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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冬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第一阶段冲刺检测题(附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参考答案】B
2、设提单收货人栏填写的是“凭指示”的字样,船名一栏写明“天宏号”+(某一远洋货轮的名字),运费一栏写明“运费到付”请问关于此提款单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本提单为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B、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C、本提单为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D、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参考答案】D付无效,而各批货物又是相互依存的情况下,买方方可宣告对已经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的无效而B选项认为,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缺少了各批货物相互依存这一限制条件,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
17、关于冲突规范中系属与连接点的正确说法是A、系属包含连接点B、连接点包含系属C、系属即为连接点D、系属与连接点可能没有任何联系【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及连接点系属是冲突规范中指明范围所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任何国法律的部分,而连接点则是系属中把某个国家的法律与具体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系起业的纽带,是系属据以确定的依据,如系属的表述为“适用某某地方的法律”,则“某某地方”即为其中的连接点,故系属包含连接点
18、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个选项是错误的?A、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国家元首不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B、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外交部长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C、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政府首脑不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D、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一般外交人员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10【参考答案】B【解析】条约缔结中代表的授权国家的外交部门分为国家中央外交机关和外交代表机关,前者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如我国的外交部,这三个机关的首脑人物即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在对外交往中当然地代表其国家,除非有特别约定或例外,他们不需要出示或提交全权证书,其作出的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视为其国家的行为在缔结条约时,条约的谈判是议定条约约文的首要阶段,谈判可以由有缔约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如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亲自谈判条约,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国家主管当局授权的全权代表代为进行,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需具备全权证书全权证书,是由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明文规定,只有ACD是正确的B项没有法律依据
19、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个方面的内容?A、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B、修改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C、修改规定”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D、修改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参考答案】D【解析】A选项是1993年修宪的内容;B、C选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
20、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是A、冒充正在执行军务军人,查处挂假军队汽车牌照舶车辆罚款数额较大的11B、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嫖”,使用暴力当场没收卖淫嫖娼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1万余元的C、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没收赌资数额较大的D、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数额较大的【参考答案】D【解析】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冒充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是军人,A选项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成立抢劫罪;C选项成立敲诈勒索罪;D选项成立招摇撞骗罪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1、2005年1月1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买买提(15岁)、塔依尔江、阿里巴巴等数人一同来到某市进行扒窃活动当晚18时30分许,买买提在公交车站扒窃一妇女背包内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800元妇女当时发现手机被窃,紧跟着买买提进入车站后一小巷内,并向其索要被窃手机,买买提不但不给手机还威胁该妇女,二人并发生争吵此时正在巷内吃板的武警学员肖某得知有人偷东西,并经该妇女指认后,即冲上前抓住买买提买买提的同伙塔依尔江、阿里巴巴、为帮助买买提抗拒抓捕,同买买提一起,分别手持红砖殴打肖某造成肖某重伤买买提、塔依尔江、阿里巴巴三人随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请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因买买提年龄达不到16岁而不构成盗窃罪的,即使他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也不能转化为抢劫罪B、买买提和他的同伙均构成故意伤害罪C、买买提单独构成抢劫罪,但买买提的同伙没有和他一起实施盗窃行为,虽然和他一起当场使用暴力,他的同伙的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应定故意伤害罪D、买买提和他的同伙均构成抢劫罪12【参考答案】AD【知识点】《刑法》17条、269条的理解、事中共犯理论【解析】1)刑法》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是一种行为的转化,或者说是一种故意的转化,而不是罪名的转化《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罪,从立法本意上理解是指盗窃、抢夺、诈骗的故意和行为,而不是指盗窃、抢夺、诈骗罪这也是张明楷的观点2)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造成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对于买买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3)其他同伙属于事中共犯,属于转化罪,成立抢劫罪
22、我国《律师法》第4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什么处罚?A、财产罚B、声誉罚C、行为罚D、人身罚【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行政处罚的种类”
23、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13B、甲乙二国在解决争端时必须经过磋商、仲裁和调解程序C、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参考答案】C【解析】WTO的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包括
(1)磋商;
(2)斡旋、调解和调停;
(3)仲裁;
(4)专家组程序;
(5)上诉程序;
(6)对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或裁决的监督;
(7)制裁(补偿与报复)其中,磋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基本程序,专家小组是核心程序调解是选择性程序,即非必经程序故此B项说法错误专家小组仅可就争端方提出的请求进行裁决,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A项错误在专家小组提出争端解决报告以供各成员传阅后20天至60天间,除非某争端方提出上诉或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采纳此报告,该报告即视为通过,这一原则即反向一致原则C项正确上诉机构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当事方应无条件接受,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因此即使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也不能上诉,但是乙国可以提起交叉报复的申请D项错误
24、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A、甲国B、乙国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参考答案】D14【解析】本题考查国籍取得原则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父系血统原贝•],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25、甲乙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作为准文本,并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些分歧依乙国文字文本进行解释对甲国更加有利,而依据第三种语言文本进行解释,对乙国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应接受各自语言文字的拘束B、甲国可以仅根据乙国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对其有利且为作准文本C、乙国可以根据第三种语言的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为参考文本,不必考虑甲乙国语言文本D、由于三种文本用语有分歧,该条约无效【参考答案】A【解析】条约文本《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规定“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字为准,每种文字的文本同样作准……条约用语在各种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遇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接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作准文字以外的条约译文,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为参考
1526、各国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和动机是A、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扩大本国企业的海外市场,树立良好国际形象B、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动机是通过对本国海餐私人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政府保证,以达到促进本国私人向海外投资,增强本国国际竞争地位的目的C、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交往D、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海外资本进入国内市场,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参考答案】B
27、第1题
(2109)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在下列选项中
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
④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A、
①②③④B、
②③C、
①②④D、
②④【参考答案】D【解析】依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取权……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依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比较以上法条可知,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
②、
④两项
28、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哪一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16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工商银行C、银行D、财政部【参考答案】A【解析】刑法第174条
29、日本政府制定的首先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A、1882年《刑法典》B、1908年《刑法典》C、1868年《假(暂行)新律》D、1871年《新律纲领》【参考答案】A【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日本刑法典1882年,日本政府着手制定西方式刑法典,于1880年公布、1882年开始实施这部刑法典以法国1810年刑法典为蓝本,共4编430条法典不仅采用了总则与分则的刑法划分体系,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违警罪3种,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
30、我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签订的条约不可以终止实施?O A、我国与其他条约缔约方协商一致B、我国与条约其他缔约方在该方面签订了新条约C、我国与某国家签订的条约事项已履行完毕D、我国与某国签订的双边条约因出现某种情况而变得暂时不能履行【参考答案】D17【解析】ABC三项都是条约可以终止履行的理由D项因不能履行必须是永久性不能履行才能终止条约,暂时的履行不能成为终止条约的理由
31、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参考答案】A【解析】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在新、旧两种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规定为从新原则,适用旧规定为从旧原则,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法律生效后,对在其效力所及范围内的所有公民都是有效的,而不问其是否知晓,“知道,,和“应当知道”是同一概念,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法律的公布是完成立法程序(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公布法)的必经步骤,并非可有可无的,也是法律具有效力的必要条件,选项A是正确的
32、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承担了比其他国家更为苛刻的条件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即是其中一种若WTO的某一成员国准备对中国的某特定产品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请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专门针对中国产品实施,其条件要低于对一般保障措施的要求18B、只要中国产品进口到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增加数量或条件,足以对该成员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该成员即可要求与中国磋商C、如果在发出磋商要求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则在制止或补救市场扰乱的限度内,受影响的成员可自主决定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进口D、世贸组织的其他成员,如果认为进口成员采取的过渡期保障措施造成了对其市场的贸易转移,可以要求与中国和相关成员进行磋商如果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要求磋商的成员可以就所涉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该产品从中国的进口【参考答案】C【解析】过渡性保障措施[答案及解析]C《中国人世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这一机制,专对中国产品实施,实施条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因此,A选项正确在严重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有可能造成对中国出口的连锁反应,导致许多进口国同时对中国产品采取措施1磋商根据议定书,如果中国产品进口到任何成员境内的增加数量或条件,足以对进口成员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了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的威胁,受影响的成员可以要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应据保障措施协议采取保障措施因此,B选项正确2中国自己采取措施如果在双边磋商中,双方一致认为中国产品的进口是市场扰乱的原因,并且有必要采取措施制止或补救市场干扰,中国政府应采取这样的措施19【解析】提单的种类本题涉及提单的种类,选项A不正确,因为题中是运费到付提单同理选项8也不正确选C也不正确,因为题中是指示提单,而非记名提单选项D正确本题应选D
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买方办理出口手续?A、FAS B、DEQ C、EXW D、DDU【参考答案】C【解析】考察《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o
4、根据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省、市、县、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哪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为每届三年?A、省的人民代表大会B、市含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C、县的人民代表大会D、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1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选
5、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3受影响的国家采取措施如果在中国收到磋商要求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则在制止或补救市场干扰的限度内,受影响的进口成员可以自由决定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进口如果进口成员根据进口的相对增加采取措施,该措施维持期限超过2年时,中国可以对该成员中止同等程度的减让或义务;如果进口成员根据绝对的增加采取措施,则在该措施维持超过3年时,中国可以中止同等程序的减让或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延迟采取措施可能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受影响的成员可以录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措施因此,D选项正确4受贸易转移影响的其他国家采取措施世界贸易组织的其他成员,如果认为进口成员采取的过渡期保障措施造成了对其市场的贸易转移,可以要求与中国、相关成员进行磋商如果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要求磋商的成员,可以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其程度限于制止或救济该转移的必要程度本题是两个时间不同,受中国产品进口影响的国家是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60日内未达成一致可自行采取措施;受贸易转移的其他国家是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即可采取措施故C项错误
33、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在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必须符合要求A、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B、同等情况下其他类似行业的标准C、部颁标准D、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参考答案】A20【解析】工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国务院部委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都无权作出违背法律的规定,更不能参照“同等情况下其他类似行业的标准”这样的模糊标准故选A
34、凌迟成为法定刑,始于何时?o A、唐朝B、五代时期C、南宋D、明清【参考答案】C【解析】凌迟成为法定刑的最早时间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的西辽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所以正确选项是C
35、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原则?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罚【参考答案】C【解析】看一个法律条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规则,关键看该法律条文是否表述的是权利或者义务;如果表述了权利或者义务,那么就是法律规则
2136、关于法律的现代化,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为哪一选项?o A、内发型法律的现代化产生的一般是比较稳固的、与社会相协调的现代法体系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过程往往受到某个或某几个既存的现代法体系的影响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大多经历传统与现代的激烈对抗D、为了保证法律发展的结果,防止新旧法律的对抗,我们应该放弃自上而下推动式的法律现代化【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法律的现代化「解析」法律的现代化可以分为内发型和外源型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法律同社会相适应基础上的现代化而外源型现代化则往往体现为超前性现代化所以外源型现代化往往存在着依附与对抗但是也不能一味等待法律的自我演进,一定程度的推动式发展是必要的
37、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什么?A、公开招标方式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D、询价方式【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政府采购法》第26条第2款
3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2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参考答案】B【解析】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该条的第二句话可知,无论是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还是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若要制定地方标准,只能是严于国家标准,而不能宽于国家标准,选项B错误C、D两项分别是该条法律规定的原文表述,因此正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法部分的常考考点,应当引起考生的重视同时,应与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法》第9条)进行对比结合记忆,二者都是环境标准制度的重要知识点需注意的是,这两种标准的国家级标准都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于质量标准,省级政府只能对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而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政府不仅可以对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还可以对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若省级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则需注意
(1)必须严于国家标准;
(2)一旦制定了地方标准,则当地企业要执行的是这个地方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
2339、下面关于“天坛宪草”的说法,木正确的有A、采用三权分立的国家组织形式B、继续肯定责任内阁制C、国会可依法弹劾而且有权审判被弹劾之大总统D、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规定任期四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解析】《天坛宪草》“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基本上没有背离《临时约法》的精神实质,仍然坚持三权分立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但对总统任期并未有严格限定,故本题应选D
40、某公司为了“省电”,通过某个技工在电表上安了一个装置,使得电表上显示的每个月的电量比其实际用电量减少了一半,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少缴了15万元的电费对于该公司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A、该公司构成盗窃罪B、该公司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C、该公司构成诈骗罪D、该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处罚【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64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时,才可以对其以单位犯罪处罚《刑法》第264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这两个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o24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关于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说法正确的是A、合法行政是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合理行政是实质行政法治的范B、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正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C、对相对人采取最小损害的方式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D、行政诉讼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参考答案】A,C【解析】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形式上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是形式行政法治的要求,合理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决定必须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法治的要求A选项正确权责统一原则要求的一个方面就是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机关不正当行使职权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B选项错误合理行政原则包括三个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比例原则和最小损害而比例原则又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第二,适当性;第三,最小损害,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对相对人采用损害最小的方式由此可见C选项正确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但并不能说行政诉讼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特定条件下法院也可以审查其合理性,这主要是指在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条件下,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这实际上是对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审查,所以D选项错误
3、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25【参考答案】B,D
4、关于法与政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政治对法起主导作用,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B、统治阶级对法的主导作用,和法对统治阶级的政治起制约作用,二者地位相当C、政治的变化常常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D、脱离法律的政治相当危险,因此必须保证政治斗争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参考答案】A,C,D略
5、下列行为哪些选项成立犯罪未遂?A、张某欲杀死邻居刘明,一日张某将刘明骗到自家房中,将其反锁在屋中,准备第二天“行刑”但门并没有锁好,刘明趁张某外出时逃走B、黄某潜入一家银行分理处,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屋里的铃声,以为报警装置启动,自己被发现了,于是赶紧逃离,其实铃声只是整点闹铃声C、张某对李某实施诈骗行为,被李某识破骗局但李某觉得张某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D、郑某打算抢劫出租车,搭乘一辆出租车,准备行驶到郊外再动手,但刚上车车便因为没油了,在王府井大街熄火,郑某没能抢成【参考答案】B,C【解析】A项,杀人预备B项“能”与“不能”,从认识错误角度看,只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而不能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即只要行为人认为可以既遂而不愿既遂,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也是中止例如,甲向乙投毒,见乙痛苦送往医院即使甲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甲也成立中止反之,只要行为人认为不可能既遂而放弃的,即使客观上可以既遂,也是未遂26例如,丙在抢劫时听到警笛声逃跑,即使并非警车而是救护车,丙也不成立中止,而成立未遂C项,诈骗未遂,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一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交付财物一行为人得到财物如果被害人不是基于认识错误,而是怜悯、厌烦交付财物,就不是既遂,而是赠与D项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前者发生在预备阶段,后者发生在实行阶段,分界点在着手,着手的判断,不要根据形式说,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应根据实质标准法益是否受到现实而又紧迫的威胁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以个人犯罪论处C、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实施犯罪的,按照个人犯罪论处【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因此AB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实施犯罪的,按照个人犯罪论处所以D选项正确
7、中国某航运公司承运一批从挪威进口至中国的鱼干,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鱼干有部分发霉受损发霉受损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请问依中国《海商法》,其中不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包括哪几项?O A、鱼干发霉是因为货舱通风不良所致B、鱼干发霉是因为船员忘记关闭舱盖,雨水渗入所致C、鱼干发霉是因为海上风浪过大,海水浸泡所致27D、鱼干发老是因为鱼干本身含水份过高所致【参考答案】C,D【考点】承运人免责事项【解析】A项属于船舶不适货,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8项属于承运人没有尽到管货义务所致,因而承运人不可以免责;C项属于天灾,承运人可以免责;D项属于货物本身所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损失,所以承运人也可以免责故应选CD
8、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可以决定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可以允许其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C、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D、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应当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参考答案】A,B,C【考点】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答案及解析]ABC本题考核房地产开发制度中有关建设开发许可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故ABC项正确该法第2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故D项错误
289、99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下列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有哪些是正确的或适当的?A、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B、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形式意义的法治C、依法治国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D、依法治国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参考答案】A,C,D【解析】考点依法治国的内容分析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是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只有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才能更好地认识其入宪的意义本题A项是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角度谈“依法治国”入宪的必要性;C项和D项分别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为实现“依法治国”要注意的事项因此,应选项为A、C、Do B项的问题在于“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并不是法治建设的目标
10、法官应当约束业外活动法官在约束业外活动方面的道德要求有哪些?A、法官不得参加有邪教性质的组织B、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使用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C、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29B、盗窃枪支、弹药罪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参考答案】A【解析】非法特有枪支、弹药罪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如果考生对刑法条文较为熟悉的话,即可直接排除选项D,因为这并非一个正确的罪名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刑法第130条的罪名应确定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而为其存放的行为;而前者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很明显A选项是正确答案至于选项B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盗窃枪支、弹药为目标实行盗窃行为,而本题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盗窃枪支的主观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定盗窃枪支、弹药罪
6、唐《斗讼律》中,“六杀”中的“故杀”指的是A、直接故意的杀人B、间接故意的杀人D、法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参考答案】A,B,C【解析】参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关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第45条规定,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因此,法官可以接受媒体的采访,只不过因其特殊的身份和职责,对其言论问题施加了特别的限制而已
11、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参考答案】B,C,D【解析】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行政裁决的救济问题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12、甲因与其所在工厂的老板娘发生争吵,决定寻找机会报复一天,甲将车间里几台机器的螺丝拧掉带回家去,致使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甲怕自己受追究,提出乙经常在车间徘徊,且有机会作案但甲说这些话时始终不敢正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遂觉得甲有重大嫌疑,将甲带回查明情况后,甲的罪行败露对甲行为的认定说法错误的是A、构成诽谤罪B、构成诬告陷害罪C、构成盗窃罪D、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30【参考答案】A,B,C【解析】关于A选项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没有贬损乙的人格,破坏乙名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诽谤罪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关于B选项《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2两款的规定本题中,甲有使乙受刑事追究的意图,但情节并不严重,公安机关人员及时发现情况,乙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关于CD选项《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题中,甲出于报复以盗窃的手段破坏生产经营,依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应该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罪处罚,而非盗窃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D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13、下列属于法律意识的表现的有哪些?o A、某教授对依法治国理论进行的系统论述B、某妇女组织认为包二奶问题应由法律进行调整C、省参加高考的考生认为国家在高考录取工作中存在不公正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欲起诉有关部门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管某从律师处得知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后,决定上诉【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意识【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14、依我国法律,下列哪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A、因兴建三峡工程,国家组织原生活在长江三峡区的居民移民在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B、江苏某县郊区的农民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该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31C、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内尚未被征用的土地D、地处某县张家村,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参考答案】A,B,D本题考查国家所有土地的类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选项A、B、D分别符合第
(六)、
(五)和
(四)项的规定选项C中尽管该地位于中关村,但其未被依法征用就不能视为国有土地,故排除
15、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参考答案】B,C【解析】立法权限划分国家立法权,是指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权力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指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32《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因此,B、C选项是正确的,而A选项是错误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的是地方立法权《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从该条看,宪法只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人大常委会并没有该项授权因而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并无民族立法权,D选项说法错误二补充=国家立法权是指有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权力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显然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显然不能等同于国家立法权A错误《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据此,C项正确地方立法权是指有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据此,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所以,B项正确自治州的人大享有立法权,而人大常委会则不享有,所以D错误33D项中的“民族立法权”在我国不存在,而我国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16、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A、因感办案费用不足而私下向委托人收取额外报酬B、以提供便利的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C、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D、在会见被告人时为其传递信件【参考答案】B,C,D【解析】律师在诉讼中执业纪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0条“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第21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第22条“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注意本题问的是律师在诉讼中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选项A是违反工作机构的纪律的行为
17、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哪种组织和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罪等罪的,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有A、境内组织B、境外组织C、境内个人D、境外个人34【参考答案】A,C【解析】参阅刑法第107条
18、下列那个主体具有部门规章的制定权?A、中国人民银行B、审计署C、证监会D、外汇局【参考答案】A,B,C【解析】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直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题中证监会属于直属事业单位可以制定部门规章,但是外汇局属于部门管理的国家局,不具有部门规章的制定权
19、中国某粮油食品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订立了出口杂粮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新加坡公司向新加坡法院提起了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新加坡法院应当终止诉讼程序B、新加坡法院可以接受新加坡公司的诉讼请求C、新加坡法院应当向中国法院提出诉讼请求D、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参考答案】:A,D【考点】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解析】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由于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因此新加坡公司向新加坡法院提起诉讼,中国公司提出异议后,法院应当终止诉讼程序,并将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3520、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
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
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
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
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④③①B、
①④②C、
②D、
③【参考答案】C,D【解析】法律的局限性法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惟一手段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具体性、多变性存在矛盾同时,即使是很有才智的立法者,他们的认识能力也总是有限制的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由上述法理依据可见,
②③的说法是正确的
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本身是正确的,但并不必然导致法的局限性
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本身就是错误的本题应选C、Do
21、胡某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现提出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并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报送了全部申请材料以下选项中哪些是胡某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36A、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B、接受有关的培训C、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D、完成一定的业务量【参考答案】A,C【解析】申请律师执业条件《律师法》第8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22、下列关于当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如何裁决的规则说法正确的是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C、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和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省级政府制定的新规章的一般规定与旧规章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应当由省级政府自己决定【参考答案】B,C,D【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37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BC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23、下列建设用地项目哪些应当由国务院批准?A、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200公顷,从事林业生产B、征用集体所有的荒滩100公顷,用于兴建高尔夫球场和度假村C、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D、经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教育项目,需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0公顷【参考答案】B,C,D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8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24、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局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对此不服,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A、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B、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罗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D、罗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局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对此不服,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参考答案】A,C【解析】B的错误在于1〈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里明确规定是15日而非5日,第2个错误在于上一级公安机关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D的错误在于申请复议并不是必然的先置程序,相对人可以选择进行复议OR提起行政诉讼小小提示在我国仅有三部法律规定了行政终局裁决;第一就是上面提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是〈中华39C、有杀人意却无预谋的情急杀人D、存在一定值得同情理由的杀人【参考答案】C【解析】唐《斗讼律》中,“六杀”的含义“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然没有预谋,但是情急杀人时已经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的是在斗殴中过于激愤而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的是“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7、以下关于国际法效力根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社会连带关系的事实,并由统治阶级把这种连带关系的事实制定成条约或法律的形式B、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现实的国家意志C、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体现各国的协调意志的协议D、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自然人和国家意志的合一【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指国际法依据什么对国家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对此,不同法学流派存在不同认识我们认为,体现各国的协调意志的协议,构成了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8、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参考答案】A【解析】国家管辖权4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就是〈行政复议法〉法中所规定的国务院所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25、1998年6月防汛抗洪期间,九江市无业人员陈某连续两次窜至九江大堤763公里处,盗割九江军分区防汛专用通讯电缆三百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元,严重危害了防汛抗洪工作对陈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A、想象竞合犯B、连续犯C、按盗窃罪定罪处罚D、按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参考答案】A,B,D【解析】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既符合盗窃罪的构成,又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特征,是典型的想象竞合犯依有关的司法解释从一重罪处断所谓“重罪”,不仅要比较二罪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还要看行为危害的侧重方向在本案中三百余米电缆的价值并不大,危害严重的是对防汛抗洪工作的影响因此,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6年有期徒刑是正确的同时陈某的行为还符合连续犯的特征
26、下列有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哪些不正确?A、不成文法大多为习惯法B、判例法尽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视为成文法C、不成文法从来就不构成国家的正式法源D、中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没有不成文法【参考答案】C,D
27、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哪些土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40B、蔬菜生产基地C、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D、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参考答案】A,B,C,D【考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4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故ABCD均应选
28、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B、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C、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D、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参考答案】A,B,C,D
29、楚汉相争之时的“约法三章”包括哪几种A、杀人者死B、伤人及盗抵罪C、诬告反坐D、私人财产不能侵犯【参考答案】A,B41【解析】“约法三章”,是汉朝建立之前,楚汉相我的过程中,刘邦为了争取民心而发布的一种策略性权宜措施“约法三章”的具体内容为“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他的秦朝的苛法全部废除“约法三章”的意义主要在于废除了秦朝严酷的法律,它也是西汉立法的开始
30、下列哪些情形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A、绑架他人后未勒索到财物将人质杀害的B、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C、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D、暴力通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参考答案】B,C,D【解析】详见《刑法》第239,247,289,292条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不定向选择题
1、在司法工作中,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哪些?A、必须反对形形色色的封建特权思想B、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C、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坚持当事人内外有别,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D、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坚持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参考答案】A,B,D【解析】所考知识点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法律约束;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能力上的平等
422、社会主义法同共产党的政策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他们相互关系的主要体现是A、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起着指导作用B、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起着指导作用C、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互为目的和手段D、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起着制约作用【参考答案】B,D【解析】所考知识点为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党的政策和法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3、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某申请人提交的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时,发现该申请人两年前曾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司法行政机关应否对该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A、不应颁发,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B、不应颁发,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C、不应颁发,因为其不具有律师执业的行为能力D、应予颁发,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参考答案】D【解析】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情形《律师法》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所以应予颁发执业证书
4、以下关于犯罪故意、过失的说法,不正确的是43A、乙持猎枪打猎,忽听远处草丛中的响动,以为是猎物,准备开枪,同去的张某提醒他,这里经常有人来,但乙不予理会,开枪后才发现将一割草的村民打死乙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警察甲与同事李某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时放在桌上的手枪向李某瞄准、开枪,并同时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有子弹,李某被当场打死,甲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犯罪过失C、丙为了杀死妻子肖某,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孩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D、丁在自家阳台上,看见一群小孩在阳台下面玩耍,丁仍旧将废弃的杂物抛出,结果将一小孩砸成重伤,丁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C,D【解析】A选项中,乙在经人的提醒的情况下仍然开枪,即明知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故意杀人罪A选项正确B选项中,甲作为一名警察应该能够预见到手枪内有子弹且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却没有预见到,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因而其虽然没有杀人的故意,但却存在过失B选项错误C选项,丙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主观上持放任的态度,即为了实现某一犯罪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间接故意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丁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仍然抛出杂物,对砸伤小孩的结果持听之任之的态度,因此属于间接故意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BCDo
5、甲国公民大卫到乙国办理商务,购买了联程客票搭乘甲国的国际航班,经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转机到乙国甲国与我国没有专门协定根据我国有关出入境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大卫必须提前办理中国过境签证B、如大卫在北京机场的停留时闻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C、如大卫不出北京机场,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都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44D、如大卫在北京转机临时离开机场,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参考答案】B,D【考点】出入境管理【解析】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0年4月19日修订)第8条规定,外国人持有联程客票并已定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兔办过境签证;要求离开机场的,须向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因此,如果大卫在北京机场的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临时离开机场,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BD两项正确AC项与BD项互斥,不当选
6、2004年我国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下列选项中的内容是2004年宪法修正内容的有?A、规定公民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并将其界定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B、规定乡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由五年改为三年C、规定国家主席有权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D、规定《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参考答案】C,D
7、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A、执行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B、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C、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D、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500元【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考点是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45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剂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在候选答案中,只有BC符合上述规定故选BC
8、收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职工罗某偷盗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6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二人的行为是A、罗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销赃罪B、赵、罗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C、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D、赵构成盗窃罪,罗构成贪污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共同犯罪赵某事前与罗某通谋,就事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达成合意的,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9、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参考答案】A,C,D【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已经不是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实践层次的问题了,因此B选项不应选
10、按照国际惯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可继承的国际条约包括A、和平友好条约46B、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参考答案】B,D【解析】政治性条约不继承,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A、C属政治性条约应予排除,故选B、D两项47实践中的国家管辖权类型一般如下划分
(1)属地管辖权,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
(2)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在其领土范围内还是领土范围外
(3)保护性管辖权,指国家对予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一是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二是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
(4)普遍性管辖权,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目前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本题中,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故此,我国对张某可以实施保护性管辖,B项说法错误张某的犯罪不属于国际罪行,中国无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C项说法错误由于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故此甲国没有引渡义务,D项说法错误在张某进人中国境内时,中国可以行使属地管辖权,A项说法正确
9、下列有关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有权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我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C、可以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包括全体公民D、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可以书面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根据该条,只有A项错误,应选有关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重点掌握1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有权主体有5个,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则广泛得多,包括除以上5个主体以外的任何法律主体2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10、根据宪法规定,如果有法定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这个法定数量是O A、2/3B、1/2C、1/5D、1/3【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全国人大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解析」《宪法》第61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A、设计阶段B、可行性研究阶段C、竣工验收阶段D、投入使用阶段【参考答案】B
12、下列选项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A、某村委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电私自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村委会成员欠饭店的吃喝帐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被境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D、某县民政局科长齐某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用于本人购置新房,1年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参考答案】B【解析】关于A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A选项中的电视机属于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并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B选项应选关于C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要求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本题中,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其行为并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D选项不选
13、《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A、不予征税B、依法征税C、可以减免税D、部分征税【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4条
714、汉代的法律形式是A、敕、令、格、式B、律、令、格、式C、律、令、程、式D、律、令、科、比【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汉代的立法状况汉代的法律形式是律、令、科、比,敕、令、格、式是宋代法律形式,而律、令、格、式是唐代法律形式
15、宪法解释是指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由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或者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宪法规范的含义等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阐释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主席团D、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B项正确
16、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货物买卖的分批履行根据《公约》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对于本题中第二批货物,如果货物质量构成根本违约,则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A项表述正确如果第二批货物质量问题仅构成一般违约,则不能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只能采取其他的救济措施,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公约》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因此只有在任何一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并且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货物也会根本违约时,买方方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D项认为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缺少了“断定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这一条件,故D项的说法错误根据《公约》第73条第3款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只有在卖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