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兴唐小学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我校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我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餐具消毒彻底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校长责任制落实到位,已公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承诺书》,按时开展食堂周自查工作
2、畅通投诉渠道方面学校已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学校认真执行领导陪餐制度,对陪餐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3、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方面我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单独设立食堂会计账簿,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开展会计核算取得正规发票并及时入账学校能提供完整的2021年度12月份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入费用表
4、严格食堂定价机制方面对教师餐费进行明细核算,学校价格公示制度健全,收支结余公示规范,按收入费用表的项目进行公示
5、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方面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学校食堂供应商自行签订的劳务合同规范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学校已开展配餐(食堂)工作廉政风险点排查学校校长已签订配餐(食堂)工作廉政风险责任书学校普遍已开展配餐(食堂)管理工作正面纪法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7、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方面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评价标准》开展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能提供健康证明
8、加强营养健康管理方面学校已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学校食堂已每周公示带量食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