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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试卷一甄题第六次月底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甲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共同代理某企业的一件诉讼案件在代理活动中,刘律师和胡律师对该案件涉及的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此时,应当按下列哪种办法处理?A、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B、一方放弃代理,由另一方发表意见C、发表相同意见,放弃不一致的意见D、将双方意见通报委托人决定【参考答案】D【解析】律师之间的纪律新的《律师规范》对此种情形并无规定,从合理解决问题的角度看,应选D项注意此题已无实际意义
2、国家对国际不当行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行为必须是可归因于国家的,下列关于国家行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国家机关的行为应视为国家行为B、国家的军事行为应视为国家行为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应视为国家行为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是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参考答案】C【参考答案】C【解析】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本题选C
19、中国法人甲和美国法人乙之间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此时应适用的美国法律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A、实体法B、程序法C、冲突法D、冲突法与实体法【参考答案】A【解析】准据法的选择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是准据法,它是实体法而程序法具有属地性,故B项错误;同时合同排除反致制度的适用,所以不包括冲突法,故排除CD答案选A
20、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o A、陪审制度是民主原则在英国司法中的具体体现B、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C、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10D、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参考答案】B【解析】英国陪审制度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因此A的说法正确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因此8的说法错误陪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因此C的说法正确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判也要求效率化,逐渐限制了陪审制的运用,因此D的说法正确
2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抵触?A、某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50名,现有60名代表提议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应代表的要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B、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撤销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参考答案】C【解析】A项中,根据法律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如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必须有1/5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而60名代表没有达到法定数目,所以不能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该项错误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只能由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罢免,而不能直接由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所以B项错误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只能辅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而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所以,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否与法律相一致并给出初步结论,最终评判结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也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地方性法规,所以D项与宪法、11法律的规定相抵触
22、下列犯罪中,只有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是哪一项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B、妨害公务罪C、医疗事故罪D、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解析】关于A选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所以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所以B选项不选关于C选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所以C选项正确关于D选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所以D选项不选
23、下列情况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是A、甲遭遇乙绑架,乙将甲捆住后,外出购买食物,归来发现甲因捆绑过紧而死亡B、甲开枪射击乙没有击中,但乙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滥用职权,致使工商户乙的生意遭受重大损失,乙愤而杀甲,丙发现后阻止,乙将丙杀死,甲滥用职权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D、甲意图杀乙,导致乙受重伤,乙因自己处理不当致使伤口感染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12【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条件说,只要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就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A选项甲捆绑的行为、B选项甲开枪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均存在条件关系,因此均存在因果关系所以AB选项不选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但是在高概率引起并且一般人可以预料的情况下,承认其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C选项情形就属于原因的原因,因不属于高概率引起的情形,因此甲滥用职权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选项当选一般而言,在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被中断或切断,主要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及与先前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是异常的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前行为的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独立于先前行为的,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而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另外,还应注意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也就是说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有因果关系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本题D选项中,乙的处理不当行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作用较小,甲的重伤害行为对于危害结果发生的作用较大,因此乙的行为不能阻断先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选项不当选
24、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教唆犯?A、甲对乙说“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发横财不富”,乙听后就去盗窃B、甲劝说某军队干部乙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C、甲教唆乙吸食毒品D、甲收买乙将丙杀死【参考答案】D【解析】总则中关于教唆犯的规定不适用于分则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形,BC选项在分则中都构成独立的犯罪,参见《刑法》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规定教唆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A选项中,甲的行为并无确定的教唆内容,所以不成立教唆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5、以下哪项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范围?()A、对银行业市场实施准人管制B、自主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C、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3D、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参考答案】A【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范围【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D项错误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A项正确第21条第1款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B项错误第31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章程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故C项错误
26、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中,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是()A、国际公约B、国际习惯C、司法判例D、当事国的国内法【参考答案】C【解析】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国际法渊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审判案件,适用的法律有四类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为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由此可见,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只能是司法判例或公法学家的学说
27、下列说法中对一般法和特别法之分类和效力的理解运用正确的是()14A、涉及对网络犯罪的规定和具体处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作为特别法要优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B、在职工工伤保险领域,如果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一般法,则《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就可以视为特别法C、涉及民事合同中的具体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为特别法优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涉及劳动合同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一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特别法【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的分类和法的效力「解析」一般法和特别法通常是根据法的调整范围(事项、对象、时间、地域)上的差异而做的划分一般地说,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而适用,这还包括同一法律中的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的效力判断原则,但是,这里要注意两点
①当针对同一个法律问题时,这种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仅仅是针对同一立法主体而言的,不同立法主体的不同位阶的立法之间不能运用这个原则
②即使符合上述
①的要求来对比,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不是绝对的,若同一立法中的特别规定与其基本原则相冲突,则特别规定无效;若是特别法的特殊规定与一般法的原则规定相冲突,实践中则需要做价值衡量本题中,ABD皆非同一主体制定,故选C、
28、甲为总经理乙开车某日,甲开车载乙去参加一个重要商务谈判甲驾驶中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丁乙见状对甲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甲想停车下来看看,乙接着说“别把生意耽误了,有事我负责”甲遂加大油门离开,丁因不能得到救助而死亡乙的行为如何认定?A、传授犯罪方法罪B、故意杀人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交通肇事罪【参考答案】D15【解析】关于AD选项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关于B选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本题中,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乙作为甲的领导指使甲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此,B选项错误关于C选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某些犯罪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以该种犯罪定罪处罚,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C选项错误
29、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B、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C、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解析】《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根据该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以制定规章A选项错误《立法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因此,B选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起草单位是“可以”而不是“必须”举行听证会C选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无权规定D选项错误
30、甲伙同乙,在某劳务市场以招聘保姆为名,欲拐骗单身女青年并卖给他人为妻后单身女性丙上当,甲欲将其贩卖时乙予以阻止,表示自己看上丙了,希望能留下,并答应向甲支付一定的价款甲跟乙说:“都是自家弟兄,就别提钱了,你留下吧“乙强迫丙与他共同居住三16十余天,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之后丙逃离并报案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未遂)一罪B、乙构成拐骗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C、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既遂)一罪D、乙构成强奸罪一罪【参考答案】C【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构成本罪因此,凡是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不论最终是否得到钱款,均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一定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因此判断其既遂、未遂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完成上述六行为中的一行为,也就是说本罪是行为犯,至于最终是否将拐骗来的妇女成功卖掉、是否成功收得钱财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外依照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不另外成立强奸罪,而构成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1、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D、考虑到李某已服刑2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参考答案】C【解析】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菲处罚,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较的除外新法(行为后生效)中的“轻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只适用于“未决案”,即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本题中李某的情形属于已决案件,所以应当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2、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17A、甲国B、乙国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国籍取得原则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父系血统原贝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33、《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项内容属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况?A、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的B、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撤销的C、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的D、人民法院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由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
3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A、受委托组织18B、委托行政机关C、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D、行政复议机关【参考答案】B【解析】见《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2款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委托给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实施,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
35、在历史上,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A、《大清律集解附例》B、《大清新刑法》C、《大清律例》D、《大清会典》【参考答案】C【解析】《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以《大明律》为蓝本,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36、律师事务所给律师分配任务,委托人指名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怎样处理A、可以适当考虑B、应当尽量满足C、不应当考虑D、民事案件应当满足,刑事案件应当拒绝【参考答案】B【解析】律师事务所收案与结案,应当尽量满足委托人的指名要求
37、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法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19【解析】叛乱运动的机关应独自承担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国际责任,其所在国中央政府对其行为不承担国际责任除非该叛乱运动后来推翻国家旧政权,自己组建新政权,成为国家的代表,则该叛乱运动的行为应视为该国家的行为
3、《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法的要素A、法律原则B、法律规则C、法律概念D、法律技术性规定【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要素法的要素包括法的原则、规则、概念以及法的技术性规定法的技术性规定一般指法的生效、失效、附则部分及溯及力部分的规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用来描述、概括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
4、关于司法概念的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A、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B、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C、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此外,仲裁机构是国家设立的裁决经济、贸易及财产纠纷的机构,其活动具有一定的司法性和准司法性质,也应列入司法的范围D、我国的司法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照法定职权适用法律的活动【参考答案】B【解析】略A、认真听取当事人发表意见B、使用规范、文明、准确的语言C、着法官服,佩戴徽章D、开庭时与当事人洽谈房屋装修事宜【参考答案】D【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十二条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一)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第三十三条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三)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38、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l A【考点】特殊防卫的认定【解析】注意在特殊防卫的场合,仍应当遵循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2039、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法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参考答案】D【解析】首先,要明确是否批准及何时批准一项条约,由各国自行决定,本题中虽然甲国总统签署了条约,但国家没有批准其所签署条约的义务,因此甲国议会不批准公约不违反国际法,也不会导致国家责任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生效的日期和方式一般依照条约的规定,或依照各谈判国的约定根据题干,该公约只有在2/3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才生效,因此仅签署条约并不意味着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因此D正确,C错误
40、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达,哪一项是正确的?A、国籍实质上是一种公民资格,表明个人对特定国家的隶属关系B、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的国籍,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受其管辖和保护C、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一般的、临时的、表面的法律联系D、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即是本国人,否则即是外国人【参考答案】A【解析】D项中不具有本国国籍的,既包括外国人,也包括无国籍人21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我国《选举法》规定的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有哪些?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C、自治州人大常委会D、县级人大常委会【参考答案】A,B,C
3、下列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是A、甲在一人对其行凶抢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况下用棍棒将其打死B、乙15周岁,伙同一帮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C、丙被胁迫参加一个抢劫团伙D、丁犯盗窃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戊实施的一起盗窃案,成立一般立功【参考答案】B,D【解析】《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乙应当是从轻或减较处罚,而不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B选项符合题意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情形属于犯罪后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情形,D选项符合题意,当选本题的参考答案为BD
4、下列哪些情形应认定为盗窃罪?22A、甲看见一个4岁小孩乙手中拿一个钱包独自站在路边,就拿出一把糖果引诱乙和他交换,乙拿取了糖果,将全豹交给甲钱包中有2000o B、甲因为女友丙与其分手转而与乙恋爱,对乙怀恨在心认为乙就是凭借有一辆别克车将丙吸引某日将乙的别克车撬开,开到山上,推入深谷摔得粉碎C、甲为了讨好女友乙,在某停车场撬开一辆摩托车价值2000元送给乙,乙得知该车来路不正,说不要“脏东西”,拒绝接受,甲大受刺激,一怒之下将车砸个稀烂D、甲开汽车停在马路边,未熄灭发动机,然后到路对面服装店假装买衣,选一件名贵西服以试穿为名穿到身上,然后对店员声称钱包在车上,假装到车上取钱上车后开车逃离【参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考点盗窃罪得认定解析A.利用婴幼儿、精神病等缺乏处理有关事务得起码能力,“骗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盗窃B.盗窃应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盗窃物品的意图,如自始就以毁损为目的,窃取后毁坏,没有利用的意思的,不是盗窃是毁损财物罪C.行为人开始具有占有或利用被窃物品的意图,成立盗窃,毁坏是其占有后的处置方式之一D.虽有一定的欺骗性,但不是因为骗的交付而取得,不定诈骗;虽然有一定的公然性,但没有明显的夺取行为,也不定抢夺罪属于和平取得,可定盗窃“秘密性”并非是盗窃罪的必要特征
5、宪法实施的基本构成主要包括下列哪些?A、宪法的修改B、宪法的解释C、宪法的遵守23D、宪法的执行和适用【参考答案】C,D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其基本内容即是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民的行为其基本构成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二是宪法的遵守因此,CD项为正确选项
6、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B、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C、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规章加以适用D、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参考答案】A,B,C
7、下列活动属于行政行为的是哪些?A、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B、市税务局征收所得税C、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卖淫嫖娼”的治理整顿活动D、市政府向希望工程捐款【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行为的理解AD都是民事行为
248、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巡逻人员应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B、如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可以进人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C、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的本国牧民D、甲国应迅速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参考答案】C,D【考点】国界的纠纷【解析】国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加以解决.甲国巡逻人员擅自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违背了和平解决国界争端的基本原则,而甲国的人员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也不能进入他国的国界,因此,即使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也不可以进入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
9、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死刑的有A、甲生于1980年11月18日,1998年11月18日杀死与其同居的女友后逃跑,2003年2月被抓获,目前正在接受审判B、甲生于1981年2月12日,1999年2月13日与乙发生口角后将乙杀死C、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为逃避被判处死刑,羁押期间与律师通谋,在律师会见时发生性关系怀孕D、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因同一犯罪事实被起诉、审判【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点是不能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本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25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在年龄计算上,对刑法中的18周岁,是指实足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即过了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已满18周岁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此外,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刑期间,都不允许为了要判处死刑而对其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但自然流产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故选ACD
10、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哪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A、除了消费者协会以外,是否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成立其他的消费者组织?B、有人说,消费者组织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政府机构,这种说法正确吗?C、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吗?D、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在立法过程中提出建议吗?【参考答案】A,D n、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B、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C、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选举制的概念D、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与狭义相结合的选举制概念【参考答案】A,B【解析】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广义选举制度的概念包括代表机关代表与特定公职人员的选举;狭义选举制度概念仅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制度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1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6A、累犯和首要分子不得缓刑B、累犯和死缓犯不得减刑、假释C、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D、非暴力的方法杀人、抢劫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得假释【参考答案】A,B,C【解析】A项当选,首要分子有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与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之分,不能缓刑的限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B项当选,累犯不得假释,但可以减刑死缓犯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C项当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如果不是“被判处”,而是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则不能少于25年D项不当选,对于不得假释的情形,由强调“暴力性犯罪”转变为强调“犯罪性质”,只要是犯了这些具体的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不得假释不论其是否采取暴力的手段、方法【重点提示】
(1)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可以减刑,应当从重处罚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减刑,由法院决定给予限制减刑
(2)准确识记缓刑、假释、减刑、法院可以限制减刑、监外执行(刑诉)各自适用的对象范围,不要混淆
(3)刑法修正案八条文与草案条文的比较,命题者会以草案的内容作为选项内容设置,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15年”便是草案内容,修正案为“13年”
(4)不得假释情形的理解,会有不同观点其一,非暴力方法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假释?有的认为,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原规定应一脉相承,虽然未表述为“暴力性”犯罪手段,也应理解为暴力性;有的认为,这正是修正案变化之处,由强调犯罪手段的“暴力性”改为强调“犯罪性质”,只要是这些具体犯罪,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不得假释其二,除了条文明确列举的7个具体犯罪外,对于暴力性犯罪,如果不是有组织的,是否可以假释
1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A、甲、乙、丙的个人合伙B、中国共产党C、法轮大法研究会D、亚太经合组织【参考答案】A,B【解析】我国的法律关系主体可以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但不包括非法组织和国际组织
14、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不正确?27A、张某意图诈骗李某的钱财,但因其初次作案,较为紧张,被李某识破,李某见其甚为可怜,遂给其钱款张某的诈骗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谢某意图杀死刘某,在看砍其数刀后,见其流血不止,心生悔意,将其送至医院,但护士失误注射了错误的针剂,导致其死亡谢某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林某用刀刺情人陈某腹部,使其受致命伤,不久必死无疑林某见其痛苦,心中不忍,用板车拉其去救治途中遇出租车司机违章行驶,撞向板车致陈某当场死亡林某的行为与陈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马某去医院看病,遇见自己在医院工作的好友宋某,二人多日未见聊起近况,宋某边聊天边给病人配药,结果因疏忽药量配制错误,致使病人王某严重残疾马某行为与王某重伤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参考答案】A,C,D【解析】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为、被害人的行为或者自然事实,则应通过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等,来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A选项中,张某的诈骗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李某并非陷入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而是出于怜悯D选项中宋某作为医务工作人员,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造成他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与病人王某重伤的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与马某无关C选项中由于事实上是出租司机违章驾驶的行为撞死了陈某,故应当肯定撞车与死亡结果之间的条件关系,所以林某的行为与陈某之死不存在因果关系B项中护士的重大失误属于异常的、独立的因素,切断了谢某的杀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而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本题应选ACD
15、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参考答案】A,C28【考点】全国人大的职权【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此可知,AC选项的说法符合法条的规定,当选关于B选项,根据上引法条可知,国务院总理是由国家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即国务院总理、副总理都是经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的,而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决定程序与选举程序完全不同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关于D选项,根据上引法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而不能决定其建置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o
16、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A、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B、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C、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D、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因申请人的过错致使保全或执行行为造成损害的,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申请人予以承担c项中执行机关不存在违法因素,也不符合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1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295、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A、《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参考答案】B
6、下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说法正确的是A、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都须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B、所有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都须经过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C、即使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予以禁止的决定D、所有的审查结果都须向社会公布【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反垄断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A选项中所有的经营者集中必须申报的说法就是不全面的,A选项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第25条规定,并非所有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都须经过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故B选项错误《反垄断法》第28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既然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则故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C当选《反垄断法》第30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A、越剧《粱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参考答案】A,B,C,D【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解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缔结原则是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原则之一在宗法制度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礼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自西周确立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缔结原则之后,得到了历代王朝的继承,东晋自然也沿袭了这一规定,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选项A正确,当选“诬告反坐”原则来源于秦朝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诬告反坐”自秦代以来被历朝沿用,元代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体现了“诬告反坐”的原则选项B正确,当选我国古代在重口供外也有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如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就是要求在拷讯之前必须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才能定案同时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清朝延续了这一规定,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也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选项C正确,肖选30我国古代的官僚都以人民的“父母官”自称,认为当官就要为民做主.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为民做主”清代自然也延续了这一思想观念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选项D正确,当选【易错点】有考生认为选项D不当选,因为封建官吏大多数都是欺压老百姓的,根本不是为民做主其实,古代的思想中,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叫做“为民做主”这是正统思想,至于在操作的过程中,一些官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欺压百姓,那则是现实操作的问题正统思想上还是要求官员须为百姓的“父母官”,要为百姓做主
18、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行为?A、马某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场所、设备的B、伊某被制毒分子蒙蔽,误以为是观赏花卉而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的C、巫某与制毒分子事前通谋,为其提供窝藏毒品方便的D、赵某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原料的【参考答案】A,C,D【解析】《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见,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原料的行为按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另外,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场所、设备,也属于制毒的帮助行为,同样按照制毒的共犯处理,选项31A、D当选被蒙蔽种植毒品原植物,由于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B选项不当选与制毒分子共谋,为其提供窝藏毒品提供方便的,因存在事先的共谋,所以构成共同犯罪,也按照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理因此选项C当选本题应选ACD
19、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过程中不能回避利益关系的矛盾,下面关于法律调节利益关系矛盾的基本准则的论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在中国,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因为个人和社会是内在地统一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可以相互代替的B、面对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时,立法者应该立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先兼顾各种利益,再确定哪个优先C、在现阶段的中国,快速发展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社会的主要课题,所以立法者在调整利益矛盾时主要考虑效率即可D、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调节利益矛盾的解决方案是独一无二的、最佳的【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利益调节利益矛盾基本准则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善于选择最佳方案虽然社会本身是人的社会,个人和社会是内在统一的,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不能相互代替的,只是在发生矛盾时,在兼顾的基础上使个人和集体利益服从社会和国家利益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效率一般占主导地位,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必须考虑包括公平在内的道德因素,仅顾效率而不顾公平,会出现严重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调节利益关系有各种解决方案,一般不会存在独一无二的最佳方案,所以这里存在一个选择的问题,不能绝对化
20、甲乙因琐事发生纠纷,甲将乙打成轻微伤,乙将甲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乙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乙对公安机关对甲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A、甲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B、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32C、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有权提起反诉D、如果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乙也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则甲、乙均为二审的上诉人【参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4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对乙的处罚,甲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故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据此,B选项正确注意此项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唯一可以做变更判决的规定甲乙两人在本案中处于同等的情形下,却没有受到同等的对待,对乙的处罚显失公正,所以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故B选项正确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被告是恒定的,只能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据此,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5条第1款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据此,D选项正确
21、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是哪些选项?A、遵守宪法和法律B、劳动C、获得物质帮助D、受教育【参考答案】B,D【解析】详见教材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2、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种表述是错误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33【参考答案】A,C,D
23、某市个体户王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其所在区的工商所认为其行为坑害消费者利益,故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王某不服,应向以下哪些部门申请复议?A、区工商所B、市工商局C、区人民政府D、市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C【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
24、在公开招标方式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予废标?A、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只有3家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参考答案】B,C,D【解析】《政府采购法》第36条
25、关于国际法院的判决,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不得上诉B、国际法院的判决不具终局性,可以上诉C、判决仅对本案的当事国具有拘束力D、判决对所有缔约国均可具有拘束力【参考答案】A,C34【解析】国际法院的判决仅对本案当事国具有拘束力,具有终局性,不得上诉
26、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A、民众大会等制定的法律B、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C、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D、元老院决议、皇帝敕令【参考答案】A,B,C,D【解析】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也属于罗马法的渊源
27、设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法制史上的一个开创性尝试,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管辖权()A、所涉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B、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C、有关国际罪行是在缔约国境内实施的D、非缔约国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参考答案】A,B,C,D【解析】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对各国国内司法制度的补充,其管辖范围限于发生在规约生效后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在符合ABCD四种条件之一的,国际刑事法院即可行使管辖权
2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为()o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5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的位阶【解析】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走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29、吸收犯具有下列哪些特征?A、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厅为B、数个行为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关系C、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D、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参考答案】A,C,D【解析】由于吸收犯的前后行为之间存在必经阶段与当然发展之间的关系,故只能以一罪论处,而不能认定为数罪《刑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170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而《刑法》第170条规定的是伪造货币罪
30、下列关于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条件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须经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B、须经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委员通过C、须经过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D、须经过原选区过1/3的选民通过【参考答案】A,B,D36【考点】罢免人大代表的条件【解析】《选举法》第43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不定向选择题
1、在以下何种情况下,军人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应以战时自伤罪论处?A、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B、部队受领作战任务C、部队遭敌突然袭击D、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参考答案】A,B,C,D【解析】战时自伤罪,是指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行为《刑法》第451条规定“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2、下列犯罪中,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的有A、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B、聚众持械劫狱罪C、组织越狱罪D、武装暴乱罪【参考答案】A,B,C,D【解析】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
373、在下列国际上通常采用的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中,哪些不是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A、法人登记成立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存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参考答案】B,C,D本题考查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做法国际上关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种
(1)以法人登记成立地为标准;
(2)以法人的管理中心地为标准,管理中心地又称主事务所所在地;
(3)以主要营业所所在地为标准;
(4)实际控制标准,即以法人的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标准;
(5)复合标准,即确定法人的国籍,必须同时考虑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我国在实践中的做法是以法人的登记成立地来确定法人的国籍例如,《民法通则解释》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采用法人登记成立地为法人国籍确定标准的优点在于登记地是确定不移的,不经法人登记国的同意,该法人不能变更自己的国籍,登记国易于通过撤销登记解散严重违法的法人所以,本题应选BCD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哪项?A、人类经济的发展B、历史的必然选择C、科学技术的进步D、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参考答案】D38【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法的历史类型变化的最根本原因是基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
5、根据律师惩戒规则,不属于对律师的惩戒种类为()A、警告、停止执业3至6个月B、停止执业6至12个月、停止执业两年C、吊销律师执照D、取消律师资格【参考答案】B,D【解析】《律师法》第47条“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第48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第49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9条第2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以上规定,对律师停止执业的最长时间是1年,最严重的惩罚是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没有取消律师资格因此这道选非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D
6、下列情况中属于累犯的是哪项?A、甲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伤害被法院判3年B、甲因非法拘禁罪判无期徒刑,刑罚执行10年后被假释,假释期内又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刑3年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D、丁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3年内又犯抢夺罪法院判刑11年【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开上去》第65条39向社会公布利用排除法可知,允许经营者集中并且不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就不用公布,故并非所有的审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D选项错误
7、下列有关证券发行的表述中,正确的一项是A、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资金,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上市公司返还B、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但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可以由承销团承销D、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参考答案】D【解析】证券发行所募资金的用途;证券发行的承销《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故A项错误第29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第36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由此,B项情形下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即可,无需经其批准,故B项错误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C项错误第33条第1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Ho故D项正确
8、下列有关我国宪法说法不正确的是o
7、下列情形下可以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是:A、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李某认为某贸易公司账目不清,而且在检查中该公司财会人员态度蛮横,李某顿时火冒三丈,要求该公司缴纳5000元罚款B、某区税务局桃园税务所税收人员李某在例行检查中怀疑个体户陈某有漏税嫌疑,决定对其处以400元罚款C、某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本区某民营企业排放污水超标,但鉴于该企业负责人陈某态度较好,又是初犯,而且该民营企业是区里的纳税大户、龙头企业,所以仅对其处以1200元罚款,并予以警告D、某区公安局学院路派出所民警李某在执勤中发现某高校学生陈某无照驾驶他人机动车携其女友兜风,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50元的罚款【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对公民50元以下对组织1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及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C选项分别对公司、企业罚款5000元、1200元,超过了1000元的限额,所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B选项对个人罚款400元,超过了50元的规定,所以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对个人罚款50元,适用简易程序并不违反,故D选项正确,当选
8、现代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让人们的日常生活日新月异,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还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非常深刻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下列哪一或哪些方面?()A、法律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在科学技术的研究发明和推广应用的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大量新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规范的调整B、科学技术影响法律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依据C、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一些传统法律观念和原则的变化在立法中,一些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立法要求立法者具备一定的专门性的40科学文化知识,国家立法机关的一般人员同样难以胜任,因而需要将这类立法工作委托给专门的机关或人员,这导致“委任立法”范围的不断扩大D、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了法律调整机制,为立法和执法提供新的技术和手段,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调整机制发生重大影响【参考答案】A,B,C,D本题主要考查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各个方面,科学技术影响法律的内容,引起一些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化,完善了法律的调整机制,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调整机制产生重大影响,为立法和执法提供新的技术和手段,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扩展了法律的调整领域
9、甲国发射的火箭发射后偏离正常轨道,撞到丙国在地球表面外的通讯卫星,后坠落时又撞上丁国飞行中的飞机,造成重大损害对于此事,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丙国和丁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B、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都应对丁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C、不管甲国是否有过错,甲国应对丙国的损失负绝对责任D、只有甲国有过错,甲国才对丙国的损失负责【参考答案】B,D【解析】外空损害责任制度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的有关规定,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发射国对于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对于其他国家的空间物体,或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负有赔偿的过失责任
4110、某监狱的狱警肖某,将自己配发的枪支借给其好友外出防身用一周后,其好友将枪支归还,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该如何认定肖某的行为?A、尚未构成犯罪,因为未造成严重后果B、已构成犯罪,因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有出租,出借的行为,亦构成犯罪C、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D、不构成犯罪,因为肖某不符合非法出租枪支罪的主体条件【参考答案】B,C【解析】详见《刑法》第128条42A、《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B、《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宪法D、《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是我国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公布施行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中国宪法历史「解析」1923年曹锡贿选宪法为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宪法
9、某甲为铁路扳道工,其工作是在相向的火车驶来时负责将铁轨岔开,以使火车安全运行一日某甲因奖金分配问题与领导发生争执,为了发泄不满,在其值班期间没有扳道忿就擅自离开,结果造成两列火车迎面相撞的重大事故则某甲的行为A、属于作为的故意犯罪B、属于作为的过失犯罪C、属于不作为的故意犯罪D、属于不作为的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解析】构成犯罪的行为有两种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法律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消极的行为,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包括1法律上的明文规定;2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3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学、法/网|4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义务本题中,甲违背自己的职责要求不扳道岔,是不作为,属于不履行职责上的义务甲作为扳道工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后果而放任其发生,其主观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而不是过失因此,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10、下列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A、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在其离任后,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检察官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检察官王某接受自己亲哥哥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D、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20条的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至始至终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而不是在该检察官离任后,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检察官离任后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是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故选项BD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C选项的说法正确
11、某派出所合同制民警石某在夜间巡逻,看阮某形迹可疑,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到所里讯问阮某否认偷了东西,石某便把阮某捆起来毒打,迫使其招认,结果造成阮某伤残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非法拘禁罪B、刑讯逼供罪C、故意伤害罪D、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C【知识点】司法工作人员致犯罪嫌疑人伤残如何定罪【解析】首先,合同制民警的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司法工作人员论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12、甲某因不服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决定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的决定不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甲某对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应怎么办?A、再向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B、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选其一D、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13、主诉检察官陈某办理某单位的一起走私案此时,他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下列哪一项?A、兼顾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B、充分考虑走私单位职工的经济利益要求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D、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利弊【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8条要求检察官,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故选C.
14、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属国民党政府所有的中国境内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和中国境外的一切动产自动转属于新政府所有B、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属国民党政府所有的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均自动转属于新政府所有C、新政府对于国民党政府及此前历届政府负担的“恶债”,一律不予承认D、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中国在国际组织的代表权必须由新政府行使,国民党政府不再具有代表中国的资格【参考答案】A【解析】新政府继承旧政府的一切财产,无论动产还是不动产,也不论是否位于中国境内
15、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D、近代以来的法律虽然与一定的国家紧密联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是,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参考答案】A【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有三重本质,其中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A错
16、《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签订的契约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所确定的“违约险”专指东道国政府违反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投资合同的行为,此种险别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范围,故本题应选c项
17、在海上货物保险领域,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不承保的风险下列哪项不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A、货物在运输途中必然发生的自然损耗B、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C、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D、船舶不适航导致的货物损失【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人的除外责任[答案及解析]D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人也往往将其列入除外责任的范围;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等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的认为风险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也不予承保船舶不适航导致的货物损失属于保险人的承保范围,而不是其除外责任的范畴,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
18、《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A、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B、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强制执行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申请工商行政部门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