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拆除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在生产经营场所,应按照现行标准《安全标志》(G 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应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现场消火拴控制范围不宜大于50mo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2〜5具为宜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必须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拆除建筑物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建筑材料燃烧分级,易燃物即B3为易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物即B2级为可燃性建筑材料)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平、垂直方向不小于4m宽的消防车道并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