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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有资产范围凡局公用经费购置或其它单位赠与的,均为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分为一般性资产和固定资产
(一)凡购置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类用品,列入一般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二)凡购置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对公共财物实行分类管理,按财物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划分为以下四类.
1.固定资产类机动车、监控设备、系统服务器、侦查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空调、加密设备、保险柜、文件柜、热水器、办公桌、沙发、电视机、碎纸机等价值在1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能超过一年的耐用物品单位价值未达1000元,但使用年限较长的也可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类会议桌、吊扇、落地扇、移动硬盘、计算器、U盘、椅子、电话机、饮水机、花盆花草等物品
3.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色带、墨粉、纸张)、办公用笔、稿纸、订书机、文件夹、回形针等
4.劳保用品拖把、扫帚、毛巾、洗涤用品、驾驶员手套、眼镜等低值易耗品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需做好领用人登记,报废按程序报批
二、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统一购置办公室购置后,将购置的国有资产移交财务科核对、登记,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财务科均需按性质分别录入财政部固定资产登记系统、登记造册、入账财务科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同时,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局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购置程序
(一)各科室购置一般性资产,应领取并填写《机关物品购置申报表》购置500元以下的一般性资产,统一送局办公室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登记入帐购置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统一送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批待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和领用管理
(二)办公电脑的购置、维修、管理,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购置、报废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登记备案,年终送财务科汇总登记备案
(三)车辆的维修、及车辆涉及的所有物品,由局办公室负责购置、管理
(四)各科室申报当年需购置的国有资产时,应及时和办公室、财务科联系,确认所需物品设备是否需进行政府采购和上报财政预算批准或由局经费缴入市财政采购专户统一购买如确须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和协议采购的固定资产,需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执行
四、保管使用
(一)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国有资产保管、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要明确保管人,如遗失、损失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二)不动产登记证书原则上由业务科室牵头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过户手续,变更为我单位名称后移交财务科保管
(三)各科室管理、使用的物品,原则上不能带离办公室,个别为安全须保管在个人家里的重要物品,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笔记本电脑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带回家保管各科室平时增添、更换的物品应及时填写《机关现有物品情况登记表》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等不在本单位工作时,须向科室清退自己保管或使用的国有资产,手续完清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