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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
(二)第一阶段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乙将蜂箱寄存于甲院内,甲未栓住毛驴,毛驴踢倒了乙的蜂箱,蜂群蛰死毛驴,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此案A、过错在甲,由甲承担责任B、过错在乙,由乙承担责任C、双方均有过错,互相承担赔偿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各自承担损失【参考答案】A【解析】这虽然也是动物致损的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因为甲有过错,因此应当由甲承担责任
2、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A、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C、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D、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赛【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本题C为正确答案应予注意,D不是正确答案,法律并没有规定抵销折旧费
3、国家对下列哪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仲裁庭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由于当中有两名仲裁员是分别由两方当事人选择的,采行任何一方意见皆难免有失公正之嫌,而案件一旦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庭就必须作出明确的仲裁裁决,因此,最能体现公正的规则就只能是依照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
20、赵某开着一辆偷来的油车故意向正在驶过来的一辆大客车撞去,正在这危急时刻,去打猎的周某发现此情景,用猎枪将赵某击毙油车因无人驾驶而翻到路边的沟里爆炸烧毁周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避险过当【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阻碍违法性行为即正当行为中的正当防卫问题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它和紧急避险同属于正当行为,但它们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
(1)危害的来源不同,前者只能是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后者可能是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能来自自然灾害,还可能来自动物的侵袭;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后者针对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
(3)行为的限制不同前者实施防卫行为是出于必要,后者实施避险是迫不得已;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或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危险所可能造成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前者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而后者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义务的人本案中,赵某开着油车故意撞向客车,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此时,周某为了保护客车上众多人的生命安全而击毙了赵某在当时的紧急状况下,开枪击毙赵某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故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行为因10为紧急避险行为损害的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本案中损害的是不法侵害者的非法利益,故可排除紧急避险行为既非紧急避险行为,那就更谈不上避险过当了
21、甲经营“喜洋洋”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暑假在家,甲临时雇佣乙到其火锅店帮忙打一个月短工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5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乙承担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B、由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监护职责;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雇主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故B项正确同时5岁的小孩到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为小孩的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故小孩父母不承担责任
22、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参考答案】A【考点】绑架罪【解析】《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选项B、C属于“杀害被绑架人的”,选项D属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都应当判处死刑选项A属于“伤害”被绑架人的,当然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23、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条的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
24、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下列哪一项A、A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B、B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C、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参考答案】C12【解析】评析参见《海商法》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25、赵某因故意伤害罪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各种原因,法院推迟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先行对刑事部分做出了判决则针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A、5日B、10日C、15日D、20日【参考答案】C【解析】《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26、大地公司与天宇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大地公司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下列有关该仲裁裁决的说法错误的是A、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B、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刘某在裁决书上不签名C、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D、仲裁庭五名仲裁员中有四名仲裁员认为应当裁决天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首席仲裁员则坚持认为天宇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参考答案】D【解析】[参考答案]D13[测试点]仲裁裁决书【解析】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录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依照上述几个法条,可知AB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D项则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庭只能由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织,并且仲裁庭已经形成了多数意见,就应按多数意见作出裁决
27、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收容审查【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判决的先予执行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28、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拘打去,该拘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拘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14【参考答案】D【解析】关于动物致损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甲应对丙的损失承担责任关于紧急避险,《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甲乃引起险情之人,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责任
2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考答案】D【考点】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一种比较少见的行贿行为在受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甲有行贿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当然构成行贿罪乙没有受贿的主观意图,本人也没有受贿的行为,当然不构成受贿罪所以选项A、B、C都是正确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利用对领导干部的影响力,背着领导干部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姆的行为显然不成立本罪
30、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民对选举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选民资格案件由起诉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选民资格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选民资格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5【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选举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选项错误选民资格案件应由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C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Do
31、下列贸易术语中,哪一种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舱时转移A、F0B、FC A、CIF B、FC A、FAS、FOB C、FO B、CIF、CFR D、CFR、FC A、FAS【参考答案】C【解析】见《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F组、C组
32、李某是中国A市某国有K公司驻法国办事处职员,一日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送文件时盗窃馆内物品,被警卫抓获李某户籍所在地为中国S市,但离镜前一直在K公司M市分公司工作则该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A、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由A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6C、由s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由M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11条,“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20条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33、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A、债务人资不抵债B、债务人信誉下降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参考答案】C【解析】《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宣告其破产答案为C应注意选项A中的“债务人资不抵债”是不规范的表述,不是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定条件同时,考生还应将其与破产原因区别开来所谓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债务人破产,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性要件而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并不要求债务人一定要达到破产界限
34、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17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参考答案】A
35、甲亲眼看到乙打伤丙的母亲,甲的证言属于什么证据?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派生证据D、辅助证据【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6、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考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解析】题中甲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可以看出甲不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也不具有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只是和其他车互相超车,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一人重伤、一人死亡的结果,也不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李某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过失的心态,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
1837、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该制度规定在《专利法》第6章(第48-55条),其中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解答本题甚至无需熟悉法条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利价值、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它不可能赋予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主体以独占的实施权在实施强制制度之下,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尚且需要做出让步,何况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之人?
38、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参考答案】D【考点】证人证言19A、抚恤金B、国债C、救济金D、储蓄存款利息【参考答案】D【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由此可知,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A选项不应当选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兔纳个人所得税……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由此可知,国债免纳个人所得税,B选项不应当选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由此可知,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C选项不应当选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此可知,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D选项应当选
4、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是A、为了明确买卖各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B、为了节省文字C、为了保密D、为了易懂【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它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故选A
5、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甲是精神病人,下列关于甲的诉讼地位表述正确的是O A、甲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因而甲必须参加诉讼,否则法庭无法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B、甲不是本案的当事人C、甲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是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解析】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都事实真相的陈述选项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外一起案件,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某与此案件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选项D正确选项ABC的内容是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张某承认自己犯罪的有关事实和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证人证言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为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为辩解因此,A、选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B项、C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选
39、刘某与赵某素有积怨,一日刘某见到赵某迎面走来,遂对旁边的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给你200元钱王某说,一言为定遂走上前去,给赵某两耳光赵某当场晕倒,经医院治疗,花掉医药费1000元现赵某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某应当与王某按照各自的过错对赵某承担责任B、本案中只有王某应当对赵某承担责任C、赵某起诉时可以只列王某为被告,要求其全部赔偿,法院也无须追加刘某为共同被告D、如果赵某在诉讼中放弃对王某的赔偿请求,则刘某对王某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刘某应当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AB选项都错误《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在刘某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时,赵某有权要求其中一人承担责任,也有权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责任,既然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则赵某放弃对王某的赔偿请求不等于放弃向刘某追偿的权利,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0、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20【参考答案】C【解析】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至于这种支付关系的原因,权利人无说明的义务,义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这种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换句话说,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的成立,并不以原因关系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票据关系与其原因关系各自独立,这就是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基础关系有三种,原因关系、资金关系、票据预约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产生影响因此,本题选c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对于以下海事请求中承运人存在过失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表述正确的有O A、由于船舶火灾引起的旅客受伤举证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B、由于船舶沉没导致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毁损应当由旅客举证承运人的过失C、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行李不论由于何种事故引起的灭失,推定承运人有过失D、船舶正常运营过程中旅客因人身伤害提起的赔偿请求,应当由旅客举证承运人的过失【参考答案】A,C,D【考点】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解析】《海商法》第114条规定”在本法第一百十一条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请求人对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所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3、2008年,某陈姓当红男明星与其多位明星女友的“艳照”连续在网上被贴出来,并且在他的严厉申明后还是在网上迅速传播“艳照21门”事件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曝光“艳照”的人与网站来承担侵权责任;B、陈姓明星有权通知网站删除、屏蔽这些照片;C、如果网站接到陈某通知后未采取及时必要措施,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如果网站接到陈某通知后未采取及时必要措施,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部分与曝光“艳照”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曝光“艳照”的人与网站要求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故在本案中,陈姓明星有权通知网站删除、屏蔽这些照片,如果网站接到陈某通知后未采取及时必要措施,如删除等,则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部分与曝光“艳照”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是ABD
4、张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俩人由于盗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被两地监狱收监执行在狱中,吴某想起以前的胆战心惊的生活,决定不再与张某如此下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何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A、张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B、吴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C、如果张某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其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D、如果吴某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其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参考答案】A,C【解析】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22《民诉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此,可知A、C项中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o本题考查的是地域管辖中的特殊情形,地域管辖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绝对热点和难点因地域管辖的特殊性规定比比皆是,这就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相关考点除了把握地域管辖外,还需对级别管辖有一定的了解关于级别管辖,司法考试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重心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应注意1了解《民诉意见》第1条关于“重大涉外案件”的界定2依《民诉意见》第2条,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专利纠纷案件、海商、海事案件专属海事法院,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著作权纠纷、涉及域名的纠纷,重大的涉港、澳、台的案件3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A公司就价值100万美元的即将运往菲律宾的一批蔬菜分别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投保了海运一切险,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美元和40万美元后在海运途中,因遭遇恶劣气候致使该批蔬菜大部分腐烂,损失高达90万美元A公司因此欲向两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3A、该公司最高可获赔90万美元B、该公司最高可获赔120万美元C、甲、乙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为80万美元和40万美元D、甲、乙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为60万美元和30万美元【参考答案】A,D【解析】本题考查涉外保险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5条规定,被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事故向几个保险人重复订立合同,而该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故本案中某公司向两家保险公司投的总保险金额虽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其在因保险事故受损而索赔时也只能以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为限,即最高只能获赔90万美元同时,该条还规定“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同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此规定,甲、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为60万美元和30万美元
6、以下关系中,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哪些选项?A、甲、乙共同购买一台电视,乙要将其共有的份额转让,甲享有优先购买权B、甲承租乙的一套混凝土搅拌设备,现在乙准备将该套设备出售,承租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C、甲乙等人开办一家合伙企业,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向外转让股份,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D、甲乙丙三人出资开办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乙出让其股份时,甲享有优先购买权24【参考答案】A,C【解析】《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A选项中,甲作为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当选《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承租房屋的承租人,而B选项中承租混凝土搅拌设备是不适用优先购买权的,B选项不当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选项当选依《公司法》第
72、73条规定可知,有限公司某一股东转让出资份额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第三人的购买权,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优先购买权依证券法的规定,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集中竞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实际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完全自由,不受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存在优先购买权,这是由其封闭性、人合性决定的,而股份公司强调公开性、资合性,自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基础,故D选项不当选,本题应选AC
7、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说法正确A、该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B、该第三人在第一审中有权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C、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该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D、该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参考答案】A,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撤诉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8、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对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某负有债务10万元而方某对该合伙企业有10万元的债务张某在该合伙企业中有10万元的财产份额,则O A、方某可以抵销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B、方某可以代位行使张某对合伙企业主张的10万元财产份额C、如果张某在合伙企业之外的财产不足清偿对方某的债务,方某可以主张将张某应当获得的收益用于债务清偿D、方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5【参考答案】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AB选项不正确第42条第I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CD两项正确
9、英国华特海产品公司总部设在伦敦,在中国青岛设有办事处,并在大连拥有一座大型仓库该公司因买卖海产品纠纷被中国青岛某海星公司诉至法院该买卖合同签订在北京,并约定在威海履行,但合同尚未履行则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O A、青岛B、大连C、北京X八D、威海【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对被告在我国无住所的涉外合同案件,只要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被告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以及被告代表机构住所地中,有一个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并且上述法院均有管辖权
10、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的陈述哪些正确的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未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26【参考答案】A,B,D【解析】掌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第8条的规定主要有几点
(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原则上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只有在过错时才承担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民事责任;
(2)在担保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3)在担保无效后,担保人要承担责任的,也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部分,而非“未清偿部分”的一部分,故选项C中的陈述错误.
11、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七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他遗产,遗嘱中将上述十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参考答案】A,B【考点】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的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与债权人代位权一样,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以保全债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可知,行使撤销权的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部分客观要件为
(1)须有债务人侵害债权人的积极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主观要件包括
(1)在有偿行为,撤销权的成立以债务人的恶意为要件,撤销权的行使以受益人的恶意为要件;27
(2)在无偿行为,不需以受益人的恶意为行使要件本题中,乙欠甲6万元到期债务无力清偿,但是乙却将自己对丙享有的5万元债权以及自己对丁享有的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以遗嘱形式赠与戊,致使无力清偿对甲的债务,由于该遗嘱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甲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选项A正确其次,选项BC考查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债权人代位权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本题中,乙欠甲6万元到期债务无力清偿,而乙对丙享有5万元到期债权,乙在丙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未对丙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属于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形,且该债权不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故甲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据此选项B正确而选项C错误,因为乙对丁享有的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依据司法解释,甲不可以行使代位权最后,选项D考查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负担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以及《合同法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可知,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应当由次债务人负担,除了诉讼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选项D错误
1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说“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B、乙说“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C、丙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无需通知全体合伙人”28D、丁说“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D【考点】有限合伙企业【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A对《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B对《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C的说法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对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O 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病某甲突发住院未能出庭B、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得某乙因觉理亏未敢出庭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参考答案】A,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脸,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故ACD正确
14、出资证明书是确认股东出资的凭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29D、甲不是本案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参考答案】C【解析】虽然甲是精神病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诉讼权利能力是不能被剥夺的因而甲既是本案的被害人,又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这一诉讼地位是无法替代的但是鉴于甲是精神病人,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因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而C正确,A、B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123条的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因而A不正确
6、以下关于仲裁中的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是A、证据保全是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B、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C、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参考答案】C【解析】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7、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记过,12个月B、记大过,18个月C、降级、撤职,24个月D、降级、撤职,不受期间的限制【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A、公司名称B、公司成立日期C、公司注册资本D、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参考答案】A,B,C,D,E【解析】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15、关于提单的法律性质,以下表述正确的有A、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海上运输合同B、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的凭证C、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并能作为向银行结汇的依据D、提单是国际贸易交付方式的一种【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提单的概念提单是指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一种凭证,所以AD错
16、杨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甲市某基层法院一审后,双方都未对判决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在执行时,甲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中杨某向王某借款的合同原件系伪造,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此案的再审过程中,杨某和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杨某返还其借款的60%,并不要求利息之后双方请求制作调解书,终结诉讼法院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制作调解书,指出将继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之后,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此案中诉讼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些原则?()A、检察监督原则30B、处分原则C、辩论原则D、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参考答案】A,B,D【解析】ABDo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而提起抗诉,并不违背检察监督原则,但干预当事人的自愿和解却是违背了检察监督原则,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并通过撤诉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终结诉讼因此法院不同意作出调解书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没有侵犯当事人辩论权的地方,因此C项不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而法院仅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结案,是违背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D项符合题干要求
17、李某为王某出具了一份授权书,仅注明王某得便宜行事,李某实际上仅授权王购买一批电视柜,王某见某型彩电正在降价促销,遂自作主张与甲电视机厂以李某的名义签订了一份购买50台彩电的合同,电视机厂随即将货运到,李某拒绝接受,遂产生纠纷,则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A、仅李承担B、仅王承担C、王与李承担连带责任D、电视机厂无须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D【考点】委托代理【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8、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31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A、某乙之父为原告B、某乙为原告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参考答案】B,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9条、《民事诉讼法》第57条《民事诉讼法》第49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7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19、参与分配制度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能够参加到他人已进行的执行程序中,使自己的债权获利平等受偿的制度下列关于参与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O O A、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不能是法人B、被执行人不存在免责问题C、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D、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取得金钱债权的执行根据【参考答案】A,B,C,D【解析】《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故ABCD均正确
3220、某大学研究生甲与乙商议共同购买一彩色电视机放于宿舍,甲出资1500元,乙出资2000元,1994年7月甲毕业,欲转让其对该彩电的部分所有权他应按下列哪些要求行事?A、甲欲转让其对该彩电的所有权必须征得乙的同意B、甲欲转让对该彩电的所有权不必征得乙的同意C、甲转让其对该彩电的所有权应该事先通知乙,并不得损害乙的利益D、甲转让其对该彩电的所有权,可以事先不通知乙,但不得损害乙的利益【参考答案】A,C【解析】见共有理论
21、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醮权利要求【参考答案】B,D【考点】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保护范围【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专利权侵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在内的所有专利纠纷案件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法院无管辖权,因此本题中,甲不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她的基层法院起诉,选项A错误33其次,选项B考查专利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1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可知,法律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而没有强制要求专利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故选项B中甲公司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并无不妥,选项B正确再次,选项C考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及《专利权解释》第5条规定”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选项C中,甲公司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选项C错误最后,根据《专利权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可知,甲公司可以在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选项D正确
22、甲(6岁)家住在石庙村,父母双亡,除了小姨乙与姑妈丙之外,无其他亲属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若乙、丙均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石庙村村民委员会不能指定其中一人为监护人B、若乙或丙愿意担任监护人,无需经过石庙村村民委员会同意C、若乙、丙争相担任监护人,则应直接由人民法院裁决34D、非经乙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指定其为监护人【参考答案】A,D【考点】监护;监护人的确定【解析】《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者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乙、丙是甲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果她们都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石庙村村委会和法院都没有权力指定其为甲的监护人,所以A、D正确;如果她们都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过村委会的同意,才能成为甲的监护人,所以B错误;如果二人争当监护人,应先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C错误
23、依专利法规定,可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外国人是指下列哪些?A、《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B、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C、同中国签订双边协议的国家的国民D、同中国实行互惠原则国家的国民【参考答案】A,B,C,D
24、王某为其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王南(20岁)投保一份人身保险,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及死亡的赔付条款,指定王某本人为受益人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35A、此保单由于父母替子女投保,所以该份保险合同无须经王南的书面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B、设某年暑假王南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则保险公司在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该汽车车主行使追偿权C、设3年后王南因失恋而自杀,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D、设王某应于1997年10月9日支付当年保险费,但直至1999年10月9日王某再未交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参考答案】B,C【解析】BC《保险法》第5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1款规定限制”在本题中,王南20岁,已是成年人,故A项不正确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以被保险人的人身利益为限,而不具有确定的金钱价值,不能用财产价值衡量,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不会发生财产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的被保险人就同一标的获得重复补偿的问题,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67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据此,B正确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杀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2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C项的情形发生在“3年后”,符合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故C正确36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不能强制请求,因此,法律对于投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保险费作了特殊的规定《保险法》第57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第58条第1款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王某于1997年10月9日支付了当年的保险费,故其第二期保险费肯定晚于1997年10月9日,又按第57条的规定,须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合同效力才中止,而又须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因此,本题中,D项不可能满足上述时间要求,故D项不正确
25、甲是自然人,乙是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丙是合伙企业,丁是独资企业,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是A、甲乙B、甲丙C、乙丙丁D、甲丁【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是关于商标专用权共同享有的规定《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26、以下关于第二审程序说法正确的是A、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B、对于上诉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不能使用独任制审理C、当事人对于调解书提出的上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之后可以受理37D、上诉只能向原审法院提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不予受理【参考答案】A,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法条,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所以,上诉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合议制不能适用独任制审理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只能对于未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提出上诉,调解书送达就生效,不能上诉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由上述法条可知,当事人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D选项错误
27、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B、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并注明撤销原判决C、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该判决自动撤销D、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后,该判决视为撤销【参考答案】A,B,C【解析】2003司考真题68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是适用的,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也同样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01条的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故选A、B、C项
2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送达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38A、受送达人李某拒绝接收起诉状副本,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因怕得罪李某,也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并将文书留于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B、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以便公告送达,上述行为完毕后即视为送达C、离婚诉讼中,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在,又无其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直接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D、公告送达方式如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参考答案】A,D【解析】AD依《民诉意见》第
82、88条的规定,AD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29、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参考答案】A,B,C,D
30、甲有对乙的债权,价款200万元另外,甲亦欠丙200万元甲为清偿对丙的债务,将该债权让与丙下列关于该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将对乙的债权让与丙,须通知乙B、若甲将对乙的债权让与丙通知乙之后,又撤销该通知,乙置之不理而对丙清偿的,仍应向甲还款C、乙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前对甲还款的,清偿有效
398、下列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工业产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A、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B、适用于工商业和采掘工业C、不适用于农业及一切天然产品D、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参考答案】D【解析】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条第
(三)项该条第
(三)项规定“工业产权应做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面粉”
9、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危险物品肇事罪B、失火罪C、放火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参考答案】B【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失火罪、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解析】本题首先可以排除的是放火罪,因为放火罪的主观方面是对结果的直接追求或者放任,而甲不可能追求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甲轻信危害结果能够避免,这是一种过失在乙明确告知甲点燃打火机有失火的危险后,甲仍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已经预见到了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本题真正疑难的是到底定三个过失犯罪中的哪一个,解决这一问题D、乙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仍对甲还款的,仍应向丙还款【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转让与通知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乙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前,对乙不生债权让与的效力,故乙仍得向原债权人甲为清偿C项正确乙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对乙发生效力,乙只得向丙清偿乙向甲清偿,不以免除其对丙的责任甲无权而受领乙的给付,应构成不当得利乙因向甲清偿而不能对丙清偿时,应负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某货轮在公海上遭遇风暴发生了海损,其中货物发生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A、发生的损失是特殊的B、该船船长所采取的救险措施经过全体货方的同意C、船舶和货物处于共同的危险状态中D、船长采取的措施是有益的和合理的【参考答案】C,D【解析】CD为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2、中学生丁某过14周岁生日的当天晚上,他和五位朋友一起去坂馆吃饭,吃完饭后又一起去网吧消遣凌晨2点多钟,丁某等人从网吧出来时身上的钱都用光了,丁某等人又返回网吧,拿出水果刀,逼迫网吧收银员给他们每人100元钱,然后丁某等人各自打车回家对丁某应如何处理?A、不追究刑事责任40B、追究刑事责任C、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D、定抢劫罪,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参考答案】B,D【解析】考查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14岁生日晚上24点以后在刑法上就算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的精神正常的行为人应当对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对不满18周岁者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且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征收了2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请回答题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否准许?A、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无须经过法院批准B、应准许,因为法律并未禁止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C、不应当准许,原告一旦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即属确定D、不应当准许,被告改变处罚决定属于违法行使职权【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50条第1款的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不需经过法院同意即可,这是行政机关的权限所在
4、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41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C【考点】伪造信用卡行并使用行为的定性牵连犯的处理【解析】江某伪造信用卡提取现金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96条第
(一)项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前面的伪造信用卡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的牵连行为,应当择一重罪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5、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准许的选项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准予许可B、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不准予许可C、对于行政许可的延续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准予延续D、对于行政许可的延续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不准予延续【参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许可的延续,被许可人提出申请后,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仅有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答案为ABD
6、被告在张某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交了医院对李某伤情的诊断证明书和邻居陈某关于李某受伤经过的证言,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力优于陈某的证言B、陈某的证言应当有陈某的签名C、陈某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其身份证件D、陈某出庭作证时,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42【参考答案】B,C,D【解析】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与陈某的证言证明对象不同,无法比较证明力大小故A的说法错误BCD的说法正确,均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有依据,B项的依据为第13条,C项的依据为第45条第1款,D项的依据为第45条第3款
7、甲公司为某大型国有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向市国土局所在的城市的某区购置200亩地准备建设新的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区乙公司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公司取得土地后采取商业化运作,将该地转给乙公司由其负责新区的开发和建设A公司为著名的建筑企业,乙公司与A公司于2004年10月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将小区的建设承包给A公司,双方约定,A公司应该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将工程竣工交付,逾期则按每天工程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A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又分别与另外几个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协议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C、D、E、F公司设由E公司承建的两栋宿舍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后进行返修,但返修后到6月20日才竣工,则责任应该如何来承担?A、E公司自行向乙公司承担B、E公司和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A公司承担D、E公司和A公司按份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272条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同意分包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E公司的分包经过总承包人乙公司同意,因此E公司和A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8、下列有关《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说法正确的日A、该公约是在汉城通过的43B、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C、该机构受理的争端必须是国际直接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D、只要争端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即对该争议享有管辖权【参考答案】C【解析】《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是在华盛顿通过;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享有管辖权的主观条件是需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9、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二第93题)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参考答案】D【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解析】本题考查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中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因此,选项D的处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正确选项A、B、C的处理程序皆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4410、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各题分别列出一条法律规定,请分别判断属于哪一种冲突规范?《合同法》第126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参考答案】A【解析】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因此是单边冲突规范45的关键是掌握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的区别重大责任事故罪是首先可以被排除的,因为本案没有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危险物品肇事罪和失火罪的区别在于失火罪是一种普通的犯罪是由于业务过失以外的普通过失造成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中,由于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而发生的此时,行为人的过失是业务过失,行为人没有尽到业务上应有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作为危险物品管理者的乙已经尽到了自已的注意义务,具有过失的是甲甲所具有的过失是普通过失,因此本案应该认定为失火罪有考生认为甲无罪,因为失火是由于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造成的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即使乙储存的柴油的闪点符合标准,柴油被点燃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在储存柴油、汽油的地方,无论其闪点是否符合标准,都不能随意用火,这是一个常识,何况乙还告知了甲这一危险因此,甲在本案中是有过失的,构成犯罪《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下列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是A、张某(男)与陆某(女)婚后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假如判决生效后张某认为判决有误而欲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的离婚判决B、在童某和魏某的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童某请求法院重新处理离婚诉讼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C、王某诉兰某一案,经过二审终审,王某认为判决有错误,申请再审,高院再审之后维持原判决王某不服,申请再审D、李某发现自己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向法院申请再审【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选项中,张某不可以申请再审,撤销离婚判决A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可以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中童某可以申请再审B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C选项的案件是经过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维持原判的案件,王某不得申请再审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李某被宣告死亡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而不可以申请再审D选项错误
11、下列哪一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转让无须通知保险人?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B、家庭财产保险合同C、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D、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12、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正确的是?A、赵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罚后决定执行22年有期徒刑B、钱某犯甲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C、孙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D、李某犯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0元,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参考答案】D【解析】A项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20年8项应当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C项罚金刑仍需执行
13、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解析】评析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A、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约定职责B、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C、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D、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参考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因此正确选项为Ao
15、A公司在建设一座大楼过程中,因该楼与后面一幢居民楼的楼距太近,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居民意见很大,多次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A公司与居民代表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居民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建设中的大楼前移10米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还是照常施工对此,原告可以寻求何种救济方法?A、原告只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C、原告只能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D、原告只能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先予执行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10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对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案件,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故本题选项为Bo
16、某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起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贪污数额达300万元在进行搜查过程中,又发现王某家中藏有一把手枪对此应当如何处理?OA、私藏枪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私藏枪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C、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派员在场一起侦查D、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私藏枪支罪一并立案侦查【解析】针对交叉管辖的情况,应当按照六机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办理,即“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主罪与次罪的划分,应当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为标准本案中贪污罪是主罪,因此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私藏枪支罪一并立案侦查,因此答案为Do
17、DES术语适用于A、铁路运输B、公路运输C、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D、多式联运【参考答案】C【解析】DES术语全称DeliveredExShip,意思是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因此,适用于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即使不知道全称,如果能记住DES中的“S”是Ship的简写,也能轻易做对这道题在D组术语中,除了DES和DEQ适用于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外,其他术语均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8、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果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既有汉族人,也有维吾尔族人,应当怎么办?()A、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使用何种语言B、维吾尔族当事人应当用维吾尔语进行诉讼C、汉族当事人必须用维吾尔语进行诉讼D、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故本题应选Do
19、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首席仲裁员某甲认为应裁决合同无效,仲裁庭组成人员某乙、某丙认为应裁决合同有效,但某乙认为应裁决解除合同,某丙认为应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本案应如何作出裁决A、按某甲的意见作出B、按某乙或某丙的意见作出C、请示仲裁委员会主任并按其意见作出D、重新组成仲裁庭经评议后作出【参考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