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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考》试卷二每天一练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参考答案】A
2、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A、某村农民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支书争吵,后又互相动起手来,该支书家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在处理该事件时,对李某有殴打行为B、税务局人员有对业主王某征税时,发现王某有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但情节不太严重,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王罚款3500元C、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在对一冷饮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冷饮个别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条第1款“可以处以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冷饮厂罚款5万元D、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杨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五元的罚款【参考答案】C【考点】行政合理性原则关于B项,行政法理论根据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给予利益或给予不利益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区分为负担行政行为和授益行政行为负担行政行为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和对其权利进行限制,如命令、禁止、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撤销即属负担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即授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或者利益,或者免除其义务的行为,如许可、认可、特许或负担行政行为的撤销等本题中,某地土地资源局的决定要求陈某承担拆除房屋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负担,属于负担行政行为,B项正确关于C项,《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一般为3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因此,《土地管理法》有关“十五日”起诉期间的特别规定排除《行政诉讼法》“三个月”的适用,C项正确关予D项,根据上述《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可知,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D项错误
18、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A、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聘请律师B、由于拘留前张某是A市市长,故其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10C、张某的律师接受聘请后,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张某了解有关案情,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还可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并查阅侦查机关有关张某的犯罪事实材料D、张某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检察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同时在律师会见张某时应派员在场【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律师和侦查机关的行为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10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张某的配偶属于张某亲属,故其有权代张某聘请律师,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虽然张某拘留前是A市市长,但并不代表本案的案件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因此其聘请律师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选项B错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无权查阅侦查机关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材料,选项C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1条的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人民检察院安排会见时间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故律师会见张某时,检察机关并不当然派员在场,选项D错误
1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参考答案】A11【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
(一)、
(二)、
(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20、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12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A、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D、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参考答案】D【考点】执行承担详解《执行规定》第76条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所以,D项当选
21、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参考答案】C【解析】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定金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AB选项认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少于约定数额,定金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定金应当以实际交付的为准D选项认为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20%,定金合同无效,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应该是约定的超过部分定金无效
22、中国某公司从法国的马赛港装运一批货物,到达中国上海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该运输合同中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此种情况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13A、拒绝赔偿B、只赔偿霉变部分C、只赔短量部分D、全部赔偿【参考答案】A【解析】水渍险为“单独海损负责”除承保平安险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物由于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货物因雨淋、短量受损的,须增加投保一般附加险或一切险才能得到赔偿水渍险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容易混淆,希望考生注意平安险即“单独海损不赔”,平安险只承担由于海损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特定意外事故而水渍险则负责单独海损,即一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均需赔偿此外,考生对于《伦敦保险协会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船东保赔协会的基本范围宜作了解
23、下列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因为是国家机关,所以不能从事市场活动B、因为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应在各级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C、各地分行是总行的派出机构,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行授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工作,独立行使权力D、因为也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也存在盈亏问题【参考答案】D【解析】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是特殊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于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享有独立的权力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4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A、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约定职责B、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C、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D、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参考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因此正确选项为Ao
25、钱某是某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参考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7条规定,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67条(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选择C
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15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B、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C、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D、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乙公司享有单方解除权《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见,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甲公司可以提出异议,A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解除合同与补救措施可以同时适用,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27、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作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A、应归甲享有B、应归乙享有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D、应归学校享有【参考答案】C16【解析】本题考著作权的归属对于本题,无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需要对相关法条加以解释首先可以排除的是学校,因为《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本案显然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法定条件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因此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创作”的含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我以为,该书由甲的学习方法和乙的构思写作共同组成,它凝结了甲乙两人的智慧成果,换言之,甲乙两人的行为共同构成了“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故著作权应属两人共有需要注意的是,本题的出题依据是旧著作权法,新旧《著作权法》的区别在于旧法规定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日期为制品首次“出版”,而新法则为首次“完成”
28、杨某父母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以前是杨某赡养,但杨某从2004年12月起在其妻的唆使下停止向其父母寄生活费,杨某父母没有办法只好诉诸法院,为了能正常生活,杨某父母可以要求法院采取什么措施?A、诉前财产保金B、先予执行C、立刻判决D、责令李某履行赡养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97条
29、乙公司因资金困难向甲公司借款,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出了由丙银行承兑的银行汇票乙公司取得该银行汇票后,将其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该汇票捐赠给了戊助学基金,戊助学基金持该汇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律规定企业间不得拆借资金,故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汇票无效17B、乙公司没有取得票据权利,因此,其背书行为无效,丁公司因而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C、戊助学基金取得汇票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D、戊助学基金被丙银行拒绝承兑后,有权向甲公司追索票据金额【参考答案】D【解析】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成立后,其实质关系即使因为存在缺陷而无效,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到影响本案中,即使甲、乙公司违反规定拆借资金的行为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因此该银行汇票是有效的,A项错误乙的背书行为有效,丁享有该票据权利,B项错误《票据法》第11条规定了可以因税收、赠与、继承无对价取得票据,因此,C项错误故D项正确
30、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参考答案】D【考点】证人证言【解析】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都事实真相的陈述选项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外一起案件,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某与此案件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选项ABC的内容是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张某承认自己犯罪的有关事实和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证人证言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为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为辩解因此,A、选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B项、C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选
31、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18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哪个法院管辖?A、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D、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赔偿规定》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32、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C、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参考答案】D
3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A、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B、市级以上地方税务局C、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19【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本题中A项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BD项符合合理性原则,只有c项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A、达到了破产界限,具备了破产原因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参考答案】A【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绝对原因,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继承,只有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度,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我国可以实行破产制度的是法人,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故达到破产界限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当然原因.因此,BCD选项郡是可以解散的原因,A选项不是,当选.
4、1992年甲将自己的3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绐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其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A、甲B、乙C、丙D、T【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方式的问题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登记,故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所D、国家税务总局【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34、甲将一车出租给乙,乙经过甲允许后,又将该汽车租给其朋友丙,丙在一次行车中发生车祸,车被报废,则甲应向谁主张赔偿损失?A、乙B、丙C、乙或丙D、向丙和乙同时主张,均可获得支持【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甲可以对乙主张违约责任,对丙主张侵权赔偿但是不能同时主张,只能二者选其一,所以选c法条依据
1、《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由于在转租情形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次承租人对于租赁物造成的损失,基于合同效力的相对性,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第121条)
35、李达将其自有一处房屋出租给儿媳刘红,刘红又将该房屋偷卖给不知情的张斌,张斌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以后张斌和刘红为该房屋20所有权发生纠纷,张斌将刘红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才知晓真情的李达经人民法院同意参加诉讼,之后张斌经人民法院准许撤诉,该案应当如何处理A、李达作为另案原告,刘红作为另案被告,张斌作为第三人,诉讼另行进行B、李达作为另案原告,刘红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C、李达作为另案原告,张斌、刘红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更换李达为原告,刘红为被告,诉讼继续进行【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本案中,李达对张斌和刘红之间的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标的一一房屋所有权,提出独立的请求权,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加入到张斌和刘红之间的诉讼中来在本案中,当张斌提出撤诉并经法院批准后,本诉因为原告撤诉而归于消灭时,便产生了一个新的诉讼关系李达作为原告,张斌、刘红作为被告
36、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卢某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由刘某等人居住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则你们就要搬走”王某夫妇表示同意,将该房屋稍加修理,便搬进居住至1976年5月因该房屋确实破烂不堪,王某夫妇未经居委会和市房管部门同意,也未告知房主卢某,便将房屋翻盖一新后来,卢某发现自己的房屋被侵占改建,于1985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房屋所有权对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房子应归卢某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王某夫妇B、房子应归卢某所有,王某夫妇侵害房屋所有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C、c.房子归王某夫妇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卢某21D、房子归王某夫妇和卢某共同所有【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本题中,房屋所有权本为卢某所有,王某对该房屋只是借住人王某在借住期间对该房屋有权行使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因此,在发现房屋破烂不堪的情况下,有权将房屋翻新但这种翻新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王某的行为可视为无因管理行为,故卢某对王某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给予补偿
37、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依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习惯而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会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本题选项为A
38、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在CPT贸易术语下,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A、买方B、卖方C、代理人D、承运人【参考答案】B22【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CPT术语中卖方的义务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支付可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向承运人交付时起即从卖方转向买方承担故选B
39、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冲突规范中动态的连接点?A、动产所在地B、婚姻缔结地C、合同签订地D、公司营业地【参考答案】A【解析】动产所在地为动态连接点
40、李某企图盗窃邻居家财物,又怕一个人势单力薄而没人接应,于是找到陈某,威胁陈某,要求陈某帮他望风陈某由于一向畏惧李某,遂只好在李某进邻居家行窃时帮他望风应如何惩处陈某()A、应加重处罚B、应从轻处罚C、应免予处罚D、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形态中的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问题胁从犯系被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胁从犯虽受到他人一定暴力强制(而不是完全的身体强制)或精神威胁,但他仍有一定的意志自由,可以对是否参加犯罪活动作出选择所以《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本案中,陈某受胁迫帮李某去望风,和李某一起构成共同犯罪,但基于陈某是被胁迫,其主观恶性不大,应减轻或免除处罚至于究竟23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那还得根据李某所窃的数额、手段等情况综合考虑由于本案中并未交代李某行窃的具体情况,不能准确判断到底是减轻还是免除,故排除BC,只能选D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人中,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有()O A、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B、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的债权人C、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D、无财产担俣的债权人【参考答案】A,B,C,D【考点】债权人表决权【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故本题四项中,都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所以都有表决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不同债权人的表决权如下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表决权;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无表决权,其他事项都有表决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全部事项的表决权;
(3)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双重身份的债权人,可以有全部的表决权;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部分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所有表决权;
(5)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以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的,也享有表决权
3、甲方于5月8日向乙方发出一项要约,该要约于5月12日到达乙方甲方在发出要约后不久反悔,决定撤回要约则撤回要约的通知符合下面哪种情况,要约不发生效力?A、早于5月12日到达乙方B、晚于5月12日到达乙方24C、在撤回要约通知发出之日D、于5月12日到达乙方【参考答案】A,D【解析】见《合同法》第17条该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4、下列有关票据承兑的说法错误的是o A、定日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C、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或者背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D、票据承兑后,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参考答案】B,C,D【考点】票据承兑【解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因此选项B错误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不是在票据背面记载,因此选项C错误;票据承兑后,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BCD
5、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25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参考答案】A,C【解析】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广告公司未经金某同意,使用其院墙,应支付使用费
6、A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美国独资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时尚女装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A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O 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B、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仲裁裁决应予以执行C、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D、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仲裁申请是错误的【参考答案】A,D【解析】因为A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均为中国法人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系国内经济合同纠纷,不具有涉外因素,不属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受理范围因此,该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该仲裁申请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裁决事项是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7、下列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A、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B、农村宅基地、自留地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财产D、房屋、汽车26【参考答案】B,C【解析】见《担保法》第36条第3款、第37条第
(二)项、第
(四)项及第34条第
(一)项、第
(四)项
8、甲欠乙100万元货款,丙提供保证后来乙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并通知了丙,但丙表示反对甲对债权转让毫不知情请问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O A、乙丁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B、甲应向丁清偿债务C、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D、丙应向丁承担担保责任【参考答案】A,B,C【考点】债权的转让【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担保法解释》第28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法规,结合题中的债权转让情况,可得知A、B、C选项说法错误
9、甲企业与乙工厂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中,发现双方对主要条款(标的物质量)有重大误解,对甲企业十分不利,对乙工厂却有利,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甲企业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子以变更合同B、甲企业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合同C、乙工厂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合同D、乙工厂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合同【参考答案】A,B,C,D27【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10、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英国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为货物短缺而发生纠纷乙公司向英国丙公司披露了委托人甲公司,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进行追索B、丙公司可向乙公司进行追索C、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进行追索D、丙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涉及间接代理的问题,如果间接代理人向第三人披露了委托人,则第三人既可以向委托人,也可以向间接代理人索赔,故正确选项为AB
11、某法人甲对一部大型摄影画册拥有著作权后来法人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分为两个法位乙和丙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画册的著作权归属状况如何?A、法人乙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享有该大型画册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B、法人丙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享有该画册的使用权和获取报酬权C、该画册的著作权由国家享有D、该大型画册的著作权由原法人甲的上级主管部门享有【参考答案】A,B【解析】乙、丙均对该画册享有著作权
12、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人的财产享有的担保物权下列关于别除权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债权人行使别除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28B、别除权的行使以担保标的物为限C、别除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执行程序行使权利D、别除权的权利人随时对权利标的物行使权利,但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参考答案】A,C,D【解析】A错误,无论是有财产保护的债权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经手续别除权应当受到破产程序的约束,而非适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故C也错误B正确,应以标的物为限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行使是在破产宣告之后,故D错误
13、甲、乙、丙三人是好朋友,2002年百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对丁诉乙离婚一案公开审判,在审判长宣读离婚判决书时,乙冲上前狠揍丁甲、丙等人也闯入法庭哄闹,审判长多次制止无效,致使审判无法进行问合议庭当时对此可以采取何种措施?A、因未经院长批准,不得行使拘留措施B、情况紧急,可先拘留,然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C、可以对甲、乙、丙三人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D、可以对甲、乙、丙三人予以罚款【参考答案】B,C【解析】【考点】强制措施的适用详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6条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据此,合议庭可以自行采取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的措施,但罚款须经院长批准,所以C项正确,D项错•口沃
14、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29有权仍归甲所有故本题答案为A项
5、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如果订立定金条款的,可以选择适用,但是适用定金赔偿的不能同时要求赔偿损失的形式,甲有权要求返回1000元的定金,故B正确
6、下列哪一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转让无须通知保险人?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B、家庭财产保险合同C、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D、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7、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36题)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参考答案】B,C,D
15、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参考答案】A,B,D
16、王某与保险公司订立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但由于过失,王某向保险公司陈述的事项中有一项有误,对此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有如下四种表述,选出正确的O A、如果王某告知的不实事项非常重要,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B、如果王某因过失告知的不实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无论王某告知的不实事项对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何,保险公司只要决定解除合同,就可以不退还保险费D、如果王某告知的不实事项对保险合同的影响不大,他可以告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参考答案】A,B,D30【考点】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解析】《保险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7、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列哪些属于合格投资应当具备的条件?A、投资在经济上必须是合理的B、投资必须具有发展性质,即投资能对投资者本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C、投资必须合法,即必须符合东道国和投资者本国的法律规定D、投资必须与投资者本国宣布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参考答案】A,C【解析】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投资,在内容上才是合格的
(1)必须是在经济上合理的投资
(2)必须是具有发展性质的投资指该投资能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必须是合法的投资首先此项投资必须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其次必须符合投资者本国的法律
(4)投资必须与东道国宣布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18、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支付的4万元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定金合同不生效B、定金合同生效,且定金数额为3万元C、定金合同生效,且定金数额为5万元D、定金合同生效,且定金数额为4万元31【参考答案】A,C,D【解析】根据《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定金已经支付,定金合同生效,A选项错误,当选|学/法/网|《担保法解释》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主合同金额为15万元,定金最多为3万元,实际交付的4万元超过3万元的不算定金,故CD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
1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得采用的送达方式?A、外交途径送达B、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C、邮寄直接送达D、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通过我国司法人员送达【参考答案】B,C,D【解析】本题涉及司法协助问题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心机关途径
20、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A、为使公司股东分配到更多的剩余财产将公司的库房出租给甲公司收取租金B、为减少债务利患,在债权申报期间清偿了可以确定的乙公司债务C、通知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解除双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并对其作出相应赔偿D、代表公司参加了一项仲裁活动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参考答案】C,D32【考点】清算组的职权【解析】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无需清算外,公司解散时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则适用破产清算程序本题属于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的情形,因此而解散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解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处理和分配工作《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187条第3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本题中,A项目的是“使公司股东分配到更多的剩余财产”的经营行为,故该行为违法,不应人选C项属于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符合法律规定,应入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清算组有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清算组是否有权实施民事仲裁活动,但是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仲裁行为均为对当事人利益进行处分的程序,既然法律为了公司及时进行清算,赋予清算组以参加诉讼的权利,也应该由此推知其有权代表清算中的公司参加仲裁,故D项正确,应入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了保障所有的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单独清偿,故B项清算组的做法违法,不应选
21、下列哪些海事赔偿请求,除《海商法》有特别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海商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A、A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地、航道和助航设备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B、B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C、C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D、D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入依照《海商法》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参考答案】A,B,C,D33【解析】《海商法》第207条下列海事赔偿请求,除本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另有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三)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四)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本章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前款所列赔偿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均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是,第
(四)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22、甲幼年时为赵某夫妇收养,甲成年后与赵某夫妇不和,赵某夫妇于是向法院起诉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现赵某夫妇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陷入生活困难则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A、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与赵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B、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是收养关系是赵某夫妇主动要求解除的C、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是赵某夫妇抚养成年,且赵某夫妇现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34D、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参考答案】A,B,D【解析】参见《收养法》第30条
23、基层法院审判员小李的下列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A、对王大妈与刘老汉离婚一案,没有公开的宣告判决书B、宣告判决时,有时因为忙,没有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C、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发言时间D、没有告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另行结婚【参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依此,ABCD项均为正确答案
24、陈嘉委托罗亦购买香尖牌茶叶一箱,罗亦到商场后发现该品牌茶叶已经卖完罗亦平时知道陈嘉也爱喝乌龙茶,就帮陈嘉买了一箱乌龙茶后陈嘉拒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陈嘉拒绝受领的行为合法,罗亦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B、罗亦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因为是为了陈嘉的利益C、陈嘉不得拒绝受领,因为罗亦有代理权D、不管陈嘉事后同意与否,罗亦的买受行为都有效【参考答案】A,D【考点】狭义的无权代理35【解析】罗亦的行为超出了代理权,陈嘉可以拒绝接受茶叶,拒付茶款罗亦应当自己承担付款买荼的法律后果,无权向商场退货故A、D正确
25、在民事诉讼督促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A、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C、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1个月之后2个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口头上明确对支付令提出了异议【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诉意见》221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所以ACD应选根据《民诉意见》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应选B
26、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实际全损?A、货物随船一起沉没B、茶叶被海水全部浸泡C、货物在装船持被装运港政府没收D、卖方出售的机器设备因船舶碰撞而受损,预估修理费为合同价格的2倍【参考答案】A,B,C【考点】实际全损【解析】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的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ABC属于实际全损;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与继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D的情形属于推定全损的范畴
27、物权属于36A、支配权B、请求权C、相对权D、绝对权【参考答案】A,D【解析】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进行直接管理、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由上述定义可知,物权属于支配权和绝对权
28、2007年3月5日,甲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约定1年后还本付息,甲以其写字楼一栋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2008年4月19日,甲公司破产,破产清算时该写字楼也一同被列入破产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写字楼应当列入破产财产,所有债权人平等受偿B、甲公司与银行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C、该抵押合同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银行对该写字楼有优先受偿权【参考答案】A,B【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解析】物权法区分了债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第
180、187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写字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虽然生效,但是抵押权并未设立因此选项CD错误,应选AB
29、甲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一建筑工程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机械厂一新办公楼,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完工后,机械厂因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则该建筑公司可采取哪些措施A、催告机械厂在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37B、3个月后,与机械厂协议,以该办公楼折价从中优先受偿C、3个月后,委托拍卖公司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D、3个月后,申请法院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参考答案】A,B,D【解析】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0、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B,C,D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磁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假设某法院受理本案后,金辰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应如何处理38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不予受理C、审查仲裁协议,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书D、不审查仲裁协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即为在开庭前提交有仲裁协议
2、甲乙丙于2001年9月9日各出资1万元购得一幅名画约定由甲保管一个月后,甲遇丁,丁愿购买此画,甲即将该画作价
4.5万元卖于丁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即分别给乙丙各
1.5万元丁购得该画后,又以6万元的价格卖于戊,与戊约定价款分五次支付戊嫌该画装姨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庚装裱店装裱因戊未按期付庚装裱店费用,该画被庚装裱店留置庚装裱店通知戊应在30日内付其应付费用,但戊仍未能按期支付康装裱店遂将该画折价,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戊成不同意庚的这一做法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设该画在庚装裱期间,因不可抗力灭失,当事人间法律关系如何?A、该画灭失的风险由庚承担B、该画灭失的风险由戊承担C、康无权请求报酬D、庚有权请求报酬【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承揽中的风险负担根据民法理论,在定作人受领工作物以前,定作物或者原材料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承揽人自己负担承揽人丧失报酬或者价款请求权,不得向定作人请求支付报酬或者价款如果原材料是定作人提供的,则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定作人应承担原材料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但如果仅由定作人就承揽人原材料付款时,则亦应由承揽人负担风险39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D、维持一审判决【参考答案】D【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解析】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种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是我国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针对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具体情形,《刑诉解释》第257条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⑶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本题中,一审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根据前述规定,二审法院既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即有期徒刑H年,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诈骗罪或盗窃罪的刑罚选项B将诈骗罪的刑罚从有期徒刑4年加重为有期徒刑5年,并且合并执行的刑罚12年也比原判决重,因此错误选项C虽然没有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仍为H年,但是加重了其中诈骗罪的刑罚,由4年改为5年因此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59条第⑸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只是认为判处刑罚不当,其中包括对诈骗罪的刑罚畸轻,丽非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因此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
3、刘某因不堪工作压力准备自杀,为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指明受益人是其母亲,保险合同成立后自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合同成立不满两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如果合同成立不满两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如果合同成立已满两年,保险公司可支付保险金D、由于是自杀,酌情退还保险费【参考答案】B,C【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见,如果合同成立不满两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正确如果合同成立已满两年,保险公司可支付保险金,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正确AD选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4、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出卖该房的情况告知了乙至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甲遇丁,丁愿以6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抵押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如未约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则土地使用权未抵押B、丁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若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银行40C、丁与银行协商也可以该房屋设定质押担保D、若丁欲将该房转让,则须通知银行,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该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另见《担保法》第40条、第49条第1款根据上述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此外,质押须转移对质物的占有,因此,丁与银行关于以该房屋设定质押的协议是无效的
5、甲购得一辆价值7万元的货车跑运输,因流动资金不足,以该货车作抵押向乙借款4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为该车办理了财产保险,某日甲驾车从甲城返回其住所乙地途经丙地时通山洪暴发,车被冲走山洪过后,找到该车,但已严重损坏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事故发生后,乙享有下列什么权利?A、对乙严重损坏的该车仍有抵押权B、甲所得保险金,应作为其抵押财产C、要求申恢复该车的价值D、要求甲提供与该车原价值相仿的担保【参考答案】A,B【解析】抵押权人的权利《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担保法解释》第80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本题中,残存的抵押物无疑仍是抵押权的对象,抵押权人乙当然对该车事有抵押权而因该车41毁损所得的保险金,按规定应当成为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或要求保全考查了抵押权人在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所享有的权利,要求考生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考生应注意区别《担保法》第51条第1款与第2款的区别第1款规定的是抵押权人的保全请求权,即在因抵押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时,抵押权人可向抵押人提出如下保全请求权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价值),另行提供相应担保而第2款则规定了抵押风险负担,即非由于抵押人过错而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不得向抵押人提出第1款的诸项请求,而只能就抵押物的残损价值(变异物)、保险赔款、侵权损害赔款行使物上代位权
6、美国某电器有限公司与我国某国有企业于1990年8月共同投资,开办了一家组装电器产品(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的中美合资经营企业,至1995年1月,该合资经营企业连年盈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美国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经过调查研究,认为若在中国开办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肯定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后经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中国境内开办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该企业的投资者为美国的电器有限公司该电器有限公司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1000万美元,其中以该公司生产空调的专利技术作价150万美元、商标专有使用权作价60万美元,此笔作价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现金5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90万美元;从已开办的该中美合资经营企业中取得的人民币利润兑换成100万美元在企业申请书和企业章程中载明了缴付出资的期限,出资方式为分期出资我国的企业审批机关经过认真审批,并对企业章程及出资中一些不正确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后,批准该企业成立,该企业于1995年3月3美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正式开业题中该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应为下列哪项所述内容?A、有限责任公司B、经批准的其他责任形式42C、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D、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参考答案】A,B【解析】见《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第1款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7、某国有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甲,违反规定为自己亲属开具保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人民币则甲某的行为构成A、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我国《刑法》第1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8、2001年10月10日,某区基层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某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返还当事人甲500元罚款,没收的货物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执行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区公安局既没返还罚款,也没将没收的物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请回答题甲申请执行,该向谁申请?A、某区基层法院B、某市中级法院C、区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D、该有关部门的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43【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85条的规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一审法院执行,第一审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法院执行本案没有经过二审,而且是问当事人应向谁申请,即应遵循由一审法院执行的原则
9、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甲的行为A、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B、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参考答案】A,C【解析】解题要点像册本身属于民法上的物,所以拾得后不还,本身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故选项A当选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故只是侵犯名誉权,而非侵犯隐私权此处可能有争议的是是否侵犯肖像权,但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犯肖像权应当以营利为目的甲的行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0、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巴一级白砂糖22吨,每吨350美元CIF大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什么?A、反要约B、一项新要约C、无效承诺D、有效承诺【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涉及国际经济法的要约规定《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要约中交货时间的变更,是对要约实质上的变更,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反要约(反要约与一项新要约无区别)44发圆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而只能维持一审判决,针对其中量刑不当的情况,只能通过之后的审判监督程序加以解决然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本题没有正确答案上诉程序是因被告人或检控机关对初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判而发生,因此上诉程序的首要功能就是纠错功能,没有纠错功能就没有必要建立上诉程序,只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原审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的审判要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制约但这一原则是要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不是即使原判删罚过重,也不得予以减轻,否则二审应有的纠错功能便无从谈起因此,本案中,当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判判处的盗窃罪的刑罚过重时,应予
8、刘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刘某“离婚证”,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000余元刘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B、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已造成了其物质损害D、有权获得医疗费和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本案中镇政府发给“离婚证”的行为,造成李某的妻子精神病复发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
(五)项规定的给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获得赔偿但对特定情形下的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的情形),我国目前只进行精神补救而不予金钱赔偿
9、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参考答案】A
10、一般情况下,下列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是A、李某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汪某和张某丙共同拥有的一辆宝马撞毁,张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请求其赔偿损失B、兴隆贸易公司借用新兴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万达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兴隆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万达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甲公司生产销售的一种食品质量不合格,给许多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起诉请求赔偿D、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个大型饭店,因与丁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该饭店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丁公司【参考答案】C【解析】《民诉意见》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A选项中,汽车是汪某和张某的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侵权,汪某和张某是共同诉讼人A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B选项中的贸易公司和机械厂就是这种情,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B选项不应当选C选项中,消费者因为同一个事实,对甲公司提起诉讼,其讼诉标的是同一种类,而不是同一个,所以只是普通共同诉讼所以,C选项的情形一般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应当选《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D选项中,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酒店,与丁发生债务纠纷,甲、乙、丙是共同诉讼人,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D选项不应当选
1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参考答案】D【解析】1)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2)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3)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可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合同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根据以上阐述,排除A、B、C项,肯定D项
12、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保险范围是A、违约险B、责任险C、平安险D、政治风险【参考答案】D
13、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题中,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不同的,具有长期性而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由于国家机关和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不属于政府内的公务员关系,因此同样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14、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参考答案】B
15、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O O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参考答案】D【解析】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的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的证据,反之,必须与其它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本题中,作为证据的匕首是公安机关直接从杀人现场提取,因此属于原始证据;单凭匕首不辅以其它证据不进行推理,不能直接说明犯罪行为是何人所为,因此属于间接证据由此可知答案D正确
16、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销B、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销C、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所欠的债务也可抵销D、破产宣告时,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届至履行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参考答案】D【解析】见《企业破产法》第33条
17、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参考答案】D【考点】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期限【解析】关于A项,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限期拆除自建房屋决定书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