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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4)
一、论述题
1.试述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点答我国合同法表现出如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2分)
(2)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2分)
(3)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2分)
(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2分)
(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2分)
(6)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制度构筑完备(2分)
(7)立法技术较高,立法语言规范(2分)
2.试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答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即合同的权利义务产生效力(2分)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即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能否实际发生,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3分)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合同内容合法(3分)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第一,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第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3分)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3分)
3.试述表见代理的特征答表见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1)无权代理人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3分)
(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3分)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2分)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该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不构成表见代理(2分)
(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2分)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它与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狭义的无权代理非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代理的效果,而在表见代理情况下,将直接发生代理的效果,即被代理人须对行为人的行为负授权人的责任,应当承担有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效果归于被代理人(2分)
4.试述承诺构成要件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分)因为只有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权利,其他人并不享有承诺的权利(1分)
(2)必须在要约的效力存续期间向要约人作出(2分)否则,要约就失去效力,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不构成承诺(1分)
(3)必须接受要约的全部实质性条件,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保持一致(2分)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已经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2分)即受要约人要有订约的目的与意图,受要约人作出的表示足以表明他已经决定订约(1分)
(5)承诺必须符合要约所要求的方式(2分)要约人在要约中对承诺的方式提出要求的,原则上承诺必须按照要约人所要求的方式作出;若要约人在要约中并未明确排除其他方式的,则受要约人采用比要约人要求的方式更迅速的方式作出承诺,应为有效(1分)
5.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答在实践生活中,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来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1)根据是否具有订约的目的与意图区分如果行为人的表示表明其具有订约的目的或意图,则为要约,反之,则为要约邀请(3分)
(2)依据是否包含合同的必备条款区分如果行为人的表示包含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则为要约,反之,则为要约邀请(3分)
(3)根据法律规定来区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则依据法律的规定(3分)
(4)依当事人的声明予以区分(2分)
(5)依交易习惯予以区分(2分)
(6)其他因素(1分)
6.试述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答
(1)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物是现有的、特定的和权利化的技术成果(2分)作为技术转让合同标的物的技术,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存在的技术,以尚待研制的技术成果为标的物的合同为技术开发合同,非属技术转让合同(3分)⑵技术成果上权利的转让只能是经济权利,不包括精神权利(2分)技术成果上存在的权利除具有经济权利的内容外,往往还具有精神权利的内容(2分)
(3)技术转让合同的存续具有长期性(2分)技术商品是一种知识性、经验性很强的商品,技术转让合同的存续期一般较长,若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过短,一方面会使转让方无剩可图,不愿转让技术,另一方面也会使受让方难以吸收、消化和掌握该项技术,达不到受让技术的目的(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