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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公寓式学生宿舍4—8人一室,每室每月用电定额20度,每人每月免费供用水5立方(寒、暑假除外),计量以宿舍为单位,按学生实际住宿人数计算留学生宿舍水电费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免除第二条为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避免不必要的水电浪费凡超出计划内用电、用水指标,每度电、每立方水按标准水价、电价收取,超出部份的水、电均由超出的宿舍学生分摊第三条公共用水的学生宿舍楼的用水,以总水表计量为准,按总住宿学生人数计算超出部份的费用每人均摊第四条公寓宿舍电表采用预付费电表,由学生自行进入完美校园app操作充值水电费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电费的宿舍,将自动停止供水、供电第五条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偷电,私自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电保锅、电暖器、烘干机、电水壶、热得快等,宿舍内电器总功率严禁超过800W,以确保宿舍的安全若有违反,除没收电器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学生违章用电,或人为破坏水电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核实后,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经济理赔第六条使用公寓配备的电热水器、饮水机等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人员离开房间或不用电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断电用电过程中如遇临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关灯,关好水龙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水电浪费使用电气器具时,不得接近易燃易爆物品,雷雨季节,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做好防雷措施拔掉用电器的电源插头、网线、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等在水电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填写保修单,投入设在宿舍楼的报修箱内或交给宿舍管理员、水电维修组,以便及时维修(注报修时要写明楼栋号、房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七条本规定从二0二二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第八条本规定由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