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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第六次阶段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个?A、法律生效的范围B、法律调整的方式C、法律调整的对象D、法律表现的形式【参考答案】C【解析】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既调整对象,其次,是调整方法法律调整方法大致有自行性调节、强制性干预和政策性平衡三种
2、下述关于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用说理的方式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B、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C、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D、讲求程序正义,依照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是核心【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的特点包括A、B、C项,但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故D项错误
3、联合国安理会对于实质问题的表决必须坚持五大国一致的原则,下列属于实质问题的是哪一项【参考答案】A【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可见甲对盗窃乙手机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甲为了非法占有丙的财物使用匕首将丙刺成重伤,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成立故意伤害罪又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o
20、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D、考虑到李某已服刑2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参考答案】C【解析】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除外新法(行为后生效)中的“轻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只适用于“未决案”,即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本题中李某的情形属于已决案件,所以应当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1、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里地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坂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请问陈某对其妻子和儿子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分别是什么?A、都是间接故意10B、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间接故意C、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D、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C【解析】陈某主观上认识到其下毒行为会杀害自己的妻子,并希望这一结果发生,并且实施了足以杀死其妻子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其妻子的死亡陈某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其次,陈某为避免将其儿子毒死,专门将其送到离自己家很远的父母家,并且叮嘱其不要回家,由此即可推断出陈某并非放任其儿子死亡的结果发生,因此可排除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性因此AB选项错误陈某为避免将其儿子毒死,专门将其送到离自己家很远的父母家,并且叮嘱其不要回家,证明他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22、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律终止生效的默示废止方式「解析」在我国,法律终止生效的形式可以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种默示废止的形式主要指已生效的新法律与原有法律的规定在某些方面有冲突时,尽管新法律或立法机关并未明确废止旧法律,但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原有法律中与新法律冲突的部分自然废止
23、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区公所作为其派出机关,应当经过哪个机关的批准?O O A、国务院B、省级人民政府C、上一级行政机关D、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11【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审批权限「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24、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此奖项和徽章均属子虚乌有对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虚假表示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本题中厂方在未获奖的情况下,在瓶颈上虚挂标签,属于对产品质量的虚假表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同类产品的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据此,选项B是正确的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法律”,该条款所体现的法的效力原则是()A、属地主义原则B、属人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12D、折衷主义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法的各种效力原则的理解所谓属地主义原则,即确定法律的效力范围时以主权国家的地域为标准,凡有关法律主体位于一国境内,无论其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或者有关法律行为发生于一国境内,无论其主体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该国法律,而本国人如果不在本国境内,则不适用本国法律;属人主义原则,即确定法律的效力范围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准,凡属本国人即适用本国法,无论其处于本国还是外国题中条款在以属地主义为原则的前提下,又适当考虑了当事人的国籍及其他国家的法律,这显然是一种折衷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即确定法律的效力范围时准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是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即适用本国法律,题中条款并未体现这一原则
026、唐律中规定了刑讯的原则,其中一条规定,拷讯数满,被拷问者仍不招供承认的A、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B、应当反拷刑讯之人,以查明有无滥刑等情形C、应当反拷主审之人,以查明有无舞弊等情形D、应当反拷其家中之人,以查明事实真相【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司法制度参见上题解析
27、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部分货物受损基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B、依《海牙规则》,“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C、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对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3D、因已知货物受损,所以即使单证相符,甲公司仍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参考答案】B【解析】国际贸易综合知识本题是一道国际贸易的综合考查题,涵盖了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支付等四个环节的知识点本题中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共同海损等船舶碰撞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对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也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甲公司对这部分货物损失不必自行承担责任,而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A项错误依《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援引“航行过失免责”依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的规定,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因此,“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B项正确在信用证机制中,银行提供了独立的信用,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相符,就承担独立于买方的付款责任信用证一旦开出,独立于买卖合同、独立于货物状况、独立于双方的履约状况,也不管单据的真伪因此虽然已知货物受损,如果单证相符,银行无权拒付货歙,P项错误[陷阱点拨]本题虽是一道综合性考查题目,但考查的知识点都是最基本的,难度不大甲乙公司之间采用CFR价格条件的设置其实只是一个干扰,对于解答本题基本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本题已经告知考生,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故对于甲公司是否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断也就随之演变为对平安险范围的一个判断
28、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14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法的遵守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即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B项
29、高某1999年7月8日夜潜入赵某家中行窃,窃得现金5000元,手机一部正在高某意欲离开时被赵某发现赵某大喊抓小偷!高某遂顺手拿起桌上的台灯将赵某砸成重伤后逃离高某的行为属于A、盗窃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30、王晓娟夜晚回家,遇到歹徒田龙持刀抢劫,王晓娟反抗,田龙便要用刀杀死王晓娟,王晓娟说“我哥是黑社会老大,你杀了我,你会被整死的”田龙一听便拿着钱包赶紧逃跑田龙的情形属于A、抢劫罪的犯罪中止15B、抢劫罪的犯罪既遂C、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中止D、抢劫罪的犯罪未遂【参考答案】B【解析】田龙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使用暴力排除他人的反抗,获取财物已构成抢劫罪既遂而用刀刺的暴力行为属于抢劫罪的一部分,不再另构成故意伤害罪,也不应再评价其中止行为
31、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A、甲意欲对丙实施强奸,恰好乙此时从这经过,丙大声呼救,不料乙不仅没有出手救助,反而与甲一道将丙强奸甲与乙构成强奸罪的共犯B、甲求乙挪用30万元公款给其买房,不料甲将30万元资助恐怖组织,乙仅负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罪责C、甲从工厂车间中盗得钢材200公斤,放在手推车上此时,乙也在车间偷铜材,乙喊住甲把自己偷的铜放在甲的车上,二人一起离开工厂甲乙不成立共犯D、甲男与乙女通奸,二人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共同谋害乙丈夫丙甲向乙提供毒药,但乙后来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共同谋杀的罪行乙属于中止犯,甲是预备犯【参考答案】C【解析】A选项,乙的中途加入,可成立共犯,刑法理论上称为承继的共犯;B选项,乙只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识,其不知使用人的实际用途,因此不承担故意资助恐怖组织的责任,仅承担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C选项,甲乙在盗窃的实行过程中形成共犯关系,属于事中共犯,因此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部分共犯人乙中止的效力不及于甲甲是预备犯乙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罚
32、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处罚或者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处罚对于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处罚或者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16以处罚或者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处罚或者处罚在这段话的空格中A、1处填写“从轻”,4处填写“减轻”B、2处填写“从轻”,4处填写“减轻”C、3处填写“从轻”,2处填写“减轻”D、4处填写“从轻”,1处填写“减轻”【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
67、68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较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3、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个方面的内容?A、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B、修改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C、修改规定“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D、修改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参考答案】D【解析】A选项是1988年修宪的内容B、c选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
34、下列哪一项的表述符合永久中立国的特征?A、属于单一国B、属于复合国C、既不是单一国,也不是复合国17D、既可以是单一国,也可以是复合国【参考答案】D【解析】永久中立国所谓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它的存在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愿中立化的国家自己要明白地宣布永远奉行中立,保证平时不参加任何集团,战时不参加战争,也不从事任何使其卷入战争的行为
②中立国的中立化要得到国际公约的保证,通常来讲,在国际法上,根据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可以分为单一国和复合国单一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的国家,其特点是
①拥有单一的宪法;
②国民拥有统一的国籍;
③中央政府统一处理国家的外部事务;
④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⑤国家内部的行政区域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复合国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永久中立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既可以采取单一制也可以采取复合制D项正确
35、约翰原来是葡萄牙人,后取得了英国国籍,在法国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其无继承人,也无遗嘱假设我国与上述几国均没有相关的条约,关于该动产下列选项哪个正确?A、归葡萄牙所有B、归英国所有C、归法国所有D、归我国所有【参考答案】C【解析】继承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被继承人的最18后住所地是乙国,虽然依乙的冲突规范,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中国法,但依《民通意见》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一规定隐含着不采用反致制度,因为该规则明确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只应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中的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的冲突规范因此本题直接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适用法律即可,而不需要考虑乙国冲突规范的相关规定所以答案选C项
36、以下哪一情形没有违反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A、李某与其妻分别担任某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和副检察长B、王某与其子分别担任某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和助理检察员C、张某与其妹分别担任某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的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D、黄某与其内弟分别担任某省检察院的检察长和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参考答案】D【解析】为确保检察官的公正廉洁,《检察官法》规定了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本题中,A、B、C三项都违反了该条规定D项虽然具有近姻亲关系,但担任的职务是非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D项正确
37、关于法律的现代化,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内发型法律的现代化产生的一般是比较稳固的、与社会相协调的现代法体系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过程往往受到某个或某几个既存的现代法体系的影响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大多经历传统与现代的激烈对抗19A、通过修改安理会的议事规则B、确定选举安理会主席的方法C、断定对和平的威胁D、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答案】C【解析】ABD三项都属于程序问题只有C属于实质问题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参考答案】B【考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解析】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其罪过形式不可能是直接故意事后防卫不存在成立防卫过当的问题
5、对违纪律师事务所最轻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哪一种?A、警告B、责令改正C、没收违法所得D、Do罚款【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律师法》第8条需要注意与对律师的最轻的行政处罚相区别D、为了保证法律发展的结果,防止新旧法律的对抗,我们应该放弃自上而下推动式的法律现代化【参考答案】D【解析】略
38、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根据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油田归属与开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油田属于甲乙两国的共有物,其中任何一国无权单独进行勘探和开采B、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各自所有C、该油田的开发应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监督下进行D、无论哪一方对该油田进行开发,都必须与另一方分享所获的油气收益【参考答案】B【解析】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及附属的特定上空它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四部分组成,是一个立体的概念,不仅包含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还包括领陆和领水上方一定高度的空间以及下方一直延伸到地心的部分国家对其领土享有最高的、排他的权利题目中已经明确指出,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所以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的领土,甲国、乙国分别对自己的领土享有排他的权利,有权单独勘探和开采,并单独享有油气收益故B项为正确答案
39、以下关于法的遵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法的遵守的范围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20B、法的遵守的内容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C、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D、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参考答案】B【解析】a选项课本原话正确,守法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一一法律法规,也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一一判决,习惯法b的错误在于,他的表述是守法的内容只有履行义务,没有行使权利
40、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2000年,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据此,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若根据我国刑法,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试问,我国司法机关还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A、不应追究,此案应由法国管辖B、应该追究,因为他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C、不应追究,因为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周D、不应追究,因为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在3年以下【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本题中,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尽管其所犯之罪在法国已受到刑事追究,尽管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3年以下,但我国并不以此作为对其免予刑事责任追究的依据还应注意,追究刑事责任与进行刑事处罚是有区别的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甲某因为犯医疗事故罪于1998年1月3日被依法逮捕,1998年3月3日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甲某继续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但是甲某在考验期内经常私自外出行医,收取报酬在一次私自行医时造成难产,危及母婴的生命,幸亏患者亲属及时21将孕妇送往医院抢救,才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甲某的缓刑考验期从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1月2日止B、甲某的缓刑考验期从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C、对甲某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D、对甲某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参考答案】B,D【解析】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但如果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话,则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因此甲某的缓刑考验期从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此可见,撤销缓刑的事由包括四种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发现漏罪的,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应当撤销缓刑C选项错误,因为应当撤销缓刑是正确的,但不需数罪并罚甲某虽有私自行医行为,甲某具有医疗资格,不算作非法行医,且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因而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应选BD
3、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哪些条件?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41条
4、(2003多项选择题)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22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参考答案】A,B【解析】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关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司法解释较多,且彼此的规定不尽一致,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一些混乱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立法解释本题考察的即是对此解释的理解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可以从挪用的主体和使用的主体两方面来考察如果使用的主体是单位,则应注意必须是以个人名义挪用才可构成这里的使用者不再区分是否有法人资格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挪用,则构成挪用公款罪还必须同时具备“个人决定”和“谋取个人利益”这两个要件如果使用的主体是个人,则不论是个人名义还是单位名义均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据此而考察本题的四个选项,很容易得出正确答案A、Bo
5、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是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重要形式有关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O O23A、专门机关负责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B、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是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的两种主要形式C、我国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最早提出设立宪法法院的是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参考答案】A,B,D【考点】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解析】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从发展趋势来看,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已日益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并有可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体制之一其中,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是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的两种主要形式我国没有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最早提出设立宪法法院本题答案为ABD
6、下列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A、农民销售的自产农产品B、古旧图书C、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进口仪器设备D、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参考答案】A,B,C,D参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
7、下列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说法正确的是24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C、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D、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适当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参考答案】A,B,C【解析】《城乡规划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故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13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故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19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故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21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故D选项中“可以适当改变”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8、下列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哪些?A、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人民在法院面前平等C、18周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参考答案】A,B,C【解析】平等权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9、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O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25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参考答案】A,B,c【考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认识【解析】中国在奴隶制社会的夏商时期,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法律制度也带有浓厚的神权色彩“天命”、“天罚”的思想影响着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而西周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以德配天”的学说代表着神权法观念的某种动摇,而“明德慎罚”的思想更为儒家学说所继承,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并在汉武帝之后成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影响着历代封建王朝而这种伦理法观念在清末变法修律的冲击下,逐渐瓦解
10、下列关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B、它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确立的原则C、目前世界上在成文法中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作出规定的仅有美国的《统一商法典》D、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有关规定,银行对有欺诈嫌疑的单据可以自行确定拒绝付款或承兑【参考答案】B,C UCP600并不涉及信用证欺诈问题,“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国际上主要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承认,目前成文法当中有此内容的只有美国的《统一商法典》此题的考核点还是信用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应用中需要注意
(1)只有在卖方存在欺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原则的使用者通常是买方,在买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卖方有伪造单据等欺诈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止付令(禁付令),命令银行不付款买方在使用中一定要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卖方其他的违约行为区分开来,在这两种情况下,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不改变,也不例外,买方不能到法26院去申请禁付令
(2)即使买方有确凿证据确认卖方存有欺诈,也不能直接拒绝向开证行付款,所能使用的手段只能是向法院申请救济即向所在国的管辖法院申请止付令
(3)一般申请止付令应在开证行向议付行付款之前提出也就是说,法院是在开证行付款之前,向开证行发出止付令,命令开证行不付款,从而保护开证申请人(买方)的利益
(4)开证行对有欺诈嫌疑的单据不可以自行拒绝向受益人付款或承兑只有在收到法院的“止付令”后,才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或承兑根据有三点第一,UCP600中没有规定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第二,该原则被各国司法实践所承认第三,目前在成文法中有规定的是美国的《统一商法典》n、对检查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下列哪种方式不属于《检察官法》规定的纠正方式?A、造成精神伤害的,应当做出精神损害赔偿B、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C、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D、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解析】见《检察官法》第50条该法对精神损害问题未作规定同时,第50条规定“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是“刑事责任”,所以选择AD
12、下列有关特别提款权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特别提款权可以与外汇、黄金一起作为国际储备B、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账面资产,并非现实货币C、特别提款权可以弥补一国的国际收支逆差D、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计价和定值单位【参考答案】A,B,C,D【考点】特别提款权27【解析】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各会员国可以凭借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因此特别提款权可以与黄金、外汇一样作为国际储备,所以AB项正确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账面资产可用于办理政府间结算,偿付政府结算逆差,所以C项正确此外,由于特别提款权根据世界五大贸易国家的“一揽子货币”定值,其稳定性非其他货币可比,所以也是一种常用的计价和定值单位,故D项正确
13、行政诉讼中,下列说法不准确的是A、被告不得再向证人或原告收集证据B、法院不得主动对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予以保全C、法院不得自行调取对被告有利的证据D、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34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第36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14、甲乙丙丁等20国签订了一个条约,甲国对其中一条款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了该项保留,而丙国则反对该项保留,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条约保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该条约在甲乙国之间按照保留的范围生效B、甲国提出保留后,即受保留的约束,不得撤销C、在其他当事国之间,这项保留不影响条约的规定D、甲国的保留未得到丙国的同意,则该条约在两国之间必然不生效力【参考答案】A,C A对,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8错,保留是一种单方表示即可成立的行为,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保留得随时撤回,对保留提出的反对亦得随时撤回C对,28在保留国以外的其他当事国之间,保留不影响条约的规定D错,如果保留经另一缔约国反对时,条约在反对国与保留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生效力,但反对国明确表示相反意思者不在此限反对保留的国家如果并未反对该条约在该国与保留国之间生效,则在该两国之间仅不适用所保留的规定
15、下列关于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说法正确的有A、行政许可的听证既有依职权启动的,也有依申请启动的;而行政处罚的听证只能依申请被动举行B、无论是行政许可的听证,还是行政处罚的听证,当事人均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C、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处罚法无类似规定D、就申请听证的期限而言,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相对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参考答案】A,B,C,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本条是关于法定依职权而举行的听证《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本条是关于依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而《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可见在行政处罚中只能依申请举行听证A选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结合《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可知,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许可程序中的听证费用,都不由当事人承担,B选项正确,当选《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听证笔录是据以作出行政许可的依据,而《行政处罚法》没有对听证笔录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及《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可知,D选项正确
296、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设立的行政处罚措施是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C、责令停产、停业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处罚中的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故选D
7、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D建在行供通道上,逐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D、应以H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参考答案】B【解析】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被告依《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市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故应为共同被告故选B项
8、张某为了发财致富便使用红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300箱假“板蓝根冲剂”,分6次售出,得赃款250000元,张某的行为应构成A、非法经营罪
16、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A、公民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2日内作出处理决定B、申诉人如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目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C、人民法院对申诉人因不服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在选举日的1日以前作出判决D、原告如对人民法院对其因不服选举委员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的判决不服,不得提起上诉【参考答案】B,D【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的选举程序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故A项论述错误申诉人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其判决为最后决定,故B、D项论述正确
17、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O O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30【参考答案】B,C,D【考点】立法权限体制【解析】本题涉及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如何处理的问题《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当某一行政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审查该法规的效力,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一般来说,有如下途径可以提出对法规的审查1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即《立法法》第90条第1款规定2除法定有权机关以外的个人和组织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即《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CD.
18、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的证据材料,但下列表述中哪些情形属于该规定的例外?A、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B、原告因行政机关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C、行政机关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D、原告应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而未履行的【参考答案】A,B【解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
19、秦代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司法官吏渎职的犯罪有下列哪些?A、“见知不举”罪B、“不直”罪C、“纵囚”罪31D、“失刑”罪【参考答案】A,B,C,D【解析】秦律严禁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或渎职失职当得知有犯罪发生时,官吏必须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否则即构成“见知不举”罪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司法官员在审理判决案件时,罪应重而故意轻判或罪应轻而故意重判的,属“不直”罪;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的,属“纵囚”罪;凡因过失而量刑不当的,属“失刑”罪
20、下列行为中,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是()A、甲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伪劣商品的行为B、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公司经理依法履行组织生产经营职责的行为C、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行为D、在发生重大洪灾中,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行为【参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考点】妨害公务罪【解析】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下列任一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
①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③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据此,选项AD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B,国有公司经理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属于妨害公务罪
21、个体工商户周某与市政府签订合同,供应5000斤水果这一法律关系属于32A、一般法律关系B、相对法律关系C、调整性法律关系D、平权型法律关系【参考答案】B,C,D【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律关系的种类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一般的和具体的两种一般法律关系体现一国范围内全部社会关系主体之间的经常性的、稳定性的法律事实状态具体法律关系依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在各个部门的法律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平权型法律关系,据此选项BD正确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民事法律关系,可见A的表述是正确的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等工商局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的,是一种民事行为,形成调整性法律关系,所以C的表述也是正确的的
3322、某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收回问题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村民属于可以被收回承包地的情形?A、张甲全家已迁入小城镇落户B、李乙全家迁入省会城市,并转为城市户口C、王丙家庭人口已经由过去的7人减为3人D、赵丁最近提出申请,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参考答案】B,D
23、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审查起诉时,郑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郑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以下哪些有关本案的书面材料?A、立案决定书B、起诉意见书C、法医鉴定D、证人证言【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本题中,立案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属于诉讼文书,而法医鉴定属于技术性鉴定材料因此,答案为ABC证人证言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只有在法庭审理中才会出现,如果是书面证言,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才能查阅、摘抄、复制
24、下列有关环境保护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有OA、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34B、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的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参考答案】A,B,C【考点】环境行政纠纷处罚的救济方式;环境行政纠纷处罚的执行【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中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自己执行故D项错误,本题应选ABC
25、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哪些?A、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参考答案】B,D【解析】包庇罪及相关具体犯罪的法条规定与关系所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向有关机关(主要指司法机关)作假证明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题考查的目标比较明确,即《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以及与以包庇行为而构成的其他特殊的犯罪之间的界限,A选项所列行为应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C选项所列行为应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这两条之规定相对35于310条而言,属于特殊法条,根据刑法基本理论,特殊法条应优先于普通法条适用B选项是典型的包庇罪,而D选项所列行为属于包庇罪的一种特殊行为方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法第362条)
26、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A、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理解B、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D、本案的审理比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参考答案】:A,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取证据这不违背法官中立原则,也不妨碍司法公正,B、C不是应选项
27、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哪些选项不形成法律关系?O OA、研究生甲某与其同年级乙某租房同居B、张某欠王某赌博款1000元C、白某大量贩卖黄色光碟D、赵某在与朋友谈话中说他要去抢劫某银行【参考答案】A,B,D【考点】法律关系36【解析】AB两项法律不予调整,D项赵某仅仅表达了某种意愿,并没有付诸行动,只有C项属于刑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
28、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A、颁发许可证的行为B、减免某公司税收的行为C、对于婚姻事实的登记D、对土地使用权作出的确认【参考答案】A,B,C,D【解析】不仅要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还要掌握行政行为的鉴别
29、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O OA、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C、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压制、报复的D、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参考答案】A,B,C【考点】破坏选举行为的处罚【解析】《选举法》第52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37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30、在公开招标方式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予废标?A、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只有3家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参考答案】B,C,D【解析】《政府采购法》第36条
三、不定向选择题
1、下列人员中,哪些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A、联合国秘书长安南B、参加吉隆坡世界杯的中国乒乓球队队员C、正在访问英国的美国总统布什D、在美国参加巴以和谈的巴以双方代表团成员【参考答案】A,C,D【解析】暂无评析
2、下列有关法律意识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A、从当代中国的语言实践来看,法律意识通常是指对法律的肯定的态度、心理、观点和思想B、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的传统之所以可以延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意识强有力的传承作用38C、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它是法律文化最内在的深层次因素D、法律意识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它在法的演进、创制和实施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参考答案】A,B,C,D【解析】因为我国传统社会是不大重视法律的作用的,法律往往只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现在我们主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从当代中国的语言环境来看,法律意识常常指的是对法律的肯定的态度、心理等,故A项正确;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因此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故B项正确;法律意识可能先于法律制度而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就法律文化的三个层面(物化的、制度的、观念的)而言,观念层面的东西是最为深刻和持久的,故C项正确;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意识在法的演进过程中起着传承作用,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起着指导作用,在法的实施过程中,同样有着重要作用,故D项正确
3、张律师在收取了甲的律师费后,本案的对方当事人乙请该所的另一位李律师代理此案,张律师知道后可以怎样做()A、各自代理各自的当事人,相互不干扰B、张律师与李律师协商解除一方的委托关系C、在张律师与李律师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律师事务所决定D、张律师与李律师协商后解除了乙的委托关系并退还其代理费【参考答案】B,D《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第80条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知道诉讼相对方或利益冲突方已委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的,应由双方律师协商解除一方的委托关系,协商不成的,应与后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或尚没有支付律师费的一方解除委托关系A选项是不正确的,同一案件的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委托了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案件时,双方律师应进行协商,由一方解除代理关系c选项错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不是由律师事务所决定,而是应由后签定委托合同的一方或还未支付律师费用的一方解除委托关系39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而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并没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根据刑法149条的规定张某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9、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参考答案】B【解析】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60条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应有专属权利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a)人工岛屿;(b)为第56条所规定的目的和其他经济目的的设施和结构;(c)可能干扰沿海国在区内行使权利的设施和结构沿海国对这种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应有专属管辖权,包括有关海关、财政、卫生、安全和移民的法律和规章方面的管辖权故此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项错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因此,C项中关子“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的说法是错误的
4、本案中,如美国公司已按期发货,下列有关货物的风险损失说法正确的是A、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转移到买方B、风险自货物运抵深圳交给买方支配时起转移给买方C、风险转移给买方后,买方可就风险损失选择向卖方或承运人、保险人索赔D、风险转移给买方后,买方就风险损失只能向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参考答案】A,D本题考查风险损失相关规定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的规定,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因此,AD是正确答案
5、原始社会规范是以习惯为表现形式并依靠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自觉遵守来保证实施的特殊社会规范;而习惯法是法的一种重要形态下列有关原始社会规范和习惯法的说明中,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A、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自发形成;后者由国家认可B、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前者主要靠领袖威信和社会舆论;后者还依靠国家强制力C、两者的约束力不同前者没有约束力;后者则具有法律约束力D、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前者在某个氏族、部落内部适用;后者则适用于一个国家主权所辖的全部范围【参考答案】C,D40原始社会习惯与法律选项C的错误在于否定了原始社会规范的约束力,虽然它缺乏法律约束力选项D的错误在于误解了习惯法的适用范围习惯法虽然具有法律的效力,但仍然具有地域性
6、关于律师执业管理,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B、律师仅能在批准其执业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所辖范围内执业C、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做兼职律师D、律师担任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期间,不得执业【参考答案】A,D【解析】《律师法》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7、关于检察官的职责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A、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B、代表国家进行公诉C、依法确定自己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否有罪D、对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六条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8、下列破坏家庭秩序的犯罪中属于秦律规定的是()A、擅杀子B、子女控告父母C、子不孝41D、卑幼殴尊长【参考答案】A,B,C,D本题考查的是秦律关于破坏家庭秩序的犯罪规定具体包括擅杀子、子不孝、子女控告父母、卑幼殴尊长、乱伦等内容因此,本题选ABCD项
9、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C【解析】c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②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③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④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⑤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序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做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
⑥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⑦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故选c.
10、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的社会主义国家A、富强、民主、文明42B、高度民主C、高度文明D、发达【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宪法序言修正案参见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3条,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2条4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第1款也规定了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在专属经济区内,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在本公约有关规定的限制下,享有第87条所指的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诸如同船舶和飞机的操作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使用有关的并符合本公约其他规定的那些用途故此,乙国是可以在甲国的专属经济区中铺设海底电缆的,D项说法错误
10、赵某与王某为邻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王某养的羊吃了赵某菜地上的菜,赵某大怒,遂砍伐王某屋前的果树十棵王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后,经调查,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赵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赵某赔偿王某200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个?A、王某因对果树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的法律关系B、县公安局与赵某形成了平权的法律关系C、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D、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双向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C【解析】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财产所有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故A错县公安局与赵某形成的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故B错C项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而保护型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故C正确损害赔偿关系属于单向法律关系,因为只有一方负有义务故D错
11、下列关于法的运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B、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两种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C、通常所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指的是狭义的执法D、司法权专指审判权,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和裁定【参考答案】A【解析】评析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三种O1法的遵守;02法的执行;03法的适用B错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讲的是广义的执法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C错误在中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D错误
12、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属国民党政府所有的中国境内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和中国境外的一切动产自动转属于新政府所有B、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属国民党政府所有的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均自动转属于新政府所有C、新政府对于国民党政府及此前历届政府负担的“恶债”,一律不予承认D、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中国在国际组织的代表权必须由新政府行使,国民党政府不再具有代表中国的资格【参考答案】A【解析】新政府继承旧政府的一切财产,无论动产还是不动产,也不论是否位于中国境内
13、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 B《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方位,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B项应入选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
14、齐律师到华夏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到半年,在代理一桩经济案件的过程中,由于遗失了重要证据致使当事人石化公司败诉造成一定损失,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A、石化公司B、对方当事人C、华夏律师事务所D、负有连带责任的齐律师和华夏律师事务所【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5、下列做法中,哪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设定权的规定?A、某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行业协会的设立登记B、某直辖市政府的规章规定某行政许可的实施期限为1年C、某部门规章对法律设定的某项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D、国务院通过文件设定一项许可【参考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A项因此当选
16、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和管辖,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A、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的被告是作出相应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11B、与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D、三类案件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C【解析】第三条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作出相应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国务院主管部门第四条与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五条第一审反倾销行政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
17、甲违章驾驶将一行人撞伤,同行的乘客乙怂恿甲赶快逃离现场甲听从了乙的劝告,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被撞行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异议,但对乙的行为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下列选项中,关于乙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不构成犯罪B、交通肇事罪共犯C、过失致人死亡罪D、故意伤害致死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选B
18、乙某是派出所的一个值班警察,一次在值班时将过路群众拾到上交的的5000元钱据为己有,请问乙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滥用职权罪C、职务侵占罪D、贪污罪【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贪污罪【解析】国家机关管理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19、甲15岁在网吧里借打乙的手机,打完后发现乙没有在意,就将该价值5000元的手机悄悄拿走;后甲故伎重演,在准备拿走丙的手机时被丙识破,于是甲将丙打得口鼻流血,还掏出匕首将丙刺成重伤对于甲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不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C、对故意伤害行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D、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