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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法考》试卷
(一)冲刺检测卷含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法国人布朗于2002年在我国北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3年,布朗因公被派驻泰国其同事英国人罗德提出愿意购买该商品房,双方遂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2003年3月,因罗德始终未付清房款,布朗向北京某法院起诉请问,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审理此案()A、法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选择适用法国法或中国法【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对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普遍适用“物之所在地原则”加以解决该原则可适用于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等我国基本上也是遵循这一原则的例如,《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解释》第186条又作了补充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本案应适用该商品房地所在地法律,即中国法,应选C值得注意的是,从合同的法律适用角度考虑也能解题我国对合同的法律适用实行“意思自治优先,最密切联系补缺”的做法本案当事人并未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则应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显然,合同的标的在中国,双方在中国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国当然是最密切联系地
2、甲乙公司签订一项进口商品合同的协议,规定的价格术语为CIF,该批货物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卖方乙公司委托中国某航运公司丙作为承运人,丙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运抵收货港后,买方检【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32条我国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义务,即被告在行政诉讼期间应向法院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14、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所以法官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C、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D、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属于从轻处罚【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因此A选项正确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不同,不可能发生竞合,C选项情形应属于从轻处罚,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因此法官可以对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B选项错误法律并没有规定从重和从轻的具体标准,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应选A
15、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A、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国务院组成人员B、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C、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D、主持全国人大会议【参考答案】C10【解析】「考点」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该法第I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再由主席团恨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该法第6条第I款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宪法》第64条第I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因此选C项
16、关于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各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大致可以分为垂直领导体制、双重领导体制和双轨式领导体制等B、在我国,上下级检察机关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下级检察机关只需对上级检察机关负责C、在我国的检察机关内部,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D、在我国,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故意拖延或者拒不执行【参考答案】B【解析】《宪法》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故B项的说法不正确
17、某甲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十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执行应如何确定?A、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B、期限应为10个月,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C、期限应为10个月,和管制刑同时执行D、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和管制刑同时开始执行【参考答案】C11【解析】参见《刑法》第55条第2款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创作小说,但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出版D、宪法规定的休息权的主体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A项错误《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B项错误创作小说是公民的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而出版则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不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因此,D项错误
19、我国《宪法》第91条规定“审计机关在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12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总理【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宪法》第91条
20、被马克思称为第一部“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件是什么?A、《独立宣言》B、《权利法案》C、《人权宣言》D、《共产党宣言》【参考答案】A【解析】《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部“人权宣言”
21、
3.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O A、九卿会审B、三司会审C、朝审D、秋审【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之为朝审【该题针对“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22、下列有关缓刑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顾某(17岁)犯抢夺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没有再犯危险,对于顾某可以适用缓刑13B、顾某被判处管制9个月,犯罪情节较轻,对其可以适用缓刑C、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顾某特殊的犯罪情况,可以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接触特定的人D、顾某系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A选项,顾某属于未成年人,且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因此对于顾某是应当宣告缓刑,而不是可以适用缓刑,A选项错误,不当选缓刑的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包括管制犯在内因此B选项情形不可以适用缓刑,B选项不当选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11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12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D选项的情形属于首要分子,因此即使其有立功表现,也不得适用缓刑D选项不当选本题应选Co
23、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参考答案】A【解析】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14《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申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且其生效采取发信主义故A正确,C错误第46条第1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故合同的成立是书面的招标合同的签订,B项表述错误第48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故分包必须符合严格的限定条件,而且中标人仍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故D项错误
24、关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参考答案】C【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地位本题考查的是近代中国宪法的问题,考生要注意典型的宪法性文件的历史地位及其突出特点《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1912年3月11日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宪法文件,但不是严15格意义上的宪法故A项错误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并不实行总统制,而是仿效法国建立了责任内阁制,故B项错误《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并且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标志着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C项是正确的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在政府组织形式上实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不是五权分立的原则,故D项错误[陷阱点拨]考生对本题的C项异议较多,原因在于考生将焦点放在了“唯一一部”上面,却没有注意到“宪法性文件”这一重要限制为了帮助大家掌握好近代典型性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相关问题,现总结如下
(1)1908年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封建专制的痕迹,不能称为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宪法
(2)《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3)“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完成,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非宪法性文件
(4)“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1914年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受袁世凯一手操纵与《临时约法》有着根本性的差别,是军阎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且是正式的宪法非宪法性文件
(5)“贿选宪法”即北洋政府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难度系数]*
25、于某明知高某从事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而把自己运输、携带入境的制毒物品卖给高某以供其制毒使用,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走私制毒物品罪B、制造毒品罪C、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并罚D、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择一重罪处罚【参考答案】B16【解析】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走私的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26、西周时期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A、傅B、别C、质D、剂【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西周的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
27、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o 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与人权的关系「解析」关于A,人权有三个层次,一是应有权利,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第二个层次是法律权利,这是对人的应有权利的法律确认第三个层次才是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利因此,A项认为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是错误的关于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以及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都是正确的人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目的,也是现代进步文明法律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之一,它构成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基础人们可以根据人权的精神来判断法律的善与恶、好与坏关于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法也有其局限性,它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
1728、对法国《人权宣言》表述不准确的是o A、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B、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C、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表现D、是每一部法国宪法的序言【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国《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治原则参见第23题解析
29、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下列哪个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国务院各部委D、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解析】这里要分清行政法规和行政法律、行政规章的区别
30、下列有关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B、法的继承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法律术语、技术、形式、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等C、法的继承体现时间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18D、法的移植以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在着共同性,即受同一规律的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故法的移植的范围仅限于外国的法律【参考答案】D【解析】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就是在继承中发展的,法作为文化现象,其继承不可避免,社会主义国家也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故A选项正确,不选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在法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个不同的法所形成的法律形式、术语、概念、典籍、着作等就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成果,并作为文化遗产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所以B项是关于法的继承内容的正确表述,说法正确,不选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的一个主要区别就在于法的继承体现时间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选项正确,不选随着国际法的出现和发展,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这些规范也具有可移植性,故D选项错误,当选
31、下列有关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引起的,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B、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而临时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C、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121的产品实施,并区分产品的来源国D、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应当在实施期间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4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参考答案】A【解析】保障措施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副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而且,第11条规定商务部应“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国内产业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此可见,国内产业受到的19验货物时发现,货物发生了损失,经查明,该损失是由于丙公司的船员在管理船舶时为排雨水而用铁棒疏通排水管道,但不慎将排水管道捅破,雨水顺着破洞流入船舱,致使货物湿损货物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船运公司丙C、买方甲D、卖方乙【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贸易术语丙公司船员过失导致船舶出现漏洞,其行为属于管理船舶的过失,并非管货过失致使货物受损,故承运人享有航行过失免责,B项不选另外,水渍险的范围不包括淡水雨淋险(淡水雨淋属于一般附加险,需要单独附加投保),因而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也不负责损失,A项不选CIF价格术语,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卖方对此损失没有责任,所以损失应由买方甲自己承担,所以选C
3、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损害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引起的,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7条,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所以A项正确
32、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点的论述错误的为A、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为基础的英国法和仿效其法律的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的总称B、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采取讯问式审理,法官处于仲裁者地位C、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诉讼中心主义”D、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取判例法形式,此外也存在单行法律、法规等少量制定法【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的特点B项论述错误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活动采取抗辩式审理,法官处于仲裁者地位
33、甲、乙、丙三人夜间去建筑工地偷木材到工地后,发现在一间房子里有一名老工人在值班,于是他们商量由甲上前把值班室的房门锁住,不让老工人出来,由乙、丙两人去搬木材在搬木材时,因声音较响,引起老工人警觉,他想出门来察看一下,由于值班室门被锁,老工人无法出门甲、乙、丙三人搬完木材后即离开工地甲、乙、丙三人构成A、盗窃罪B、抢夺罪C、抢劫罪D、非法拘禁罪和抢夺罪【参考答案】C20【考点】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解析】甲等人的行为属于以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方法当场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34、下列有关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A、下级政府对于审计机关对其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B、本级政府对审计机关对其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审计决定不停止执行C、对被审计单位不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的,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办理裁决决定应当自接到提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D、国家事业组织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A选项的说法符合《审计法》第16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I款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B选项的说法符合《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但不符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款的规定,裁决期间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故B选项错误C选项符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故c选项正确D选项符合《审计法》第19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3条的规定,故D选项正确
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21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衷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在世界各国采用四种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即
(1)属人主义原则,即法律适用以国籍为准,只适用于本国公民,无论其身在何处;
(2)属地主义原则,即法律适用以辖域为准,不论是否本国公民;
(3)保护主义原则,即法律适用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准,凡侵害本国利益者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均受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入主义、保护主义结合起来的折衷主义原则,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则,我国亦采用此原则本题所引条文前半段是属人主义的体现,后半段则体现了属地主义,综合起来是体现了属入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衷原则的特点
36、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意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但由于交通工具简陋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对该行为应如何认定?A、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严重情节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C、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择一重罪处罚D、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参考答案】A【解析】见《开4法》第321条加重罪状
37、加拿大泰业公司向墨西哥多隆公司购买一批木材,双方签订了一份国际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中并没有准据法选择条款现泰业公司以多隆公司没有按期交付木材为由而在多隆公司营业所所在地的墨西哥法院提起诉讼,墨西哥法院依据特征性履行理论确定合同的准据法那么,本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22A、加拿大法B、墨西哥法C、加拿大法或墨西哥法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参考答案】B【解析】特征性履行特征性履行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推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理论,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而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克服“合同由与其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支配”这种较为空泛的规则所带来的法律适用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因此在本题中按照特征性履行理论,应适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38、刘某虐待其父2年之久,某日,刘某气不顺痛打其父,其父反手打刘某一拳,刘某即拿起一根铁向其父眼睛刺去,当即其父左眼扎瞎,刘某的行为应定为什么罪?A、故意伤害罪B、虐待罪C、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D、虐待致人重伤【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刑法》第260条刘某拿起一根铁向其父眼睛刺去的行为不属于虐待的一部分,应另定故意伤害罪
39、某市工商行政部门出台规定,对前来查询企业登记材料的人收取500元查询费用金某在与他人的生意往来中向工商局查询一家公司的登记注册材料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金某收取了500元查询费金23某认为该市工商局收取的查询费用过高,属于乱收费行为,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金某可以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并可以请求复议机关附带审查该市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B、金某可以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只能审查该收费行为,不能审查该市工商行政部门的规定C、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书10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复议机关可以视该收费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决定撤销D、复议机关最长应当在9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金某可以选择上一级工商行政部门为复议机关,也可以选择该市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根据同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所以A选项不当选,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同法第28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所以,复议机关最长应当在9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40、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哪项不符合这一规定?A、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24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C、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三班倒”的工作制D、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参考答案】D【解析】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根据《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选项A、B内容合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选项C内容合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因而,选项D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下列关于我国人大各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o A、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B、专门委员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是全国人大常设的机构,二者是平级的机构C、目前我国设有民族委员会等9个专门委员会D、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一定是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是专家、学者,其一旦完成任务,该委员会即予撤销25【参考答案】A,C,D【考点】国家机构职权【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因此,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决定特赦因此D项表述错误《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o因此8项正确,《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错误
3、贾某强奸妇女具有下列哪些情节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开
1、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在公共场所劫持妇女并当众强行发生性关系B、因强奸妇女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的C、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引诱多名妇女将其强奸的D、与其他人结伙多次轮奸妇女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李氏公司欲申请发行股票,于是向律师王某咨询有关股票发行申请的相关问题,律师王某的解答哪些是正确的O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C、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计算在内D、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26【参考答案】A,B,D《证券法》第23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证券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答案AB正确《证券法》第2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答案D正确
5、人民法院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引起争议的案件,而不受理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这是因为A、抽象行政行为不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B、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层次较高C、抽象行政行为对事不对人D、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处于初级阶段,受案范围不宜过宽【参考答案】A,D【解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深层理论问题《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不受理的范围中,第12条第2款“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从理论上讲,以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分类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出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对于本题的提问,属于理论问题,不具有立法明确规定的答案,所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让考生很为难我们认为,作为以客观性为考核指标的司考,这类选项应尽量避免
6、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A、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有权决定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27B、总理事会是世界贸易组织常设权力机构,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处理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事务C、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负责分析成员的贸易政策,向总理事会报告工作D、总干事和秘书处在履行职责时,不应寻求和接受任何政府或当局的指示【参考答案】A,B,D【考点】世贸组织机构设置【解析】ABD三项表述都是正确的,C项错在后半句,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与总理事会实际上是同一个机构,只不过根据不同的职权范围分别召开会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和总理事会都向最高权力机构——部长级会议报告工作,因此说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向总理事会报告工作是错误的,总干事和秘书处是国际性质的,不代表其本国所以选择ABD项
7、《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下列哪些赔偿案件?A、立法赔偿B、行政赔偿C、刑事赔偿D、军事赔偿【参考答案】B,C
8、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28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参考答案】B,C
9、关于犯罪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犯罪既遂取决于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或者实际造成犯罪结果B、既遂的实质标准是是否使客体遭到实际损害或具体危险C、既遂的形式标准在于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基本构成事实,达到该罪处罚的标准程度D、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没有犯罪的特殊形态【参考答案】B,C,D【解析】既遂标准的认定,通说采用“构成要件符合说”,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类其一,行为已经造成法定的危害后果,才是该罪的犯罪既遂,即所谓的结果犯;其二,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即所谓的危险犯;其三,只要实行了某种犯罪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即所谓的行为犯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BC选项的说法正确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所以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没有发生结果的情况下,不可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间接故意所以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与未遂形态,只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10、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9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参考答案】B【解析】信用证止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本题中由于指定行已经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因此即使确实存在诈欺,我国法院也不能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B项正确,AC两项错误丁银行与甲公司均为中国境内企业,二者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中国法,而不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D选项错误
4、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参考答案】B,C【解析】外交代表民事管辖豁免的例外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
一、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除下列案件外,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甲)关于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之不动产不在此列;(乙)关于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之继承事件之诉讼(丙)关于外交代表于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之专业或商务活动之诉讼”根据上述公约规定,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即在涉及外交代表的民事诉讼中,接受国的法院不得对外交代表进行民事审判和处罚,也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但这种豁免不是绝对的,公约对此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形,以体现外交代表的私人行为与其公务行为相区别的原则故应选B、C项
11、领事官员在接受国不受逮捕、拘押和监禁,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受此限制的情况?()A、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严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B、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违反交通法规情形,应予以拘留的C、领事官员在接受国有违反治安法规情形,应予以拘押的D、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参考答案】A,D30【考点】领事的特权与豁免【解析】与外交人员的人身不受侵犯的规定相比,领事官员的人身不受侵犯受到一定限制当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时,依-3地司法机关的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为了执行确定有效的司法判决,可施以监禁或拘束其人身自由如对领事官员提起刑事诉讼,该员须到管辖机关出庭但进行诉讼程序时,应顾及对该员所任职位的尊重,并应尽量避免妨碍其职务的执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D项
12、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A、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B、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的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定程序的D、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参考答案】A,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熟记
13、依UCP600,如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开证行应予承付?()A、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B、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C、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承兑,指定行承兑但到期不付款D、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参考答案】A,B,C,D依UCP600,承付是指若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若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若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A涉及信用证指定银行的议付行为指定银行议付并将票据和单据转给开31证行之后,开证行应对指定银行给予偿付并取得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但如果指定银行不议付,开证行将负责承付[第7条第1款第⑸项],A对如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依第7条第1款第
(3)项,开证行必须承付,B对若信用证的指定银行承兑了汇票但到期不付款,此种情况下,虽然该指定银行因该承兑汇票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但依第7条第1款
(4)项,开证行仍然负有承付的义务,权利人可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要求付款,C对依第7条第1款第⑵项,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时,开证行将负责承付,D正确
14、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程某建立了名为“北方的狼”的QQ群,专门用于网友交换淫/*秽*视频,成员多达200多人程某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B、袁某合法建立的“千色”摄影论坛中,经常有人在发帖中发布大量淫/*秽*网站视频的链接,结果千色论坛的点击量因此大增,袁某为了用点击率吸引客户投放广告,对此坐视不管袁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C、包某得知某正规电影论坛中有大量网民的发帖中带有淫/*秽*视频的链接,为了获得高点击率,特意将其避孕药广告投放在此论坛上,此论坛因此获得了高额的广告费包某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共犯)D、吕某明知“夜生活”网站为淫/*秽*网站,为其提供服务器托管,并收取高额服务费吕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参考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故对程某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故A选项错误第4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袁某为了获取广告费而放任他人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布淫/*秽*信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B选项错误注意此处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故不定传播淫/*秽*物品罪该解释第7条规定,明知是淫/*秽*网站,以牟利为目的,通过32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资金,或者提供费用结算服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论处注意此处要求行为人帮助的对象是淫/*秽*网站,C选项中论坛中虽有淫/*秽*信息的链接,但论坛本身是正规论坛,而根据第12条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目的建立或者建立后主要从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活动的网站,为淫/*秽*网站,故本题中的论坛不是淫/*秽*网站,向此网站投放广告的,不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故C选项错误该解释第6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故D选项错误
15、在防止气候变化方面,国际上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京都议定书》规定允许下列哪些减排折算方式?A、集团方式B、排放权交易C、绿色交易D、蓝色交易【参考答案】A,B,C【解析】《京都议定书》只规定了ABC三种减排折算方式没有所谓蓝色交易之说
16、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说法,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O A、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应当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B、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该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之一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的职权都是自治权D、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参考答案】A,D33【考点】民族区域制度【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有关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的同时,还依法行使自治权
17、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有A、通知划拨B、拘留有关人员C、罚款D、提出司法建议【参考答案】:A,C,D【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5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418、中央军事委员会对A、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B、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C、全国人大负责D、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参考答案】C,D【解析】参见《宪法》第94条
19、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个人须委托具有资格的法人企业才能办理对外贸易业务B、对外贸易经营者未依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C、有足够的资金即可自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D、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妥审批手续后方能取得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参考答案】A,B,D
20、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A、行为人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数额巨大的财物,并借此为自己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行为人乙在被勒索的情况下,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没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犯罪35C、介绍贿赂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这里的受贿人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等,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I D、介绍贿赂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介绍贿赂行为和行贿行为的,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参考答案】A,C,D【解析】行贿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介绍贿赂罪只限于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介绍贿赂人或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介绍贿赂行为和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1、下列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描述中正确的有A、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底人人侵英国后所逐步形成的普遍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B、衡平法是14世纪在英国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作为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形式而存在C、衡平法院即为王室法院D、普通法院后又称为大法官法院【参考答案】A,B【解析】B项正确,无需解释;CD两项错误在于正好把对应关系弄颠倒衡平法院称为大法官法院,而普通法院即为王室法院本题正是以常识性的问题考查对普通法、衡平法的认识,尤其是采用了颠倒对应关系的手法本题是司法考试惯用的混淆手法,请注意识记相关近似项普通法即判例法,是法官从判决中所揭示的原则,是法官创造的法,并有“遵循先例”的原则;衡平法就是英国法律传统中与“普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意指公平的法,衡平法从15—16世纪开始出现并与普通法平行发展
22、关于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主要采取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B、协定多以连续存在6个月以上者才视为常设机构C、一般规定的预提税的限制税率均不超过20%36D、如取得独立劳务所得的个人在来源国设有固定基地或者连续或累计停留超过183天者,则应由来源国征税【参考答案】A,B,D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一般规定的预提税的限制税率均不超过10%,优惠于国内税法规定的20%的预提税税率
23、唐《六典》集秦汉以来行政立法之大成,是我国现存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其“六典”体例是指A、理典、教典、律典B、理典、教典、礼典C、礼典、政典、职典D、政典、刑典、事典【参考答案】B,D【解析】唐玄宗开元年间命大臣以《周官》为模式,按照理、散、礼、政、刑、事六典的体例修订此书,故名为“六典
24、下列哪些说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A、用人单位在决定有关劳动报酬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B、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C、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D、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参考答案】A,B,C,D37本题考查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可知,选项D正确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可知,选项A正确第3款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完善“所以,选项B正确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选项C符合题意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5、曹某系个体商贩,某日曾与其一起服过刑的高某找到他,拿出3万元现金让曹某为其保管当曹问“是什么钱?”时,高某做了一个“偷”的手势,让其不要多问半月后,高某取走2万元,数日后交给曹某一个塑料纸包,说是“白面”(毒品),找到买主就取走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按其交待公安人员从曹某处起获毒品和剩余1万元曹某的行为触犯什么罪名?()A、窝藏毒品罪B、非法持有毒品罪C、窝赃罪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参考答案】A,C【解析】【答案】AC【解析】参见刑法第349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82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础B、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C、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D、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参考答案】A,C【解析】考察法的特征
27、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B、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C、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D、因单位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国有土地的【参考答案】A,B,C
28、下列某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时发生的行为,哪些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A、给办案律师35%的提成B、在报纸上刊登介绍本律师事务所的广告C、给案源介绍人以回扣D、给委托人办事员劳务费【参考答案】C,D【解析】律师执业纪律《律师规范》第44条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39【参考答案】C【解析】水流的权属《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这一条款规定,矿藏、水流专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属于集体所有本题中“流经张家村的小河”不属于《水法》第3条规定的“水塘、水库”,应是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据此,A、B、D三个选项均错,应选C
5、在下列案例中,哪些案例中的犯罪主体构成该种犯罪的特殊主体?A、公安人员甲利用工作关系,向他人索要炸药到水库炸鱼,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B、在粮食局工作的乙趁看门人不注意偷配仓库大门钥匙,让其弟潜入仓库,盗窃仓库保管物品C、国家工作人员丙多次伙同他人进行走私活动,从中获利30万元D、某厂厂长丁指使本厂财务人员作假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3年内偷税数额累计达200余万元【参考答案】D【解析】这里考查特殊犯罪主体的问题D项是偷税罪,需要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因而是特殊犯罪主体其他三个都不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与其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6、下列关于英国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英国法的三大法律渊源是普通法、衡平法和习惯法B、英国法的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本题中C、D项违反了第
(二)项之规定A项系律师事务所利润分成的正当行为至于B项,利用新闻媒体介绍本律师事务所并不属于第
(三)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A、B项应予排除
29、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的下列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A、国债利息收入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参考答案】A,B,C,D《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30、下列选项中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的是A、某甲一日傍晚骑摩托车在大街上闲逛时,见前边青年男子手提一个旅行包正在赶路,便加大油门冲上前去,欲一把夺过旅行包开车逃离,但该男子并未撒手,甲遂利用摩托车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将该男子带倒在地,摔成重伤40B、某村村民李某,见同村另一村民刘某承包村里渔塘后,收入颇丰,就心生嫉恨,恰好村里有一些人也患“红眼病”,李某便组织了一批人,利用夜晚,炸毁渔塘护坡,哄抢了3个渔塘里即将上市的成鱼刘某制止不住事后清点,造成损失5万余元,几乎使刘某破产C、某乙与某丙商定夜晚到公园附近去抢些钱财晚9时许,乙、丙二人到达公园门口时,见一中年人在买东西,遂进入商店,乙先叫了一声“叔叔”,中年人回头看乙时,丙乘机将其装有1000元现金的钱包抢走D、某丁(20岁)从家中偷拿其父人民币500元参与赌博,将500元全部输给某戊丁怕回家无法交待,便将戊骗至无人处,用匕首对其进行威胁,并扎其大腿一刀,逼迫戊将钱还给自己【参考答案】B,C,D【解析】答案BCD【考点】抢劫罪的认定【解析】2005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B项的行为构成聚众哄抢罪
三、不定向选择题
1、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具体表现?A、八议入律B、官当制度确立C、重罪十条的产生41D、准五服制罪的确立【参考答案】A,B,C,D【解析】本题中的四个选项都是具体表现,除此之外,还有刑罚制度改革(规定绞、斩等死刑制度;规定流刑;规定鞭刑与杖刑;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废除宫刑制度),以及建立死刑复奏制度
2、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下列哪项所述机关具有管辖权?A、该县公安局B、该县人民政府C、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C【解析】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专业出版社从事旅游图、交通图以及时事宣传图出版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地图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地图出版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北京环球地图出版社(专业出版社)欲从事旅游图出版业务,根据规定向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提出出版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闻出版总署认为环球地图出版社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据此作出不批准决定最终,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作出了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现环球地图出版社对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其应以谁为被告?A、北京市新闻出版局B、国家新闻出版总署C、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42D、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题中,环球地图出版社只对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未一并提起对新闻出版总署不予批准决定的诉讼,故只能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为被告,故选项A正确
4、下列犯罪中,侵犯复杂客体的犯罪是A、盗窃罪B、故意杀人罪C、抢劫罪D、贪污罪【参考答案】C,D【解析】抢劫罪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贪污罪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
5、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责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的形式设立B、合伙律师事务所亦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C、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参考答案】A,B,C,D本题考查律师事务所的责任根据《律师法》第15条第2款“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可知A、B正确第16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43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可知选项C正确第19条规定“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18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D也符合题意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6、甲国是永久中立国,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其违反永久中立义务A、允许乙国军队过境B、对来自丙的侵略行为进行自卫C、为了防止丁国的入侵,与戊国订立防御协定D、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允许联合国在其境内建立军事基地【参考答案】A,C,D【解析】永久中立的地位是根据国际条约确立的,它在平时和战时都必须履行其永久中立国的义务,不得任意选择或放弃其地位中立国对交战国不应给予援助,不仅不能直接参加战斗,也不能为交战国提供军队、供给武器、弹药等,也不能允许外国军队过境此外,也不能与它国订立防御协定、同盟条约,不得允许在其境内设立军事设施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属于哪一或哪些宪法解释方式?()A、条理解释B、补充解释C、统一解释D、字面解释【参考答案】B
8、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这一观点的主要理由是44A、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B、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C、法律不会因为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D、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参考答案】A,B,C
9、律师有等违法行为,要受到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A、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B、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C、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D、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AB项,违反了“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C项违反了“保守职业秘密”的要求;D项违反了诉讼法的要求,对方搜集证据是一项权利行政责任律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
10、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就法的价值而言,它必须经过时间考验,由社会来取舍、选择B、以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为代表的纯粹分析法学派,强调研究法律规范本身存在的机制、蕴含的意义、解决的问题等C、法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D、法对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利益冲突的平衡一般是通过某些基本原则规定和制度设计体现的45【参考答案】A,C,D【解析】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代表性人物因此B错误46C、英国的最高法院是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D、分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不能在法庭出庭,只能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英国法英国法最初的源头是习惯法,但随着王权的强大和皇室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英国的最高审级是上议院,而非最高法院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可以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出庭律师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
7、下列情形中构成诈骗罪的是A、甲某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B、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刚石,萌发非法占有念头预先准备好一袋河沙,以备调换金刚石之用甲某受厂办指派,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金刚石到火车站在乙某吃饭之际,甲某提出到远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定保证车上金刚石的安全乙某信以为真,一再嘱托看货物之后允许乙某将车开走修理乙某乘机打开封装的纸箱,用沙子调换出金刚石C、甲某雇某乙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某乙谎称车胎漏气骗甲某下车观看,甲某下车后,某乙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D、甲某与某乙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某乙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一人在宿舍时发现某乙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参考答案】A【考点】诈骗罪的判断【解析】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盗接、盗用他人的电话线路电话号码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机从中窃取,故应为盗窃罪C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抢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害人的交付D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8、房某一直想杀死自己的妻子小白菜,但苦于没有机会某日,房某与孙长青约定上山打猎房某在出发前擦枪时,在与小白菜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小白菜,并不慎触动了扳机,枪支走火,击中小白菜的腿部,小白菜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房某行为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A、房某主观上是直接故意B、房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C、房某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D、房某主观上没有罪过,属意外事件【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罪过,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本题中,房某虽然一直想杀死其妻,但案发时房某没有杀妻的念头,不具有杀人的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最大的区别是否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疏忽大意是无认识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行为是否已经认识或者预见,一般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本题中,房某应当预见自己擦枪是一个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事情,如果稍一走神会造成走火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题目中并没有相关事实表明房某已经认识到枪口朝向了妻子,相反是在与妻子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妻子,这表明房某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属于无认识的过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o
9、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B、原告住所地法C、被告住所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民通意见》第195条
10、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维权行动钟某亲友们提出的下列建议哪一项缺乏法律依据?A、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B、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C、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钟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参考答案】D【解析】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故A选项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故B选项有法律依据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故C项是正确的本案中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存在,所以钟某直接提请仲裁于法无据,故D项错误
11、下面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某律师事务所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案源,特投资兴办一家信息咨询公司B、区司法局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每个月指定固定律师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讲活动,某律师事务所以人员少、案子多为由,拒绝派律师参加该活动C、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说律师的执业比较自由,流动性大,所以在我们所的律师就不必签订聘用合同了%“*八D、律师事务所引进先进的VI系统,为全所的律师和行政人员设计统一的徽标,并制作优美的名片和宣传页向客户发送【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律师事务所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守和执行以下行为规范1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应当与所内执业律师、其他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期如实交纳事务所律师、其他工作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应当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2律师事务所不得投资兴办公司、直接参与商业性经营活动;在本所律师受到停业处罚期间,不得允许或默许其以律师名义继续从事律师业务活动;不得采取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专用公文、收费凭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事违法执业提供便利;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行贿;不得为承揽案件事前和事后给予有关人员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利益;不得拒绝或疏怠履行有关国家机关、律师协会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和其他公益法律服务的义务3律师事务所有义务通过建立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监督律师认真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负有监督的责任,对律师违规行为负有干预和补救的责任;有义务对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法律实习生、行政人员等辅助人员在律师业务及职业道德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4律师事务所必须依法纳税因此,只有选项D是符合规范要求的,当选
1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能构成盗窃罪这是犯罪哪一个特征的体现?A、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刑罚处罚性D、罪刑法定【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违法性是主客观的统一,即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才能具有刑事违法性
13、下列关于诉讼义务的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所特有的是哪项A、对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B、主动出庭应诉C、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D、生动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