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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对本协会的管理,维护健康教育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强化监督与激励机制,依法推动我省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针对本协会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全协会有关人员必须自觉遵照执行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宣传普及医药卫生保健知识;
2、负责健康教育研究及进行学术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组织科研协作和成果鉴定;
4、负责组织培训专职、兼职人员;
5、参与有关的政策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6、编辑会刊、资料、书籍;
7、承办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
8、承办为会员服务的事务;
9、负责制订全省健康教育的规划和规范,协调指导全省的健康教育工作;
10、承担健康教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四)活动方案实施前,活动计划须上报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修改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案方法各项各类活动实行协会主管部门与协会办公室双备案制度
(六)活动记录及总结备份必须在活动开展后由主办部门于一周内到协会办公室实行书面备案亦可提前提交活动计划书
(七)书面备案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经费支出、参加人员等情况各主办部门可按此格式自行制定活动记录及备案表
(八)各项活动必须符合健康教育协会相关业务范围,以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
(九)活动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各项内容的纪录
(十)活动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要有详尽实际的活动总结(H一)条协会统一制定《年度各类活动备案表》,活动结束后由协会办公室填写,须在会务时接受协会常务理事会监督审查
(十二)会员单位所组织的各类活动必须接受协会同事会的监督和管理
(十三)凡未按审批备案办法执行的活动单位,按协会处罚管理相关条款对其惩处,并对其予以限制
五、协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为使协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协会服务创新能力实行协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政策遵守协会的章程规定
(二)认真履行协会会员岗位职责和义务,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秩序;对各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在年终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三)必须按规定做好每项活动的审批备案工作,活动记录及总结必须以书面材料及时交协会办公室汇总;完善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议事程序,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及管理的有效性
(四)协会办公室指定必须专人负责各种各类的活动资料文档工作,对协会各类活动的文字资料、科研、培训、书籍、宣传品、音像制品等全部资料登记造册,分类管理有关音像制品应复制一套送协会办公室存查
(五)健全印章管理制度,由协会办公室统一保管,做到专人保管,定点存放,严格按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严禁公章私用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簿,凡需盖公章,必须经协会领导签字批准严禁给没有内容的空白信笺、公文纸、介绍信等盖公章遇特殊情况,需经协会领导批准,并详实登记数量,监督使用情况用后剩余部分,应由两个以上人员在场情况下销毁,并登记使用和销毁的时间、数量、经办与证明人违反者,必须承担因滥用、私用或盗用公章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六)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统计、财税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应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管理
1、协会会计档案由协会财会人员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装订,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注意防潮、防火、防虫、防鼠、防盗和损毁、散失、泄密
2、会计档案不得外借、不得复制若确需调阅或复制的,必须持有效机关证明,经协会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场所内调阅或复制,不得离开协会办公室范围对调阅或复制会计档案资料的,应建立审批登记簿,详实记录,并有批准人、调阅或复制人、监督证明人三方签章,作为备查的依据
3、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由协会办公室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同鉴定,编制销毁清单,经协会领导审核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由协会办公室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同实施监督销毁销毁清单经审批人和实施销毁的协会办公室负责人、财会人员签章后,由协会档案部门长期保存
六、业务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监督、管理业务执行单位及个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实施业务报备管理制度和年度业务检查制度,促进行业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
(一)在各类活动中,应遵守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竞争原则
(二)会员应严格遵照《健康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切实认真履行协会会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禁止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协会名义私自参加厂家、公司带有营销性质的活动违反者,按违纪严加惩处
(四)禁止从事超出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规定范围的各类活动;不参加虚假的医疗广告宣传
(五)严格遵守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法规,杜绝帐外给予和收受回扣等行贿受贿行为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向主管部门举报违规的健康教育机构及个人
(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
(八)尊重同行,自觉维护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不得诋毁、损害他人的XX和声誉,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九)推行业务创收项目负责制
(十)项目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责任人必须承担项目涉及的全部责任,保证设计方案的全面实施,完成既定的经济指标,不得损害单位的利益与形象
2、项目责任人有权组阁,选择项目组成员,对违反纪律和规定,不服从指挥的项目组成员,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项目聘用合同
3、项目责任人有权支配项目经费,决定项目组成员的分配但前提是,该项目账上有可以支配的钱,并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完成和所的利益否则,所财务可以拒付
4、项目责任人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对项目经费的收支必须建立详细流水账,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经费收支与所财务结账,主动接受所财务的监督
(十一)业务的制约条件
1、所有业务创收项目一律实行成本核算,盈亏自负,按数上缴,或在项目经费中扣除项目支出的费用一律计入成本,其中包括业务用水用电、纸张信封光盘等消耗品、项目的人员差旅费、用车的路桥油费、设备维修和配件消耗、公关接待费、电话和邮寄费、有关税费等全部业务费用
2、项目责任人与所领导签定的项目责任书中,必须明确项目资金的来源和数额、项目实施所需成本费用和上交所的经济指标,(成本费用应有明细预算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并经所领导论证认可,否则不予立项凡无法精确计算的成本,可据实估算,并经管理部门认同
3、项目责任人必须承担经济风险,所不负亏损责任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同时,项目责任人必须先将预计上交所经济指标的10%交到财务作为项目保证金,(结数时可作冲账)
4、所有项目的经营活动必须主动接受协会财务的财税监督项目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应属协会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完成结算时,按责任书的协定取得应得的经济利益后,剩余成果应上交协会,由协会统筹处理,不得自行经营和处置
(十二)利益分配由财务统一管理,各创收项目分账独立核算
1、定额项目(含指令性项目)在扣除根据项目责任书确定的上缴协会的经济指标和有关税费后,剩余部分由项目责任人自主分配
2、非定额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和有关税费后,盈利部分的50%归项目责任人在项目组内自主分配(其中项目责任人所得应是项目组其他成员的2倍以上),50%上缴所财务
3、项目上缴所财务的资金作为协会的公共积累,用于协会必要的开支
4、凡项目的策划、组织者,在盈利的情况下享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具体分配的办法和数额可事先与项目责任人商定(一般为项目组自主分配部分的10%),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责任人支付其报酬
七、培训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的管理,发挥协会的示范作用,建立和完善各类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使培训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培训办班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办班应明确培训目的,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协会声誉
(二)建立健全审批、收缴和发证管理制度,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1、各类办班要按规定程序申报,具备关部门批文,经协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2、按规定的标准及项目收取培训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使用非正式收据和其它单位收据的
3、各类培训证书经协会审核、批准后方可颁发不得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及虚假证明文件的;
(三)建立备案制度培训单位必须将项目材料报送协会办公室备案(一式两份),审查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四)不得开展未审批培训科目不得借用协会名义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和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利用协会的名义私自办学习班和印发学习资料获取相应的利益O
(五)未经批准和备案擅自办班、随意更改举办者以及严重违规办班,给协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八、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重大传染病疫情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2、其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2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5医源性感染暴发6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7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8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H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负责制订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分类指导、处置有效、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五)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六)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应急处理工作,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
(七)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A)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建立技术过硬,反应快速,设备先进,人才队伍稳定的技术支撑体系
(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1,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十一)不得以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本协会设立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会、协会办公室设立名誉会长若干名、聘请高级顾问、顾问若干名、设立若干分会
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处罚
九、非卫健委门会员管理制度
(一)非卫健委门的协会会员愿意支持本协会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从事健康教育或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的企业及个人
1、入会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协会
(3)能自觉履行协会会员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经当地管理部门批准
2、基本道德
(1)遵照《健康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切实认真履行协会会员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应敬业勤业,努力钻研相关专业知识,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提高从业水平
(3)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规范或守则,对在科研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自律
(4)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入会程序
(1)向健康教育协会提出申请
(2)填写《健康教育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事业单位提供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简介
(4)协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理事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5)由协会授权协会办公室颁发会员证书,并在协会内公布
(二)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应于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注册,并缴纳入会工本费和当年度会费
(三)非卫健委门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协会会员的所有权利,并履行其规定的义务
(四)非卫健委门会员有根据自身行业特点配合协会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义务
(五)非卫健委门会员必须履行协会会员职责和义务,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秩序;严格遵守有关法规,维护本协会形象,对开展各类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不得借用协会名誉,以疾病防治工作为由,制售医用卫生材料伪劣产品,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不得借宣传防治疾病知识之机,利用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的
3、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不得以工作之便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谣惑众、破坏传染病防治工作
3、协会会长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5、常务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6、协会办公室职权
(1)协会办公室是协会办事机构,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配合各项活动申报、筹建、组建及协会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了解掌握协会的发展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配合制定协会各项工作制度和起草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配合综合性调查研究与制订、实施全省健康教育工作政策;负责处理本部门的业务和行政事务
(3)配合负责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宜、文书档案管理、信息宣传、信访工作
(4)协会办公室设有办公室负责人,安排专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统一协调、安排机构日常工作
(5)协会办公室内根据业务需要设相关部门,并随着事业发展,适当增减1)、管理部负责协助协会会长、秘书长的工作,资料的制备、整理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的使用管理;负责各项工作计划的审批;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配合各项工作计划的拟定及执行;对协会成员有建议任免权;定期向协会领导汇报工作2)、学术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内容的培训、咨询、研讨;负责健康教育学术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科研立项,征集科技论文等工作;定期举办科技成果报告会3)、编辑部负责编制卫生报刊杂志,负责健康教育、卫生科普宣传、培训资料的设计、制作负责联系、组织专家组,及将科技论文送交专家组筛选并进行审查4)、业务联络部负责对开发业务,承办为会员服务的事务与协会内部、外部的联络及各项活动的组织
(6)协会分会1)、根据协会的发展情况,设立若干分支机构,称作分会各分会设正副主任各一名,正副主任可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本协会常务理事会任命2)、各分会工作人员在分会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分工,定岗、定责,做好具体业务工作,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家现行的会计制度和法律条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健全协会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和行为
(一)严格按国家的财税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合理使用本协会资金,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职工福利的逐步改善
(二)财会人员要奉公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财务管理现金和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为协会的收支计划提供可靠依据现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账目
(三)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资产对于接受的各种捐助和资助,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协会财务部门和办公室报告其接受和使用情况,同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协会经费的收支一律由本协会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与管理协会财务部门将严格监督协会投入资金的使用各专项经费单独列报收支,专款专用对银行帐户和财务专用印章、证件由财务部门严格管理任何人不得违反国家财经制度,以本协会名义私自另立帐户
(五)经费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报送协会办公室备案
(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七)本协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A)票据管理
1、因工作需要使用发票、单据的,必须凭本协会领导所批准的书面借据到财务室办理领用手续
2、发票、单据应由领用人负责保管,按批准的用途、范围和有关规定使用、管理收入的款项应及时交回财务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票据的结算、核销、回缴手续
(九)现金与银行存款的管理
1、出纳必须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及时与开户银行对帐,做到日清月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过夜库存现金不超过5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送返开户银行存放
3、出纳应随时掌握协会银行帐户上存款的收支、结余情况,并经常向所领导报告动态,不得开具“空头支票”
(十)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十一)按所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定期公布有关方面的情况
三、会务公开管理制度为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保证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本协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协会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
1、协会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协会上年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书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和当年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书内容、工作计划等,每年以书面情况通报形式在会务上公布
3、协会投资的合作项目、承包租赁等在每年会务上通报
4、协会上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每年在会务上公布
5、我省健康教育行业内的优秀做法、经验、典型事迹、先进企业、个人等,适时在会务会议上公开
6、协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7、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如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等,在实施前按规定时限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8、行业发展趋势、最新动态、政策法规等普遍(情重点)情况、突发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9、协会会员个人及会员单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协会执行机构可直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全体会员及单位公报
10、严重违反相关行业法规、规章的个人、单位,经查实后协会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在全行业内通报
11、此细则未尽的个人、会员关注的其他问题,适时公开
(二)会务公开的形式、机制
1、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下发会议纪要、内部通报及内部刊物等形式进行公开
2、通过文电、公开栏、告知单、等形式公开
3、公开的内容,由协会办公室存档备案,并定期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4、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在每年常务理事会议中进行综合考评
5、为确保该项制度的监管实施,成立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会办公室负责对会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协会活动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协会各项活动管理,健全监督制机,促进其健康发展,为此,对协会各项活动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一)各项活动均须有总体规划,并制定详尽的书面计划及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审批方法协会须审批的活动须提交活动策划书,报协会领导审批,经协会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协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协会各项交流活动须持有协会的批条审批应提前一周进行
(三)活动审批时提供的策划书须包含下列内容
1、活动名称;
2、活动内容;
3、活动目的;
4、活动时间;
5、活动地点(范围);
6、参加对象;
7、组织机构;
8、经费预算;
9、经费来源;
10、活动形式;
11、其他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