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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试卷
(二)第一阶段同步检测试卷(含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人民法院在审查民事起诉时,发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通知当事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D、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裁定驳回起诉【参考答案】C【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选C.
2、某国家工作人员甲为乙公司审批一项目,涉及金额400万元,该乙公司向其提出给予其现金20万元,甲提出自己正欲打算给地震灾区人民捐款10万元,希望乙公司以甲名义给地震灾区打入资金10万元,将剩余10万元直接存入甲的个人账户后来,甲又向乙公司提出,自己正在资助艾滋病孤儿,希望乙公司能在艾滋病孤儿所在学校设立基金,乙公司考虑到以后还会和甲有业务来往,经讨论决定,又捐赠5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A、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认定为20万元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认定为10万元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认定为50万元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认定为70万元A、某甲翻越油罐车被高压线击倒的事实B、铁路部门没有过错C、铁路部门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D、损害数额【参考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6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是最新颁布的侵权领域的基本法和特别法,所以应当优先于之前的有关此事项的法律法规所以,被侵权人应当就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包括损害行为,侵权人的过错,损害的数额等,侵权人对于自己的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也就是“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所以,本题中,是某甲进入高度危险区域而受到损害,原告应当就某甲被击倒致死的事实、侵权人存在过错和损害的数额负举证责任,铁路部门应当就自己采取了安全措施,尽到了注意义务负举证责任,所以ABD选项不应当选,C选项应当选
19、甲男与乙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打架、分居乙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县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甲、乙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2个月后,乙女想起她的一件祖传玉器被甲男占有,该玉器系乙女结婚后其父所赠,后来乙女给了甲男乙女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法院判决也未涉及此物乙女如想要回玉器可以A、上诉B、申诉C、申请再审D、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问题,该案中离婚判决已经生效,玉器这一财产未经处理,只能另行起诉来解决这一财产该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玉器未经审理,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10A、B、C项都不正确本题只要考生理解上诉、申请再审的要求、特点就可以解答本题
20、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参考答案】D
21、王某为一成功商人,资产千万,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好友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一半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另一半财产赠给秘书贾某;2004年,乙的朋友兼合伙人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挥霍无度,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除将一半财产改为留给三儿子丙所有外,其余部分不变;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一半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离开人世其秘书贾某知道该上述情形后,在3个月后声明表示接受遗赠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一半财产应归甲所有,一半归贾某所有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全部财产应归乙所有11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一半财产应归丙所有,一半归贾某所有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参考答案】B【解析】《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2008年的遗嘱也无效《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秘书贾某在3个月后的表示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限,视为放弃故本题B项正确|xuefa.com|《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进行了限制,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意见》第36条对见证人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因此2004年所立遗嘱无效
22、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据持有人是指下列哪个选项中所列的人A、争议发生时持有票据的人B、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C、最初的出票人D、票据支付人【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2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的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3、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试卷二第43题)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12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参考答案】B【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解析】关于申请行政许可的形式,《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可知,行政许可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形式提出,选项A错误关于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为应选项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费用承担,《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知,陈某不应该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故选项C不符合规定关于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此13可知,行政机关不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都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故选项D不符合规定
2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撤销相关合同?A、甲受乙胁迫高价购买其自行车,一月后,甲请求法院将该买卖合同的价格变更为市场价格B、某保健公司向甲声称其保健器材有30种功能,甲遂高价购买,后发现该保健器材仅具备五种功能,甲和保健公司交涉一年半末果后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C、甲误以为乙的人造钻石戒指是天然钻石戒指而购买,取得戒指时甲并未支付价款,但甲知晓实情后仍然向乙支付了价款,后甲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D、某山区养殖户甲自己喂牛的t司料草因不慎起火烧尽,当时大雪封山,不能出外购买,不得已按乙提出的高于市价十倍的价格购买乙的t司料草,两个月后,甲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A选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但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不得撤销,不当选.B选项因欺诈使得合同可撤销,但《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B选项中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撤销权消灭,不当选.C选项甲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后,知道撤销事由仍然付款,属于以行为放弃撤销权,C选项不当选.D选项属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而且未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法院可以依甲的请求撤销合同,D选项当选.
25、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14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参考答案】C【解析】「考查知识点」意思表示的生效「解题思路和依据」这属于民法原理的内容,一般在教材中阐述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则自作出时生效「应注意的问题」在合同法部分也会涉及这类题目,特别是注意《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其中对于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自行为作出时生效,这与前面的原理略有不同因为合同法上的承诺行为实际上就是一个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自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但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除外
26、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收容审查【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判决的先予执行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27、王某在某商厦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不到3个月,发生爆炸事故,家中财产损失达30000元经查属于质量事故,王某要求商厦赔偿其经济损失商厦认为产品质量责任在生产厂家,让王某找生产者予以赔偿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王某可向谁提出赔偿请求?15A、只能向该商厦请求赔偿B、只能向生产者请求赔偿C、可以向该商厦也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D、只有在找不到生产者时,才能向该商厦请示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此可知,王某既可以向商厦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所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28、张某年仅9岁,在某小学读书张某的邻居何某已经20岁一日何某为了逗张某玩,将自己一个飞机模型送给张某几天后,何某又开始后悔不该将飞机模型送给张某,于是找张某索要,认为张某才9岁,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未经其父母同意,所以受赠行为无效对于何某的主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的行为需经其监护人代理才能生效C、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有无行为能力与行为效力无关D、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在赠与物交付后即丧失撤销权【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解析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故张某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
29、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A、某甲因土地使用权被本县土地局违反法定程序收回,可以向市土地局申请行政复议16B、某甲因土地使用权被本县土地局违反法定程序收回,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C、某外贸企业对某海关作出的其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海关所在地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某外贸企业对某海关作出的其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两项都是正确的该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而C项的说法错误
30、国家对下列哪项征收个人所得税?A、福利费B、国债C、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D、即使考虑公共利益原则,傅某行为亦构成侵权【参考答案】D【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由此可知,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A选项不应当选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由此可知,国债免纳个人所得税,B选项不应当选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由此可知,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C选项不应当选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此可知,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D选项应当选
1731、某科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联营建筑合同,由科技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建筑公司负责合同中商品房建筑的其他全部事项在商品房建筑期间及销售期,科技公司不承担风险,由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2000万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是哪项A、该联营合同有效B、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联营出资C、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费用违反了联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D、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科技公司不得经营房地产业务【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本案科技公司与建筑公司的联营为合同型联营,也称松散型联营、协作联营指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各自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其特点
(1)不组成任何经济实体;
(2)联营各方按合同进行协作;
(3)联营各方各自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体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体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同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32、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参考答案】D
1833、1月7日,金某与印某订立合同,约定金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卖给印某,但金某当年仍使用该耕牛耕种,并向印某支付使用费500元,秋收后再将耕牛实际交付给印某2月12日,印某将价款交给金某10月20日,秋收结束后,金某按约定将耕牛交给印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自2月12日起转移B、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自10月20日起转移C、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D、合同于10月20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参考答案】C【解析】金某与印某订立的耕牛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1月7日起合同即可成立并同时生效,D选项错误耕牛属于动产,其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本题中,耕牛发生占有改定,依《物权法》第27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耕牛所有权自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C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
34、如果一审案件的当事人双方都依法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各处于什么地位?A、只将一审中原告列为上诉人B、均列为上诉人C、按照上诉请求的标的大小分列上诉人与被上诉人D、按收到一审裁判的先后列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双方当事人均上诉时的诉讼地位问题依据《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故本题选项为B
35、英国的甲商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与中国的乙服装厂订立一份买卖合同,购买乙服装厂生产的幸福牌衬衫1500件,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在英国的办事处将货物送至甲商贸公司后甲公司称乙服装厂19【参考答案】A
3、关于共同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必要的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请求,普通共同诉讼有数个诉讼请求;B、必要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一人的诉讼行为对他人不发生效力;C、在代表人诉讼中,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如果是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另行起诉,如果是必要共同诉讼其自己参加诉讼;D、代表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需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参考答案】A【解析】A中如果改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标的,普通共同诉讼有数个诉讼标的,是对的;C项中我们先把概念理清,代表人诉讼是指为了方便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举出代表代表其利益进行的诉讼,分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如果为必要共同诉讼,推举不出代表人,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如果是普通共同诉讼,推举不出代表人,当事人另行起诉;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推举不出代表人,当事人另行起诉D中诉讼代表人的权限相当于没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但是虽然大家可以这么记忆,但是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本质的区别,最大的区别是,诉讼代表人本身就是案件的当事人,每个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
4、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李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A、驳回起诉B、适用拘传C、按撤诉处理D、缺席判决【参考答案】C所交货物与样品质量不符,遂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争执不下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应当决定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A、中国法律B、英国法律C、第三国法律D、中国法律或英国法律都可以,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36、某信用证受益人张某,向指定行甲银行提示单据,根据UCP600号的规定,甲银行决定该提示是否相符的合理期限是A、不超过收单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B、不超过收单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C、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D、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参考答案】C【解析】UCP500号规定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为“合理时间,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UCP600号中将之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C
37、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20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参考答案】A
38、周某从停泊在公海的走私船上购得匕首、大刀、手铐、仿真枪支一批,价值四十余万元,欲运到我国境内销售,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同时,周某顺便购得伪造的美元20万元,一并运到我国境内,加价后出售给他人,周某的行为构成()A、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B、构成走私管制刀具罪、走私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C、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D、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假币罪【参考答案】D
39、赖某为某地刑满释放人员,一直讨不到媳妇赖某见邻村女青年李某漂亮便向其求婚,遭拒绝后,赖某多次带领一伙手下到李某家闹事甚至扬言要是不答应婚事就烧了李家,李家无奈将李某嫁与赖某1个月后,李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正确的做法是A、依职权撤销该婚姻B、依职权宣告婚姻无效C、如符合离婚条件,可依法作出离婚判决D、驳回李某起诉,告知其另行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参考答案】C【解析】《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当事人没有提出撤销婚姻的,法院并不能依据职权撤销该婚姻,A选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21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李某和赖某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B选项错误《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李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如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作出离婚判决,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0、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参考答案】A【解析】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适用裁定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以下范围一一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一一民诉意见第166条,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
(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仲裁机关在审理合同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下列属于保全措施的是哪些?A、冻结银行存款B、中止合同履行C、查封、扣押货物D、变卖不易保存的货物并保存价款【参考答案】A,C,D【解析】见《仲裁法》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94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9条
223、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此,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向谁申请认定A、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B、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C、该仲裁委员会D、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参考答案】B,C【解析】2005司考真题
79.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可向作出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与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4、甲乙两公司因货物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根据合同仲裁条款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仲裁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由乙公司一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根据此情况,以下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A、乙公司认为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则可以此为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B、乙公司向法院对同一争议事项起诉,法院对此进行受理C、裁决一旦作出,丙仲裁委员会不得随意重新审查所裁事项D、如甲乙协议一致,可以放弃已有仲裁裁决,而重新订立仲裁协议,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参考答案】B,D【解析】BD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所以一旦作出,不能较易改变,如果改变,也要有法定原因,通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形式才可以,所以A项正确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B项错误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生效的仲裁裁决,C项正确;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D项错误
5、中国甲企业与法国乙公司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用场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为出资资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23A、场地使用权的作价金额可以由中法双方协商确定B、场地使用费在合营企业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C、厂房的作价金额可以由中法双方协商确定D、场地使用权和厂房的作价金额可以由中法双方同意的第三方确定【参考答案】B,C【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4款的规定,合营各方的非货币出资,除场地外,其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第45条规定,合营企业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已为中国合营者所拥有的,中国合营者可以将其作为对合营企业的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由此可知,AD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2款规定,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所以B选项正确
6、甲公司委托张某办理房屋租赁业务,张某在办理过程中垫付了相关费用,后甲公司发觉张某所租赁的房屋与公司的需要有差距,主张解除合同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甲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B、甲公司有权拒付张某垫付的费用C、甲公司有权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合同D、甲公司应返还张某垫付费用及其利息【参考答案】C,D【解析】本题涉及委托合同问题本题中,甲公司与张某达成委托合同,张某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委托人甲公司承受,甲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没有法定理由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故A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98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因此,甲公司应当返还张某垫付的费用及其利息,故D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故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7、按份共有人,依法可以24A、把共同财产分割成若干份,各享一份所有权B、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C、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D、在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参考答案】B,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8、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A、委托的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参考答案】A,B,C,D【解析】考查司法协助《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有损我国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几种情况才不予执行,也当然不应执行
9、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A、合同当事人约定二审管辖法院B、合同当事人口头约定管辖法院25C、合同当事人共同选定了甲、乙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C【解析】2003司考真题73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协议管辖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②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③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故选B.
④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她、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故不选D.
⑤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故选C.
⑥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选A.
10、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些?A、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德国法C、“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参考答案】A,C,D【解析】见《海商法》第51条第
(三)项、第193条、第273条第2款
11、域外取证是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由被请求国协助请求国调查案情,获得或收集证据的活动那么域外取证有哪些取证方式?A、由证据所在国司法机关代为取证B、由本国驻外领事取证26C、委派专门的特派员取证D、由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参考答案】A,B,C,D【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263条
12、某副食商店甲与当地渔民乙具有很好的信誉关系,渔民乙组织其他渔民共同出海捕当地称为皮皮虾的一种海产品近10吨,一次性卖给商店甲,价格为每公斤10元人民币商店甲为排挤其他销售者,以低于其他销售者的价格出售请判断商店甲下列哪些做法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A、其他销售者以每公斤18元的价格出售,而商店甲则以每公斤15元的价格出售B、其他销售者在商店甲的排挤下,被迫把每公斤以15元的价格收购的皮皮虾以每公斤15元的价格出售,结果没能获利,而在此时商店甲则以每公斤13元的价格出售继续排挤其他销售者C、其他销售者在商店甲的排挤下,又被迫以每公斤13元的价格出售,结果赔了本,而此时商店甲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出售,再次排挤了其他销售者D、其他销售者无奈,为了防止皮皮虾变坏,遭受更大损失,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出售,而此时商店甲也为了防止皮皮虾变质,以低于其购买价的每公斤8元的价格出售,再次排挤了其他销售者【参考答案】A,B,C,D【解析】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
13、下列关于证据的审核认定的表述,哪些是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A、甲某与乙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诉讼中,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裁判案件的需要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27B、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归还所借的5万元,并提供一盘录音带作为证据审判人员对该录音带应进行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审核认定C、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丁公司支付拖欠的钢材款10万元丙公司向法院提供一张由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的提货单,在诉讼中,丁公司对该提货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据此确定该提货单的证明力D、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因医疗事故给自己造成的损失30万元在本案诉讼中,孙某要求医院出示病历资料以证明自己头部受损害一事,而医院以病历资料因档案管理人员休假无法拿出为由拒绝提供,法院据此推定孙某头部受损害的主张成立【参考答案】B,C,D【解析】B、C、D【解析】考点证据的审核认定讲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4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可见,证据的审核认定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而不是根据裁判案件的需要进行的,因此,选项A是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首先应当对单一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也就是说,审判人员实际上是对单一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核认定选项B中审判人员对原告陈某提供的一盘录音带进行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审核认定是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28法院对证据经过审核后即涉及到对证据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为此,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0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在选项C中,丁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由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的提货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时,法院据此确定该提货单的证明力的做法是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在民事诉讼中,有时可能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妨害对方当事人举证的情况,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在选项D中,由于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而原告
14、家住甲县的王某在乙县发现了一个丢弃在路边,无人认领的手机王某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手机为无主财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县或者乙县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B、无主财产应该收归王某所有C、公告期内张某到法院称该手机系其丢失的,法院应在查明事实之后作出判决D、法院判决该手机为无主财产之后张某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出该手机系其丢失的,则法院应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决【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29【解析】《民诉》第129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5、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八屋*八3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解析】《刑诉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进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选B
6、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发生争议的,正确的做法是
15、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务、其他利益的审判人员,只要当事人要求回避则应当回避B、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应停止本案的审理C、人民法院应在申请提出的5日内作出决定D、审判长为院长时,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其是否回避;审判长非为院长时,由院长决定其是否回避;其他审判员是否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审判人员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报销费用等行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A表述过于绝对
16、下列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说法正确的是A、驰名商标可以由特定的行政机关认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进行认定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权认定驰名商标C、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禁用D、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即便是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也应当禁用【参考答案】A,B,C,D【考点】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30【解析】参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6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17、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或者做法不正确的是()A、监事会是任何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B、私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可以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C、监事会以未经股东会决议批准为由,要求董事会纠正其自行设置年终突击检查办公室的行为D、董事长、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参考答案】A,B,C,D【解析】《公司法》第52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监事会不是任何有限公司都应当设立的机构;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这说明,任何有限公司的监事会都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而不是可以包括;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董事会设立内部机构不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C项中的监事会的做法干涉了董事会的工作,是不正确的;第48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由此可知,监事会主席无权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所以选项ABCD均不正确,都当选
18、甲公司承租乙公司的“太阳花”号油轮甲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租金,则出租人可以对以下哪些财产行使留置权?()O A、船上运载丙公司的货物B、船上属于甲公司的货物C、甲公司转租船舶的收入31D、船上运载的丁公司的货物【参考答案】B,C【考点】船舶租用合同中出租人行使留置权的范围【解析】《海商法》第141条规定“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的,出租人对船上属于承租人的货物和财产以及转租船舶的收入有留置权”故答案为BC
19、甲有限公司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乙是其设在中国上海的分支机构以下关于甲公司与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O A、甲公司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乙不能取得中国法人资格B、甲公司有注册资本,乙有经营资金而无注册资本C、甲公司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D、乙无权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甲有权从事经营活动【参考答案】A,B,C【考点】外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区别【解析】根据《外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故A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进行注册资本的登记;法律对企业的分支机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须有经营资金,故B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故C正确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其分支机构,都有权从事经营活动,故D不正确
20、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下列哪些情况时要中止审理A、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的B、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逃脱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的C、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32D、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审理的【参考答案】A,B,D【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刑诉解释》第
164、
165、181条
2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清算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O A、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清算人未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C、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先仲裁,只有在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D、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C【考点】合伙人及清算人【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8条规定,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不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因为什么原因擅自执行合伙事务,只要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不正确B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00条的规定,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依据《合伙企业法》第103条可知,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C选项不正确D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02条的规定,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答案为AC
22、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6月30甲称“我有联想电脑一台,配置为……详细内容本题此处省略,九成新,200033元欲出手“7月1日乙回复称,“东西不错,1800元可要“甲于7月2日回复“可以,7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7月4日回复“同意”甲于当日收到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7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乙尚未付款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成立的地点表述错误的是()A、A地B、B地C、C地D、D地【参考答案】A,B,D【考点】合同成立的地点【解析】《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依此,可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C地本题考查了合同成立的地点,可依据法条直接得到答案此外,对于合同成立的时间也应有所了解因合同签订地(成立地)关涉到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地问题,所以必须掌握合同成立地的确定规则
23、下列关于占有说法不正确的有A、占有是物权的一种B、占有动产是动产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C、占有是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标志D、占有只是一种状态,不受法律保护【参考答案】A,C,D【解析】占有指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控制,空间上该物受占有人的支配;时间上占有人对物的支配应持续一定时间占有只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权利但法律依然对它进行保护,是因为占34有物,特别是占有动产,可以产生一种公示作用,为了保护人们对这种状态的信赖,法律才特设占有制度对占有进行保护,AD选项错误,当选善意取得制度是动产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要求受让人已经移转占有给善意取得人,至于占有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在所不问,B选项正确所有权移转的标志因动产和不动产而不同,在动产为交付,在不动产为登记,占有与此没有任何关系,C选项错误,当选
24、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担保人的是()A、国家机关B、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C、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D、有限责任公司【参考答案】:A,B【解析】首先要提醒的是,本题题干中说的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以需要站在出题人的意图下来做这道题并掌握相关知识点根据担保法的第8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所以,国家机关属于“特殊情况下”,A当选根据担保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可是在《担保法》解释第5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由此,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作为担保人的,所以B当选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第15条,担保法第7条规定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中的“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五)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所以社会团体本来就属于可以作担保人,不属于“特殊情况下“,所以C不当选《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所以D项不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就可以担保,所以D不当选综述,本题答案为AB
25、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35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参考答案】A,B
26、甲是某玉器加工厂的有限合伙人,其实施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是:A、甲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B、甲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按照该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在转让前30日通知了其他合伙人C、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将自有的三台玉器加工器具卖与该合伙企业D、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自己又设立了一家玉器加工厂,并担任负责人【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解析】考点有跟合伙人的权利讲解有限合伙人享有一系列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特殊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73条的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o
27、下列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受基层人民政府指导B、受基层人民法院指导36C、属于政府机构D、属于群众性组织【参考答案】A,B,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所以本题ABD是正确的
28、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与原关贸总协定的区别与联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A、原关贸总协定是正式的国际组织,而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正式的国际组织,还是永久性国际组织B、原关贸总协定主要局限于货物贸易和纺织品贸易领域,而世界贸易组织还包括农产品贸易与服务贸易C、原关贸总协定的许多协定可以选择的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必须一揽子接受,但可以对参加的协定提出保留D、原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实行完全协商一致的方式,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采取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规定了时间表【参考答案】A,B,C【考点】世贸组织的组织机构【解析】本题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与原关贸总协定区别原关贸总协定不是正式的国际组织,选项A表述错误原关贸总协定不包括纺织品贸易领域,选项B错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WTO协定必须一揽子接受,而且对参加的协议或者协定不得提出保留,选项C错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原关贸总协定的不同在于采取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对裁决和实施规定了时间表,选项D正确,不选
29、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37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参考答案】A,B,C【解析】答案ABC解析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第六十四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第六十八条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30、根据条约和互惠,我国法院可以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在我国境内调查取证,但须满足下列哪些条件?A、外国法院请求的内容不得有违我国的公共秩序B、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代为向其本国国民调查取证C、外国法院应用我国的文字提出书面请求D、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根据我国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38【参考答案】A,C【解析】我国允许外国驻我国外交人员和领事在我国领域内直接调查取证,但对象只限于派遣国国民,且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三、不定向选择题
1、甲、乙、丙分居上海市的A区、B区和C区,甲收到乙的一张支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付款行是上海市D区的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甲于8月1日收到支票,8月3日以背书方式将支票转给丙,8月5日丙带支票到银行兑现,结果在路上遗失丙找了多天未找到,不得已于8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法院于8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审判员田某独任审理此案同时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止支付,并于8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从8月16日至10月15日丙遗失的支票被李某拾到,李某假造背书于8月12日到上海市E区百货商场骗取了价值九万余元的商品商场收到支票后于8月22日到银行交票发现此票是别人遗失的,赶紧到法院申报丙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D区法院【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
2、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甲县公安局的案件后,认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报请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A、指定乙市丙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B、决定由甲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39A、重新协商一致B、协商不成,按照高于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处理C、协商不成的,不可以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D、协商不成的,适用同工同酬的规定【参考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可见,重新协商一致是解决办法之一,故A选项正确本法条并没有规定,协商不一致时按照高于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处理,而是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或者其他方式处理,故B选项不正确根据法条规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才实行同工同酬,故CD选项说法不正确
7、甲欠乙1万元,丙为甲的代理人丙与乙约定1996年5月1日偿还乙1万元借款但1996年6月1日,甲仍未还钱于是乙向丙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此行为在法律上将产生下列哪种效果?A、诉讼时效的中断B、诉讼时效的中止C、诉讼时效的延长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参考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限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如下几种
(1)提起诉讼;
(2)权利人提出请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8、2003年12月5日,张某因生活需要未经批准购买少量“毒鼠强”饵料,经查虽构成犯罪,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过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对张某的处理正确的有()A、不作为犯罪处理C、决定自己审理此案D、移送乙市邻近的两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决定自己审理;
(2)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故ABC的做法正确
3、何XX(男)与李XX(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XX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XX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XX姐弟四人继承何XX为了不让李XX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XX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XX放弃继承权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XX与李XX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XX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XX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2003年7月,何XX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XX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XX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李XX对这三间房子A、享有一半的所有权B、享有1/3的所有权C、不能主何权利D、可以使用但不享有所有权【参考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10条
4、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40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钱B、赵自己C、钱和孙D、钱或孙【参考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的承担《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钱和孙应对赵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15、红星建筑公司是某市一家小有名气的建筑企业,具有三级资质2005年1月2日,公司承揽东山花园开发项目由于东山花园要求二级资质的建筑公司才能承包施工,因此红星公司老板张某找到东山花园的发包方负责人王某疏通由于红星公司一直以来施工质量较好,价格较低,同时红星公司很快就将取得二级资质,只不过是由于相关手续还没办好而已,另外,红星公司还答应对部分工程垫资施工,张某列举出的这些条件最终说服了王某,于是王某代表发包方东山花园项目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后来红星公司一直没有取得二级资质2005年6月2日,东山花园竣工,但验收不合格于是双方协商进行修复,15天后修复完毕,验收合格现东山花园发包方认为红星公司不具备建筑施工的相应资质,因此拒付剩余主要工程款项500万元关于红星公司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红星公司无权要求工程款,因为工程起初验收不合格B、工程修复后验收合格,红星公司有权参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C、即使工程修复后验收合格,红星公司也无权参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D、修复费用由红星公司承担【参考答案】B,D【解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即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红星公司修复后工程合格,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但应自己承担修复费用,故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6、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42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刘某应对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B、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C、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D、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轻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参考答案】A,B,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BC选项正确
7、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否经法院准许?A、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B、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会减少法院压力,提高审判效率C、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D、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违反法律,满足原告的不合理要求【参考答案】C,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8、郭某私下出卖土地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犯罪A、破坏生产经营罪B、非法占用农用地罪C、滥用职权罪D、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3【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构成郭某显然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牲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郭某也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此两罪均要求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郭某是村长,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另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客观方面也要求低价出让的是国有土地,而本案中低价出让的是集体土地还要注意已经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罪名,改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9、音乐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发表时并未做其他任何声明,歌星乙演唱了该首歌曲,音像公司丙录制了歌星乙的演唱活动并做成CD,该CD在出售时并未做用途方面的任何特别声明,广播电台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该首歌曲,网站戊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咖啡厅己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在营业时间播放该首歌曲,音像出租店庚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用于出租在此事件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B、网站戊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C、咖啡厅己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参考答案】A,C【解析】A项错误,依据是《著作权法》45条只规定了录像制品的广播权,而录音制品并没有广播权,当然录音制品制作者可通过约定来禁止将从一般商业渠道购得的CD用于广播;B项正确,依据是《著作权法》41条;C项错误,因为录音制品制作者无权禁止咖啡厅在这种情形下的播映,也不能主张报酬;D项正确,依据是《著作权法》第41条
10、1995年10月,某企业为扩大再生产,以厂房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期限1年,月息2%因经营管理不善,1年后,该企业不仅无力偿还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且还欠其他单位贷44款200万元,生产被迫停止在此期间,债权人以该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裁定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处理,并依法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本案中,破产财产的支付应当按哪一顺序?A、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B、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C、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债权D、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债权【参考答案】A【解析】清偿顺序是常考内容,考生应牢记45B、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参考答案】C
9、临检权是国家某种管辖权在公海上实施或实现的一种措施,下列关于临检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有权行使临检权的必须为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者其他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B、只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盗、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情况下,一国才可行使临检权C、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D、一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等不得对他国的军舰实施临检【参考答案】B【解析】临检权又称登临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从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时,拥有登船检查及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这些不法情况为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虽然该船悬挂外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事实上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故A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故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应选项为B
10、甲乙之间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乙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时间,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缴纳租金乙在诉讼中提出,出租人因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乙提供了因甲不维修出租房屋而使其受损的证据此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A、本证B、反证C、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中乙所提供的证据,既为直接证据,又为原始证据,因其是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故其提供的证据为本证,而不为反证
11、对《刑法》第13条“但书”正确的理解是A、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是对行为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B、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侦查机关应予刑事立案C、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是法院应当免予处罚D、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不应受到任何刑事追究【参考答案】D
12、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在1年内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第一批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着不同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它地区的葡萄酿造的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A、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B、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C、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D、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任何一批交货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该批货物如果买方能够确认以后各批交货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性违约时,可以拒绝违约的那批和以后各批交货因此,本案中,买方可以拒收第三批货物,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合同并且很显然,由于该法国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全部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法国公司事实上履行不能了,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应当注意,仅在各批货物之间相互依存、不能独立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整个合同并全部退货,显然本案的葡萄酒不是这样的货物
13、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A、对方当事人认可B、本人陈述前后没有矛盾C、陈述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解析】质证过程中认可的效力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此题也是直接考法条的,如果不记得法条依靠对认可的基本理论知识也能轻易推出正确答案
14、女大学生李某晚上10点多独自背着一个挎包回校,走到一段僻静的路段时,壮汉蔡某持刀走到其面前威胁,要求李某交出挎包,正当李某犹豫期间,李某的男同学郭某从后面走来,看到自己的同学遭抢劫,郭某就从路旁捡起一块石头,猛然向蔡某头上砸去,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行为属于A、防卫过当B、正当防卫C、仅属于帮助行为,构成犯罪D、仅属于见义勇为,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
15、甲受乙委托,为乙画了一幅桂林山水风景画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对于丁的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山水风景画的展览权由丁享有D、若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则丁将此画复制出售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参考答案】A【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根据这一规定,甲对该山水风景画享有著作权,乙和丙不享有该画的著作权丁未征得著作权人甲的同意将该画复制出售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故山水风景画的展览权由丁享有,C选项正确,不当选第10条第1款第
(五)项、第2款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16、原告王某诉被告某服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1999年9月15日作出判决,关于次日送过原告王某王某的上诉期截止日期应为下列哪一时间?A、1999年9月30日B、1999年10月1日C、1999年10月2日D、1999年10月4日【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计算,法定期间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屈满日期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并开始实行的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期为3日据此,本案原告的判决书于9月16日送达,从次日起计算,为1999年9月17日开始计算上诉期,但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国庆节,因此其上诉期应于节假日期应于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10月4日上诉期届满之日
17、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26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br
18、某晚,铁路旁居住的某甲翻越附近火车站内的油罐车,被铁道上空架设的高压线击倒致死,某甲父母以铁路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铁路部门主张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违法穿越铁路和攀爬铁路车辆,因此其不具有过错,某甲具有自杀的故意本案中铁路部门应当对以下哪项事实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