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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林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园艺林学学院实验中心从事实验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聘请的辅助人员、在中心进行实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2.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上述物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要定期检查,由专人妥善保管,遵循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3.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电工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接电源
4.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氧气和氢气瓶应分开存放使用电炉、酒精灯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酒精属于易燃易爆品,使用时应特别小心,防止发生火灾和烧伤事故,如有意外发生应沉着、冷静,妥善处理
5.做易燃液体的蒸储、回收、回流、提取操作时,要专人负责,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危险物品
6.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7.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分室指派专人保管
8.所有在木中心的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室内和基地的整洁与卫生,由管理员定期安排室内清洁由于涉及较多电源,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管理员联系
9.使用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下班或节假日各分室和课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好门窗
11.对于违规操作的人员,管理员保留处罚的权利;未尽事宜,由管理员按实际情况对本规定做相应的补充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