独立保护原则即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任何成员国受到的保护不因其作品来源而不同,对作者权利的保护、行政和司法救济的方式等,都只能依照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
(5)最低保护限度原则即各成员国为享有国民待遇的外国国民提供的著作权保护不能低于公约所规定的专门的保护
(6)非自动保护原则,是世界版权公约所确立的原则,根据该原则,凡出版的作品必须在首次出版时在每一份复制品上都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公约的国际保护故选C
6、下面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为了在招标过程中中标而对发标单位负责人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只处罚单位,不处罚其他负责人B、乙单位因私设小金库而被审计机关发现,在审计机关查帐时,乙单位领导A指使会计B将单位账簿烧毁,阻碍审计进行,A与B构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乙单位不构成犯罪C、丙厂在进行合并清算时,故意隐匿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资料,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虚伪记载,该行为构成妨碍清算罪,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不处罚单位D、丁厂是用电大户,经厂领导研究决定,让电工对电线相关设施私自进行了改装,从而可以偷用其他单位的电,半年来,偷电金额累计达50多万元,由于无法律明确规定,此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厂领导指使电工偷电的行为只能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考点】单位犯罪的处罚机制【解析】A项,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I款是对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实质上,必要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只存在一个共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只有一个诉讼标的例如,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应当作为必要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必要共同原告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只存在一个共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只有一个诉讼标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实质上,普通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若干个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标的有若干个,人民法院将这若干个民事法律关系予以合并审理只是为了节约时间、费用,避免法院对同类性质的纠纷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综上,选项B关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的说法是正确的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裁判的请求不管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还是在普通共同诉讼中,诉讼请求的多少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对象的多少而定的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是说一个诉讼标的只能对应一个诉讼请求,一个诉讼标的有可能与多个诉讼请求相对应通常来讲,原告也会针对诉讼标的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例如,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冰箱一批,后甲企业认为冰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乙企业已经分立为丙企业和丁企业,此时,应当将丙企业和丁企业作为必要共同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买卖法律关系,但甲企业可以提出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还可以提出退还货物的诉讼请求,等等也就是说,尽管本案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被告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必要共同诉讼人,但原告甲企业可以提出两项以上的诉讼请求因此,选项C关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的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由此可见在必要共同诉讼中,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诉讼行为对全体有效但这并不是说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必须一致,只是说如果某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未经其他
三、不定向选择题
1、郭某获取回扣,变卖防汛物资归己所有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犯罪A、挪用特定款物罪B、职务侵占罪C、贪污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贪污罪的特定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40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属《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他们从事这些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郭某变卖防汛物资归己所有,有非法占有意图,所以构成贪污罪,而不是挪用公款罪对于郭某收受回扣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是受贿罪,因为这时郭某不是在行使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所以主体身份不构成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2、假设李某在第二审审理过程中对王某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此案?A、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B、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反诉和自诉合并审理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形决定是否受理D、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李某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65条
3、曾某应当被判处的罪名是A、受贿罪和强迫劳动罪B、滥用职权罪和强迫劳动罪C、侵占罪和强迫劳动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C【解析】曾某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他将智障人士送给砖窑厂使用,同时将砖窑厂给的每人每年3000元钱归自己所有,可以认定侵占了智障人士的劳动收入,构成了侵41占罪明知砖窑厂强迫智障人士劳动而协助实施,可以认定曾某和砖窑厂构成了强迫劳动罪的共同犯罪因此,可以认定曾某构成了强迫劳动罪和侵占罪
4、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巴一级白砂糖22吨,每吨350美元CIF大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什么?A、反要约B、一项新要约C、无效承诺D、有效承诺【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涉及国际经济法的要约规定《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要约中交货时间的变更,是对要约实质上的变更,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反要约反要约与一项新要约无区别
5、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槁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1991年乙病故,其继承人丙获得该手稿1994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甲的生平时参考丙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得公诸于世”,丁应允1996年,丁在征得甲的继承人戊同意后,将手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发对有关当事行为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A、甲在手稿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B、丙将手稿出借与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丁刊印手稿得到了戊的同意,属合法行为D、丁以“内部资料”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参考答案】A42【解析】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略)丙继承了手稿的所有权,享有出借他人的权利,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由于作者明确表示不发表,戊虽然是继承人但无权行使发表权发表即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
6、甲向乙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乙将其背书转让给丙,丙自出票日起1月内向付款人丁提示付款请根据票据法规定回答假设丙在背书受让该票据后并未提示付款;而是将其背书转让给辛,以下四种情形中,辛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况是A、丙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B、丙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C、丙在汇票上的背书附有条件D、丙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给辛【参考答案】A,C【解析】本题涉及票据背书的效力问题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限制票据权利的转移,只是限制后手票据人对限制转让背书人的追索权票据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不为票据权利转让票据上背书附有条件的,该记载条件无效,不影响票据权利的转移票据金额部分背书转让为无效转让故本题选项为AC
7、根据既往履历,以下任职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16岁,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具有商业天赋,现担任某公司经理B、丙45岁,原为某厂厂长,两年前因对该厂破产负个人责任被免职,现担任某公司监事C、乙30岁,因交通肇事被判刑,1年前刑满释放,现担任某公司董事D、丁35岁,原为某公司财务负责人,两年前因对该公司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被停职,现担任某厂副经理43【参考答案】B【解析】见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B项属于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其余都不属于
8、王某将珍贵巨型玉石一块,市价5万元,寄存于李某处李某一日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块巨型玉石出售于知情人张某张某后来将该玉雕刻成“巨船还乡”艺术品,参加全国雕刻展获得二等奖获奖后,张某将该艺术品经拍卖程序售于善意第三人林某,获得价款30万元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A、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出售其巨型玉石,为无权处分B、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C、张某尚未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D、张某已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加工物原则上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由材料所有人给予加工人以适当补偿但加工物价值显然大于材料价值时,由加工人取得所有权,并由其给予材料所有人以适当补偿素以张某已取得艺术品的所有权
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参考答案】A,C,D44【考点】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解析】按照现有规定被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更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两种方式
(1)被诉行政机关直接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或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盼,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建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2)被诉行政机关并未直接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但其行为或采取的措施可以视为已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选项A中,被诉公安局把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属于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符合第1种方式中的第⑶项选项B中,虽然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但不构成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质改变,故与不符合被诉行政机关更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情形选项C中,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符合第2种方式中的第⑴项,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选项C中的情形属予视为改变的情形选项D中,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符合第2种方式中的第⑶项综上,本题的答案是ACD
10、
(一)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45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待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请回答题A、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B、甲不知道乙将公款用于犯罪活动,所以甲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C、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D、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参考答案】A,C,D46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A错误,不当选B项,刑法第162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B错误,不当选C项,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本罪不处罚单位,故C错误D项,这例盗窃电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00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故D项正确本题选D
7、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A、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B、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C、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D、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外国国民在我国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我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受其优先权规定的制约
8、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投资的下限应是下列哪一选项?A、25%B、30%C、45%D、5%【参考答案】A【解析】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
9、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一有限公司,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股东.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三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丁公司是公司设立后成为股东的,因此不必承担连带责任.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10、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正确的是A、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B、人大代表不能成为人民陪审员C、人民陪审员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D、人民陪审员的任免由当地人大常委会决定【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做答即可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2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行政案件的被告不能申请人民陪审员,故A错误;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只有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并没有规定一般的人大代表不能成为人民陪审员,故B错误;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4条规定”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可以推定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也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故C错误;根据第8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17条”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规定,D项表述是正确的
11、甲某从某市拐骗一名16岁少女,欲卖到农村途中,甲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钱某的行为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应实行数罪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不宜单独定罪【参考答案】D【考点】拐卖妇女罪过程中强奸行为的处理【解析】刑法第240条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属于拐卖妇女的加重情节,不单独定罪
12、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而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13、2000年12月,赵县一中在由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平房6间,原本打算用做学生宿舍,后因校方企图多方营利,便将这批住房出租给个体户张某并收取租金,对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可以出租,但是赵县一中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B、将此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只能租给军事单位、国家机关等单位,并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报国务院备案C、可以出租,无须任何批准程序和租金分配D、此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行为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得出租【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放本题应选A项,考查的是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连接在一起转移的制度而所谓划拨与出让均是针对土地而言,土地收益不能流失,而房屋归个人或集体所有则不受影响
14、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终止审理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参考答案】B
15、下列哪个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A、A贾某以其夫曾某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B、B在李某故意伤害案审结后,被害人王某向法院另行提起的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的诉讼C、C李某于2002年10月1日借给王某10万元,10月20日李某被公司派驻国外后便和王某失去了联系,李某在2004年11月1日回国后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钱,王某不肯,李某遂起诉到法院D、D甲起诉要求解除与乙的养父养子关系,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维持收养关系;2004年7月甲又依据原来的事实和理由起诉,向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为民事案件的受理A不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B不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15日发布的法释
[2002]17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应当受理,依据为最高院民诉意见
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不应当受理,依据为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6、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