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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试卷
(一)甄题精选第六次考前一练(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伊斯兰法系【参考答案】A【解析】在法律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普通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所以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选
2、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哪一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工商银行C、银行D、财政部【参考答案】A【解析】刑法第174条
3、某省人民政府违反国务院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后对该省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处理如该省政府对此罚款不服,应当向提起行政诉讼D、代理人【参考答案】D【解析】选择D是因为律师接受自诉人委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可参看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19、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主权原则,国家有权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法律,因此,甲国立法机构有权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因此A选项不对虽然甲国可以制定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内法,但根据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也不能以其国内法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或国家责任,所以c不对而承担国家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归因于国家,二是违背国际义务题中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立法机关是国家机关,可以归因于国家,这个与甲国是否是三权分立国家无关,所以D选项可以先排除,甲国的立法内容违反了甲乙两国的约定,因此甲国要承担国家责任,B对
20、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10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A【解析】出境清税措施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也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相应的税款本题中,应由投资人李某负责缴纳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虽然已获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但李某仍然处于欠缴税款状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税务局可以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或者责令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只有在李某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税务局方可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因此,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B、D选项错误欠税人满足了提供担保或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两个条件之一即可出境,C选项中“欠税人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的表述没有法律根据,是错误选项
21、关于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A、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B、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C、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因为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D、华侨可以参加其原籍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参考答案】C11【解析】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C项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华侨可以参加其原籍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D项对所以选C项
22、甲国法规定,不动产的继承问题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乙国法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死者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法现有一个甲国公民在乙国去世,并在乙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在甲国起诉会发生转致B、在乙国起诉会发生转致C、在两国中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D、在两国中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转致【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反致和转致反致是指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者外域法,而该外国法或者外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应当适用法院地法,结果该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者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者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当适用乙国或者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者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或者丙地区的法律,最后甲国或者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者丙地区的法律
23、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基本范畴,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 A、二者都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在许多情况下,二者相辅相成B、效率属于工具理性,公正属于价值理性,二者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C、我国的司法应作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选择D、“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体现了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是互为手段和目的的【参考答案】C12【解析】「考点」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解析」C项不正确,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了我们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24、下列法律事实中不属于法律事件的是()A、王某因病去世,他的三个子女根据其所留遗嘱分割遗产B、某印刷厂的仓库被山洪淹没,损失惨重,事后该厂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C、某教授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被某期刊转载,事后教授收到该期刊寄来的稿费D、暴雨使出租屋完全垮塌,出租人据此要求终止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律事件「解析」法律事实就是那些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以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A、B、D项均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故正确答案为C、
25、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区动植物检验检疫局未按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分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医师资格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以后,在2年后可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参考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5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的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选项B错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应当注销,而不是撤销李某的医师资格13《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选项C高校与公安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管理关系,因而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故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法》第7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花爆竹的生产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因而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选项D错误
26、《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潘某教唆17岁的薛某盗窃他人财物1万余元,法院认定潘某与薛某共同构成盗窃罪,并对潘某从重处罚这一推理属于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价值推理【参考答案】A【解析】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命题推出特殊性命题的推理,法院将关于共同犯罪和教唆犯的命题具体应用到潘某的案件中,是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A项对于题干的判断正确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B项不合题意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依据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属性上的相似性,推导出他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的相似本题中并未运用类比推理,C项不选法律推理没有价值推理的方法,D项不正确
27、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14D、抢夺罪【参考答案】A【考点】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一般情况下,这两种犯罪的界限不难区分但如果在同一起案件中,行为人既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又使用了秘密窃取的手段,则较难区分对此,需要考察在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时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什么如果起只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就应定诈骗罪;如果起只要作用的是秘密窃取,则应定盗窃罪例如,行为人盗窃邮局汇款通知单、提货单、存折、支票等票据的,如果权利人已经在上述票据上签字,加盖好了公章,行为人凭票即可取得票面上记载的财物,行为人支取财物的行为是先前盗窃行为的延续,是盗窃完成的必要手段,在此情形下,只构成盗窃罪如果行为人盗窃没有加盖公章、签名的空白支票,然后伪造公章和签名,自填金额,骗领财物,其非法获得财物起主要作用的是欺骗手段,盗窃行为只是为其冒领财物创造必要条件,故应定诈骗罪止匕外,还要考察行为人是如何从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持有人的控制下取得财物的如果欺骗手段并没有对他人产生实际的心理影响,使他人仿佛“自愿”地交出财物,而是从他人的直接控制之下秘密地窃取财物,则应当以盗窃罪论处;反之,如果欺骗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认识而处分财物的,应以诈骗罪论处如在商场假装成顾客,要求售货员将时装拿来试穿,然后乘人不备悄悄溜走售货员将时装交给行为人试穿并非一种处分行为,衣服仍在售货员的控制之下行为人是通过溜走的方式,使时装脱离售货员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属于盗窃但是,如果行为人说,身上没有带够现金,需要回家去取,并经售货员允许将衣服穿走,则属于诈骗因为行为人通过欺骗使售货员作出了财产处15分行为再如行为人向自动售货机投入金属片以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从没有处分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患者那里取得财产的,因为相对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无从谈起,因而不构成诈骗罪,只可能成立盗窃罪本题中,甲取得财物并非基于乙的处分行为,而是秘密窃取行为
28、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多少期限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A、5日内B、7日内C、10日内D、15日内【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23条
29、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A、某律师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B、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均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C、某律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介介绍了该事务所的业务特长D、某律师在当事人面前炫耀自己,贬低其他律师【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方式16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下简称《律师规范》第44条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30、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A、区公所B、街道办事处C、行政公署D、派出所【参考答案】D【解析】派出所不是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而是派出机构
31、下列哪种法律监督属于社会监督A、审计监督B、人民法院的监督C、中国共产党的监督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参考答案】C【解析】ABD三项为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C项党的监督为社会监督
32、请问下列行为中,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是A、在甲某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乙某被其聘请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17B、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某老乡甲某为其提供了住房和交通工具C、某市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格信证明等方式,骗取某市中学的信任,在签定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万元的物资D、王某明知张某崇某组织了旨在推翻国家政权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的行为【参考答案】C【知识点】共同犯罪【解析】刑法条文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能作为共同犯罪处理对于A项,乙某应以协助其组织卖淫罪单独处罚对于B项,老乡甲某应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单独处罚对于C项,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单位一样可以成为共犯的主体只有C正确对于D项,王某应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单独处罚
33、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聚众淫乱罪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D、无罪【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罪行法定原则的适用18正解思路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即查遍刑法未见有公然性交罪的规定,故属于法无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认为犯罪难点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确定一个行为在法律中没有规定为犯罪,需要把自己的全部刑法学知识库检索一个遍,“挂一漏万”的可能性都没有,扪心自问,你复习到这种程度了吗?而且是在没有机会查阅法律、3分钟内作出回答,所以谁也没有这个把握,连专家恐怕也只有“猜”作为考生,对本题仅仅了解罪行法定原则还有这种考法也就足够了通幽捷径在这里,从罪刑法定的角度解答可能有点舍近求远简单的方法是使用排除法该行为明显不具有B、C的特征,也不符合聚众淫乱罪的特征,因为聚众淫乱罪的“聚众”至少需要三人以上,二人是不能构成该罪的排除其它选项,自然得出无罪的结论
34、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根据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油田归属与开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油田属于甲乙两国的共有物,其中任何一国无权单独进行勘探和开采B、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各自所有C、该油田的开发应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监督下进行D、无论哪一方对该油田进行开发,都必须与另一方分享所获的油气收益【参考答案】B【解析】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及附属的特定上空它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四部分组成,是一个立体的概念,不仅包含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还包括领陆和领水上方一定高度的空间19A、该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该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D、该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甲为其邻居乙打工,认为工资太少,遂产生勒索乙钱财之念甲准备了一桶汽油,于某日凌晨1时许,将汽油倒在乙家门前草堆上,点燃后暂时躲回家中,乘乙全家人出动救火之机,翻墙进入乙家院内,撬开门锁,将在屋内睡觉的乙仅18个月的儿子丙盗回家中乙回家发现丙不见,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及时赶至现场,当即组织全村村民在各路口设卡追堵甲见无法将丙带走,而丙在其家中又哭闹不止,怕被人发现,即将丙抱还乙的家人,并谎称丙是其从小偷手中追回,后装晕倒地甲的行为()A、甲是绑架罪的中止B、甲是绑架罪的未遂C、甲是绑架罪的既遂D、甲构成绑架罪和放火罪【参考答案】D【解析】甲具有两个行为,一个为放火,并且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另外,甲以勒索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成立绑架罪
5、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A、是否适用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B、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以及下方一直延伸到地心的部分国家对其领土享有最高的、排他的权利题目中已经明确指出,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所以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的领土,甲国、乙国分别对自己的领土享有排他的权利,有权单独勘探和开采,并单独享有油气收益故B项为正确答案
35、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八辟丽邦法”之说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参考答案】B【解析】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答案及解析]B“秋冬行刑”始于汉代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后汉书•章帝纪》载,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串“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
十一、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琮上可知8项错误
3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0B、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D正确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A正确,税收只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C错误第48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正确
37、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赌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21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国家责任公约规定应该由船舶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对其国民的担保义务
38、检察官职业道德中属于公正的具体要求是?A、不徇私情,自尊自重B、禁止私自接触当事人,限制参加娱乐活动C、刚正不阿D、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39、下列行政组织中那一组排列是正确的?1市环保局办公室、区工商局法制科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监察部驻水利部工作小组3市旅游局执法大队、省清理整顿公司办公室4建设部法规司、卫生部医疗改革司A、14属于行政机关内设机构22B、23属于临时性机构C、13属于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D、24属于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行政主体的类型稽查大队、执法大队属于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监察部驻水利部工作小组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省清理整顿公司办公室是临时性机构
40、2006年12月,某省油库工人杜某,在上班进行输油作业过程中擅离职守,离开作业现场储油罐装满后,汽油外溢,库区地区漂流大量汽油,空气中形成大量可燃气体,因遇输电线火星,发生严重火灾,整个油库成为一片火海,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杜某的行为构成A、失火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玩忽职守罪D、危险品肇事罪【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的规定“将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客观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本题中,杜某属于特殊主体,其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严重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杜某擅离职守违反了生产管理制度而非危险品管理制度,故不构成危险品肇事罪杜某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以下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的正确表述是哪些23A、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B、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程度C、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参考答案】A,C【解析】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3、行政诉讼法不同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A、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B、被告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参考答案】A,B【解析】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区别于民事诉讼法之处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参考答案】A,C,D【解析】国家机构的职权《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宪法》第89条第15项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宪法》第107条第3款“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24“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家机构的职权《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宪法》第89条第15项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宪法》第107条第3款“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A项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所以A项错误,A当选B项根据《宪法》第89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正确,B不选C项根据《宪法》第107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C错误,当选D项根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决定特赦因为“特赦”与“大赦”是不同的,D当选
5、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
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25【参考答案】A,C【考点】审判改革【解析】司法效率指的是司法活动主体在进行诉讼活动时的投入与产出之比,就是“通过司法过程的经济合理性寻找最佳的方式,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正义、自由和秩序等的需求实现司法的目的”要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司法公正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是提高司法效率的成功尝试因为这类案件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单
一、事实清楚,实行一审终审制就已经可以较好地解决问题,因此不必像一般案件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选项A、C正确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与司法,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两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作为一项法治原则,是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民主的关键司法公开主要在于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中规定,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是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题干中主要讲述的是如何提高司法效率,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选项B、D不当选
6、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采用?()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拒不进行纳税申报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时C、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情况实施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时26【参考答案】B,C,D【考点】税收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解析】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故A错误,B正确第55条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C项正确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7、关于法律制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B、法律制裁是违法者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C、法律制裁的实施,必须有特定国家机关进行D、法律制裁既具有惩罚性,也具有补偿性【参考答案】A,B,C
8、律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下列情况中,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在庭审中出具了委托人提供的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B、将十年来办结的案例汇编出版,其中包含了客户的商业秘密资料C、发现委托人正在进行的行为将会发生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立即将此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D、代理海关关税事务时发现委托人的行为属于走私犯罪,确信自己将被无辜地牵涉其中,遂将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27【参考答案】A,C,D【考点】律师职业道德【解析】《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我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7条规定“律师可以公开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为了案件处理需要,在庭审中出具委托人提供的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属于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信息的情况,A项的做法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9条规定“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因此,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的要求,这一要求不仅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适用,在案件办结后依然适用,因此将包含了客户的商业秘密资料的办结案例汇编出版的做法是错误的B选项的做法不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因此当律师发现委托人正在进行的行为将会发生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应当立即将此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这种情况不属于保密的范围,C项做法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8条规定“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因此律师在代理海关关税事务时发现委托人的行为属于走私犯罪,确信自己将被无辜地牵涉其中,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信息D项做法正确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域包括哪些?A、一般行政区,即省(直辖市)、县、市和乡、镇三级B、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四级28C、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D、经济特区,即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参考答案】A,C【解析】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宪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B项错在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C项特别行政区也是我国相当于省级的行政区域因本题是1997年试题,故没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D项经济特区是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地区,不是行政区域
10、下列哪些犯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A、放火罪B、故意杀人罪C、遗弃罪D、抢劫罪【参考答案】A,B,C【解析】A项,放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例如,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这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再例如,如果甲在家做饭,火开很大造成甲的家着火,甲不管不问去客厅看电视了,火势蔓延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则属于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放火罪A当选B项,故意杀人罪,故意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就是放任结果发生,放任结果的29C、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D、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参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律与上层建筑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总是积极地服务自己的经济基础,但它是否促进经济发展,要看其经济基础能否适应生产力
6、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参考答案】C【解析】暂无
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o A、1958年法国宪法B、1787年美国宪法C、1799年法国宪法D、1908年苏俄宪法【参考答案】C
8、急升牌增高产品得到某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被允许使用认证标志,某社会团体保证急升牌增高产品能使28岁以下的人1年内最少发生大多数都属于不作为并且刑法条文没有规定是直接故意才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甲掐死自己的儿子是作为的故意杀人,甲把自己的儿子乙带到荒郊野岭野兽丛生的山区并独自离开结果乙死亡,则乙独自离开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B当选C项,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拒不扶养行为可以为不作为比如,甲把自己的老父亲扔到大马路上不履行抚养义务则是作为的方式不履行法定义务,甲也可以是对躺在病床上的老父亲不管不问,则甲以不作为的方式来构成遗弃罪C当选D项,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没有所谓的不作为了综述,本题答案为ABCo
11、唐律将盗罪分为哪几种?A、贼盗B、窃盗C、强盗D、监守盗【参考答案】B,C,D【解析】本题涉及后律规定唐朝对盗罪进行了具体的区分,分为以上三种
12、在行政诉讼中,哪些时间不计算在诉讼期间之内A、鉴定期间B、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时间C、中止诉讼的时间D、审查回避的时间【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的审限鉴定、管辖争议或者异议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13、下面有关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体现在制定根据和规定事项两个方面B、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30C、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事项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D、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事项是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参考答案】A,B,C,D【解析】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限有两方面问题,一个是制定根据,一个是规定事项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事项有两项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B、组织领导传销罪只处罚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C、行为人有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3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的,仍然应该追究刑事责任D、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来处罚【参考答案】A,B【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
(七)》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关于B选项组织领导传销罪主要是打击组织、领导者,而不是针对被组织、领导的普通传销人员因此,B选项正确,当选关于C选项《刑法修正案
(七)》规定”……有第1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可知,C选项错误,不当选关于D选项《刑法修正案
(七)》在刑法第22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该条的规定,应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因此,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3115、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于以金钱赔偿的同时,对受害人造成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方面损害的,还要以精神赔偿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A、所需费用一概由被害人承担B、承担责任的限度与损害程度应相适应C、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D、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参考答案】B,D【解析】本题涉及对国家赔偿中精神赔偿的理解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0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
(一)、
(二)项、第15条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6、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H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找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对李某最终应当免除处罚32C、对李某最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李某具有自首的情节【参考答案】A,B,D【解析】贪污罪、犯罪中止、自首【解析】李某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共财物,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李某自动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罪的中止李某具有自首情节
17、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哪种犯罪分子,不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A、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C、假释的犯罪分子D、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参考答案】C,D【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第11条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据此,AB选项不当选根据刑法规定,CD选项不适用禁止令,当选
18、根据法的价值的理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秩序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B、现代社会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C、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D、在自由、秩序和正义中,正义的位阶最高【参考答案】A,D33法的基本价值包括自由、正义和秩序其地位是不同的
19、甲国人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间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亨利目前位于乙国领土内,其身份为非法入境者B、亨利目前位于丙国领土内,丙国有权对其提供庇护C、丙国有义务将亨利引渡给甲国D、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参考答案】A,D【考点】使馆的地位【解析】关于A,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但使馆仍为乙国领土,只是在此处使馆有其特权与豁免,故A正确关于B,将使馆当作他国领土是错误的关于C,引渡是一个国家的权利,并不是义务故C的说法错误关于D,由于使馆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因此,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故D正确
20、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B、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C、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D、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参考答案】A,C本题考查律师事务所的变更根据《律师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可知A正确,B错误第21条第2款规定“律师事务所变34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可知选项C正确,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C
21、下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包括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B、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D、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参考答案】A,B参见《社会保险法》第
38、39条
22、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过程中不能回避利益关系的矛盾,下面关于法律调节利益关系矛盾的基本准则的论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在中国,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因为个人和社会是内在地统一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可以相互代替的B、面对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时,立法者应该立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先兼顾各种利益,再确定哪个优先C、在现阶段的中国,快速发展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社会的主要课题,所以立法者在调整利益矛盾时主要考虑效率即可D、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调节利益矛盾的解决方案是独一无二的、最佳的【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利益调节利益矛盾基本准则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善于选择最佳方案虽然社会本身是人的社会,个人和社会是内在统一的,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是不能相互代替的,只是在发生矛盾时,在兼顾的基础上使个人和集体利益服从社会和国家利益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效率一般占主导地位,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必须考虑包35括公平在内的道德因素,仅顾效率而不顾公平,会出现严重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调节利益关系有各种解决方案,一般不会存在独一无二的最佳方案,所以这里存在一个选择的问题,不能绝对化
2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行为,适用我国刑法A、甲为继承叔叔的遗产,将投入毒物的食品从我国邮往美国,将在美国的叔叔毒死B、蒙古公民甲在蒙古境内向我边民开枪,造成我国境内的边民死亡C、甲在巴西搭乘我国远洋货轮时,将一船员杀死D、中国公民甲在中国驻古巴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盗窃另一申办签证的古巴人美金一万元【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甲在巴西搭乘我国远洋货轮时,将一船员的杀死,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应适用我国刑法中国公民甲在中国驻古巴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盗窃另一申办签证的古巴人美金一万元,符合刑法第七条的规定,应适用我国刑法甲为继承叔叔的遗产,将投入毒物的食品从我国邮往美国,将在美国的叔叔毒死,以及蒙古公民甲在蒙古境内向我边民开枪,造成我国境内的边民死亡,均应适用我国刑法故选ABCD
24、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处分包括以下哪些?A、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B、降级、撤职C、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D、调出检察机关或辞退【参考答案】A,B【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复习指南》第35页,目前,对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3625、一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机关处以7天拘留处罚该人对此不服,前往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咨询意见正确的是A、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B、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A,C【解析】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外国人对于公安机关根据入境出境管理法所作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择一行使故AC正确
26、下列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哪些不构成骗购外汇罪?A、甲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B、乙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C、丙系海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D、丁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参考答案】A,B,C,D37【解析】根据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骗购外汇罪也称骗汇罪,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虚假、无效的凭证、单据或者采用欺骗的手段从外汇指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破坏国家外汇管理秩序的行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3)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此外,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的,按本罪定罪,从重处罚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以共犯论,并且从重处罚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以共犯论处甲属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乙属于非法经营罪丙属于玩忽职守罪;丁属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27、关于公证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大妈要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她因为腿脚不灵活不方便出门,所以就委托她的小儿子代理办理B、高华股份有限公司要申请办理股份持有公证,应当由该公司的董事长代表公司去办理C、老李想办理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公证,但是因为山路塌方,他不能到市里的公证处,于是打电话给公证员小魏,小魏答应代理老李在自己所在的公证处申办公证D、高先生常年居住在香港,欲委托其代理人宋先生申办财产处分公证,高先生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人公证或者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参考答案】A,C【解析】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故A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2条的规定“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28、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8A、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B、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C、监察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D、国家公务员局是国家的直属机构【参考答案】B,C【解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设立的29个议事协调机构之一,主要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领导全国的学位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学位工作的重大方针和政策,统筹规划学位工作的发展和改革,指导、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省市的有关学位工作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因此,A表述错误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该局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因此,B项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C当选|学/法/网|国家公务员局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领导下的部管局,而不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有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等因此D项错误
29、某市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责令某企业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该企业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在此情况下,税务局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可以责成该企业提供纳税担保B、可以经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该企业的开户银行暂停支付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可以经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该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D、可以经税务局长批准扣押该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参考答案】A,B,D39增高5厘米后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发现急升牌增高产品的质量并不符合认证标准,但并未作出任何反应25岁的周某购买急升牌增高产品,按照其说明使用1年后不但未能增高,反而引发胃病对于周某的损失,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和社会团体应分别承担何种责任?A、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和社会团体均应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B、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社会团体不承担责任C、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不承担责任,社会团体应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D、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和社会团体均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A【解析】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的连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第57条第
2、3款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由上可知A项正确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的是A、经营者对有潜在危险的商品和服务应作出明确的文字说明和警示B、经营者对有缺陷的商品或者服务即使是正确使用或者接受仍会造成损害的应告知消赛者C、经营者应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承担质量担保【考点】税收保全措施【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据此,选项A、B、D是正确的,选项C是错误的注意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税收保全措施作为前置措施,只能冻结纳税人一定数额的存款而不能扣划纳税人的存款扣划纳税人的存款属于强制执行措施
30、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A、立法机关B、行政机关C、司法机关D、军队【参考答案】A,B,C,D【解析】国家责任的构成条件国家责任的构成包括主观和客观两大要素其中,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的主观要素,是指该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成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包括属于一国的国家行为,以及一国参与或介入他国所犯的行为两类其中,国际不法行为可归因于一国而成为该国的国家行为的情况就包括了国家机关和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机关所做的行为一国的任何国家机关,不论是属于制宪、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权力的所属机关,不论其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也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上级或下级地位,以及国内地方政治实体机关和虽非国家或地方政治实体正式结构的一部分而经该国的国内法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实体机关,只要在有关事件中以上述各种资格行事而作出的行为,都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因此,本题选A、B、C、Co40
三、不定向选择题
1、关于律师执业管理,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B、律师仅能在批准其执业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所辖范围内执业C、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做兼职律师D、律师担任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成员期间,不得执业【参考答案】A,D【解析】《律师法》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2、甲为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村土地征用费中一张100万元的2年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在H银行办事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手续,质押贷款6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后因亏本无法归还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构成挪用公款罪B、甲构成挪用资金罪C、甲构成贷款诈骗罪D、甲构成贪污罪【参考答案】B,C,D【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甲为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村土地征用费中一张100万元的2年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甲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41款罪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B选项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甲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不构成该罪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C选项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本题中,甲的抵押是真实的,且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亏本无法归还,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挪用公款后,客观上可以归还但主观上不想归还或者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转化为贪污罪而本题中,甲是因亏本无法归还,属于客观上无法归还,成立挪用公款罪,而非贪污罪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3、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
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
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
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
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
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O A、甲的观点
①和
②B、甲的观点
①和乙的观点
②C、甲的观点
③和乙的观点
①D、甲的观点
②和乙的观点
②【参考答案】B「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的相互关系「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是人们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实践行为,也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法律推理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适用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活动,具体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等类型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是一种实践的理性,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门从事司法或社会法律服务工作的职业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是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42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闻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在人类社会中,一项职业的独立性不仅取决于该职业的工作内容和对象,还与其特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法有关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该在具有良好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促进法律职业者更好地开展法律活动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该在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所谓像律师一样思考.故甲
①对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故甲
②③错,乙
①错特别是法律推理,由于其演绎、归纳和辩证等推理方法的运用以厦受到的现行法律的约束,曼能体现法律思维的特点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故乙
②对
4、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的职务不需要必须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和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条件?A、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法官【参考答案】A,D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中,主要官员需要由在国外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其他人员仅需要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需要具有永久居留权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其他法官不需要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条件
435、我国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在《宪法》中有明文规定,下列法律中哪些同样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作出了明文规定?A、《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B、《刑事诉讼法》C、《民事诉讼法》D、《行政诉讼法》【参考答案】A,B,C,D【解析】暂无评析
6、2007年8月8日,孙某带领年仅三岁的儿子到本村张某开的小商品零售点购买了四个某果冻饮料厂生产的“乐乐”牌小果冻之后,孙某领着儿子离开张某零售点走到不远处时,其子因食用所购果冻而被果冻阻塞气管当场昏迷,不久之后窒息死亡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乐乐”牌果冻日期标示和储藏说明未标示,产品标准号已过期,凝胶果冻应标明安全食用方法却未标示,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本次检验标签不合格法院还查明,张某所销售“乐乐”牌果冻系在某商场个体工商户马某处批发贝!!A、孙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B、孙某可以要求马某赔偿C、孙某可以请求生产商赔偿D、孙某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参考答案】A,B,C【考点】产品缺陷责任承担[答案及解析]ABC《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44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三)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该法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根据以上法条可知,ABC项均正确该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根据本条可知,D项错误
7、郑某因父亲被犯罪分子杀害,委托甲律师代理刑事诉讼,乙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两律师各自的诉讼地位独立,互不影响B、甲、乙两律师均有权协助郑某向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C、甲律师也可指导郑某参加调解D、郑某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乙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参考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律师担任代理人时的权利《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6条规定“律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律师之间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及时通报委托人决定”据此,A选项陈述正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69条规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经委托人授权可以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二)陈述案件事实;
(三)出示、宣读本方证据;
(四)申请法庭通知本方证人出庭作证;
(五)经审判长许可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六)对对方证据提出异议;
(七)对对方代理人的不当发问提出异议;
(八)发表代理意见”据此,B选项陈述正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70条规定“代理律师应当指导委托人参加调解,准备调解方案”同时,依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6条的规定,调解应当由乙律师指导委托人进行故C选项陈述错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71条规定“原告人对于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故D选项正确
458、2001年3月30日上午张某上到某公交车因张上车后始终站在车前门第二台阶处影响其他乘客上车,司机陆某遂叫张往车厢内走,张不仅不听反以陆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驶的陆某,击中陆的脸部陆某被殴后,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这时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接连撞倒数人和正在行驶的汽车,造成损失几十万元,一人死亡陆某的行为属于A、交通肇事罪B、陆某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陆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案中,陆某对张某进行还击的性质第一,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因在于不符合该罪主观要件的要求从主观方面考查,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本案中,陆某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显属放任的性质,不符合过失的特征第二,其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特征防卫过当是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而本案中是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损害第三,因陆某在主观上放任了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发生,且在客观上又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应成立本罪
9、2003年10月11日晚,袁某酒后在茶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徐某、赵某执勤到店里,徐某对袁某又推又打,欲将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4年12月20日,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A、从袁某受到违法行使职权侵害时起2年B、从徐某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C、从袁某之父第一伙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起2年D、从公安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违法之日起3个月【参考答案】B46【解析】暂无评析
10、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有下列哪些A、国际条约B、国际习惯C、一般法律原则D、司法判例【参考答案】A,B,C【解析】见国际法渊源47D、经营者对有缺陷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商品或者服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C【解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所以,ABD正确
10、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A、根本性B、原则性C、无制裁性D、相对稳定性【参考答案】C
1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定罪量刑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为准,绝对不能以审判时的法律为准B、如果旧法认为是犯罪,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都认为是犯罪,但新法比旧法判得更轻,此时允许使用事后法(新法)审理旧案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C、罪刑法定原则并非绝对禁止类推解释D、针对实践中拐卖14周岁以上的男性无法可依的情况,有人建议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解释为包括14周岁以上的男性,因为拐卖14周岁以上的男性和拐卖14周岁以下的男性并无本质差异这是一种类推解释,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参考答案】A【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有四个派生原则
(1)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不能作为法律;
(2)罪和刑都必须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禁止绝对不确定的刑罚和绝对不定期的刑罚;
(3)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4)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此一般来说,应当以行为时的法律作为裁判依据,但如果新法量刑更轻时,则应当适用新法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选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可以进行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此C选项正确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解释为包括14周岁以上的男性,这是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D选项正确
12、下列有关基金财产的运作,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活动的有;()A、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B、承销债券C、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D、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参考答案】A【解析】基金财产的投资活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8条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第59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故本题应选A
13、下列关于《国法大全》的判断错误的是哪一项?()A、《查士丁尼法典》是《国法大全》的一部分B、《国法大全》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D、《国法大全》中的一部分包括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参考答案】B【解析】《国法大全》《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D项表述的是《查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内容,属于《国法大全》的一部分
14、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参考答案】D
15、一日夜,某商店门开着,甲骑车路过,看四下无人看店,就进去拿东西,10分钟后,乙从此路过,也进去拿东西,甲装好价值2万元的货物,但搬不动,就叫乙帮忙搬到车上,后甲走,乙又回店中,拿起自己装好的1万元的货物走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是同时犯,不是共犯,对各自所窃物品的价值负责,甲2万,乙1万B、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对共同窃取的物品负责,都偷3万C、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甲2万乙1万D、甲偷2万,是主犯,乙帮甲偷2万,可定从犯,另乙对自己偷的1万元负责【参考答案】D【解析】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同地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的,为同时犯,而不成立共犯本题中,甲和乙对于甲盗窃的2万元具有共同故意,甲属于主犯,乙帮助甲把货物装上了车,应属于从犯;甲对乙盗窃的1万元并没有共同故意,所以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16、某年,A公司与B公司和香港C公司三方合资,在澳大利亚开办中外合资企业D公司同年2月,A公司从深圳经香港汇款140万美元投资D公司孙某利用受聘A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指使下属将该款转入孙某个人控制的香港E公司账户,然后由E公司陆续汇往D公司在此期间,孙某指使其在香港的亲戚于某日从E公司汇出80万港币到孙在香港开设的F公司作为该公司的业务运作费,用于营利活动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挪用公款罪B、职务侵占罪C、挪用资金罪D、贪污罪【参考答案】C【解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厂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案,孙某利用身为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挪用本公司的80万元资金归其个人的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17、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向上级请求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吴某应当如何处理?A、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C、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D、可以请求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参考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而非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18、在自诉案件中,律师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参加刑诉讼,既要履行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职能,又要履行控诉犯罪的职能此时,律师是以何种身份参加刑事诉讼的A、辩护人B、公诉人C、自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