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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考试卷
(一)甄题精选同步测试卷
(2)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以下关于法律推理的种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司机张某在驾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将车停在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辨证推理的结果B、某地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改之前,且未有新的司法解释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对某一疑难案件的裁判适用了《刑法》第5条的规定,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处运用了演绎推理方法C、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里运用了归纳和类比推理方法的结合D、如果门前草坪是湿的,并且观察到,如果在晚上下过雨,草坪就会湿,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昨天晚上下雨了这里运用了设证推理【参考答案】B【解析】法律推理的种类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和设证推理与法律解释的考查方式类似,对具体实例中所涉及的法律推理的考查是常见出题方式掌握本知识点,关键在于理解,注意区分几种推理方式的不同,在具体案例中加以应用
2、关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 A、发端于“马布里诉麦迪逊”案B、审查的项目仅指立法C、经最高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D、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表明了宪法是最高法律的原则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参考答案】A
17、下列关于秦代司法制度说法正确的是o A、御史大夫是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B、秦朝根据告诉权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犯罪C、凡是“非公室告”犯罪,受害人本人即有权提出控告,官府应予受理D、廷尉是中央“九卿”之一,行使对文武百官和各级地方的监察监督【参考答案】B【解析】秦代司法制度廷尉是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负责全国法律、司法事务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居三公之位,行使对文武百官和各级地方的监察监督秦朝根据告诉权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犯罪凡是“非公室告”犯罪,受害人本人无权提出控告,即使告到官府官府也不应受理B项正确
18、以下国家行为属于自卫的是A、甲国怀疑乙国欲向其发动武装攻击,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武力打击”B、甲国对乙国武装攻击已经结束很长时间并已撤出乙国,乙国才开始对甲国进行武装攻击C、甲国对乙国进行武装攻击,在占领相当领土后暂停武装攻击,乙国开始对甲国进行武装攻击10D、甲国对乙国进行小规模的常规武器的武装攻击,乙国对其进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攻击【参考答案】C【考点】国家自卫权【解析】自卫的前提必须遭到武力攻击,不能先发制人,A错误;自卫需具有必要性,在别无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才能采取,B错误;C:甲国武装入侵没有撤出,属于持续性攻击,属于自卫;自卫还要具有相称性自卫与所受武力攻击在程度上大致相同,所以D错误
1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15周岁的程某抢劫了爆炸物,由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因,不承担刑事责任B、因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同贩卖毒品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因而15周岁的高某参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应承担刑事责任C、15周岁的李某为勒索财物绑架并杀害人质的,李某虽不构成绑架罪,但应对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D、15周岁的赵某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与该幼女发生了性关系,赵某对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对其他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刑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只有贩卖毒品的行为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B选项错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C选项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拐卖妇女、儿童中实施强奸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11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参考答案】A【解析】税收优惠中企业加计扣除的项目企业税额的计算分三个层次,首先是将企业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中可以减免和抵免的款项,所得即为应纳税额本题考查的是企业加计扣除的项目,即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需要减免或抵免的款项《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A项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答案安置残疾人所支出的费用中,只有支付的工资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对象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不属于工资支蹬,因此B项不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之内,不应选《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赞助支出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对象,因此C项错误职工教育经费属于该条中“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亦为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的部分,D项也不应选
21、下列选项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A、某村委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电私自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村委会成员欠饭店的吃喝帐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被境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12D、某县民政局科长齐某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用于本人购置新房,1年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参考答案】B【解析】关于A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A选项中的电视机属于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并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B选项应选关于C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要求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本题中,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其行为并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D选项不选
22、下面对罗马婚姻家庭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B、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包括家父、妻、子女,但是,奴隶不包括在家族之内C、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D、在帝国后期,民间婚姻主要以无夫权婚姻为主【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古代罗马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古代罗马所称的家族是指在家父权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牛马、土地等罗马家族组织的重要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地位最高,对所属成员和一切财产享有管辖和支配权力罗马法上的婚姻有两种一种是有夫权婚姻,另一种是无夫权婚姻,二者各有差异上古时期,流行的婚姻是有夫权婚姻;共和国后半期,开始出现另一种婚姻即无夫权婚姻因此,本题的选项8中将奴隶排除在家之外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23、对于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难以确定的,应当由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3B、公安机关C、公诉机关D、审判机关【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鉴定委托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对于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难以确定的,应当由公诉机关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故选c
2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以下哪种情况下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有效()A、王某和张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房屋,后王某赌博时欠下债务35万元,遂悄悄与邻居郭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投标的方式购得一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出让协议中约定开发商进行房屋建设工程共投资1亿元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完成2000万元投资时,发生财务危机无力继续修建,只好将该房地产转让给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C、邓某无力偿付欠黄某的50万元而被黄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该案时发现邓某除自有住房外另有一套价值60万元的别墅,遂将该别墅查封邓谋私下将该已查封的别嬖卖于丁某D、吴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物(未登记),在抵押期间吴某未通知银行而将住房卖给林某并已登记【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不得转让之房地产的范围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14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显然选项A、C符合第
(四)、
(二)项的情况,排除《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选项B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投资未达到投资总额的25%,故不得转让依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已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转让即使未通知抵押权人其转让行为仍有效,选项D当选
25、甲某在得知自己失窃的皮包是由其所认识的李某入室窃取后,十分生气,为了达到报复李某的目的,遂找到张某让其向公安机关证明其放在皮包中的人民币数额为10万元,是自己向张某所借张某遂向公安机关作了假证经查证,甲的包中只有1万元被乙盗窃甲某的行为应构成A、构成伪证罪B、构成诬告陷害罪C、不作犯罪处理D、构成妨害作证罪【参考答案】D15【解析】甲不构成伪证罪,因其不符合主体要件要求;甲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因其尽管捏造了部分犯罪事实,并未实施告发的行为,不符合该罪客观要件要求;甲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07条所规定的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应成立妨害作证罪
26、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A、该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B、该法典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C、该法典的影响后来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D、该法典首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参考答案】D【解析】对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正确认识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其特征有: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影响后来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但是,限于当时法国农业社会的特征,该法典没有规定法人制度,直至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才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
27、依据《月球协定》,月球及其资源是A、共有物B、无主物C、人类共同财产D、可以自由开发的财产【参考答案】:C【解析】1979年《月球协定》对月球及其他天体的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月球及其他天体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对月球及其他天体提出主权要求或据为己有
1628、某市发生水灾,市政府发放的救灾款发放到某镇后,镇长甲将20万元救灾款划拨至某镇属企业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并指使他人伪造救灾款发放花名册欺骗上级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玩忽职守罪处理B、以挪用资金罪处理C、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理D、以滥用职权罪处理【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行使职权、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实施职务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未还,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甲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款,其行为符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特征,故选C
29、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原则是A、流动性B、安全性C、合法性D、效益性【解析】修改前的《商业银行法》第4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第4条第1款“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从修改前后的变化,可见国家将安全性置于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原则的意旨所以答案为Bo
1730、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⑵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但由于市场预测出现较大误差导致定价偏低,消息闭塞的果农们因此遭受了一定损失
(3)某县人民政府就本县两个重要国有企业的合并问题制定了一份规划,同时出台了一个红头文件,但该文件规定的某些合并条件使其中某个企业的合同相对人遭受了重大的利益损失
(4)某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市财政局综合处李某在某中学改建过程中未实行公招标,暗箱操作,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遂给予李某留职查看的行政处分
(5)某市老中医李某为自己发明的治疗腰腿疼病的特效跌打丸申请“李氏”的商标,被驳回申请,后李某申请复审,同样被裁定驳回申请A、
(1)
(3)
(5)B、
(1)
(2)
(3)C、
(3)
(5)D、
(2)
(4)
(5)【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属于外交行为
(2)中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而行政指导是一种非职权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没有强制力,所以行政主体不应当就行政指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中县政府的行为看似是不能起诉的抽象行政行为,但是鉴于该文件在适用效力上的一次性,只针对特定的事件和对象,所以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经由行政诉讼予以救济
(4)中纪检委的行为是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5)中,旧《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日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但是新的《商标法》废除了这一项规定,应当注意
31、2005年,中国某合作经营企业,欲向某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贷款1300万美元,为此,该企业向该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交贷款保全申请书,请该投资公司作担保,投资公司随即复函同意出保根据有关国18际融资信用担保的惯例,该投资公司作为保证人,下列对其保证责任表述错误的是A、保证人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B、保证人必须承担第一付款责任C、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承担赔付责任D、保证人在基础合同变更或无效时,相应地变更、解除其承担的保证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国际融资信用担保国际融资信用保证与一般保证不同,具有独立性和无条件性两大特点,即保证人与基础合同无关,基础合同的修改、变更或无效.均不影响保证人在独立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32、北京市A公司与北京市B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A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甲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律师为其进行了调查取证活动,并做好了诉讼准备这时B公司也慕名找到甲律师要求该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甲律师采取的正确做法是哪一种?A、同时接受A公司和B公司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B、将B公司介绍给本所乙律师,由乙律师担任B公司诉讼代理人C、拒绝继续为A公司代理,接受B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D、拒绝为B公司代理,建议其到其他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参考答案】D【解析】《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因此A项和B项都是错误的就C项而言,首先,按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其次律师在拒绝为a公司代理后,仍然可能利用从9公司那里了解的秘密信息为b公司服务,违反其保密义务,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19【参考答案】B【解析】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于“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了宪法的最高地位
3、2005年6月,某县发生特大洪水,县防汛指挥部在甲村临时征用村东和村西的两块土地其间实施的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A、灾情发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向村委会宣布临时征用土地的决定B、抗洪期间,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两块土地上各搭建一座存放抗洪物资的仓库C、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拆除村东的仓库,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甲村D、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未来抗洪需要为由,保留村西的仓库至今【参考答案】D【解析】抢险救灾临时使用土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本条可知,为抢险救灾临时征用土地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A项正确在土地上搭建存放抗洪物资的仓库,属于临时性使用,而不是永久性使用,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所以B项正确灾情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C项正确以未来抗洪需要
3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A、一夫一妻制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D、“七出”、“三不去”【参考答案】D【解析】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原则包括结婚与离婚结婚的原则有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离婚的主要原则则是“七出”、“三不去”因而答案为D
34、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露,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接损害的民事责任随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参考答案】B20【解析】核损害的赔偿制度《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第7条第1款”
1.管理人必须按照装置国所规定的数量、类别和条件保存保险费或其他财政保证金,以抵偿他对核损害所负的责任在上述保险费或其他财政保证金不够支付对管理人提出的核损害赔偿要求的情况下,装置国应提供必要的款项保证上述赔偿要求得到偿付,但偿付的数额不得超过依第五条规定的限额,如果规定有此种限额的话”根据公约的定义,所谓管理人,”就该装置而言,系指由装置国指派或认可的管理该装置的人”而装置国,“就核装置而言,系指其领土内设有装置的缔约国,或者,如装置本设在任何缔约国的领土内,则系指管理或授权管理核装置的缔约国“因此,本题中装置国甲国有义务保证管理人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同时,如果管理人船运公司无力赔付其余2800万美元,应由装置国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35、甲国德州公司与乙国升华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结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甲国政府必须证实升华公司和德州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准许进口B、乙国政府或升华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仍可由乙国向甲国出口【参考答案】D【解析】国际环境法21《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第6条关于缔约国之间的越境转移规定
(1)出口国应通过出口国主管当局的渠道以书面通知或要求产生者或出口者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该通知书应以进17国可接受的一种语文载列附件五一A所规定的声明和资料仅需向每个有关国家发送一份通知书
(2)进口国应以书面答复通知者,表示无条件或有条件同意转移、不允许转移、或要求进一步资料进口国最后答复的副本应送交有关缔约国的主管当局
(3)出口缔约国在得到书面证实下述情况之前不应允许产生者或出口者开始越境转移1)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2)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证实存在一份出口者与处置者之间的契约协议,详细说明对有关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办法
36、绑架勒索罪属于A、结果加重犯B、结合犯C、想象竞合犯D、牵连犯【参考答案】B【解析】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的情况
37、张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回家使用后发现该产品无法自动完成洗涤,于是向商场要求退换,商场认为洗衣机进货时无法检查验收,无法自动完成洗涤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顾客应向厂家索赔问张某应向谁要求退换?()A、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B、只能向销售者要求退换C、既可以向生产者要求退换,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退换D、由于张某在购买时没有开箱要求试验,所以不能要求退换22【参考答案】B
38、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多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往往被称之为“宪法之母”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下列哪国的宪法?A、法国宪法B、美国宪法C、德国宪法D、英国宪法【参考答案】D【解析】“宪法之母”这道题主要考查的是宪法史上的知识英国是世界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但具有丰富的宪政实践,这些宪政实践不仅被英国的宪法性文件所确认,更被其他国家所仿效,因而号称“宪法之母”这也正是本题考查知识点所在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确认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其宪政体制虽也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但在宪法史上并无“宪法之母”的称谓考查宪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各国宪法的地位本题属于对宪法理论的考查,并无宪法条文支持
39、下列哪项情况构成共同犯罪?A、甲教唆13岁的乙盗窃,盗窃来的财物二人平分B、甲教唆乙去杀害丙,乙却强奸了丙C、甲教乙一种诈骗的方法,说“屡骗屡中”,乙用该方法,果然骗得不少钱D、甲教唆乙去放火烧毁一幢房子,乙正欲点火时主人来了,乙迅速逃离23【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要求犯罪人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就不成立共同犯罪就教唆犯而言,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刑法理论上的“间接正犯”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中,甲不属于教唆犯,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B选项,乙并没有犯甲教唆之罪,且乙实施的犯罪与甲教唆的犯罪没有重合的部分,故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强奸罪所以B选项不选根据《刑法》第295条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规定,C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而不属于教唆犯,甲和乙不成立共同犯罪所以C选项不选甲、乙构成共同犯罪,并且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未遂,即共同犯罪的犯罪未遂所以D选项正确°
40、国内某产品生产商向我国商务部申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共有100多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任何一家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均可启动反倾销调查B、商务部可强迫甲国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C、如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予临时反倾销税,甲国出口商应当补足D、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参考答案】D【解析】反倾销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7条,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根据题意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共有100多家,因此并非任何一家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均可启动反倾销调查,A项错误同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而不是强迫甲国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B项错误24同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因此,如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临时反倾销税,甲国出[11商不需补足,C项错误同法第42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参考答案】A,B,D【解析】法的要素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权利和义务、法律概念作对本题的关键是区分开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权利与义务和法律概念这一法的四个要素选项A、B、D均属于法律原则,则不属于法律规则,因此应选不属于法律规则的A、B、Do
3、下列哪些情形应认定为盗窃罪?()25A、甲看见一个4岁小孩乙手中拿一个钱包独自站在路边,就拿出一把糖果引诱乙和他交换,乙拿取了糖果,将全豹交给甲钱包中有2000o B、甲因为女友丙与其分手转而与乙恋爱,对乙怀恨在心认为乙就是凭借有一辆别克车将丙吸引某日将乙的别克车撬开,开到山上,推入深谷摔得粉碎C、甲为了讨好女友乙,在某停车场撬开一辆摩托车(价值2000元)送给乙,乙得知该车来路不正,说不要“脏东西”,拒绝接受,甲大受刺激,一怒之下将车砸个稀烂D、甲开汽车停在马路边,未熄灭发动机,然后到路对面服装店假装买衣,选一件名贵西服以试穿为名穿到身上,然后对店员声称钱包在车上,假装到车上取钱上车后开车逃离【参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考点盗窃罪得认定解析A.利用婴幼儿、精神病等缺乏处理有关事务得起码能力,“骗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盗窃B.盗窃应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盗窃物品的意图,如自始就以毁损为目的,窃取后毁坏,没有利用的意思的,不是盗窃是毁损财物罪C.行为人开始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窃物品的意图,成立盗窃,毁坏是其占有后的处置方式之一D.虽有一定的欺骗性,但不是因为骗的交付而取得,不定诈骗;虽然有一定的公然性,但没有明显的夺取行为,也不定抢夺罪属于和平取得,可定盗窃“秘密性”并非是盗窃罪的必要特征
4、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史称“商鞅变法”从法律变革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B、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是变法的终极目的26C、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D、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参考答案】A,B,C,D【解析】“商鞅变法”的内容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商鞅“政法为律”以后,以法律作为社会改革的基本手段
(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4)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强调“以法治国”,主张“轻罪重刑”,贯彻不赦不宥,鼓励告奸,实行连坐
5、下列有关我国国家性质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指我国的国体,即我国的阶级本质B、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C、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D、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通用【参考答案】:A,B,C【解析】见教材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6、下列对“行为地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习惯法原则B、除了确定行为方式的有效性,也用以解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C、其连结点属于静态连结点,不能被当事人用以规避法律D、可以分解为侵权行为地法、立遗嘱地法等若干系属公式【参考答案】A,B,C,D【考点】行为地法27【解析】ABD三项都是对“行为地法”这一系属公式特征的正确表述,“行为地法”属于静态冲突规范,并不能成为当事人规避法律的手段,因此C项也是正确的
7、下列行为不构成包庇罪的有A、甲作假证明包庇其到处招摇撞骗的儿子乙B、甲是吸毒者,为能买到毒品而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乙C、甲明知乙在走私一批汽车,为帮助乙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甲协助乙将资金汇往境外D、甲是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参考答案】B,C,D【解析】关于A选项《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包庇罪关于B选项《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2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B选项中甲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不按包庇罪处理关于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第7条规定,将刑法第191条修改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C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洗钱罪,而不是包庇罪关于D选项《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D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不是包庇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为BCDo
8、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于以金钱赔偿的同时,对受害人造成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方面损害的,还要以精神赔偿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28A、所需费用一概由被害人承担B、承担责任的限度与损害程度应相适应C、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D、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参考答案】B,D【解析】本题涉及对国家赔偿中精神赔偿的理解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0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
(一)、
(二)项、第15条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9、依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官中立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官中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中立B、法官中立是指法官对各方程序参与者平等对待C、法官中立是指法官不得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D、法官中立并不排除法官对检察官的主张、意见、证据给予更多的关注【参考答案】B,C【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一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10、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A、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B、族长决定强奸案的被害人赵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强奸实施人董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29为由,灾后继续保留仓库的不再属于临时性使用,属于永久性使用,应当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此D项错误
4、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所以对复议不服的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5、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择项中的哪一行为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小时后,才将康某押送到20公里外的乡派出所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后被人查出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高某在与3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因法定条件的不同,免除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自助免责和因履行不能而免责本题中A项是自助免责,B项是时效免责,C项是协议免责只有D项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不属于免责的情形故答案为D C、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示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D、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参考答案】:A,B,C【解析】狭义的法的适用原则也即司法原则,包括
(1)司法公正原则;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本题A项中,法官乐某与原、被告多次接触的确可以得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似乎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但是还应注意到法官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守法律程序,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行,而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的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以法律为准绳”原则B、C两项均不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前者属于民间私罚裁断,违反“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的含义,后者属于滥用权力干涉私法,违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含义只有D项符合我国现有的司法原则因此,A、B、C为应
11、证成,就是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关于法律证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内部证成主要为了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它对前提是否正当与合理并不关注B、外部证成主要是为了实现法律的正当性,外部证成的过程与内部证成无关C、外部证成提高了识别错误和批判错误的可能性D、在内部证成中逻辑推导步骤展开得越多,越能将法律决定中的问题清楚地凸显出来【参考答案】A,D【考点】法律证成;内部证成;外部证成30[答案及解析]ADB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外部证成的过程中也必然地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亦有一个内部证成的问题C项提高识别错误和批判错误可能性的是内部证成而非外部证成
12、李某是证券市场上的一般投资者,现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此时李某应如何做才合法?A、由于李某是一般投资者,并没有收购意图,故可以继续自由的买卖甲公司的股票B、李某应在3日时间内向甲公司报告C、李某应在3日时间内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D、李某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参考答案】:C,D【考点】上市公司收购规则;余司归入权【解析】《证券法》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C项做法合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故D项做法合法
13、根据法律责任竞合的一般原理,下列不属于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O A、白某夫妇同时对邻居张某实施了殴打行为B、李某系有妇之夫,但经常在外进行嫖娼活动C、小偷在某仓库盗窃财物得手,为了毁灭证据,第二天他又返回该仓库将仓库烧毁31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被法院判刑后,受害人单独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自己的人身伤害进行民事赔偿【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责任的竞合【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其特点在于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别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故A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竞合
(2)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选项B中当事人仅仅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能导致行政责任,没有其他的责任,所以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
(3)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行为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来处理故C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竞合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或可以并存,如果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故D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竞合
14、下列关于国际法上的继承,说法正确的是()A、在条约继承中,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人身性条约”则一般不予继承,但是和平友好以及同盟互助性条约应当予以继承B、国家财产继承的效果是被继承国对该财产权利的灭失和继承国权利的产生,因此并不涉及第三国的财产和利益C、国家档案的继承在国际实践中除了新独立国家的情况外,通常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议来解决32D、在国家债务的继承中,“恶债”如政府债务或者战争债务原则上不予继承,但地方化债务不属于“恶债”,国家应当予以继承【参考答案】B,C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继承A选项中的和平友好或同盟互助条约均属于所谓“人身性条约”,一般不予继承;D选项中所谓地方化债务是指以国家的名义承担而事实上用于某个地方的债务,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
15、
21.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A、国民大会、总统B、考试、监察C、行政、立法、司法D、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参考答案】A,B,C,D【解析】【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的结构特点1946年11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该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即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该题针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3316、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A、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B、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C、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D、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回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故选AB
17、有下列哪些罪行的人不能请求或享有受庇护的权利A、破坏和平罪B、刑事犯罪C、政治犯罪D、空中劫持罪【参考答案】A,B,D【解析】政治庇护是庇护的一种,也是当代国际实践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根据国际法,对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
18、律师在诉讼与仲裁中,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4B、法官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将被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办理【参考答案】A,C《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19、中国甲公司与美国B公司在上海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本合同适用美国法律,但美国的冲突法不包括在内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B、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因此可以选择美国法作为处理争议的法律C、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只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D、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冲突法35【参考答案】B,C【考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解析】《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刘某因使用报废车辆运输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参考答案】B,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本题中,李某拒绝听取申辩,据此,可知该行为因缺乏形式要件而不成立,刘某当然可以拒绝A选项正确,不应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以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该处罚决定由于程序违法根本不成立,当然谈不上违法、无效了,BD选项错误,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
(一)项的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
(一)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选项正确,不当选
21、关于赌博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成立赌博罪B、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的,成立赌博罪C、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的,不以赌博罪论处36D、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论处【参考答案】C,D【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
(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B选项该解释第7条规定“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C选项该解释第9条还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少量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的,不以犯罪论处”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D选项根据1995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22、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B、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参考答案】A,B,D【解析】没收财产《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2)必须是正当债务;
(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
(4)须经债权人请求据此可知37A、B、D为正确答案应当明确的是,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不必经过人民法院核准,当然必要的证明、查证是可以的,但不能认为这即是核准
23、下列何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某长江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B、某区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长江大桥的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C、某县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D、某县劳动局对本辖区内某企业与其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参考答案】A,C【解析】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根据这样的理论,可以分析得出A、C项是抽象行政行为,而B、D项由于针对特定的人,所以是具体行政行为区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主要在于对象是否特定,效力是否普遍
24、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38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参考答案】C,D【解析】死刑的适用《刑法》第48条、第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于死刑的适用考生应该均能熟练掌握即一个积极条件罪行极其严重;两个消极条件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本题的干扰主要在于死缓,必须清楚死缓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只有在罪犯被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谈得上适用死缓,也就是说被判处死刑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显而易见,本题选项中的C、D,均不得适用死刑,因此也不能适用死缓
25、下列有关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论述,错误的是哪些?A、国家公务员就是我国行政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B、国家公务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C、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D、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参考答案】A,B,C【解析】考察国家公务员概念应注意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国家行政机中的工勤人员延伸西方国家将国家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司法机关中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396、甲是A国驻8国大使馆的商务参赞,乙是C国驻8国大使馆的随员甲与8国人丙发生债务纠纷甲向8国法院对丙提起民事诉讼,丙对甲就同一债务关系提起反诉,并要求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作为外交人员,具有民事豁免权,因而B国法院不应受理对甲的反诉B、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因而乙没有义务出庭作证C、乙具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其拒绝出庭作证,B国可以根据其国内法强制出庭作证D、甲、丙之间的债务纠纷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参考答案】B【解析】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及作证义务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管辖豁免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有三种例外情形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另外,外交代表还不得对其主动起诉引起的对其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豁免因此,甲虽然享有民事豁免权,但由于该诉讼是其首先提起的,因此甲对丙提起的反诉不具有民事豁免权AD项错误与管辖豁免相关的,外交代表还被免除作证义务,不仅不得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因此8项正确,C项错误
7、
22.秦代强制男性犯人从事修城墙、女性犯人从事舂米的劳役,这种刑罚称为A、司寇,作如司寇B、鬼薪,白粲
42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是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参考答案】B,D【解析】本题涉及宪法的修改问题参见《宪法》第64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7、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A、明确把“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B、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宪法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成5年【参考答案】:A,D【解析】宪法修正案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第3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后两句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政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40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第11条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本题答案直接见诸修正案的内容宪法修正案共考过三次,都是以修正案的内容为考点
28、有权设定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有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某自治州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第10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第11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9、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下列哪些情形符合纳税人权利的规定?A、张某要求查询丈夫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以保护纳税人秘密权为由予以拒绝B、甲公司对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笔增值税计算方法有疑问,要求予以解释C、乙公司不服税收机关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申请行政复议41D、个体工商户陈某认为税务所长在征税过程中对自己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控告【参考答案】A,B,C,D【考点】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的义务【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需要履行依法为纳税人保守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守秘密义务是一种对世义务,具有排他性,可以对抗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外的所有人A选项中,张某虽与被查询人具有夫妻关系,但并不是本人,纳税机关拒绝张某的做法是正确的此外,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甲公司关于增值税计算方法的疑问属于有权询问的范围,B选项正确纳税人在不服税务机关的决定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纳税人有权进行控告和检举CD选项正确
3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员?A、外交部副部长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D、审计署审计长【参考答案】B,D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C、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参考答案】A,B,C,D42【解析】法的实现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法律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②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③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对有关这一标准的统计数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④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⑤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⑥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⑦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⑧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2、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A、示范性B、规范性C、约束性D、关联性【参考答案】A,B,C【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具有示范性、规范性、约束性等等特征
3、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参考答案】B,D43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比如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但不是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这里应当是自治区与自治州,不包括自治县
4、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什么?A、自然法B、人法C、物法D、诉讼法【参考答案】C【解析】物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它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的影响最大
5、有关行政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C、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D、行政复议一律不适用调解,但行政复议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可以就行政赔偿进行调解【参考答案】A,B44【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A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故B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选项C说法过于绝对,忽略了但书的规定,故C选项不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D选项忽略了第一种情形,故D选项不正确
6、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C【解析】C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②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③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④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⑤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序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
⑥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⑦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故选C.
7、刘某为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拟申请再审请回答下列各题,下列关于刘某提出申诉的法院,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只能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45B、只能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C、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D、可以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任何一级上级法院申诉【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8、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参考答案】B,C
9、我国《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条规定属于何种解释?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字面解释46D、限制解释【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考的是法律解释的种类
10、某省会市人民政府拟对本地盗版软件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但对此问题并无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该市政府遂制定了一部规章,则该规章可以规定A、吊销贩卖盗版软件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B、对贩卖者予以警告C、在省人大常委会规定的限额内予以一定数量的罚款D、对明知而贩运盗版软件者,暂扣其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参考答案】:B,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3条的规定,尚未制订法律、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47C、城旦舂D、髡钳城旦【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罚制度秦代的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等等其中,城旦舂是指男犯筑城,女犯舂米,但实际从事的劳役并不限于筑城春米的一种刑罚方式【该题针对“秦代的罪名、刑罚与适用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8、某县工商局对有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某企业给予罚款处罚3个月后,该企业既未送交罚款,又未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即通知某银行将罚款数目从该企业账号中划拨出来该企业对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不服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对此,县法院应A、不予受理B、可以立案C、通知县工商局退还罚款D、通知某银行收回划拨款【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的情形
9、周某为香草公司领导,曾批评过工人许林,许林怀恨在心,蓄意进行报复一天,许林用钳子将设备上的贵重金属全部拧下,偷放在周某的办公室中,由于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许林又提出将周某列为怀疑对象,公安机关从周某办公室发现“赃物”后,将周某拘留,后许林罪行暴露,许林的行为应定性为A、诽谤罪B、诬告陷害罪C、破坏生产经营罪与诬告陷害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C【解析】破坏生产经营罪和诬告陷害罪的数罪并罚许林破坏设备的行为,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随后又诬告并栽赃周某,构成诬告陷害罪,即捏造他人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的行为《刑法》第243条规定了诬告陷害罪,第246条规定了诽谤罪,第254条规定了报复陷害罪,第276条规定了破坏生产经营罪,注意几者之间的区别,第254条的报复陷害罪其目的不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也没有通过捏造犯罪事实和借用司法机关的力量
10、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是A、海南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西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C、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D、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海南省人大有立法权所以A选项错误,不选根据《立法法》第66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西藏自治区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所以B选项正确,当选根据《立法法》第66条第2款的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所以C选项的自治州的自治条例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所以C选项错误,不选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所以,D选项中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不需要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才能生效所以D选项错误,不选
11、关于不作为,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不作为对危害结果没有原因力,故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B、甲将婴儿弃于家中饿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乙将婴儿弃于人来人往的路边,婴儿被骑自行车人撞死,应认定为遗弃罪,二者的实质差别是作为义务程度C、不作为是指没有实施有义务实施的行为,而并不等于没有任何举动D、认定不作为行为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该不作为应当与作为行为具有等价性【参考答案】A【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行为人负有某种行为义务,这种义务可能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为人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需要、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义务该特定的义务从而造成危害结果;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对危害结果的作用是相当的,认为不作为行为对危害结果没有原因力、不存在因果关系问题是不正确的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其不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不一致,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问题,因此在认定的时候要求该不作为与作为行为构成该罪具有“相当性”(等价性),可见B、D两项正确不作为犯并非没有积极行为,而是没有法律要求或者禁止的积极行为故而C选项正确
12、美国一家大型出版公司与中国的一家造纸厂订立了一个买卖纸张的合同同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并约定2002年3月20日由中国造纸厂在上海港交货,货越船舷风险转移但后来发现该合同违反中国法律应当无效,那么仍然有效的合同条款是()A、关于风险转移的条款B、关于争端解决的条款C、关于所有权转移的条款D、关于商品品质规格条款【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无效的效果《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1条规定
(1)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
(2)已全部或局部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归还他按照合同供应的货物或支付的价款,如果双方都须归还,他们必须同时这样做由此可知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3、根据与权利和义务所对应的主体的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O A、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B、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C、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D、单向性权利义务和双向性权利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解析」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根据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14、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我国的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本题中王某和李某共同故意抢劫,具有相同的犯罪情节,法院应当同罪同罚该法院在定罪时遵循了平等原则,而在量刑上依身份地位不同实施了不平等原则这一做法是明显违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
15、下列人员中不能享有法律援助的是()A、经济不宽裕的当事人B、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C、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D、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律援助的对象「解析」A项,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我国公民,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要求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等,仅仅是因为经济不宽裕不聘请律师的,并不必然享有法律援助
16、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