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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法考《试卷
(二)》甄题精选冲刺阶段补充试卷含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甲作为出票人,乙为受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参考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
2、公民刘某生前发表一本文学著作,在社会上极为轰动1995年5月4日,刘某死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刘某的著作权利应如何行使?A、该作品的修改权由其继承人所有B、该作品的修改权由国家所有C、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其继承人享有【解析】本题考点是CIF价格在CIF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办理海上货物运榆保险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交货买方有义务在卖方交货后根据其提交的单据付款由于货物迟延到达目的地而造成的损失,买方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二分之一玉米变质属于保险单规定的承保事项,因此买方应根据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承运人追偿玉米变质,如果是由于船员的管船过失所致,则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不负责任;如果是由于船员的管货过失所致,则承运人应当负责故选D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后,甲企业因为连年亏损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并予以公告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债权人丙企业,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并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在通过和解协议的表决时投了反对票B、债权人丁企业,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第20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C、债权人戊企业,对甲企业享有附生效条件之债权,在甲企业的破产财产分配时,管理人将戊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仍未成就,于是管理人将其分配给了其他债权人D、债权人己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规定宣告甲破产后,未及时受领其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对此份额进行了提存,己企业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才领取【参考答案】C【解析】《企业破产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条第1款第
(七)项、第
(十)项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七)通过和解协议;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可见,丙企业对通过和解协议无投票权,A选项错误第64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可以,丁企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第20日请求撤销是违反法律规定的,B选项错误第117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可见,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己企业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才领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D选项错误
1017、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参考答案】B
18、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存在争议,通说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都是以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笔者倾向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是考生在考试中要以通说为标准做答
1119、钱某(美籍华人)因涉嫌在我国领域内贩毒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则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O O A、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C、直接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捕D、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并由其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参考答案】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o
20、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不能判决离婚B、可以判决离婚C、调解后可判决离婚D、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婚姻法》第26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1221、某人民法院审理方某一案,现案件已审结.对于判决,下面说法正确的是O O A、假设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不足,则应该做出的判决是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方某无罪B、如果方某是精神病人,应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判决宣告方某无罪C、假设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方某,法院依据证据可以作出罪名为抢劫罪的有罪判决D、如果方某审理期间死亡,如果证据足够充分,可以作出有罪判决【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176条的规定,选项A根本不是犯罪,应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对于选项B的情况,应当判决宣告不负刑事责任;选项C的情形,符合第二种情形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选项D的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22、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关于罚款的决定【参考答案】C【解析】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第一百零五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四十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适用裁定13A、B、D三项中都可以申请复议
23、下列关于立功的说法,正确的是A、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归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属于立功,可以从轻处罚B、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并且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属于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C、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之分D、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考答案】C【考点】立功【解析】共同犯罪的犯罪人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属于自首,揭发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事实的,属于立功,故A错误重大立功均要求“重大案件”、“重大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简单的叠加不能认为构成重大立功,故B不正确自首并有重大立功的,才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故D错误
24、旅客韩玉投宿蓝天板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3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下午,韩玉凭取物牌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领走韩玉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对此案的正确处理结果是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韩玉全部损失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韩玉个人承担部分损失C、保管合同不成立,坂店酌情给予韩玉补偿D、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予韩玉补偿【参考答案】A【解析】保管合同14《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入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本题中保管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认为,旅客人住旅店、饭店时,旅店或饭店保管旅客的随身物品的费用已被住宿费所容纳故本题中,韩玉与蓝天饭店之间的保管合同不应认定为无偿保管合同,虽然韩玉并未另交保管费综上所述,选项A正确
25、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3题)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参考答案】C【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方式15【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指控张三强奸,这涉及个人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此诉讼程序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案即属于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情形,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说法正确其他三个选项的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陷阱点拨]解答本题需要掌握两点
(1)一审法院的审判是否有错误,如果有,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这两点同时也是出题人混淆我们的陷阱所在解答本题可按如下思路进行:首先判断强奸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因为强奸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得出题中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从而得出选项C正确
26、下列关于诉讼程序中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C、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D、A公司诉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终结诉讼16【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
(二)
(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A选项是第
(五)项的情形,C选项是第
(二)项的情形,法院裁定中止诉讼是正确的所以,AC选项正确,不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
(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B选项中,甲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须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因为正当的理由,没有到庭,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是正确的B选项正确,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D选项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不是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变更被告即可,无须诉讼终结D选项错误,应当选
27、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张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王某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张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C、张某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D、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发现张某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参考答案】B【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17出面作担保所以,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所以,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所以,D项正确
28、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结论a.甲成立正当防卫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观点
①观点
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
③观点
④与b结论对应B、观点
①观点
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
②观点
④与b结论对应C、观点
②观点
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
①观点
④与b结论对应D、观点
①观点
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
②观点
③与b结论对应18【参考答案】A
29、孟国忠在安定县有五间瓦房,孟国忠的儿子孟良在外地工作,2000年孟国忠去世,孟国忠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孟治一家暂住2001年孟治未经孟良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双龙,孟良听说后立即将孟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孟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孟良,孟治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过程中,孟治提出反诉,要求孟良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孟治的反诉?A、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B、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孟治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二涉及二审中的反诉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本题选项为D
30、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62条
31、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19D、该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经过50年后将不受保护【参考答案】C【解析】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第20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依此,只有C项是正确的表述
3、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A、某便衣民警乙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前去查看,该车司机甲回来,疑有人偷车,即找几人持棍赶到现场,民警乙误认为坏人袭击,开枪将司机甲打死B、甲、乙、丙三人在代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各抄起酒瓶丙劝说不住,乙突然用酒瓶打击甲的头部,造成甲重伤C、一日,乙忽见甲持刀追逐其邻居年仅8岁的儿子,为使孩子免遭不测,乙随手抄起一根铁棍,把甲打倒经查,甲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A、
①②③B、
②③C、
②③④D、
①④【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1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场;第111条第2款,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120条第2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由此可知,
①④正确,答案D当选
3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运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应证据时,如果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且陈述前后一致,则法院可以支持其主张B、鉴定结论可以是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也可以是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C、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视听资料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参考答案】B【解析】根《证据规定》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由法条可知,A选项错误《证据规定》第2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以上两个法条说明,鉴定机构既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委托,也可以由法院委托所以,B选项正确《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由法条可知C选项错误视听资料可以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法律并非对此做出限制,只有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D选项错误
2033、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B、中国法院管辖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D、国际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解析】三类特定的中外合同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6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应由中国法院管辖,所以应当选择B项
34、以下选项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B、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D、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参考答案】A21【解析】根据《公司法》第66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CD三项与法条完全吻合
35、汇通、京北两公司在北京签订一份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也在北京,合同履行后汇通公司发现工程机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京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两公司协商未果,汇通公司遂向京北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京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均在北京,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此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移送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应当继续审理C、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移送D、应当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移送【参考答案】B【解析】移送管辖的前提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才能够适用移送管辖,只要本院有管辖权的,则不得移送《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其不得将本案移送到其他法院,应继续审理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口沃
36、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何机构任免A、证券交易所的理事会B、国务院C、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D、证券业协会【参考答案】C22【解析】证券法第100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37、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参考答案】C
38、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A、应由胡某承担B、应由沙某承担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题存标的物风险的承担《合同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后,其债务即已清偿,自无需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提存机关对于提存物并无利益,亦不应承担风险
39、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哪个期间不得买卖该种股票?A、在该股票承销期内23B、在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成为公开信息-1X-刖C、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D、上述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39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解决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两种公司的不同另一个是申请股票发行的公司,另一个是已上市公司,考生要注意,对不同公司的要求是不同的,前者刚刚发行股票,对其要求自然很严格
40、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甲是精神病人,下列关于甲的诉讼地位表述正确的是O A、甲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因而甲必须参加诉讼,否则法庭无法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B、甲不是本案的当事人C、甲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是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D、甲不是本案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参考答案】C【解析】虽然甲是精神病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诉讼权利能力是不能被剥夺的因而甲既是本案的被害人,又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这一诉讼地位是无法替代的但是鉴于甲是精神病人,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因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而C正确,A、B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123条的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因而A不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42、张某在去世前留下遗嘱,将一栋自有房屋遗赠给外甥王某张某去世后,王某对遗产保管人张某儿子口头表示放弃受遗赠权张某去世前,已将该房为黄某设定抵押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去世后,遗产分配前,登记簿上的原权利人已不存在,而新权利人尚未登记,因此该房屋为无主物B、王某如不放弃受遗赠权,则可原始取得所有权C、无论王某是否放弃受遗赠权,黄某对该房的抵押权不受影响D、王某放弃的实质是该房的所有权【参考答案】C,D【解析】G)继承发生后、遗产分配前的财产法律效果是继承人的生前财产归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但是,遗赠或者遗嘱处分的财产直接归被遗赠人、继承人所有因此,在遗产分配完毕之前,这些财产并非无主物该房屋因为被遗赠给了王某,因此继承发生即直接归王某所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导致的不动产物权移转,不是因法律行为而发生的不动产物权移转,因此继承人可不经登记即直接取得不动产物权而为法律行为者,必须要完成移转登记,受让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2)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继承之物的物权是继受取得而非原始取得,这至少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得到印证第一,继承财产仍然要担保死亡者的债务的清偿,即使已归继承人、受遗赠人所有第二,继承财产上已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不因抵押人死亡而消灭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再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B、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情况紧急的可以口头提起抗诉C、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得对其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直接提起抗诉D、人民法院再审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参考答案】A,c【解析】【考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2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179条第1款第⑴〜⑸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B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注意.只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才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并不是所有再审案件,再审时都要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所以,D项错误
4、保险法中代位求偿的饲外,包括以下哪些内容?o A、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的义务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无权擅自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C、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D、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参考答案】A,B,C【考点】保险代位求偿制度26【解析】见《保险法》第45条、第46条代位请求赔偿的例外有四种情况第一,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二,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第.三,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以使被保险人就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第四,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这些成员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关键是对D的判断,D项中意义过于狭窄,只要是家庭成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即可,不考虑目的或动机
5、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A、汇票被拒绝承兑B、支票被拒绝付款C、汇票付款人死亡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追索权行使须满足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实质要件就是行使追索权的原因《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因此,A、C当选《票据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票据法》第94条第1款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因此,B、D当选
6、英国人约翰在美国签发一支票,委托美国驻中国花旗银行为付款人,持票人俄罗斯人普希金在要求花旗银行付款时,双方因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争议并引起诉讼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该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有A、英国法B、美国法27C、中国法D、俄罗斯法【参考答案】B,C【解析】《票据法》第97条的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的票据是支票,英国是当事人的国籍国,美国是出票地,中国是付款地,俄罗斯是持票人国籍国根据前述规定,对该支票记载事项的争议,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即中国法故可能出现适用美国法情形,也可能出现适用中国法情形,不可能出现适用英国法或俄罗斯法的情形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C
7、王某喜欢女同事李某,但李某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某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某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某的“真挚感情”李某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王某恼羞成怒,将李某的照片单独剪下放在单位门口任人践踏本案王某侵犯李某的权利有A、侵犯了乙的肖像权B、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参考答案】C,D【解析】侵犯肖像权应当以营利为目的,甲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并无宣扬隐私,只侵犯了李某的犯名誉权,未侵犯隐私权
8、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28【参考答案】A,B,c【解析】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法律依据】《专利法》第5条、第25条
9、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参考答案】B,C,D【解析】A项中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故不选A
10、下列情形哪些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A、原被告双方协商约定举证时限15天,法院予以认可B、被告乙在举证时限届满之后提供了一份证人证言,原告甲同意质证,法院组织质证C、在一次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D、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为尽快结案要求其在原有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参考答案】C,D【解析】CD《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故A不符合题意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法院对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29D、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鼻、口流血,然后扬长而去【参考答案】C【解析】A选项,民警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通常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确实没有过失的,也有按意外事件处理的B选项,甲、乙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意思,互不相让,因此目的均不正当,都是非法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D选项,“甲不慎撞着乙”不是“不法侵害”,因此乙的行为也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有C选项乙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下列哪项所述内容?A、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B、被征用前3年最高年产值的15倍C、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15倍D、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5倍【参考答案】A【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5、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约定该批货物由乙公司和丙公司联合运输,乙公司用汽车为甲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到A处,再由丙公司用汽车从A处运到B处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如约将货物运到A处,并交丙公司丙公司在从A处运往B地过程中,因超速行驶与另一汽车相撞,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试问就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乙公司B、丙公司C、乙公司或者丙公司不组织质证,该项证据发生“失权”的效果,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最多可以两次申请延期举证,并均由T-审法院决定是否同意,故C选项符合题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所以D选项符合题意
11、王某为其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王南20岁投保一份人身保险,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及死亡的赔付条款,指定王某本人为受益人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此保单属于父母替子女投保,所以该份保险合同无须经王南的书面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B、设某年暑假王南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则保险公司在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该汽车车主行使追偿权C、设三年后王南因失恋自杀,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D、设王某应于1997年10月9日支付当年保险费,但直至1999年10月9日王某再未交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参考答案】B,C【解析】《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注意王南已20岁因此,该份保险合同须经王南的书面同意才能生效,A项错误《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即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权B项正确《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第59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2、下列关于本票的叙述哪个是正确的?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30C、本票无须承兑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参考答案】B,C,D【解析】《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出票人就是付款人,因此本票的当事人为出票人和收款人据此,A项错误,BD项正确承兑只出现在汇票中,据此,C项正确
13、下列关于撤诉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提起反诉的诉讼中,撤诉的主体是提起反诉的本诉被告B、当事人申请撤诉是否批准由法院裁定C、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时间是案件受理后判决宣告前D、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经通知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参考答案】A,B,C,D【解析】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他人无权申请撤诉,本诉的被告在提起反诉的诉讼中,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因此可以是撤诉的主体,据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申请撤诉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对于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因此B、C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143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4、下列各案件中,对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村民刘某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则县供电局应当对自己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31B、马某路过牛某家门口,被牛某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500元,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牛某赔偿牛某认为自家的狗从不咬人,马某必须证明自己确实是被牛某的狗咬伤的C、陈某委托黄某去广州购买一批牛仔裤,后因牛仔裤滞销,陈某不承认黄某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于是双方对黄某是否有代理权发生争议,应当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D、某日中午,赵某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疗费4800元就花盆坠落砸伤赵某的事实,应由赵某负责举证【参考答案】A,C【解析】AC注意合同纠纷中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15、甲是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一天,甲以该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身份从不知情的乙处购买了一台价值15万元的设备,约定先交货并于三月后付款但因合伙企业经营不善,在付款期到来之前被清算,致使乙15万元的债权无法实现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若该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此笔货款,那么甲对此要承担无限连带责B、甲承担责任的范围不以出资为限C、甲为有限合伙人,故其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甲与其他普通合伙人承担同等责任【参考答案】A,B,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所以A、B、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提取方式”《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一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据此,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321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B、个人合伙C、联营组织D、个体工商户【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二、三章的规定,公民、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联营组织都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7、宏达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4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资本公积金1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下列几种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B、将法定公积金200万元、任意公积金1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C、将法定公积金150万元、任意公积金15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D、将法定公积金1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参考答案】C,D【解析】《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18、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A、不可抗力B、义务人支付了利息C、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D、债权人请求33【参考答案】B,C,D【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1号第10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1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入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注出题者对于B项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考察“同意履行义务”,但是表述的确有不明确的地方,建议大家不要过多纠缠
3419、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参考答案】A,B,C
20、下列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正确的是o A、先行赔付发生在保险人根据现有的资料不能确定保险金额的情况下B、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解除C、先行赔付的金额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D、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参考答案】A,C,D【考点】先行赔付【解析】《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行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因此,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并没有解除,其承担着最后的补差责任故本题的答案为ACD
21、甲和乙成立了一个合伙组织,后因经营不善而解散,但经营期间欠丙的债务还未偿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和乙对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5B、丙一直向甲追偿,则两年后其对乙的请求权就过了诉讼时效C、乙对丁有到期债权,但一直不请求丁清偿,丙可以直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D、丙对乙的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可以引起对甲的诉讼时效中断【参考答案】A,C,D【解析】甲和乙的债务是在合伙经营其间欠下的,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则B选项中丙向甲追偿,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同时能对连带债务人乙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11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丙对乙享有合法到期债权,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C项说法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D选项是正确的
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一案件,债权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A、丙将自有房屋租给丁,丁欠其房租1万元,而丙则欠丁房屋修缮费用4000元B、甲于2000年6月向乙借款10万元,到期未还乙决定要求甲归还所借的10万元C、2007年2月,丙与丁终止合伙经营,约定由丁在2008年2月前向丙支付30万元2008年1月,丙发现丁在变卖财产,要求丁提前支付30万元D、甲借乙一台电脑,一直未还,乙请求甲归还电脑的纠纷【参考答案】A,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36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A选项中,双方当事人存在其他的债务纠纷,不可以申请支付令A选项应当选B选项中,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可以申请支付令B选项不应当选C选项中,债权还没有到期,所以不能申请支付令C选项应当选D选项中,并不是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债权,而是要求返还实物的,不可以申请支付令D选项应当选
23、小新在街上溜狗小胖故意挑逗狗,狗将路过的樱桃小丸子咬伤并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小新为了阻止狗继续追赶樱桃小丸子,在喝令不住的情况下用木棒将狗的腿打断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新要求赔偿B、樱桃小丸子可以向小胖要求赔偿C、小新可以要求小胖对狗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D、樱桃小丸子要求小新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小新存在过错【参考答案】A,B,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狗将路过的樱桃小丸子咬伤,是因为小胖故意挑逗根据该第83条规定,选项A、B正确狗是小新的财产,狗受伤,致小新的财产受损而该损害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小胖的故意挑逗引发的,小胖对此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小新是狗的饲养人狗造成的损害,小新应当对樱桃小丸子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D项错误
24、普通合伙人王某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50万元,待分配利润5万元现王某无力偿还崔某的债务60万元,崔某要求强制执行王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崔某仅可就50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37B、崔某仅可就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C、崔某可以就50万元份额和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王某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份额D、崔某可以就50万元份额和5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参考答案】A,B,C【解析】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包括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务人现有的财产以及可取得的财产故王某的合伙份额及待分配利润都可以执行
25、我国某甲公司与一设在我国的美国的某一子公司在加拿大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日本,后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我国的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我国法院外,还有哪国法院有管辖权A、日本法院B、美国法院C、加拿大法院D、当事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参考答案】A,B,C【解析】合同的履行地、签订地、被告的办事机构所在地都可以作为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而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26、下列哪些情况不是承诺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B、拍卖人的拍定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D、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参考答案】A,C,D38【解析】A项中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因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而不能向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C项中受要约人作出的是逾期承诺,在法律上视为新要约D项中,乙实质变更了甲的要约内容,应视为新要约只有B项是承诺,故本题选择ACD三项
27、何磊与薛威之间的合同争议事先订有仲裁协议,但何磊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仲裁庭受理后,会引起下列哪些后果发生?O OA、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后,何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以拒绝执行该裁决B、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后,薛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C、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后,薛威仍然有权拒绝履行该裁决所确定的义务D、薛威有权对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仲裁法》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这时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是不应当受理的,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异议第58条规定参见前引内容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f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因此,ABCD四项均正确
28、甲于1997年8月8日欠乙8000元,声明是装修房子急需,而最近生意又不太好导致手头无现金房子装修后不久甲生意也日益兴隆;1997年10月5日乙遂向甲索要欠款,甲以未约定还款时间且手头尚缺钱为由推托,乙于1999年9月5日再次向甲索要,甲很不情愿还给乙钱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债务尚未到期B、乙最后得到这8000元构成不当得利C、甲、乙之间债务于乙向甲索要时到期D、甲与乙的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39D、乙公司和丙公司连带负责【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单式联运合同的赔偿规则合同法第313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D为正确选项
6、下列关于刑事拘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刑事拘留,但人民法院没有B、无论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作出拘留的决定,都由公安机关开出拘留证C、拘留的执行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及关押处所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D、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76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刑事拘留,但法律并未赋予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拘留的权力故A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7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可见公安机关是拘留的法定执行机关,B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0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由此可见,通知义务由拘留的决定机关来履行故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1条规定,D是正确的
7、下列有关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汇票无效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要出票人补记或授权补记后才有效【参考答案】CD【解析】[测试点]债务履行不当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2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甲乙之间的债务自乙向甲索要时即已到期,A项错误而C是正确答案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精神,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2天开始计算因此甲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应自1997年10月5日起算,到1999年9月5日没有超过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因此D是正确答案
29、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参考答案】B,C【解析】B、C【解析】考点质押合同的效力讲解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乙约定由甲代为占有汽车,汽车尚未交付乙,故乙对该汽车不享有质权,但当事人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仍然有效,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与丁签订质押合同,且通知丙将汽车交付丁,故甲已经将质押财产交付质权人,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30、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A、委托的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40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考查司法协助《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有损我国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几种情况才不予执行,也当然不应执行
三、不定向选择题
1、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刘某符合逮捕的条件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A、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对刘某应予逮捕,但刘某被拘留后突患急性肝炎,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决定保外就医C、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认为刘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D、由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查清刘某的身份与地址,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参考答案】B,C,D【解析】《六机关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高检规则》第88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规则第86条、第87条规定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根据第89条的规定,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412、为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纳税人居住国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哪些?A、免税制B、抵免制C、扣除制D、减税制【参考答案】A,B,C,D【解析】【解析】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它是国际双重征税的一种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有免税制、抵免制、扣除制、减税制四种所以ABCD正确
3、某水泥厂系某省工业厅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工业厅同意,于1992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让债权人限期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期满,共有3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经大量工作,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人民法院认可,执行该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清算组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法院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假设某银行对该水泥厂有100万元贷款,得知水泥厂申请破产后,便从水泥厂在该银行的存款账户上扣划100万元,对此情形,下列哪项表述正确?A、银行的扣划行为有效,水泥厂理应还贷,余款可作为破产财产B、银行的扣划行为无效,应退回所扣划的款项C、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清算组确认才有效D、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债权人会议认可才有效【参考答案】B【解析】见《执行企业破产法的意见》第21条
424、新的证据规则颁行后,各界反响热烈法制月刊的记者小赵就《证据规则》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不同层面的读者以下是读者对相关问题的见解或观点《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存在例外,下列选项中那些是正确的A、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但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仍可变更诉讼请求为主张合同有效但要求解除B、当事人主张违约赔偿10万元,但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认定当事人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为20万元,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赔偿20万元C、当事人以缔约过失责任主张赔偿,但人民法院认定此系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当事人仍可变更诉讼请求为侵权诉讼赔偿D、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选择主张违约赔偿,即使超过举证期限,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又变更诉讼请求为侵权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参考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的两个例外情况《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选项见合同法解释,但应当在一审开庭前而不是辩论终结前,故不能选
5、根据下列条件,回答题崔某系某市国有公司职员,2000年出国考察期间参加了一国外间谍组织,回国后开始从事问谍活动,有关机关根据线索对其展开侦查工作如果有相当证据证明崔某涉嫌从事问谍活动,并有逃跑迹象,则有关机关应如何处理?OA、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应提请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B、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C、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由安全机关执行43D、某市公安机关应提请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参考答案】A,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第60条规定,崔某符合逮捕条件,应予以逮捕根据第4条规定,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6、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芬兰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芬兰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B、芬兰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C、芬兰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D、芬兰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参考答案】D【解析】CIF术语.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应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考查在CIF术语条件下风险的划分界限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用以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风险、责任范围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条件从2000年1月1日起,国际上开始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该通则将13种贸易术语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一种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包括EXW、FC A、CPT、CIP、DAF、DDU、DDP;一种是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包括FAS、F0B、CFR、CIF、DES、DEQO
447、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参考答案】B,C
8、美国某电器有限公司与我国某国有企业于1990年8月共同投资,开办了一家组装电器产品(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的中美合资经营企业,至1995年1月,该合资经营企业连年盈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美国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经过调查研究,认为若在中国开办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肯定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后经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中国境内开办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该企业的投资者为美国的电器有限公司该电器有限公司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1000万美元,其中以该公司生产空调的专利技术作价150万美元、商标专有使用权作价60万美元,此笔作价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现金5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90万美元;从已开办的该中美合资经营企业中取得的人民币利润兑换成100万美元在企业申请书和企业章程中载明了缴付出资的期限,出资方式为分期出资我国的企业审批机关经过认真审批,并对企业章程及出资中一些不正确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后,批准该企业成立,该企业于1995年3月3美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正式开业在该外商的投资中,以专利技术和商标使用权作价投资在其认缴出资额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A、适当,已符合法律规定45B、不适当,应不超过200万美元C、不适当,应不超过250万美元D、不适当,应不超过100万美元【参考答案】B【解析】见《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8条
9、甲公司为某大型国有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向市国土局在所在的城市的某区购置地200亩准备建设新的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区乙公司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公司取得土地后采取商业化运作,将该地转给乙公司由其负责新区的开发和建设A公司为著名的建筑企业,乙公司与A公司与2004年10月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将小区的建设承包给A公司,双方约定,A公司应该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将工程竣工交付,逾期则按每天工程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A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又分别与另外几个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协议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C、D、E、F公司设该小区建成之前,乙公司对外发布广告称该小区采用的人造的水体为背景,从中间的山头人工建成一条小溪环绕住宅楼流过,营造小桥流水的意境,李先生深受吸引,不顾当时该楼盘高于市场价格,与乙公司定立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工程完工后发现,水体由于成本太高被取消,改成了绿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案中的广告内容可以视为合同条款,李先生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该案中的广告内容不能视为合同条款C、该案中的销售广告不能视为要约,只是要约邀请D、该案中的广告内容不能视为合同条款,李先生只能解除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46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这一规定,该案中的广告内容可以视为合同条款,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正确的只有A选项,BCD选项错误
10、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参考答案】A,D【解析】此题为2004年真题,当年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D,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本题答案应该选C,但是为了保证真题的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AD做为正确答案,特做提醒本题的考点是国籍的冲突和如何确定本国法《民通意见》第182条明文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本题原答案选AD,但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本体中,大卫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所以应适用有经常居所的乙国法律,所以新答案选C,但是为了保证真题的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AD做为正确答案,特做提醒47C、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不影响票据上的权利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持票人可以随意补记【参考答案】C【解析】见《票据法》第22条、第23条
8、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公积金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公司资本公积金是任何公司都可以获得的,它同于公司法定公积金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但不能转为增加公司资本C、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D、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参考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由此可知,资本公积金只有在股份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有特殊规定时方可产生,故A选项错误第16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可见,法定公积金可以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故B选项错误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故C选项错误D选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9、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2010年试卷二第37题)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参考答案】C【考点】死刑复核程序【解析】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有权的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和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死刑复核的方式并不是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而是按照提审被告人、审查核实案卷材料后制作审查报告、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283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选项C属于上述第3项内容,选项A中“甲的人际关系”不属于上述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的范围,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关于选项B,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问题最早的文字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07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据此,该意见只规定应当听取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而没有规定被告人是否享有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就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指定辩护进行规定,因此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但值得提及的是,近些年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呼吁对死刑案件实行律师强制辩护制度的声音都越来越高《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条款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死刑案件第二审程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出
10、田某在义务帮其叔父修房子时,被大路上玩耍的小孩用弹弓击伤眼部,田某摔下工作架造成重伤,花去医药费20000余元事后该小孩家里无法负担该笔费用关于田某的医疗费负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田某的叔父负担B、小孩的父母负担,暂时无法负担的等以后有财产时执行C、田某自己负担D、田某的叔父不完全负担,但田某可以要求其适当补偿【参考答案】D【解析】【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因此,D正确
11、孙某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孙某缓刑应如何执行?A、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负责B、原判人民法院负责C、公安机关负责D、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负责【参考答案】C【考点】缓刑执行机关7【解析】Co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I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注意此处的执行机关仍是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是予以配合考察,并无执行权
12、小品演员黄某受某剧院之邀演出,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黄某同意A、某公司公开发行录有黄某表演的CD B、某公司将录有黄某表演的VCD在互联网上传播C、某电视台为报道黄某演出的新闻播放了其演出的片断D、某电视台从现场直播其表演【参考答案】C【解析】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本题的ABD选项分别是上述
(三)
(四)
(五)
(六)项权利
13、2004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日ze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4、甲市(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在一次市场检查中发现,A制药厂发送的委托别人为自己印制的广告挂历只在工商机关办理了广告手续,没有办理新闻出版方面的准印手续遂根据《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A制药厂非法印制出版物为由处8万元罚款A制药厂不服,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复议国家新闻出版署根据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以及该署《关于加强书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将处罚减轻到5万元如果A制药厂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
①甲市新闻出版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②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在地人民法院;
③中级人民法院;
④基层人民法院其中对本案拥有管辖权的有()A、
①③B、
②③C、
①④D、
②④【参考答案】B【解析】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7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
(2)项,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以CIF新加坡条件签订了出口五万吨玉米的合同,货物由承运人丙公司装船运输,并由丁保险公司办理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雨袭击而延迟到达,又因船员过失,致使三分之一的玉米变质对于变质的玉米,乙公司应向索赔A、甲公司B、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C、丙公司D、丁公司【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