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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
(一)第一次检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参考答案】:C【解析】法的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有意废止某项法律时,应当是清楚而明确的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旧法因此被新法“默示地废止”
2、人民法院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是?A、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铁面无私B、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C、业务精通,政治保证,刚正不阿,铁面无私D、依法办案,业务精通,刚正不阿【参考答案】A【解析】理解记忆即可
3、2002年10月,甲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B【解析】【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于某撞死刘某的行为当属故意杀人罪,至于开走别人的汽车的目的是为了故意杀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只定其故意杀人罪,而不再定盗窃罪,后因奔逃心切撞倒他人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同,故构成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故B项为正确答案
20、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个选项是错误的?A、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国家元首不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B、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外交部长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10C、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政府首脑不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D、在代表一个国家和其他国家谈判条约的时候,该国的一般外交人员需要出具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参考答案】B【解析】条约缔结中代表的授权国家的外交部门分为国家中央外交机关和外交代表机关,前者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如我国的外交部),这三个机关的首脑人物即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在对外交往中当然地代表其国家,除非有特别约定或例外,他们不需要出示或提交全权证书,其作出的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视为其国家的行为在缔结条约时,条约的谈判是议定条约约文的首要阶段,谈判可以由有缔约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如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亲自谈判条约,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国家主管当局授权的全权代表代为进行,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需具备全权证书全权证书,是由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书面文件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明文规定,只有ACD是正确的B项没有法律依据
21、对工商局所作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申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据此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A、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B、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C、判决确认合法D、裁定不予受理【参考答案】A11【解析】详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小玫瑰”
2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参考答案】D【解析】对宪法文本中“法律”的理解法律有狭义的法律和广义的法律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律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狭义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等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12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确立了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在《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和第6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综观我国的宪法条文,“法律”一词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故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法律至上”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故D项正确,B、C两项不完整关于A选项,“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其外延除了包括广义的法律以外还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故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属于我国宪法中“法律”的涵义,A项错误[难度系数]*
23、新加坡某公司于2006年3月1日收到来自中国某公司的一封电报,表明中方公司要撤销其发出的关于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售一批鲜花的发盘2月25日,新加坡公司收到了中方公司关于该批鲜花的发盘,交易条件详细清楚新加坡某公司认为价格合适,并于2月28日电告中方公司表示接受后来,中方公司杳无音信,新加坡公司认为中方公司没有如期履约,应当赔偿新加坡公司的损失依照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A、新加坡公司2月28日给中方公司的电报是一个碰头要约B、中方公司应当履行合同,因为新加坡公司已表示了承诺C、因为中方公司的要约已被该公司撤销,因此合同没有成立D、因为中方公司的要约已被该公司撤回,因此合同没有成立13【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对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理解2月25日新加坡公司收到的中方公司的发盘,内容具体明确,构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并且该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已生效,新加坡公司于28日的回复是对该要约的承诺故AD错误要约在合同未订立之前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本案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是在2月28日,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于3月1日到达受要约人,撤销通知晚于接受通知发出时间,该要约未被撤销故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B正确,C错误
24、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A、共犯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犯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犯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参考答案】A【解析】主犯与从犯的关系共同犯罪中,可以只有主犯(须两个主犯),没有从犯;不可能只有从犯,没有主犯共同犯罪中也不可能全部都是胁从犯因此答案是A项
25、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A、县技术监督局B、农业技术推广站C、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D、县人民政府【参考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3款规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本题中某县技术监督局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以技术监督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
1426、2005年4月3日,女青年黎某受男朋友之托,准备将男朋友在广州购买的假人民币5万余元运回家乡贩卖黎某购买了当日从广州开往南昌的火车票,上车后,黎某听到列车广播里打击假币的宣传,心里害怕,就到列车厕所中烧毁所带的假币,正在烧毁时被列车乘警发现将其抓获经清点,黎某包中还有没有烧毁的假币2万余元,另在厕所中还有一堆纸灰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黎某在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B、黎某在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C、黎某在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D、黎某构成运输假币罪,但黎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免除处罚【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犯罪既遂黎某在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只是量刑时的一个从轻情节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运输假币罪,是行为犯,行为犯只要具备刑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就构成既遂,而不需要产生某种危害结果黎某持车票携带假币进站上车,符合运输假币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是既遂黎某购买车票的那一刻就与铁路部门签订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必须把他安全正点送到目的地,但合同还不算履行,只有他进站的那一刻合同才算开始履行,产生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旅客进站”的标准就是旅客持有效车票进入验票口本案中,黎某持有效车票不仅进了站,而且还上了车,他进站上车的行为使运输合同开始履行黎某携带假币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符合运输假币罪既遂的构成实际上,黎某在持有效车票进入险票口的那一刻,就构成了运输假币罪的既遂黎某在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只是量刑时的一个从轻情节黎某运输途中烧毁假币的行为是在犯罪既遂以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的规定,既遂阶段没有犯罪中止问题,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和犯罪未遂阶段
27、1998年9月12日,赵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1998年11月1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1999年4月10日,经复查发现赵某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法院于是改判无罪,予以释放赵某于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1998年9月12日算至1999年4月1015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1998年11月11日算至1999年4月10日D、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当从1998年9月12日算至1999年11月11日【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28、地方国家机关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下列关于规范性文件批准或备案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江苏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但需报其备案B、深圳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经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西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参考答案】D
29、“明德慎罚”的前提是()A、以德配天B、实施德教C、用刑宽缓D、德主刑辅【参考答案】B16【解析】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周初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实施德教是第一位的,是前提
30、一日夜,某商店门开着,甲骑车路过,看四下无人看店,就进去拿东西,10分钟后,乙从此路过,也进去拿东西,甲装好价值2万元的货物,但搬不动,就叫乙帮忙搬到车上,后甲走,乙又回店中,拿起自己装好的1万元的货物走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是同时犯,不是共犯,对各自所窃物品的价值负责,甲2万,乙1万B、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对共同窃取的物品负责,都偷3万C、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甲2万乙1万D、甲偷2万,是主犯,乙帮甲偷2万,可定从犯,另乙对自己偷的1万元负责【参考答案】D【解析】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同地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的,为同时犯,而不成立共犯本题中,甲和乙对于甲盗窃的2万元具有共同故意,甲属于主犯,乙帮助甲把货物装上了车,应属于从犯;甲对乙盗窃的1万元并没有共同故意,所以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o
31、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根据该条例,下列各项有关法官纪律处分的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甲法官在退休前违反办案纪律,应受记大过处分,但其在处分决定作出前就已经退休,故A法院不再依照本条例给予其纪律处分B、乙法官违反办案纪律被记大过处分,在其受处分期间,8法院为其晋升了工资档次17C、某案合议庭集体违反了办案纪律,C法院仅处分了作为审判长的丙法官D、丁法官违法办案,且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所以D法院不再依照本条例给予其纪律处分【参考答案】:A【解析】A项正确,因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退休之后违纪违法,或者在任职期间违纪违法、在处分决定作出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纪律处分;但是,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B项错误,因为法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C项错误,因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有关机构或者审判组织集体作出违纪违法决定或者实施违纪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D项错误,因为在人民法院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被依法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照本条例需要给予处分的,应当根据其违纪违法事实给予处分
32、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一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打甲某以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甲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下列哪种情况?A、正当防卫B、过失伤害C、意外事件D、故意伤害【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甲遭流氓被迫自卫还击,属于正当防卫乙未表明民警的身份,且身穿便衣甲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不可能辨认其身份、其行为目的,因此甲将乙砸成重伤属于意外事件
33、下列关于抢劫罪的,正确的有A、民工某甲外出打工时将菜刀放在棉被中捆好,背在身上,实施抢夺时被警察抓获,后查看棉被时发现了菜刀民工某甲构成准抢劫,应定抢劫罪18B、乙经常邀约甲的妻子打麻将,为此导致甲夫妻不和某日乙又将甲妻邀至乙家打麻将,甲得知后来到乙的住处,掀翻麻将桌,打了乙几耳光,并对乙说“你破坏了我的家庭,必须赔偿5000元”乙只好掏了5000元给甲,甲构成抢劫罪C、15岁的甲潜入乙家,从乙的抽屉里窃得4000元现金,恰逢此时,乙的儿子丙放学回家,甲为了窝藏赃物,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轻伤,对甲应认定为抢劫罪D、甲和在国有银行上班的乙是一对恋人,但二人苦于结婚没钱,于是甲说服乙,在乙所工作的银行营业所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然后远走高飞,乙同意2005年4月3日,在只有乙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玩具手枪指向乙和大厅内的革命群众高喊“缴钱不杀!”乙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乙平分赃款甲乙构成抢劫罪【参考答案】C【解析】携带凶器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的区别,犯罪构成在A项中,携带凶器应具有随时可能使用或当场能够及时使用的特点,即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否则,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民工外出打工时,将菜刀放在棉被中捆好后背在背后;实施抢夺时,被警察抓获;警察查看棉被时发现了菜刀对此,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在B项中,甲虽然对乙实施了暴力行为,但从当时的环境来看,甲打了乙几耳光,并不足以抑制乙的反抗,故不应认定为抢劫罪,而应认定甲为敲诈勒索罪附带说明的是,抢劫罪中的胁迫与其他方法,都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在C项中,15岁的甲虽然没有达到对盗窃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但其盗窃行为仍然是在盗窃故意支配下实施的,故符合“犯盗窃罪”的条件,应认定为准抢劫〈刑法〉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是一种行为的转化,或者说是一种故意的转化,而不是罪名的转化C项对甲应认定为抢劫罪是正确的19A、销售伪劣产品罪B、非法经营罪C、强迫交易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批复,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选B
4、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A、清末司法机构改革后最高审判机关是大理院B、最早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是英国C、“天坛宪草”确立的政治体制是总统制,并限制总统任期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极为充分,但在大陆并没有得到真正实施【参考答案】C【解析】“天坛宪草”规定的政治体制是责任内阁制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宪法上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是指《宪法》第34条规定的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宪法》第35条规定的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B、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在D项中,甲乙二人的打劫金融机构的行为实际是一种伪装,而利用公职人员的便利条件才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关键也就是说,暴力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发生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利用职务之便才与危害结果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在同一案件中,两种行为的界限认定出现模糊的情况下,通说应以主要的行为性质来认定,所以要定贪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二人是贪污罪的共犯
34、下列哪项不属于以加入表示同意承受条约约束的情况?A、条约本身规定可以加入B、条约无规定,但受到缔约国之一邀请即可加入C、条约无规定,经谈判国协议确定某些国家可以加入,则这些国家可加入D、全体当事国嗣后协议,某些国家可以用加入表示这种同意【参考答案】B【解析】条约的加入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可以加入的条约由条约本身规定或相关国家约定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加入表示同意承受条约的约束可以有以下3种情况1条约规定一国可以加入来表示这种同意;2另经谈判国确定,某些国家可以用加入表示同意;3全体当事国嗣后协议,某些国家可以用加入来表示这种同意因此,ACD项均属于可以加入表示同意承受条约约束的情况所以本题选B项
35、根据海洋法的规定,沿海国在一定情况下行使紧迫权下列行使紧迫权的行为哪个是符合规则的?A、甲国军舰在本国领海范围内发现某外国船舶有违法行为的时候,立刻开始紧追20B、乙国军舰在本国毗连区发现某外国船舶的行为违反了该区所管制的事项有关法律,于是对该船舶开始紧追,后该船舶驶入公海区域,乙国军舰即停止紧迫但是几个小时以后又再次开始紧追C、丙国军舰在本国领海内发现某外国船舶有违反本国法律行为,于是开始追逐,一直追到丁国领海范围内将其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D、戊国政府船舶在得到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挂有标识,在该国专属经济区范围内依法行使紧追权【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紧追权[解析】紧迫权是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紧追行为有以下规则
①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
②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③紧追应当在被紧迫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者听觉的停止信号后,才可以开始
④紧追可以追人公海,但是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⑤紧迫权在被紧迫船舶进入其本国或者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
36、张某被判处管制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执行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A、期限为6个月,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管制执行期间B、期限为6个月,与管制同时执行C、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与管制同时开始执行D、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管制执行期间【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55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57条规定外,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张某被判处管制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为6个月,与管制同时执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137、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②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都可列入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A、
①④B、
②③④C、都不正确D、
④【参考答案】C【解析】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结合以上法的特征加以分析,上述诸选项的描述都与法的特征不相符合,故C项为正确答案
38、下列关于秦朝耻辱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秦朝时经常使用“髡”、“耐”、“完”等耻辱刑B、秦朝的耻辱刑是作为徒刑的附加刑使用的C、“髡”是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鬓毛D、“耐”与“完”是一刑二称,指仅剃去犯人的头发,而保留胡须和鬓毛【参考答案】D【解析】“耐”和“完”并不是一致的名称耐仅仅是指剃去犯人的头发和胡须完是指剃去胡须,保存头发所以耐、完不一样所以D选项错误,当选ABC选项不选
2239、高某委托王某替其购买笔记本电脑,并将一本存有2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王某用于支付价款王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5000元用于购买盗版光盘,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王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
1.5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盗版光盘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5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收缴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5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王某B、收缴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5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存折内余款C、收缴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5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高某D、将王某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5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高某【参考答案】C【解析】存折上的钱是属于高某的,高某只是委托王某办事,但这并不转移存折上的钱的所有权王某擅自取出了5000元,用于非法活动,这5000元是属于王某的财产,王某对于高某这时负有了5000元的债务,但存折上剩下的钱仍然属于高某对于违法活动的处罚,只能涉及违法行为人的财产,不能涉及案外人的财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只能收缴王某用于购买盗版光盘的5000元,然后将存折内余款返还给高某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4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B、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C、缔约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参考答案】C23【解析】根据《TRIPS协议》,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文字作品保护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对于外国投资的征收或国有化,我国坚持的原则是O A、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是国家主权B、一般情况下不实行征收或国有化C、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非歧视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程序征收D、征收时给予合理适当补偿【参考答案】A,B,C,D【考点】中国对外国投资征收或国有化的政策【解析】对于外国投资的征收或国有化问题,中国坚持主权在我,一般不征收,特殊情况下的严格按程序征收,给予合理适当补偿的原则故ABCD项均正确选择ABCD
3、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依法被关押的罪犯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D、依法被关押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B,C,D【解析】答案及解析BCD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拘留、逮捕而尚未判决的未决犯和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剥夺自由刑罚的罪犯故选BCD.
4、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4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参考答案】A,B,C
5、下列哪些人员可成为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犯罪主体?A、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B、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C、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D、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刑法》第181条第2款
6、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25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参考答案】C,D
7、下列行为哪些选项成立犯罪未遂?A、王某欲绑架邻居家小孩小明,一日王某将小明骗到自家房中,将其反锁在屋中但门并没有锁好,小明趁王某外出时逃走B、谢某潜入一家单位的财务室意图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门外的风声,以为有人上来,于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匆匆逃离C、张某对李某实施诈骗行为,被李某识破骗局但李某觉得张某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5000元钱,张某得款后离开现场D、赵某、郑某共谋抢劫出租车,二人携刀搭乘一辆出租车,但刚上车便因车故障在闹市区抛锚,二人没能抢成【参考答案】B,C【解析】关于A选项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绑架行为,将被害人置于控制之下,即成立既遂王某将小明骗到自家房中,将其反锁在屋中,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既遂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谢某潜入一家单位的财务室意图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门外的风声,以为有人上来,于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匆匆逃离,其行为符合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构成盗窃罪未遂因此,B选项当选关于C选项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因此而产生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物,将该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行为人指定的其他人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和错误处分是欺骗行为所导致如果被害人处分财物不是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是被害人的怜悯,就表明欺骗行为没有发挥欺诈作用,没有导致被害人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处分,即便行为人自以为起到了作用,也不成立诈骗罪既遂李某识破骗局,赠送财物,其财产权并未受到侵犯,而是自愿放弃,所以不符合诈骗罪的既遂条件,张某成立诈骗未遂因此,C选项当选关于D选项赵某、郑某二人搭车只是犯罪的预备行为,还没有实行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因此犯罪尚未着手,属于犯罪预备,而非未遂因此,D选项不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8、宪法关系的特点主要有A、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B、宪法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C、宪法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6D、宪法关系主体一方主要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参考答案】B,D【解析】见指定教材“宪法基本理论”一章
9、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参考答案】A,B,D
10、代某取得律师资格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就在各片上印上律师二字,以律师的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对此,依照《律师法》应当如何处罚?A、由所在地的县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B、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C、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D、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参考答案】A,B【解析】详见《律师法》第46条n、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的被动性,是审判中立的根本要求27B、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C、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与法律监督之间在根本点上不存在矛盾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参考答案】A,C,D【考点】审判基本原则【解析】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未经控诉一方提起控诉,法院不得自行主动对案件进行一项审判基本原则一是可以对裁判一方的权力实施有效的限制;二是可以防止裁判一方先入为主和产生判断;三是有利于控审双方职能在行为方式和心理倾向上的分离,从而保证控审职能真正分开;四是有利于保障控辩双方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平等和诉讼职能的相对平衡,故A正确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体现了诉讼或司法的过程与结果非截然两分,该特性与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率是相辅相成的但在确立直接言词原则的时候,还应当合理规定该原则的适用例外,故B错误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仍应当接受机关、团体、公民的监督,故C正确审判及时原则要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案,不拖拉,该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故D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12、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得申请行政复议?A、公务员甲某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不服B、公务员甲某对本单位将其调换工作岗位不服C、甲某对公安机关就其与乙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D、甲某对工商机关对其作出的吊销许可证决定不服【参考答案】:A,B,C【解析】见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13、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28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参考答案】A,B,D
14、我国法律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包括哪些?A、遗弃罪B、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C、侮辱罪(己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D、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参考答案】B,D【解析】详见《刑法》第
246、
257、
260、261条
15、”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参考答案】A,B,D【考点】法的继承、法的移植【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因此,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29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表明,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是一种普选权C、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D、公民可以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参考答案】D【解析】《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5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6、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授权”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被授权组织的条件《行政处罚法》第
17.
18、19条规定的“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规章不能规定;如果行政规章规定了“授权”二字,也应视为是“委托”所以,该组织是受委托而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所以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7、甲国法律规定,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那么,甲国对于法的溯及力采用的是哪一原则?0A、从旧兼从轻原则B、从旧兼从重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如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A项说法正确,当选法的继承既包括一国之内新法对旧法的继承,也包括不同国家之间新法对旧法的继承,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B选项,国内法与国际法是根据法律规范的对内对外属性而作的分类,它们是处于同一时代的法,不能继承,只能移植B项正确,当选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整、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移植强调不同地域之问供体(被移植的法)与受体(接受移植的法)的同时代性,其移植范围不仅包括外国的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易错点】关于法的继承,不少考生认为其仅发生在一国内部,事实上,法的继承也可以跨越空间,只要属于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继承就可以了同理,有关法的移植,不仅体现空间性,亦体现时问性(同时代性)
16、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B、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个规定,偿还债务受以下要件限制
(1)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2)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3)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因此,ABD选项当选其中不包括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因此C选项不选
3017、国际法的渊源包括A、国际条约B、国际习惯C、一般法律原则D、法院判例【参考答案】A,B,C【解析】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但除此之外,一般法律原则即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如时效原则等,在某些时候可以填补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的不足,也是国际法的补充渊源注意区分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的不同在实践中,“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usage常常混用,而在国际法中,两词的内涵和性质都有区别国际习惯专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概念在使用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在内,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practice或称“常例”usus o在与国际习惯同时使用或者在通常情况下,国际惯例取其狭义含义,即作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项条款对此作了表述在实践中,假若惯例经过相当时间后,被各国认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转化为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在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1国际惯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2惯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习惯应该是相互统一和一致的国际习惯是由各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假若惯常做法或惯例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法律信念,便成为了习惯规范或习惯法
18、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人甲在加拿大驾车撞伤了中国人乙,乙在中国某法院起诉,中国法院确认其为侵权行为,关于乙提出的100万元的赔偿,中国法院可以适用A、美国法B、加拿大法律C、中国法律D、重叠适用加拿大法律和中国法律【参考答案】B,C31【考点】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解析】《民法通则》第146条第I款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本题中,侵权行为地在加拿大,甲乙两人都是中国人,因此,法院可以适用加拿大法,也可以适用当事人其同属人法即中国法所以BC项正确
19、甲走私淫/*秽*录像带后,又多次在国内组织播放淫/*秽*录像带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传播淫/*秽*物品罪B、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C、走私淫/*秽*物品罪D、组织淫/*秽*表演罪【参考答案】B,C【解析】刑法第152条第1款和第364条第2款的规定甲在国内多次组织播放淫/*秽*录像带的行为又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20、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O O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参考答案】B,C,D
322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下列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A、致人轻伤B、致人重伤C、致人严重残疾D、致人死亡【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考点是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故选AB
2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考答案】B,C,D【考点】法律意识【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整个法律现象(特别是现行法)的观点、感觉、态度、信念和思想的总称法律意识的构成要素有
(1)法律观点,即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认识的主观看法;
(2)法律感觉,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基于感性认识而产生的知觉;
(3)法律态度,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所持有的心理倾向;
(4)法律信念,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基于某种价值观而产生的较为稳定持久的心理确信;
(5)法律思想,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理性认识选项B中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意思是,“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因此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要求统治者要用德教的方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们臣服,再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审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33“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重要的法律思想,为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体现出人们对诉讼,即打官司这种法律行为的态度,这是人们对打官司这种法律现象的一种心理倾向一一讨厌或者尽量避免这种对法律现象的态度也是法律意识的构成要素,选项C正确选项D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它根植于我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我国法治现实,对我国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它是在综合反映各种法和法律现象以及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的理性认识,属于法律思想的范畴,自然也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选项D正确选项A中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属于事实的范畴,不属于意识的范畴,自然也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23、下列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A、黄某被姚某殴打后扬言要报复,姚某听说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许某劝阻在一旁,此时黄某想先发制人,就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对于黄某行为的认定B、孙某身强力壮,对体弱的张某不满,伺机报复,一日见其和女友在一块,遂调戏侮辱其女友,张某看不过就抡起一根铁棍扑向孙某,孙某轻而易举地夺下铁棍,并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对于孙某行为的认定C、一个晚上,一便衣民警甲夜晚巡逻,在检查三轮车时被远处的司机乙误认为窃车贼,司机乙立即找了几个人手持铁棍赶到现场,而民警甲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甲开枪将乙打死对于民警甲的行为的认定34D、一日夜晚,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将其打倒在地后查明此陌生人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经常袭击路人,已造成好几起轻伤事件结果精神病人被吴某打断一条腿(轻伤害)对于吴某行为的认定【参考答案】A,B,C【解析】关于A选项正当防卫对于防卫时间有要求,仅限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A选项中,黄某想先发制人,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不法侵害尚未发生,黄某属于事前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黄某不构成正当防卫因此,A选项当选关于B选项正当防卫要求具备防卫的意图,为了侵害他人而故意制造事端、挑拨他人,从而施加侵害行为的,属于防卫挑拨,不构成正当防卫B选项中,孙某伺机报复,以调戏侮辱其女友的方式激怒张某,在张某先动手后,孙某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孙某的行为是防卫挑拨,而非正当防卫因此,B选项当选关于C选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发生C选项中,司机乙误认民警甲为窃车贼,民警甲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甲开枪将乙打死,实际上不法侵害并不存在,甲存在认识错误,属于假想防卫因此,C选项当选关于D选项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人可以是精神病人,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限度要求,具备防卫意图的,可以成立正当防卫D选项中,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打去,吴某的行为符合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意图、防卫限度的要求,成立正当防卫因此,D选项不选本题的参考答案为ABC
24、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包括哪些?A、公布法律,发布命令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C、外交权D、荣典权【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宪法》第80条“【主席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和《宪法》第81条”【主席的外交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3525、下列哪些法的分类仅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o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C、普通法与衡平法D、公法与私法【参考答案】B,C,D【考点】法的分类【解析】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的分类适用于联邦制国家;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类只适用于普通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分类适用于民法法系国家
26、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处分包括以下哪些?A、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B、降级、撤职C、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D、调出检察机关或辞退【参考答案】A,B【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复习指南》第35页,目前,对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7、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下列属于合格投资者的是A、在东道国以外的成员国注册登记并设有主要事务所的合伙、非法人社团和分支机构B、在东道国注册登记,但多数资本为东道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拥有C、东道国以外的其他成员国的国民36D、在东道国以外的成员国登记并在该国设有主要事务所的法人【参考答案】B,C,D【考点】合格投资者【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3条规定了合格的投资者“(a)在下列条件下,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资格取得机构的担保;
(1)该自然人是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
(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这些会员国国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
(3)该法人无论是否是私营,均按商业规范经营(b)如果投资者有一个以上的国籍,就上述(a)款而言,会员国国籍应优先于非会员国国籍,东道国国籍应优先于任何其他会员国国籍(C)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的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或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但是,所投资产应来自东道国境外
28、下列涉及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有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B、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D、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参考答案】B,C【解析】期间和审限《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照上述法条,可知37B、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项中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D项中应当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A、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29、下面关于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都属于古代法,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灵观念的影响,宗教性格非常明显,常常依靠神灵来取得它的效力或者权威B、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依次经过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C、奴隶制法是人类史上最早出现的法律,也是私有制类型最早的法律D、法律经由奴隶制法发展到封建制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参考答案】A,C,D古代法是人类早期的法律,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灵观念的影响,宗教性格非常明显,透过或者借助宗教业已神化的形式维护其效力和权威,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其余均是正确答案
30、下列的描述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是A、十恶制度产生B、“准五服以制罪”C、建立了死刑复奏制度D、“官当”制度确立【参考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典内容的变化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产生;刑罚制度改革;“准五服以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38【该题针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不定向选择题
1、以下对罗马法学家的活动和作用表述不正确的是A、解答法律B、不参与诉讼C、编纂法典,参加立法活动D、著书立说【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时期法学家的作用自共和国后半期以来,罗马法学家的活动日益加强,许多法学家担负着解释、答复法律的疑难问题,代写法律文书,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和总结司法实践,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加立法等多项工作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活动,使法律能够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8项
2、我国《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条规定属于何种解释?A、立法解释B、有权解释C、字面解释D、限制解释【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考的是法律解释的种类
3、近代以来,人们把法治的核心归结为“以法限制和制约国家权力,从而实现权利的保障”它的具体内容包含以下的哪几项?39D、从新兼从重原则【参考答案】A
8、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的行使条件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因此,在本题所述情形下,詹某还不具备行使外交保护所要求达到的条件故选B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市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走私货物一律罚款后放行,该市政府和主管领导触犯了滥用职权罪B、法院执行员甲某在执行活动中滥用职权,拖延执行,致使50万元执行款无法追回,对甲某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C、某检察院检察官甲某接收犯罪嫌疑人财物,私自将其释放,甲某构成徇私枉法罪D、某大学校长甲某不顾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将学校教学楼项目承包给他人,致使发生事故,甲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参考答案】:C【解析】关于A选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因此,A选项错误A、法律公开,创制民主B、司法独立、公正C、保障权利和自由D、法律至上,制约权力【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测试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必须通过形式上法治的制度和机制予以实现,二者被结合在法治的统一体之内
4、某甲因犯罪被没收财产,其哪些财产应被没收A、家属所有的部分财产B、家属所有的全部财产C、某甲个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D、某甲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参考答案】:C,D【解析】《开4法》第59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5、法律继承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A、法律术语、技术、形式B、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C、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D、反映法律一般价值的原则【参考答案】A,B,C,D40法律继承法律继承的内容非常广泛,体现了法律的共同性
6、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9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情节严重”包括A、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B、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C、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D、致使国家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参考答案】A,B,C,D41【解析】参见《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8、王某和林某是生意上的死对头,由于林某从中作梗致使王某损失近百万元王某对此十分恼火,遂出资5万元雇佣张某去除掉林某张某答应了此事,回到家后将欲杀林某的情况告诉其妻陈某,陈某不仅不加制止,而且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帮张某买来一把尖刀用于杀林某在陈某的帮助下,张某作了充分准备,于某晚潜入林某的家中,当时林某不在家张某见林某妻子正在床上睡觉,顿起歹意,就把其强奸了等到林某回家,又将林某杀死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同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B、张某强奸林某妻子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C、张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当择一重处罚D、对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A,B,D【解析】王某花钱雇佣张某杀人,且张某答应,说明两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张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一人行为,全体责任,因此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故A选项正确强奸罪是张某临时另行起意所犯,超出王某雇凶杀人的范围,属于实行过限故B选项正确张某的杀人行为和强奸行为之间并没有联系,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该对其数罪并罚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9、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只以一罪论处而不实行数罪并罚?A、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B、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的C、将妇女强奸后迫使其卖淫的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对被组织人送行伤害、强奸的【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一罪与数罪《开”法》第
157、
247、
321、358条,AD需要予以数罪并罚
10、下列表述中哪些选项属于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42A、为聘请方担任法律顾问B、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C、为聘请方作出重大经营决策D、鼎立协助聘请方规避法律【参考答案】A,B【解析】律师法第二十六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43关于B选项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适用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对执行员甲应以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错误关于C选项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循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因此,C选项正确关于D选项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某大学校长甲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条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此,D选项错误
10、刘某意欲杀死与其妻通奸的吴某一日,刘某谎称进山打猎,半路返回,在自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深夜,刘某见一人敲其家门,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前来报丧的妻弟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意外事件B、故意杀人罪(未遂)C、故意杀人罪(既遂)D、过失致人死亡罪【参考答案】C【考点】事实错误的处理【解析】同种类的对象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也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n、以下不属于商业银行可以直接从事的业务的是()A、发行金融债券B、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C、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D、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结汇、售汇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51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决定是否再审A、本院审判监督庭B、本院审判委员会C、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D、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再审决定权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故选
13、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参考答案】A【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据此,在境内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均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故A项正确,当选,BED项错误,不当选
14、中国晓辉公司与日本大合公司于2001年5月签订了购买3500吨钢材的合同,由中国远洋公司的“东风”号将该批货物从日本神户运至宁波,“东风”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生锈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正确的是A、大合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B、晓辉公司应赔偿大合公司的损失C、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D、承运人应赔偿货物锈损的损失【参考答案】D【解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此种货物湿损应由承运人负责,因其货舱盖不严是对船舶适航义务的违反参见《海商法》第47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15、韩某为一国有A企业的总经理,其妻李某李某有一个朋友王某,王某想要被海关录用,但其学历不够王某知道韩某和海关关长周某关系很好,就想托韩某给周某打招呼一日,王某找到李某,让李某找韩某给周某打招呼,李某说“老韩为人古板,不会弄这些事情,你要真想的话我去跟周关长说”王某欣然同意,并给予其财物随即李某和周某说起此事,并给予其部分王某送来的财物,周某考虑到自己和韩某的关系,录用王某王某后来给李某、周某各送去3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韩某构成受贿罪B、李某构成受贿罪C、周某构成斡旋受贿罪D、李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韩某的近亲属,利用韩某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周某的行为为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了王某的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韩某始终没有参与此行为,不构成犯罪,故A选项错误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故C选项错误本题应选D
16、张某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缓刑期满后三年张某又犯间谍罪,则张某A、构成一般累犯B、构成特别累犯C、不构成累犯,因为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D、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执行期满后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菲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可见,条件是前罪被执行完毕或赦免,但本案中,前罪并未被执行,所以应选D
17、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A、《抗日救国十大纲领》B、《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贝I》【参考答案】C【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的《施政纲领》的代表,规定了保障抗战、加强团结、健全民主、发展经济、普及文化教育的“二三制”政权组织形式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18、根据与权利和义务所对应的主体的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OA、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B、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C、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D、单向性权利义务和双向性权利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解析」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根据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19、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就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不慎将一带小孩过马的女人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尚未被人发现于某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B、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两罪并罚C、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三罪并罚D、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