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开展集中整顿
三、整顿步骤从2021年4月至2023年底,利用两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食品安全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1年4月一2022年6月)各县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实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整顿工作对目前开展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效情况开展自查,对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一2023年5月)各有关部门对农(兽、渔)药经营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餐饮单位(个体)进行认真检查,对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销一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坚决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个体),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6月一2023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自治州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届时将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强化督查整改,主要在健全完善10-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和整治效果等方面进行抽查,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一2023年12月)组织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将制订验收标准,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要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原(辅)料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可追溯机制,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食品检验检测频次(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逐步建立各县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县市、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阶段性进展和成效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增强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各族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重点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蛋、奶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的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五、整顿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是食品安全整顿领导机构,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整顿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和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12-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县市、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务必于4月30日前报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地方政府对本辖区整顿工作负总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此次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各项责任和监督措施
(三)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州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整顿;州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州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州卫生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整顿;州经贸委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整顿和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州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库尔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州水利局、林业局等根据各自职责对食品安全进行整顿;州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自治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13-究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各县市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县市,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县市,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14-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继续加大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1.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整顿农药市场,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整治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婢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县市(场)和已获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2.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完善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用标行为,“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整治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县市
3.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整治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和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市、乡镇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县市
4.开展林果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加强林果基地抚育管理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在林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的高毒农药,严格控制含毒、残留、污染等有害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确保林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从上
(三)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1.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记录、原料进厂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产品检验留样、问题食品处理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等二查重点县市和行业,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2.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大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加强无证企业整治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企业和“窝点”采取有力措施,切断其存在的基木条件,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依法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1.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2022年上半年各级批发商、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生产厂家100%进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零售商90%使用“一票通”要加强对商家食品备案信息的监管,加大零售环节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的检查力度,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办法》、《裸装和散装食品监管指导意见》和《流通环节食品物流配送指导意见》,确保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面运行
2.建立健全三级食品快速监测网络,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力度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食品为重点,提高检测速度和精度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数据的上传和分析工作,对快速监测发现的区域性问题、重大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事前监控能力
3.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力争2022年底前50%行政村至少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
4.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村集市和食品店为重点,突出抓好食用植物油、奶制品、副食品、酒类、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执法检查,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病死畜禽肉制品、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5.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六查六看”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把监管任务、权限、标准、程序及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巡查岗位、每名执法人员和每个工作环节,完善巡查责任体系要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做好预案演练工作
(五)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保、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1.规范小型餐饮单位和农牧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等行为
2.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执行卫生许可制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推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
3.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账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4.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结合风险评估,对餐饮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规范管理,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自办酒席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把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作为重点品种,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和时间的控制等作为重点环节,保证食品原料质量和防止交叉污染,最大程度地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5.严格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要逐步提高餐饮业、食堂开办门槛,把好准入关,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发证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六)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认真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畜肉产品中喳口恶琳类、硝基咪嗖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吠喃类、喳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禽畜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1.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坚决打击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要通过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管理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督监测,在重点县市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确保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氟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2.开展饲料专项整治加强投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在饲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氟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注水畜禽肉的行为指导规范活畜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整顿和规范水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水产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和可追溯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测、抽验,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八)进出口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要查企业,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查产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X机制要查区域,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检政企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九)保健食品安全坚决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肃查处以协会、学会、专家等名义进行的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重点整治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1.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把保健品注册关和广告主体关、品种关、内容关、审批程序关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要一查到底
2.把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与保健食品抽验相结合,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和抽验,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和销售索证索票情况
3.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有关媒体依法规范发布广告,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品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