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学“校之星”评比细则
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客观对学生进行衡量评价,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促进其全面发展,让每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使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素养得到全面提高
二、评选对象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校园之星”分别设立文明小使者、学习小主人、爱心小天使、劳动小帮手、进步小超人、科技小能人、体育小健将
四、评比标准
(一)文明小使者
1、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时肃立,敬礼姿势正确
2、待人有礼貌,坚持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尊敬老师,能主动问好
3、课间文明休息,不骂人,不打架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
(二)学习小主人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2、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在班中名列前茅
3、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
(三)爱心小天使在校乐于助人,友爱同学,争做好事,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献爱心或志愿者活动
(四)劳动小帮手
1、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
2、仪表整洁,桌肚、橱柜、桌面等物品摆放整齐
(五)进步小超人学习态度、成绩、思想品德等方面进步显著
(六)科技小能人积极主动参加本学期的科技节,并在比赛项目中表现突出
(七)体育小健将积极主动参加本学期的体育节,并在比赛项目中表现突出
五、评比办法
1、本学期期末大队部组织评选一次,各班根据评选标准各推选一名学生
2、班级评选于1月8日(周一)班会课由班主任老师主持,根据标准,学生自荐或推荐,通过举手表决各栏目推选一名,共七名
3、1月15日(周一)前将表格和一张一寸照片(背面写好评选名称)交大队部
六、表彰
1、在结业典礼上颁发奖状、徽章,以示表彰
2、通过橱窗对“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