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2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假如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2020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4风险评价、风险操纵管理制度17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9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3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49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2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54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56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59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62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5动火作业安全规定69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75动土作业安全规定78临时用电管理规定80高处作业管理规定82断路作业管理规定87吊装作业管理规定88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92防火、防爆管理制度95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97)在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中成绩显著的;8)被评为省、市、县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或选进个人的
4.
1.2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
1.3公司每年根据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完成状况、
4.1中的状况及平日安全表现,评比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评比时由部门(车间)汇总材料上报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先进部门、车间由安全部依据安全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看法,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4.
1.4公司设年度安全奖和月度安全奖具体考核发放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执行
4.2安全教训
4.
2.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处罚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3)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的;5)擅自挪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的;6)对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看法有条件整改而不执行整改的责任人;7)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
2.2对发生人身伤害、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4.
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状况及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辞退、开除,性质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
2.4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均由责任部门提出,报分管副总核实后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4.
2.5安全实行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车间其负责人,一律取消当年有关评先评优资格
4.
5.
2.3应确认动火时间和地点
4.
5.
2.4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动火
4.
5.
2.5动火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4.
5.3监火人
4.
5.
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应当即通知动火人中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
5.
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4.
5.
3.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当即制止
4.
5.
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列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
5.4动火部位负责人
4.
5.
4.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4.
5.
4.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4.
5.
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状况,应当即通知中止动火作业
4.
5.5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八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4.
5.6动火作业审批人
4.
5.
6.1审查《动火证》输是否符合要求
4.
5.
6.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边状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4.6动火作业的审批
4.
6.1特别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负责人、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签字,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4.
6.2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负责人、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签字后,由安全部负责人审批,安全部存档
4.
6.3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负责人审查,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审批后,报安全部备案
4.
6.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部、生产部审查,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查后批准
4.7动火分析
4.
7.1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由分析人员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提供分析数据,并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4.
7.2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
7.3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稠标定合格
4.
7.4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2%为合格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还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
4.8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
8.1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4.
8.2《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便涂改,不应代签,应合理保管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4.
8.2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工程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4.
8.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申请动火部门或安全部留存、其次联动火人留存、第三联监护人留存、第四联动火所在岗位留存
4.
8.4《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5相关文件《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盲板抽堵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动火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检查各单位(场所)对本规定的执行状况,并负责相应记录的管理
3.2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签发由于条件限制,必需进入氮气环境中或受限空间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毒物浓度有一项分析不符合安全指标,危险性较大、有特别要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3安全部负责检查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并签发危险性一般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3.4动力车间负责人负责落实、检查安全措施,生产部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动力车间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视
3.6所在车间工艺人员负责对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工艺处理,并确定盲板位置
3.7分析检测人员负责对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气体分析检测,确保分析数据的确切
3.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和作业人负责落实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保持作业过程中的联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
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
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
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
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以下要求
4.
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4.
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4.
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
4.1开启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
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
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
4.4阻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
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
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
1.
1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
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状况异常时应当即中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
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
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
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
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
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
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
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
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
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
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
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
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
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把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
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
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
9.3多工种、多层交织作业应采取相互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
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
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
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
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
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
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4.
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
9.11作业终止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相关文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风险评价风险操纵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动土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加强动土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动土作业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检查破土作业的执行
3.2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3作业相关人员必需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A
4.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安全部审批
4.3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适合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4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稳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7动土邻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鉴别的物品时,应当即中止作业,合理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4.
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方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鲁井
4.
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
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68m,高度不得超过
1.5m0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当即中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
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
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
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当即中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
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nl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当即撤离作业现场
4.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当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中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2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4.13施工终止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作业证》的管理
4.14作业证》由安全部负责审批、管理
4.15土申请单位在安全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16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17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安全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4.18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4.19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安全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4.20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安全部),其次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4.21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5.9《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6相关文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7相关记录动土安全作业证
1.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
1.7公司对各种违纪现象,包括安全违章现象实施检查奖惩,具体罚则见附件《违纪处罚细则》
4.3公司对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的完成状况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实施考核,按本制度规定实施奖惩
4.4坚持公允、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视
4.5安全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5相关制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事故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生产奖惩登记表附件违纪处罚细则1A类(严重)违纪
1.1脱岗上厕所、打饭、打水等理由离开本岗位须在《离岗记录》上写明,并不能超过20分钟/次;特别状况需向领导请示并批准后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违反一次罚款50元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目的为明确临时用电范围、职责、程序、安全要求,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临时用电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3职责与分工
3.1生产事业部
3.
1.1负责制定、修改、贯彻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
1.2负责监视、检查各车间、部门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以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
3.
1.3指导各车间、部门临时用电设备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
3.2设备部(电力动力)负责用电日常管理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所在部门用电安全工作,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临时供用电管理
4.
1.1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急需要跨越分厂范围或穿越道路临时架设线路供电的,用电部门向生产事业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由生产事业部指定的专业电工接入指定的位置
4.
1.2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十天若需延长者必需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十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中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
1.3申请、审批、接电及拆除
4.
1.
3.1跨越车间申请临时用电部门指定专人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同意后执行,由设备不(电力动力)安装临时线
4.
1.
4.2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终止时应及时向生产事业部办理临时用电终止手续
4.
1.
4.3车间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需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
4.
1.4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1.
11.5防爆场所不宜装设临时线,如确需要,必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1.2用电设施用于临时用电的开关箱,应按运行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制作,各使用单位在搭接临时电源时,必需使用临时用电开关箱或移动式电源盘用于公司外单位使用的临时用电开关箱可装设计量结算表计
1.3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4.
3.1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源侧及操作处均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插座等电器,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
3.2临时用电开关箱安装的对地高度不低于
1.5米
4.
3.3临时线路必需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规格符合要求的坚韧皮线,刀闸、开关等电器设备严禁袒露导电部分
4.
3.4临时线路必需采用悬空架设,不得任意敷设在地面上或高温物体上
4.
3.5临时线路架设时,户内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
2.5米,户外线路不得低于
3.5米,横穿马路的线路不得低于5米
4.
3.6临时线路所接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需加装接地线
4.
3.7临时线路靠近高、低压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需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4.
3.8工作休止离开时,必需切断总电源,挂上标示牌,再次送电时,应先检查线路是否完好5相关文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临时用电许可证高处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加强高处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高处作业3职责与分工
3.1高处作业由各申请部门实施管理,并负责高处作业的监护
3.2安全部负责高处作业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并对高处作业的实施进行检查
3.3分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特别高处作业的审批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分级
4.
2.1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
2.2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
2.3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2.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4.
3.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
3.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
3.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
3.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乏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
3.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
3.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
3.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
3.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命路线和救治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4.
3.9在紧急状态下(有以下状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邻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4.
3.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治方法
4.
3.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4.
3.12高处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4.
3.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4.
3.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4.
3.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稳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稳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实的照明
4.
3.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4.
3.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钱链应稳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4.
4.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
4.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稳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稳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4.
4.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
4.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当即修理士弟7U QO
4.
4.5在邻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4.
4.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4.
4.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4.
4.8不得在不稳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稳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稳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
4.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4.
4.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织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假如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
4.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
4.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点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中止作业
4.
4.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当即恢复
4.
4.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4.
4.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假如发现状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4.5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4.
5.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洁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4.
5.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4.
5.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4.
5.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4.6《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
6.1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4.
6.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以下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邻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4.
6.3特级高处作业及以下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
10.8m/s)及以上状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4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4.
6.5《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工程,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5相关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高处安全作业证
1.2睡岗上班期间内在工作岗位、会议场合、成品袋子或其它地点睡觉、躺卧、坐立闭目、打盹等按睡岗处理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3吸烟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或工作岗位上有烟味都可按吸烟处理一般厂区(二类动火区)罚款100元(每人次或烟头每个次),一类动火区罚款200元(包括外协人员)、(每人次或烟头每个次)
1.4喝酒上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包括外协人员)
1.5带小孩上岗上班期间把小孩带入厂区视为带小孩上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6打架无论何时何地,一经发现,情节微弱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
1.7随地大小便、着装太暴露等不文明行为,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1.8要挟、谩骂其他职工或管理人员,不听从领导造成工作被动、严重影响生产或办公秩序,违反一次罚款1007000元
1.9违反八大类票证的手续办理,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1.10严重违反工艺纪律,造成超温超压影响质量或溢料、偷排料等违反一次罚款100T000元
1.1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违反一次罚款200T000兀
1.12登高或入罐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一次罚款100-500元
1.13记录数据不真实、伪造或记录(含合同)丢失,违反一次罚款100元(增值税发票丢失,税票人为办理过期,罚款100元-800元;对讲机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1.14设备故障不及时排除影响生产或对备用设备不检查造成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5无证驾驶,车辆(生产用)超速超载、无阻火器,违反一次罚款50-200元
1.16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连续三天旷工,开除处理
1.17阻碍考核人员或考核人员报复性扣分、代替考核,违反一次罚款50元断路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加强高处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高处作业3职责与分工
3.1断路作业由各申请部门实施管理,并负责高处作业的监护
3.2安全部负责高处作业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并对高处作业的实施进行检查
3.3分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特别高处作业的审批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需进行断路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2由工程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4.3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工程负责人办理,由施工单位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安全部负责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醒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
4.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4.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4.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4.7断路作业终止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公司保卫部门处,然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终止恢复交通
4.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9在《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
4.10甲单位到乙单位作业,乙单位要向甲单位交待明白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状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单位交织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5相关文件无6相关记录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作业通知单吊装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生产事业部负责审查大型起重作业的施工方案
3.2安全部负责对大型起重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3.3使用单位负责与作业场所所在单位协商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
3.4安全部负责对作业前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3.5设备部技术员负责对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监视确认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吊装作业是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
4.3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
3.1应依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o
4.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外形繁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缜密宝贵,以及在作业条件特别的状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
3.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工程的安全检查
4.
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探讨,对安全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确认
4.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
4.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阻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4.
4.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状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4.5作业中安全措施
4.
5.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4.
5.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明白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
5.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状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
5.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
5.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中止作业
4.
5.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当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
5.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
5.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6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4.
6.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管由何人发出,均应当即执行
4.
6.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4.
6.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
6.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4.
6.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状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5.
6.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
6.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4.
6.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4.
6.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
6.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4.
6.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4.
6.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4.
6.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状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4.
6.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4.
6.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中止露天作业
4.
6.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4.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4.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操纵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操纵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4.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4.
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状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4.8《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
8.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附录A
5.
8.2工程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
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6.
8.3《作业证》批准后,工程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7.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
8.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5相关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吊装安全作业证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对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各车间、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均应认真做好“三定〃(定工程、定时间、定人员),“五落实〃(思想落实,组织落实,物质落实,施工方案落实,开、停车方案落实)工作
3.2安全部负责抽堵盲板的归口管理
3.3各车间、部室负责本部门内的抽堵盲板作业的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盲板抽堵作业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状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4.
2.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
2.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
2.3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4.
2.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
2.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
2.6在作业繁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4.
2.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4.
2.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阻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
2.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2,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状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
2.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的规定进行
4.
2.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4.
2.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4.
2.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4.
2.15作业终止,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4.3职责要求
4.
3.1生产车间负责人
4.
3.
1.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本卷须知
4.
3.
1.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状况,应当即通知中止盲板抽堵作业
4.
3.
1.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状况
4.
3.2监护人
4.
3.
2.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应当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
3.
2.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
3.
2.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当即制止
4.
3.
2.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4.
3.3作业单位负责人
4.
3.
3.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状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本卷须知
4.
3.
3.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
3.4作业人
4.
3.
4.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
3.
4.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4.
3.
4.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
3.
4.4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
3.5审批人
4.
3.
5.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
3.
5.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4.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
4.1《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办理,格式见附录A
4.
4.2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
4.3严禁随便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4.
4.4《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生产部审批
4.
4.5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5相关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1.18偷盗、有意损坏公共设施等,情节微弱者,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或移交公安机关
1.19安全消防器材丢失、人为损坏严重,达不到备用要求;印章丢失,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违反一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1.20维修无专人监护、管道上行走等高危作业,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1.21泄密公司人员因泄露公司机要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情节微弱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1.22财务入账、报销手续超过1个月(特别状况例外),罚款50元;(除罚款外,报销的取消补助资格)
1.23违反料液交接规定、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4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部门罚款200-500元/次
1.25保管不利仓库保管员、车辆管理员私自将钥匙交与他人,违反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1.26营私舞弊、违反廉洁自律等,罚款100-300元/次
1.27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507000元
1.28环保不合格私自排水,用水冲洗路面等对环保有不利影响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0元
1.29不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生产区爬大门、爬墙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B类违纪
1.1看书报上班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刊物等违反一次罚款10元(50分)o
2.2干私活上班期间进行洗衣服、洗头、打毛衣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一次罚款10元
3.3上班期间在生产区、办公区嬉戏打闹,违反一次罚款10元(50分)
4.4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同意,其他单位人员操作微机、计量器具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5上班期间闲聊(含电话闲聊、网上闲聊)、玩游戏、听音乐、吃东西等,违反一次罚款10元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厂内防火防爆区域的严格划分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3.2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防火防爆区域划分标准及区域划分
4.
1.1甲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a)闪点<28℃的液体;b)爆炸下限<10%的气体;c)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d)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e)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f)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g)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4.
1.2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a)闪点228℃至闪点V60℃的液体;b)爆炸下限210%的气体;c)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d)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e)助燃气体;f)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的液体雾滴
4.
1.3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a)闪点260℃的液体;b)可燃固体
4.
1.4公司安全部依照以上标准绘制公司防爆区域图,确定各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防爆区域
4.
1.5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生产区内除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2防火防爆管理
4.
2.1生产装置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3)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域内,阻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4)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协同,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5)所有自动操纵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操纵系统6)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7)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8)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阀门,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9)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操纵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执行10)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11)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12)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需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m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
4.
2.2动火、用火管理
4.
2.
2.1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烈表面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生产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阻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4.
2.
2.2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4.
2.
2.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塑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烈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需按《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3消防组织与设施
4.
3.1公司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4.
3.2企业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加入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各车间、部门也要相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并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做好联系和协调工作
4.
3.3消防组织根据企业特点、生产检修状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
3.4公司制定并实施《消防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
3.4公司制定《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
3.5其它防火防爆管理要求1)阻止机动车辆随便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需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物等3)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4)厂区内不准随便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6)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
1.5倍7)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部门,必需对研制的每一个工程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8)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需依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9)进入易燃、易爆和生产场所阻止带入火种10)易燃、易爆场所阻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1)易燃、易爆场所阻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12)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侧上风向,必要时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13)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需遵守仓库管理及电气制度中的有关规定5相关文件《消防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相关记录动火安全作业证消防器材台帐消防安全活动记录消防安全巡(检)查表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大、小仓库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规定3职责与分工
3.1财务部负责五金仓库的管理
3.2灌装车间和各生产事业部负责辖区内原料及成品库房管理
4.2安全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的监视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5.1通用要求
5.
1.1库房、库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矩》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执行
5.
1.2公司建立仓库保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财务部督促保管人员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5.
1.3公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管员必需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
1.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部同意,并根据状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全部消防队及使用单位责任人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5.
1.5在仓库和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仓库工作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
5.
1.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仓库工作人员应制度化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及安全部报告,安全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
5.
1.7仓库内部和危险品仓库周边10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起火灾仓库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动火许可证〃
5.
1.8仓库内外应具备充实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防爆电筒、安全灯等)
5.
1.9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破损应当即处理
5.
1.10非本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5.
1.11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还应遵守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属剧毒品的还应遵守《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4.
2.1危险化学品必需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4.
2.2公司制订材料入库管理制度,必需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4.
2.3物品出库时,必需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和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4.
2.4各仓库的结构必需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4.
2.5仓库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若发生损坏应及时汇报
4.
2.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根据种类、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相互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混存混放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6)生产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4.
2.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应使用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
2.8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等作业如因特别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企业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
4.
2.9剧毒物品、民爆物品、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需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门双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制度〃
4.
2.10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4.
2.1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4.3一般物品(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
4.
3.1各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需完好稳固,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室内温湿度,保持通风良好
4.
3.2库内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货架位置材料摆放须适当并保持安全,不准超载
4.
3.3库内外应具备充实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合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状况
4.
3.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需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需垫置的要进行垫高,梅雨季节和恶劣天气后要进行及时检查,防止浸潮和霉变
4.
3.5拿堆垛物品时,阻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稳固梯子,阻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阻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4.4库区的动火安全
4.
4.1生产施工人员到仓库动火时,首先要和仓库保管取得联系,动火是什么用途?是否可以动火?有没有易燃的物品等隐患存在
4.
4.2施工人员必必需到安全科办理动火证,再到仓库通知保管员,开始动火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和相应的灭火设备
4.
4.3施工人员完工时,必必需严格检查周边是否存有隐患而后方可离开现场
4.
4.4在没有完工之前,施工人员和监护人员不能离开现场
4.5库区安全检查管理
4.
5.1保管人员每日一次自查,夏季气温高于摄氏28度时每两天开窗通风一次,高于30度时每天早晚开窗通风,雷雨季节要及时关好门窗并对落水管等渗漏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同样必需记入台帐
4.
5.2定期检查由安全部牵头,各事业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入,每月检查一次,结果必需记入台帐
4.
5.3危险品库的保管员,除执行班前班后通风,做好雨雪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外,还必需每天对库存危险品检查两次
4.
5.4保管人员必需每日一次核对库存状况,如有帐物不符或非法流失,应及时发现和报告5相关文件《易制毒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入库单
2.6旷会会议无故不到或有事不事先请假,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7大声喧哗、随便出入会场、恶意扰乱办公秩序或会议秩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8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严重影响会议质量的,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9记录不全标准化体系运行中所必需有的记录、台帐不全,缺少一项罚款10兀
2.10交接班不严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不签名、代签名,造成生产责任模糊,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11普通作业时不佩戴相应劳保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绝缘鞋等)、佩戴劳保用品超过安全期限的或佩戴不规范,违反一次罚款20元(含外协人员)
2.12岗位工作(学习)用品损坏各工序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示意图、点检牌、记录夹等壁挂式学习(工作)物品坏不及时修理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13宿舍、办公室内存放车辆、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等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14电器设备不完好,配电盘、闸刀按钮,拉线开关部件不齐全,线头袒露,转动设备无护罩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5.
4.
2.15设备断冷却水、电机温度过高、保养不当等因过失造成设备损坏,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20元
2.16工作延误(错误)造成别人工作被动,如报表(单据)错报、漏报、迟报,单据、日志等迟审、漏审等;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17备案工作失误所有单位制定的文件、下发的通报、表扬、通知(牵涉各单位非正常工作的)等,都必需到总监视中心备案,不进行备案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18文件的借阅、复制、更改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9记录收发、归档不及时记录收发不及时,保管不力造成错发,归档期限内未能归档(含借阅),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20进出手续不规范无特别状况下,仓库不能达到先进先出、供给部门购买不能达到先急后缓等,违反一次罚款10元领料单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罐区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罐区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规定3职责与分工
1.1灌装车间负责成品罐区的管理
3.2各事业部负责辖区内中间罐区归口管理
4.2安全部负责罐区安全管理的监视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罐区安全管理要求
4.
1.1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矩》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执行
4.
1.2公司建立仓库保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安全部督促相关部门及保管人员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4.
1.3公司对罐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管员必需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
1.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部同意,并根据状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全部消防队及使用单位责任人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4.
1.5在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罐区工作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
4.
1.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罐区工作人员应制度化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及安全部和所属部门领导报告,安全部根据检查和所属部门自查上报的状况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
4.
1.7罐区内部和罐区周边10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起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动火许可证〃
4.
1.8罐区内外应具备充实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防爆电筒、安全灯等)
4.
1.9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破损应当即处理
4.
1.10非本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4.
1.11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还应遵守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属剧毒品的还应遵守《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4.
1.12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严格依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依照企业《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对其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完好
4.
1.1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可燃材料建造
4.
1.1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液体(如丙烯、甲醇、乙醇等)储罐,无隔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
1.1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和现场围堰泡沫覆盖系统以及氮封装置,进行日常性通氮气保护
4.
1.16腐蚀性液体的储罐、管线、装卸栈台、安全梯、管架以及防护堤应用耐腐蚀材料坏失灵等现象必需及时汇报
4.
1.17储罐区的防火(护)堤,应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o
1、储罐内区,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2、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切断阀应位于防火(护)堤外
4.
1.18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4.
1.19一般状况阻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别状况下应经安全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4.
1.20罐区是全厂性重点部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剧毒化学品罐区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周界入侵探测器应当进入设防状态
4.
1.21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漏甲醇残液
4.
1.22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1.23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等
5.2储罐区安全检查管理
4.
2.1库存危险、剧毒化学品库区应当定时、定期检查和保管每日自查,实行全程动态跟踪1)日常检查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每天进行两次现场巡回检查,并在巡查记录上填写温度、湿度等相关数据2)定期检查由安全部牵头,储运部及相关事业部等部门共同加入,每月检查一次,结果必需记入台帐3)保管人员每日一次自查,夏季气温高于摄氏28度时每两天开窗通风一次,高于30度时每天早晚开窗通风,雷雨季节要及时关好门窗并对落水管等渗漏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同样必需记入台帐4)保管人员必需每日一次核对库存状况,如有帐物不符或非法流失,应及时发现和报告5相关文件《剧毒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出入库凭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有效操纵,预防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生产、储存、包装、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经营、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各种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生产、储存、包装、运输和处置废弃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
3.
1.1负责组织委托评价机构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进行安全评价;
3.
1.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视、检查;
3.
1.3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
3.
1.4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一书两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制订;
3.
1.5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建档
3.
2.6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剧毒品准购证;
4.2供给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5.3营销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销售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6.3灌装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7.4物流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8.5各生产事业部负责本车间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4.
1.1安全部组织对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档案包括a)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含化学品名称,存放、生产、使用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b)安全技术说明书;c)安全标签;d)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e)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
4.
1.2公司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部依照GB16483和GB15258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
1.3安全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对本公司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危险的,应当当即要求所属部门、车间进行整改,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依照隐患整改的“五定〃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要求中止使用,
9.
1.4公司依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施方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工作由安全部牵头,各职能部门、车间协助办理
10..5安全部依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方法》,组织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4.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4.
2.1根据生产需要,各事业部提出危险化学品购买申请,报供给部实施购买
4.
2.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必需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供给商中进行购买
4.
2.3供给部负责督促供给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单位,必需查验与该物品相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4.
2.4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准运证,依据购买凭证购买
4.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4.
3.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由物流部负责,物流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运输资质进行评价,并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资质
4.
3.2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
3.3物流部在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向驾押人员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状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供给部、营销部交付委托运输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4.
3.4通过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需配备押运人员,且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阻止通行的区域
4.
3.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需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4.
3.6剧毒化学品在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状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需当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4.
3.7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阻止其进入厂区或库区
4.4危化品的销售
1.
4.1按国家规定,不得向不具备购买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供给危险化学品
4.
4.2销售时,应主动向购买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5.
4.3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前到当地公安机构进行备案,凭公安部门核发的准购证明销售不向没有资质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化学品,不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化学品
6.
4.4销售部门在销售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需建立台帐,并详细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
4.5每一次完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后,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8.
4.6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应每天核对易制爆化学品库存量,发生异常状况(如误售、被盗等)应当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4.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使用
4.
5.1危险化学品必需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4.
5.2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安全储存的要求
4.
5.3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数量要适合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需进行核查登记危险化学品库(含专用设施)要做到整齐、安全,有明确标识,搬运便利,如有损坏应及时处理,散料及包装物应放在专用设施中
4.
5.4剧毒化学品必需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并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需当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
5.5保管员应把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并进行日常检查储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5.6安全部委托评价机构对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4.
5.7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需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由供给商进行回收
4.
5.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4.
5.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地点发生变化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及其附属物,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5.10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和作业人员必需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把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
4.
5.11使用点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1.
5.12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当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应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
5.13对生产、使用、储存及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立明确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5.14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明确其特性、类型、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简称安全标签),安全标签的编写参照《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4.
5.15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当即公告,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必需修改相应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单位
4.
5.16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4.
5.1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要确保安全完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对不及时报告或延误会决的,安全部当即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教育或处罚
4.
5.18属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属易制爆化学品,的还应遵守《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6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报废管理
4.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需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a)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完全洗刷洁净,不得改作它用;b)包装容器必需在安全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到指定地点销毁
4.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需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
6.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需先清洗洁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
6.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等,必需加强管理,不得随行一般垃圾运出
4.7应急救援
4.
7.1安全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写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根据预计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做到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4.
7.2各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总结工作5相关文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
2.21丢失人员管理方面的物件,如厂徽、员工卡、上岗证、施工证、专区通行证等,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22不按计划执行做事无计划、不按计划进行,罚款10元/次
2.23出入库交接不规范数量、质量不符,将对责任人罚款10元并追究责任
2.24串岗因正常工作发生上下岗位之间的联系,走动停留外,未经上级领导允许不得在无直接关系的岗位停留,否则按串岗处理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25聚岗出现不同一岗位的两名或多名人员非因工作关系,聚在一起或闲谈,按聚岗处理违反一人次罚款30元
2.26违反一般工艺纪律或操纵工艺指标不符,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2.27例行工作不进行,或临时性工作不进行,如报表不报、市场报告不写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3C类违纪
3.1电话、手机出现漏接、关机(费用报销人员),对讲机使用人员呼三声不应等,违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元(50分)
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罚款5元(20分);15分钟-30分钟者,罚款10元(50分);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会议迟到或早退,罚款10元(50分)
3.3着装不符进入岗位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制服、工作帽、工作鞋、厂徽、上岗证等,违反一次罚款2元(20分)
3.4浪费现象发现所属单位有乱扔、乱丢原材料(管件、泵阀、螺丝、焊条等),坐味精袋子;长明灯、长流水、人走灯不关、泵空转等,发现一件(次)罚款5元(50分)
3.5定置不合格无定置图,不按定置图摆放,摆放杂乱,对责任人罚款2元(20分);卫生区、设备、物料无责任人,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元(20分)
3.6卫生不合格门窗玻璃脏,窗台内外有杂物,操作台、柜橱等有灰尘,墙面有蛛网、灰尘、脚印、手印、油迹、料迹,乱涂乱画和乱挂物品现象,地面有积水、料液、油污、无纸屑、食品袋、痰迹、烟头、杂物等,一项罚款2元(20分)易制毒品登记台帐易制毒品登记台帐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3.22供给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3使用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储存、装卸、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购买
4.2购买时必需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和上一次办理购用证明、实际购买状况对未能按时购买的,应及时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
4.3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需严格依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司使用,阻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购买,违者严肃查处
4.4易制毒化学品购回公司后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数量要核对无误,购买员、保管员和监视员分别在入库单上签字,如发生数量不符的,要告知公司主要管理负责人,及时查清理由
4.5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
5.1必需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受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
5.2运输路途中,必需有公司押运人员负责路途押运,阻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
5.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6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
6.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
6.2易制毒化学品必需贮存在专用场地的储罐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
6.3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区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
6.4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需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
6.5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当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7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
7.1生产车间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需开具领用单,由车间主任签字,生产副总批准后向仓库领用,领用人必需在领用单上签字
4.
7.2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需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终止后必需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
7.3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需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
7.4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需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需经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
7.5生产车间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只限当天使用量或当班使用量,不得少用多领,如发生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剩余的,要当即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
7.6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执行管理负责制和领用、使用负责制,人为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4.
7.8每月底保管员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盘库,购、存、出必需相符,如发现数量不对应,要当即报告公司安全部,查不清理由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
4.8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
8.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需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
8.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需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相互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
8.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需清洗洁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5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罐区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易制毒品流向登记簿出入库单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3.2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经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建立消防安全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提供消防安全的资金与物质保障
4.2分管安全副总是公司主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对各项安全消防措施保证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组织有效运行,消防演练有效进行,做到消防工作经常化、持久化
4.3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各自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对日常消防安全负责督查,对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工作负全责
4.4各部门、车间必需和员工签订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订立奖惩措施
4.5在新、改、扩建工程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6公司在岗前培训时必需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I
4.7火灾事故预防
4.
7.1按部门、车间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5.
7.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
7.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需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
7.4必需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8.
7.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状况
9.
7.6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需要明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电钻、砂轮打磨等)或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需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火
10.
7.7因生产作业或机械修理可能产生隐患或影响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必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11.
7.8落实好消防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当即整改,发生火灾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理由,填写事故报告,报县消防主管部门
12.
7.9所有进入生产区、库区、禁火区人员阻止吸烟,阻止带入火种,生产场所做好防静电工作,严禁打手机,严禁穿带铁掌鞋,严禁铁件撞击地面,严禁超温、超压;严禁用溶剂擦洗设备,严禁违反工艺规程;
13..10在禁火区和易燃易爆场所需明火作业,除需经过批准外,必需采取相应的消防技术保护措施,有专人监控;
14.
7.11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卸、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15.
8.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
16.
8.1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车间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状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17.
8.2公司安全部负责消防器材的更换和配置,依照生产场所的实际需要和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
4.
8.3消防器材实行定置管理,由安全部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登记,各部门、车间管理维护,安全部负责督查
4.
8.4消防器材有自然损坏或填料过期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况,人为损坏要查明理由,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
8.5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
8.6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需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
8.7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
8.8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
8.9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视、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
8.10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
8.11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9成立专兼职消防队
4.
9.1专兼职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
9.2专兼职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
9.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5.
9.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10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10.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视部门备案
4.
10.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
10.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1假如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状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12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5相关文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6相关记录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器材登记台帐动火安全作业证消防安全活动记录消防安全巡(检)查表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生产区、储存区的禁火禁烟管理,保障生产区域禁火禁烟工作的有效实施,以防发生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确保生产区域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禁火区域内的管理,其范围为东、西生产厂区及库区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为禁火禁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禁火、禁烟工作的监视检查
3.2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禁烟区管理
4.
1.1生产区大门以内的所有区域称为禁烟区
4.
1.2大门口等位置应设醒目的禁烟标志,并利用各种方式做好禁烟宣传工作,禁烟标志必需保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4.
1.3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与制止
4.
1.
41.4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发现有现场吸烟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4.
1.5禁烟区内不准有烟头,分管区域内发现有烟头的将依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4.
1.
61.6在禁火区吸烟者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分别承受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
1.7在禁烟、禁火区不准携带打火机和火柴
4.
1.8凡违反禁烟管理规定的外来单位和个人,除接受违章教育外,同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结合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在工程结算费中支付或个人支付造成严重事故及后果者,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4.2禁火区的管理
4.
2.1根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公司内区域进行划分,厂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的其他所有区域均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一旦存放必需视其为禁火区在固定动火区外阻止动火需动火时,依照《动火作业安全规定》执行,违反规定,未经批准的视为在禁火区内明火,发生事故作肇事行为处理
4.
2.2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阻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做饭等
4.
2.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动工具、砂轮等均为动火作业,必需办理相关级别动火证
4.
2.4禁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应设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4.
2.5凡在禁火区内,有明火行为或吸烟的,视为有意纵火,若发生事故则作为肇事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
2.6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需装载阻火器,否则若发生事故,除追究驾驶员和车主责任外,门卫值班人员负连带责任
4.
2.7在禁火区内发现烟蒂或有明火痕迹的,由所辖部门负责追查,并承受相关责任
4.
2.8凡属公司禁烟范围的场所,安全部定期进行禁烟专项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对违章人员、违纪单位当场进行处理
4.
2.9凡在禁火区违章动火或发生事故均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有关制度执行5相关文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规定》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表
3.7行为不规范不靠右行走,违反就餐秩序,头发过长、染色或佩戴过多饰物等,违反一次罚款2元(20分)等侯下班或打饭一次罚2元(20分),不按规定停用电焊机罚2元(20分)
3.8记录不规范、不及时书写潦草、涂改不规范、填写记录不全、空格不划左斜线等,违反一次罚款5元(50分)
3.9接待不规范接听电话用语不恰当,接待客人不热心、不礼貌违反一次罚款2元(20分)
3.10标识不规范车间设备、仓库原材料、辅料无标识、标识不统一等,违反一项罚款2元(20分)
3.11点检不规范漏考一个区间或提前错后考核一个区间,不按时点检,随便挪动点检牌,替别人拨点检牌,不检查设备就拨点检牌等,违反一次罚款2元(20分)
3.12设备不正常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指示不确切,设备、仪器、仪表部件不齐全,设备、阀门、填料管线存在漏点等,违反一项罚款2元(20分)注油器发现一个不注油罚2元(20分)
3.13基础知识淡薄员工不熟悉并把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不了解设备的性能及工作原理,操作不熟练,不能判断设备故障,不能排除一般故障等,发现一次罚款2元(20分)
3.14安全知识淡薄员工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设备的安全性能,不能排除安全事故,发现一次罚款5元(50分)
3.15配套设施不全地沟盖板、地板、门窗玻璃、井盖等缺损不及时更换,发现一次每块罚款2元(20分)
3.16考核问题考核人员检查次数不够,每少一次罚款5元(50分);检查完不成任务,每少一项罚款2元(20分)
3.17问题整改不到位在无特别理由的状况下,现场问题超过整改期限的,按问题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罚,超过期限未交罚款的,加倍处罚
3.18通讯工具干扰会议、培训(学习)期间通讯工具响铃,上班期间响铃声音过大影响工作秩序、玩弄通讯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元(50分)
3.19会议、培训(学习)不认真听讲、不做记录、精神传达不到位,违反一次罚款5元(50分)
3.20岗位示意图不规范员工卡指示不确切,每人罚款5元(50分)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监视管理,减少和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章及事故发生,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保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作业现场向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负责动火、动土等作业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的办理,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负责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视管理
3.2设备部负责设备安装及检维修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和承包合同的签订
3.3办公室(基建办)负责建筑施工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和承包合同的签订,负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与管理
3.4财务部负责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和返还4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承包商资格预审承包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资质否决没有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工程)的相应资质;曾经发生过有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4.2承包商选择
4.
2.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与选择对承包商评价的内容有:1)承包工程的资质;2)是否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是否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5)参与工程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状况等;6)是否曾经发生过事故;7)施工设施及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4.
2.2承包商按以上内容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供资料,工程管理部门、安全部、设备部、办公室、财务部人员加入对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选择,选择信誉好、安全管理扎实的单位作为工程的承包商
4.
2.3工程需要招投标时,由工程管理部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
2.4对长期合作的承包商,工程管理部门建立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并将名单通知安全部管理
4.3开工前准备
4.
3.1承包商在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受的责任,并由安全部审查同意
4.
3.2承包商必需向财务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4.
3.3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编制施工方案,在制定的施工方案中均应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重大施工工程应制定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方案经公司安全部审定,经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
3.4由工程部协助安全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承包商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4.
3.5安全部对资质审查合格并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来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入厂证》,无入厂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
3.6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管理
4.
4.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4.
4.2在承包工程中,承包商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4.
4.3在承包工程期间,应依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
4.4承包商负责人要准时出席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及安全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按时完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及安全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要求
4.
4.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4.
4.6安全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视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形成记录
4.
4.
6.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章,发现一人次,扣除风险抵押金50元a)进入施工现场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不合格;b)无有效入厂证或持假证进入装置区内作业;c)高处作业人员高空抛物;d)高处作业用脚手架有一处不合格;e)高处作业人员移动过程中无防坠落措施;f)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g)2米以上高处用火作业没有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h)气瓶附件、摆放方法或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i)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j)起重作业未设警戒区;k)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消防通道;I)使用不合格的起重用具;m)破土作业未设警示或需采取防滑坡、塌方措施而未采取;n)移动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未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o)临时用电设施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P)临时电源线未按要求架空或过路保护;q)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r)射线作业未按要求设置警戒区;s)射线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t)废水、物料乱排、乱放,造成地面污染的;U)其他危及HSE的一般行为或状态
4.
4.
6.2承包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发现一人次,扣除风险抵押金200元a)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其它未经批准的明火行为及动火作业证超时的;b)无有效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c)无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事特种作业;d)违章作业不听从管理,拒不改正的;e)同一作业人员一致违章连续出现两次以上的;f)同一施工区域内同时出现两处以上一致违章的;g)作业票证中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有两项未落实的;h)施工电源线袒露或带电部分袒露;i)不具备作业条件强行作业的;j)机动车辆无有效通行证和合格阻火器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的;k)废水、物料进入清净下水系统,造成环境污染的
4.5表现评价与续用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部根据合同履行状况,对承包商的表现进行评价,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
5.6承包商档案各工程管理部门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档案,内容包括1)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4)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5)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6)其它相关资料5相关文件安全协议书6相关记录合格承包商名录承包商档案施工过程安全检查记录入厂证发放记录工程施工方案供给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购买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避免因外供产品缺点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供给商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供给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购买物品的质量、运输安全负责
3.2质检部、设备部负责购买物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入库验收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供给商的选择
4.
1.1供给部应对供给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需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方
4.
1.2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按规范包装,标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必要时可进行小批试用
4.
1.3供给部对所购买物品需要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供给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4.
1.4质检部根据标准和规定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
4.2对供给商的监控
4.
2.1供货期间,对出现不合格状况应向供方及时反馈,并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以有利于供方采取整改措施
4.
2.2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的供给商中止其供货,重新选择合格供方
4.
2.3供给部每年对本年度的供方进行复评,复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供货质量合格率、交货及时和服务等,危化品供给方需提供最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
2.4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物品,供给部应提交安全部备案
4.
2.5供给部应经常、及时识别购买过程风险,及时反馈给供给商,最大限度降低购买风险
4.3对供给商的要求
4.
3.1供给部应与供给商签订合同,确保购买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购买要求,避免对随后产品的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及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及环境产生影响
4.
3.2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双方应将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包装运输、装卸及危化品存储和罐区的状况进行沟通,特别是储罐的接口形式等,避免造成意外泄漏,形成危险和污染
4.
3.3供给商在商品尚未交接完成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供方应听从本公司指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扑救
4.4供给部应根据合同履行状况,建立合格供给商名录和档案5相关文件无06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物资购销合同供方调查表供方评定表合格供给商名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供方和合同方安全管理通报记录表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变更管理,防止因变更管理失控而引发事故,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操纵,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变更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检查管理,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3.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变更管理要求a)明确变更内容;b)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c)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d)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操纵措施;e)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2变更类型
4.
2.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a)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引起的技术变更;b)原料介质变更;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d)工艺设备的提升和变更;e)操作规程的变更;f)工艺参数的变更;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等
4.
2.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b)安全设施的变更;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e)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
2.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b)人员的变更;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d)管理职责的变更;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3变更程序
4.
3.1变更申请
4.
3.
1.1变更申请一律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主要内容包括a)变更理由;b)变更依据;c)变更条件;d)变更时间;e)变更方法与步骤;f)变更部门与责任人
4.
3.
1.2”变更申请表〃应交相关职能部门保存,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以便追溯
4.
3.2变更审批
3.21车辆放置不规范不按区域进行存放,车辆不落锁、不挂牌,违反一次罚款5元(50分)
4.22包装不合格出现数量、质量不合格,对责任人进行每袋2元(20分)的罚款包装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影响产量罚2元(20分)
5.23地面泼水冬季公司内严禁随地泼水,违者罚款5元(50分)
3.24工艺纪律用液位计倒淋排污罚2元(20分),变换超压一次对当班调度员、值班长、操作工各罚2元,油变质、油位低罚责任人2元(20分),无液位、液位达不到规定范围罚2元(20分),不按时排放倒淋一次罚2元(20分)
4.
3.
2.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由各事业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变更计划书,填写“变更申请表〃,报请分管副总和总工审定、批准,重要的报请总经理批准
4.
3.
2.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由设备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变更计划书,填写“变更申请表〃,报请分管副总审定、批准,重要的报请总经理批准
4.
3.
2.3管理变更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变更计划书,填写“变更申请表〃,报请行政副总审定、批准,重要的报请总经理批准
4.
3.
2.4”变更申请表〃呈报后,相关主管领导和部门应及时审阅、反馈,并组织相关人员按变更理由和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
3.
2.5任何变更事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由责任人承受相应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3.
2.6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要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操纵措施
4.
3.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的任何临时性变更,都必需重新进行审查和批准
6.
3.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终止后,变更主管部门要对变更状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并按要求填写“变更验收表〃变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5相关文件无6相关记录变更申请表变更验收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视管理暂行规定》、《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为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6.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6.2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液氨、甲苯、甲醛、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
3.
1.1负责职业危害申报
3.
1.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检测;
3.
1.3负责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的制定;
3.
1.4负责职业危害场所和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状况的检查;
3.
1.5负责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3.
1.6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危害隐患的整改
3.2人事部
3.
2.1负责职业病检查及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
3.
2.2协同安全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检测;
3.
2.3负责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与请购;
3.3相关部门
3.
3.1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
3.
3.2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隐患的整改;
3.
3.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领取与发放;
3.
3.4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职业健康机构设置公司成立以工会、办公室、安全部、设备部等部门加入的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安全部为职业健康主管职能部门,办公室协同
4.2职业危害申报安全部应依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方法》,对本企业存在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录入的职业病因素,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申报
4.3职业健康管理
4.
3.1依据职业危害识别结果,安全部每年制定或修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各部门必需根据拟定的防治计划,制定防治实施方案,实施结果必需逐月上报
4.
3.2办公室必需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合理保存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状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4.
3.3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
3.4新进厂员工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交人事部归档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岗员工,人事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4.
3.5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同时进行上岗前培训,有效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加强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保护措施;对职业病患者、观测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
3.6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好治疗经费等相关事宜
4.
3.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当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4.
3.8依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要求,向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及时、足额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合规正确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检修,并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4.
3.9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4.
3.10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状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4.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4.
4.1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
1、GBZ20建设工程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4.
4.2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应隔离
4.
4.3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治、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4.
4.4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经批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4.5有毒物品场所的防护与治理
4.
5.1各生产区域应防止毒物的泄漏和粉尘扩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5.
5.2各生产车间必需加强针对防毒、防尘设备的管理,杜绝设备跑、冒、滴、漏,对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排风,对毒物和粉尘超标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除
6.
5.3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应事前经过验收,必需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7.
5.4生产、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应设置明显标志和有防毒面具、专用工具、消防应急器材、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
8.
5.5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的作业人员,可实行定期轮换,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9.
5.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执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4.6应急与抢救
4.
6.1公司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任组长,办公室、安全部经理任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各车间主任为成员
4.
6.2公司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救治组,由各车间主任任组长,各值班人员任副组长白天由车间主任负责,夜间由值班组长负责
4.
6.3救治组应配全必备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便使用,放置于值班室内5相关文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职业危害告知书职业健康档案表值班记录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防尘、防毒安全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尘、毒作业场所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制定防尘、防毒制度并协助人事部做好相关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防尘防毒工作
3.3人事部负责组织接触尘毒物质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有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4.2要根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3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要停产整顿
4.4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取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设置检测报警仪器,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便排放
4.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齐
4.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4.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验检测,防止裂漏扩散
4.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4.10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合理安排好职业禁忌性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4.11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4.12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进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性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13其他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相关文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职业健康档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尘毒、噪声等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以鉴定各部门安全卫生工作的成效,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生产环境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生产环境尘毒、噪声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
3.2各部门单位负责不符合改正措施的落实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尘毒监测点、噪声监测点由安全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以下原则和标确切定
4.
1.1根据尘毒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4.
1.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状况确定监测点
4.
1.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4.
1.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4.
1.5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4.2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便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需由安全部审批
4.3安全部根据要求,制定年度检测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各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4.4安全部在各监测点设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状况告知牌〃,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4.5质检部负责对动火、设备内等特别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依据结果判定合格与否5相关文件《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记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状况告知牌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3职贡与分工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的审批
3.2安全部
3.
2.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
2.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
2.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
2.4负责特别型劳动防护用具发放的审核校睑与管理;
4.
2.5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3人事部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
4.4供给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购买,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5.5财务部(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储存与发放
6.6各部门、车间
6.
1.1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状况的日常检查;
6.
1.2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4管理内容与要求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第八条的规定,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总经理批准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3.2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视检查
3.4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3.5安全部负责审批计划中的安全费用及使用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与防尘设施等费用;d)职业卫生提升、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4.1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与发放
4.
1.1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
1.2工会依照《XX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石油化工系统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
1.3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人事部,经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报计划给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由供给部进行按数量、标准进行购买,各部门、车间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视检查发放状况
4.
1.4发放劳保用品必需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
1.5对生产中特别状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4.
1.6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别工种外),人事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
1.7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2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4.
2.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需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4.
2.2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受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4.
2.3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安全部、人事部及各车间必需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按章处罚
4.
2.4对使用方法比较繁杂的防护用品,安全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把握与使用
4.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
3.1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4.
3.2公司配置的特别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需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4.
3.3对特别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部和各车间均须建立台帐
4.
3.4对特别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利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
3.5对特别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需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当即报废、更换
4.
3.6因工作理由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
3.7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状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4.
3.8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需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相关文件《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6相关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台帐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台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登记卡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全面把握事故发生状况,对事故及时处置、处理,使损失压降到最低极限,特制定本制度事故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安全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组织和事故的报告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设备部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各生产事业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5工会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4.
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造成溢料、跑料、混料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4.
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4.
1.3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矩或由于其它理由,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
1.4火灾事故,指失去操纵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4.
1.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
1.6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
1.7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理由,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4.
1.8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理由,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4.2事故等级的划分
4.
2.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I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经济直救济损失的事故
4.
2.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2.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2.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2.5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
2.6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4.
2.7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
4.3事故报告程序
4.
3.1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学校在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劳动时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来公司理由,有安全协议的协议规定执行
4.
3.2事故最先发现者,除当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逐级上报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或县安全生产监视局和主管部门报告
4.
3.3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应向县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局和园区管委会报告对各类重大事故,总经理要当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理由、伤亡、经济损失等)向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
3.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状况,要随时报告
4.
3.5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
3.6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安全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4.4抢险与救治
4.
4.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合理处理,以防止事故的曼延扩大
4.
4.2安全、环保、生产、动力、行政、车间、医疗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需做好标记
4.
4.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需根据泄漏的有毒气体性质、风向风力、扩散浓度,根据易燃气体、液体火灾、爆炸冲击波强度,根据泄漏物水体污染等要素和范围建立隔离区、警戒线,建立事故液隔离池,避免事故扩大化在隔离区、警戒线(界定的)主要干道安排引导人员,操纵和管理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对周边企业、居民构成危险的及时通知疏散、撤离
4.
4.4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4.5调查和处理
4.
5.1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部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加入,进行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4.
5.2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协同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加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状况
4.
5.3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4.
5.4由于不听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4.
5.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状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4.
5.6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4.
5.7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理由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边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得四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部牵头,设备部及各事业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对事故理由进行认真分析,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4.
5.8安全部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4.6事故损失计算事故的损失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
6.1直接损失是指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跑料、放空、废品损失等
4.
6.
1.1原料、材料损失价值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4.
6.
1.2成品、半成品、在制品损失均以实际本金减去残值计算
4.
6.2间接损失是指事故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如减产、停产损失等
4.
6.
2.1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即中止产出合格产品)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即开始产出合格产品)止
4.
6.
2.2停产损失按公司产品的计划本金计算
4.7事故奖惩
4.
7.1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而造成事故者,收回其“岗位操作证〃,责令其停职检查,严肃处理
5.
7.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等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
7.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各级领导的责任
7.
7.4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一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者,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载入职工个人档案
8.
7.5对排除重大隐患和抢救重大事故有功者,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载入职工个人档案
9.
7.6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5相关文件应急救援预案6相关记录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部负责专家的聘请和专家的联络接待
3.2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本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4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的要求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必需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即企业应与聘请或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受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3.2专家的有关要求
4.
2.1资质要求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5.
2.2知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把握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具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6.
2.3专家来源专家来自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设计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
7.
2.4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要求受聘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看法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
8.3专家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
4.
3.1安全检查频次本公司属红色监管等级危化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具体检查频次由企业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最好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4.
3.2安全检查内容
4.
3.
2.1查思想,即查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4.
3.
2.2查制度,即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4.
3.
2.3查纪律,即查劳动纪律执行状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4.3,
2.4查领导,即检查公司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是否树立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作用
4.
3.
2.5查隐患,即深入现场,检查公司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担忧全行为
4.
3.
2.6查整改,对以上查出的担忧全因素即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起到监视检查作用
4.
3.3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看法或建议;检查终止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状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报园区安监部门备案
4.
3.4加强事故隐患整改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应当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开发区安监部门
4.
3.5安全部确定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执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
3.6安全部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整改状况、完成状况、复查状况,形成记录备查
4.4本制度相关要求由安全部会同各车间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5相关文件安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化工企业专家安全检查记录化工企业专家安全复查记录隐患整改台帐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公司总经理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受责任
4.3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
3.1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月份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提取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依照4%提取;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依照2%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依照
0.5%提取;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依照
0.2%提取
5.
3.2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表》和专门帐页,专款专用年度节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走出部分按正常本金费用渠道列支
6.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7.
4.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1)完善、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标准化能够持续有效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3.
1.1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审批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
3.
1.2负责批准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3.2安全部
3.
2.1协助负责安全副总搞好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
2.2负责对安全标准化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验证
3.3各部门、车间协同安全部搞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理由分析、制定改正措施并落实到位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
4.
1.1安全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对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状况,及以往自我评价、上级验收结果,依照持续提升的原则计划并编制“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自我计划覆盖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要素
4.
1.2实施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前,安全副总任命本次自评组长和自评成员
4.
1.3自评成员不能评价本部门、车间工作
4.
1.4自评人员按自评计划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编制“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
4.
1.5各接受内部自评部门、车间根据自评计划做好人员、材料、现场等准备
4.2实施自评
4.
2.1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公司领导、接受自评部门负责人、自评组全体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加入,与会人员须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介绍自评组成员,重申自评目的、范围及准则,说明自评的程序、方法及自评结论的报告方式等
4.
2.2现场自评
4.
2.
2.1自评人员依据“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进行现场自评,每次自评后,自评小组长召开碰头会,自评人员对所记录的自评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形成自评发现必要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自评发现
5.
2.
2.2现场自评完成后,自评组对自评发现的不合格事实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填写“不符合项报告表〃,及对体系进行总体评价
6.
2.3自评报告
4.
2.
3.1自评组在确认自评结果后须及时与受自评部门沟通,使受自评部门认同自评结果,如发现有误会之处要尽早解决
4.
2.
3.2自评组长根据自我评价状况编写“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报安全副总批准
4.
2.4末次会议召开自评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公司领导、接受自评部门负责人、自评组全体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加入,与会者须签到末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介绍自评状况,宣读“不符合项报告表〃和“自评报告〃,提出完成改正措施的日期及要求
4.
2.5改正措施的实施、评审
4.2,
5.1受自评部门在接到“不符合项报告表〃后,依照《改正和预防措施操纵程序》进行理由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填写“不符合项报告表〃提交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
2.
5.2改正措施完成后,自评组长验证其完成状况及实施效果
4.
2.
5.3内部自评终止后,其记录由自评组长交安全部归档保存5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改正和预防措施操纵程序6相关记录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不合格报告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目的用来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及其绩效进行检查与监测,保证其运行有效,持续提升,逐步完善和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绩效的考核管理3职责
1.1安全部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及其绩效的检查和考核
3.2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检查、监测和汇报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绩效测量和监视的内容
1.
1.1主动性的绩效测量主要是指检查企业安全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法规和其他要求
4.
1.2被动性的绩效测量是指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
4.2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分管理检查与监视,技术测量与监测两类进行;常用方法有:日常的例行监测、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不定期随时抽查等
5.
1.3对安全管理活动和效果,按专业以常规管理检查与监视为主,由各职能部门定期组织
6.
1.4对目标和工作计划实施状况,安全部每半年一次检查,各部门每季度一次检查
7.
1.5对安全标准化实施状况,安全部每年组织一次公司自评,执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8.
1.6对事故和未遂过失等事件应按《事故管理制度》实施
9.
1.7技术测量与监测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4.
1.
7.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人事部、安全部,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4.
1.
7.2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设备动力部组织,协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
1.
7.3对安全检测、操纵用仪表和仪器等测量设备,由各使用单位管理
4.2绩效考核
1.
2.1各部门、单位将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依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状况报安全部备案
4.
2.2安全部每月将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汇总后以安全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各部n,财务部依据通报结果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5.
2.3安全部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和自评结果作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5相关文件事故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6相关记录目标完成状况检查记录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操纵程序1目的评价潜在的事故和应急响应需求,制定应急措施,进行应急预防演练,以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公司活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危化品泄漏、水体污染、火灾、爆炸以及特别自然灾难(如台风、地震、防洪)等紧急状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操纵3职责
1.1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应急措施,落实培训和演练计划,评审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并负责文件的管理
3.2依照确定的应急措施,协同演练,落实培训,在紧急状况或事故时积极响应4程序内容
4.1应急需求的识别安全部根据识别和确定的潜在事故或紧急状况,确定制定应急措施的需求,组织编制应急措施,并包括以下方面的预案防洪、防台风、防雷电、防地震等自然灾难;化学危险品的泄漏及水体污染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其他多为突发性的事件或紧急状况(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较为严重)
4.2应急预案
4.
2.1应急预案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是针对停水、停电、停机泵及设备理由等造成生产事故的处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是针对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地震、洪灾、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
2.2安全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依据GB/T29639—2013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事故应急预案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事业部负责编制《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
2.3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应包括a)应急处理原则;b)应急机构的组成与分工;c)报警与报告;d)生产处理;e)灾难扑救与操纵;f)伤员救治;g)警戒、疏散与交通管制;h)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i)救援救助;j)生产恢复;k)应急演练
4.
2.4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a)应急处理原则;b)报警与报告;c)组织机构及其职责d)应急生产处理程序;e)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千)救援救助;g)生产恢复;h)应急演练
4.
2.3经审批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发放至各相关部门,确保各相关部门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操纵程序》执行
5.3应急物资与资料准备
4.
3.1应急物资一般包括通信设备和器材、安全检测仪器、防爆工具及堵漏器材、个人防护、救治器材;照明设施及拆破工具、其他抢险救灾所需物资
4.
3.2应急资料一般包括现场安全示意图(包括装置及设施位置、人员防护用品警示、厂区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集合点等);生产操作人员的名单表;抢险救灾人员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现场的维保单位联系方式、服务人员名单;定点医疗、消防机构的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络方式
4.
3.3供给部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具体按《供给商管理制度》执行
4.
3.4安全部负责提供存放危险物质的地点、安全设施的位置、消防系统、生产区道路和出口等现场示意图以及指定医疗、消防机构的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络方式等应急资料;负责提供生产现场污水和排水系统示意图
4.
3.5安全部根据公司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确定危险区域或潜在紧急状态发生点,悬挂醒目的标识,并配备必要的警标语,如“提防触电〃、“防止明火〃等;同时生产管理部应根据危险及紧急状况的性质安装或放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报警仪、灭火器、自动喷淋装置、防毒面具等
4.
3.6为相关岗位配备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事故应急装备等,并训练人员熟练使用
5.4演练
4.
5.1各事业部和安全部共同负责定期(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并形成〔应急演练记录〕,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
1.
15.2各事业部根据培训计划、气候及生产实际状况定期组织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部门参与生产事故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学习及演练,熟悉事故发生时的处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演练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并保存〔应急演练记录〕
4.5检查与监视安全部负责依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专用通讯设备等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备用;对应急物资的准备状况进行检查与监视
4.6应急响应程序
4.
6.1当发生自然灾难、火灾爆炸、化学品大量泄漏和其他人员伤亡等事故时,事故发现者应当即判断是否有能力处理,假如能处理,应当即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同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无能力处理,事故发现者按规定的程序当即向上级汇报
4.
7.2应急指挥部应视状况严重程度,应当即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曼延扩大,尽一切可能减少损失
4.
7.3当状况严重时,应当即拨打“119〃或“120〃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或急救中心求救,并及时报告地方管理部门
4.
7.4向“119〃或“120〃电话报警后,应安排人员在公司大门处接应消气防救治人员,并报告详细险情,协同消防救治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应当即开启公司大门,保障救治车辆畅通运行
4.
7.5当发生严重灾难或事故时,安全部应当即召集公司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到现场,根据险情预报和事故处理程序决定安排部分或全部装置停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提供给急处理的人力;供给部负责物资供给保障;办公室组织做好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4.
7.6当事故严重无法操纵时,应急指挥部应安排有关人员撤离工作场所,迅速疏散到指定地点
4.
7.7事故中发生人员受伤或中毒时,先移至安全地方,采取适合的措施实施急救,同时通过“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紧急救治办公室负责通讯帮助
4.
7.8应急事故处理完毕后,各事业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回收物料、操纵排放,减少物料损失和水系统污染;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排放状况
4.
7.9发生生产事故时,还应按各岗位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4.
7.10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4.8评审与修订
4.
8.1安全部根据对应急预案演练或事故处理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适合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具体按《文件操纵程序》执行
5.
8.2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适合性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相关部门组织对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再培训演练5相关文件
5.1《事故管理制度》
6.2《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5.3《供给商管理制度》6记录
5.1《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6.2《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7.3《应急预案评审记录》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0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6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0消防管理制度11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15承包商管理制度117供给商管理制度120变更管理制度1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2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29事故管理制度131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35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37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39应急准备与响应操纵程序141工艺管理制度145开停车管理制度148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152电气管理制度153公用工程管理制度15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管理制度157领导干部带班制度161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6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6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70防泄漏管理制度
1734.
4.2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
4.3新、改、扩工程的前期投入,无全费用占多大比例,都必需按设计方案进行操作,保证先行投入
4.
4.4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定、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提取使用
4.
4.5工程完成后,使用部门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状况逐一填写清单报安全部存档
4.
4.6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4.5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管理
4.
5.1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方法》(财建
[2006]369号)文件要求,及时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4.
5.2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申请,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及会计管理
4.6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
6.1财务部对安全费用专项记账,建立明细,并按月转安全部安全部按财务部提供的明细账目建立《安全投入登记表》
4.
6.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视检查
4.
6.3如较大的安全工程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5相关文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方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6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投入登记表工艺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工艺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工艺管理职责,规范工艺变更程序,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的工艺技术管理3职责
3.1生产事业部
1.
1.1负责公司工艺技术的管理负责标准化技术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
3.
1.2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交接后的产品工艺技术规程的修订
3.
1.3负责工艺技术档案、记录等管理工作
3.
1.4负责工艺技术风险性识别、工艺技术文件施行监视管理工作
3.
1.5负责新产品投产前向安全、环保部提供安全、环保评价资料等工作
4.2安全部
5.
2.1协助生产部做好工艺技术风险性识别评价工作
6.3生产车间
6.
1.1负责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车间技术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6.
1.2负责工艺技术变更、升级过程中的资料收集等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7.1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的制定、修订
8.
1.1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由生产事业部负责起草、修订,生产副总审批
9.
1.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工作岗位须有打印成册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文件
4.2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包含内容
4.
2.1工艺技术规程
5.
2.
1.1原料规格
6.
2.
1.2产品(包括中间体)特性
7.
2.
1.3工艺流程方框图
8.
2.
1.4工艺配比及投料量
9.
2.
1.5工艺主要操纵指标
10.
2.
1.6产品质量指标
11.
2.
1.7包装要求
12.
2.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3.
2.
2.1岗位名称、任务、管辖范围
4.
2.
2.2岗位定员及分工
4.
2.
2.3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4.
2.
2.4岗位工艺指标(一览表)
4.
2.
2.5工艺操作方法及正常开停车程序
4.
2.
2.6紧急停车程序及处理方法
4.
2.
2.7故障或事故名称,可能发生的理由及处理方法
4.
2.
2.8设备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及原始记录
4.
2.
2.9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
4.
2.
2.10操作过程本卷须知
4.
2.
2.11消防、防护器材使用制度
4.
2.
2.12操作人员权利、义务及交接班制度
4.
2.3岗位操作法
4.
2.
3.1备料过程
4.
2.
3.2正常开车步骤
4.
2.
4.2异常状况处理
4.
2.
3.4仪表、设备巡查标准
4.3工艺技术变更
4.
3.1工艺技术变更范围包括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操纵方案的改变以及化工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4.
3.2工艺技术变更程序
4.
3.
2.1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或车间主任)提出详细工艺方案,(必要时须有物料衡算和工艺流程图),以书面形式报生产事业部,并填写变更申请验收表
4.
3.
2.2生产事业部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睑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生产副总审批
4.
3.
2.3工艺变更后,由生产事业部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
3.
2.4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公司生产副总制定技术方案,并由公司组织技术审定委员会论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3.
2.5任何工艺变更,在变更前,生产事业部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操纵措施,执行《变更操纵程序》,安全、环保部协助
4.4工艺事故的管理
4.
4.1工艺事故的处理由事故调查小组负责
4.
4.2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4.5工艺技术记录管理
4.
5.1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岗位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艺技术交接单、工艺变更文件等
4.
5.2工艺质量记录要求
4.
5.
2.1记录要求真实、确切、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4.
5.
2.2原始记录必需字体明白
4.
5.
2.3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杠改,杠改率W3%
4.
5.
2.4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4.
5.3工艺技术质量记录的保管工艺记录由车间技术员(或车间主任)负责收集保管5相关文件变更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变更申请验收表》《变更申请验收表》《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工艺检查记录》开停车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开停车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开停车管理职责,确保开停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的管理3职责
3.1生产副总
3.
1.1为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的主管领导,负责批准开车方案和停车方案
3.2生产车间
3.
2.1负责装置开停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实施
3.
2.2负责开停车过程档案、记录等管理工作
3.
2.3负责指导开停车风险性识别、操纵措施制定
3.3安全部
3.
3.1督促并协助生产科及相关车间识别开停车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3.
3.2对开停车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3.4各职能部门、车间
3.
4.1负责严格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进行开停车操作
3.
3.2负责按开停车方案实施,并保持开停车过程中的原始记录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正常开停车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按工艺技术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规定实施,具体执行《工艺管理制度》
4.2大检修开停车
4.
2.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事业部
4.
2.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4.
2.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事业部组织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总批准,批准后由生产事业部组织实施
4.3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4.
3.1生产事业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终止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部1)停车—停车时间——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停车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安全措施—停车主要本卷须知—停车顺序示意图——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盲板安装示意图2)开车——开车时间—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开车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措施—开车中的主要本卷须知——水试车步骤及要求——开车顺序示意图——开车操作步骤—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
4.
3.2安全、环保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以下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终止签字后转交生产事业部D停车——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停车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措施—本卷须知—停车顺序示意图—清洗置换的主要本卷须知—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盲板的安装—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三废排放2)开车—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开车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措施——开车顺序示意图——开车中主要本卷须知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拆除盲板—水试车步骤及要求——开车操作步骤—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4.
3.3设备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下面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终止签字后转交生产部1)停车——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计划停车时间——停车顺序示意图—公用工程停送时间—阴井隔离状况—设备、管线清洗置换——交付检修2)开车——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开车时间—公用工程输送时间——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水试车步骤及要求—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4.
3.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事业部负责协调解决
4.
3.5审核全部终止后,由生产事业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总签字批准
4.
3.6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
4.4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事业部,一份车间存查
4.5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事业部申请办理检修作业许可证
4.6检修作业许可证由生产事业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4.7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终止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4.8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事业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4.9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事业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4.10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依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5相关文件工艺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岗位停车确认表》《岗位开车确认表》《岗位操作记录》《检修作业许可证》《检修后开车申请书》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护建构筑的完整,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构筑物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办公室对全公司建构筑物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视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视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3.2安全部负责建构筑物定期安全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凡有人通过或工作的地点,建筑物均应设置安全进出口,并保证畅通
4.2距离地面2m以上操作设备时,应设置固定式平台有中东危险的平台、通道、走梯、走台等,均应设置护栏或扶手,并有足够的照明;
4.3栏杆的设置应遵守GB
4053.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按GB2894《安全标志》涂表面漆;
4.4建构筑物防火等级、防火间距要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安全进出口的设置应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要求,且要有明显标志,始终保持畅通
4.5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便破坏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便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4.6因特别理由,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需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公司办公室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
4.7每半年公司办公室组织对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视整改,即时消除隐患
4.8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视、督控和检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表
4.9公司办公室对全厂建构筑物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
4.10厂区道路应保持整齐,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便破坏道路5相关文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隐患整改通知单电气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电气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电气管理职责,确保用电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职责
3.1设备部
3.
1.1负责电气管理,
3.
1.2负责电气设备档案、记录等管理工作
3.2安全部
3.
2.1负责防雷接地设施按计划检测
3.
2.2对电气设施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3.3设备部
3.
3.1负责对各单位的动力照明箱、柜、板统一进行编号并定期进行检查,对破损和缺件应及时修理
3.
3.2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电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维修、绝缘测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4.4各部门、车间
3.
4.1负责执行本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3.
4.2负责本部门、车间动力、照明等设备的日常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一般规定
4.
1.1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4.
1.2电气工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医生鉴定智力正常,无阻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
4.
1.3电工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需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
5.
1.4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需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砌底、检查正常、修理及时
4.
1.5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需良好,安全可靠
4.
1.6电气设备的安全外壳、金属构架,必需根据条件采用保护性接地(零)的措施
5.
1.7电气设备必需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4.
1.8在发生大量蒸汽、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
4.
1.9作场所和储存易燃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
1.10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4.
1.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需中止进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登杆作业
4.2变配电管理
4.
2.1除配电值班人员,设备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和安全监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必需由设备部或安全部批准
4.
2.2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齐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电室内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种电气设备,母线应经常清扫,门窗、电缆间要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
4.
2.3变配电室必需有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夹钳、绝缘体、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
2.4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3移动电器管理
4.
3.1凡可移动、使用380伏以下工程电压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
4.
3.2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
4.
3.3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和插座应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橡胶电榄,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定,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用三孔接头或四孔插头插头和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稳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
4.
3.4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在锅炉、塔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边都是危险金属的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和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
3.5移动电风扇、电焊机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检测
4.
3.6移动电器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易爆场所
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4.
1.1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
4.
4.2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4.
4.3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碎,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
4.
4.4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必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否则使用者必需使用者必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o
5.
4.5无插头和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手持电动工具阻止使用5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电气设备运行记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公用工程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用工程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系统的管理3职责
3.1生产事业部/设备部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4.2安全部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4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电气安全管理
3.
1.1设备部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3.
1.2设备部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
1.3其它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4.2蒸汽安全管理
4.
1.1设备部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
2.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俭约用汽
4.
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需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循环水安全管理
4.
3.1设备部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
3.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俭约用水
4.
3.3循环水站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
3.4生产事业部负责车间与动力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4.
4.1设备部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
4.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俭约用水
4.
4.3冷冻站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
4.5生产事业部负责车间与动力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4.
5.1安全部、设备部负责消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4.
5.2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相关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消防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本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罐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巡线及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
3.
1.1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区域及职能的划分;
3.
1.2负责在每月安全检查时对各职能部门执行制度的状况进行检查
3.2设备部
3.
2.1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技术档案管理;
3.
2.2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及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修
3.3管道操作人员
3.
3.1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管道日常巡查;
3.
3.2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4、工作程序及内容
3.1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需建立技术档案
4.2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需由设备部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4.
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
2.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
2.3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2.4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
2.5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
2.6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
2.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
2.8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
2.9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3管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
3.1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I,进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
3.2操作人员必需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
3.3操作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4巡线检查
4.
4.1阻止以下危害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1)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2)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附属设施;3)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4)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5)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放置重物;6)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桥等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
4.
4.2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阻止以下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1)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2)取土、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3)修建厂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4.
4.3管道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4.
4.
3.1巡回检查的工程应包括
4.
4.
3.
1.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状况、系统平衡状况;
4.
4.
3.
1.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状况,是否存在泄漏;
4.
4.
3.
1.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4.
3.
1.4管道震动状况;
4.
4.
3.
1.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4.
4.
3.
1.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状况;
4.
4.
3.
1.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4.
4.
3.
1.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
4.
3.
1.9是否存在其它缺点
4.
4.
3.2安全员除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巡检外,还应对管道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4.
4.
3.
2.1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罐、装卸栈桥、装卸场、分输站、减压站等站场;
4.
4.
3.
2.2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4.
4.
3.
2.3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4.
4.
3.3有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时,安全员应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4.5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4.
5.1操作工艺操纵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4.
5.2压力及温度波动操纵范围,介质成分,特别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操纵值;
4.
5.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本卷须知;
4.
5.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工程;
4.
5.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6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需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5相关文件风险评价、风险操纵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正确评价风险、合理地确定风险等级,并选择有效的操纵措施,以降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新改扩建、供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检维修、检验、分析、后勤服务等过程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操纵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所识别出的不可容许风险及重大风险的操纵措施
3.2工会参与危害识别(包括工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评价、操纵措施的计划并监视实施
3.3安全副总经理批准风险操纵措施计划
3.4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的计划,并监视风险操纵的有效性
3.5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措施的计划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作流程识划别风分危确作险险计资定业有评划料风活害价操定组收险动因风织集等期素险纵级实评计施审划初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危化品管道巡线记录》领导干部带班制度1目的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领导带值班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带班职责
4.
1.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
1.
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
1.
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担忧全因素;
4.
1.
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视、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中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
1.
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需当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看法,督促限期整改;
4.
1.
1.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状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加入事故的调查、分析理由,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看法;
4.
1.
1.6负责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状况
4.
1.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
1.
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需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
1.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
1.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视、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中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
1.
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担忧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需按及时上报处理;
4.
1.
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需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理由,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2要求
4.
2.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需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与节、假日有特别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4.
2.2各部门、车间领导轮番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须提前报公司办公室调度,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
2.3车间领导依照排班顺序每日轮番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生产事业部调度;
4.
2.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晚19时值班至次日早7时;
4.
2.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明白交接班必需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4.
2.6公司带班领导对值班时段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需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公司领导带班值班时段现场巡检不得少于2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需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分检查并填写记录;
4.
2.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5处罚
5.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依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依照严重违纪处分;
5.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明白的,每人次罚款50元;
5.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疏忽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依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受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4对突发异常状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突发异常状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6相关文件安全检查制度7相关记录领导干部值班记录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参照《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办公室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2安全部负责监视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信号、标志
4.
1.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织路口及阻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状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4.
1.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需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
1.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织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4.2交通线路
4.
2.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4.
2.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阻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需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
4.
2.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稳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
4.5m
4.3车辆
4.
3.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需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
3.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
3.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
3.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需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
3.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需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需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
3.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4.
3.7驾驶员必需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矩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
3.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
3.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需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
3.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听从门卫人员的指挥
4.
3.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
3.12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需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时若发现不佩戴阻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违章处理,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对驾驶员所在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对有责任的门卫作相应处理
4.
3.13车辆倒车必需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边地形及物□小44口口口寺伏况
4.
3.14车辆必需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需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4.4装载运输
4.
4.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需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
4.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
4.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4.
4.
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4.
4.
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
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4.
4.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4.
4.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4.5其它交通事项
4.
5.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并按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荤引,车辆转弯前必需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
5.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马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4.
5.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4.
5.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需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公司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相互追赶
4.
5.5严禁在公司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4.
5.6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存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登记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进行操纵,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2范围适用于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的管理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手册、工作标准
3.2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管理体系计划输出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环境方针、目标及管理手册,批准发布程序文件、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其它管理性文件
3.3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归口管理,组织文件的编制、发放、评审、更改、换版及销毁等管理工作
3.4质检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评审、更改、换版及销毁等管理工作
3.5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写、使用和保管等管理工作4程序内容
4.1文件分类
4.
1.1第一层次文件管理手册(包括方针、目标);
4.
1.2其次层次文件程序文件;
4.
1.3第三层次文件分为四类a)管理性文件;b)技术性文件;c)合同、报告、记录及其他文件;d)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政策、法规等外来文件
4.2文件的编号
4.
2.1管理手册JYL/XXX(X)-XXX-XXXX1文件发布年号-------------------文件顺序号---------------------------文件版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体系类型代号(位数不限)---------------------------------------公司名称代号注QEM表示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手册
4.
2.2程序文件JYL/SP001-2009SP:程序文件001程序文件序号2009发布年号
4.
2.3其它文件JYL/文件类别名+顺序号-发布年号文件类别管理标准(GL)、工作标准(GZ)、技术标准(JS)、质量计划(ZJ)、指南(ZL)、预案(YA)o
4.
2.4记录JYL/R+标准条款编号+顺序号
4.3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
4.
3.1管理体系计划输出文件、方针、目标和手册由办公室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3.2程序文件、管理制度、记录表式及其他管理性文件由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编写,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风险评价的计划、组织和准备
4.
2.1制定风险评价计划
4.
2.
1.1安全部组织协调、指导并监视各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风险评价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评价范围、目标、准则、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4.
2.
1.2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属所有部门与其活动的各阶段及所有的装置设备设施等具体为(D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状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难
4.
2.2成立风险评价组织公司成立由管理者代表为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应覆盖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员、生产工人代表)、工会组织代表等成员组成
4.
2.3收集资料
4.
3.3技术性文件由质检部组织编写,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
3.4适用的法律、法规由文件获取部门确认,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程序》
4.4文件的归档文件经批准后,原版文件由该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存档,并按文件的类别填写《文件清单》进行登记《文件清单》中至少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数量、批准人/日期、生效日期、归档日期等内容存入软盘的文件也进行归档登记,为防止文件的丢失,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应有备份,以软盘贮存的文件也应进行标识
4.5文件的发放管理
4.
5.1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所有受控文件在文件封面上加盖说明受控状态的印章,并注明分发编号非受控文件,公司不对其发放、更改等方面进行操纵
4.
5.2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按管辖范围建立《文件清单》,并注明文件的发放总数,为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适用版本,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领用(发放)登记表》
4.6文件的评审与更改
4.
6.1每年底或次年初,由办公室组织对管理性文件评审,质检部组织对技术性文件的评审,各部门结合平日使用状况进行适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统一实施修改;
4.
6.2文件更改时,归口管理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经原审批人进行审批后(假如不是原审批人审批时,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文件归口部门负责对相关文件进行更改,并保存更改内容的记录;
4.
6.3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收回统一处置,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7文件的领用
4.
7.1文件使用者在《文件领用(发放)登记表》中签收,并注明领取文件数量
4.
7.2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文件,分发编号不变,并收回旧文件;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编号,并注明已丢失文件的分发编号失效;文件归口管理部门作好文件发放签收记录
4.8文件的保存
4.
8.1各职能部门及时填写受控文件的《文件清单》,并合理保管好本部门的文件,存放在枯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4.
8.2办公室和质检部每半年对公司文件保管、使用等状况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并符合要求
4.
8.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楚、易于识别和检索
4.9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4.
9.1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
9.2因某种理由需保存的任何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加盖“保存资料〃印章
4.
9.3对要销毁或保存的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留用)申请单》,经原审批人批准后,授权相关人员销毁(留用)
4.10文件的借阅与复制借阅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文件管理人员在《档案材料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后借阅需复制管理体系文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文件管理人员复制,并在《文件领用(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编号
4.11外来文件的操纵收到的外来文件(包括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法规等),由文件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加盖“受控〃印章,并操纵分发以确保其有效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程序》
4.12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操纵,同样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13作为记录的文件按《记录操纵程序》执行
6.14行政文件管理公司内部拟、发文及外来信件、来文等行政文件按公文处理方法执行5相关文件
7.1《记录操纵程序》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5.3《档案法》6记录
6.1《文件清单》
6.2《文件领用(发放)登记表》
6.3《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
6.4《文件销毁(留用)申请单》
6.5《档案材料借用登记表》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有效操纵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改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3职责
1.1生产事业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制定和实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2安全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实施的监视检查
3.3财务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统计和提供
4.4各相关部门及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4.
1.1国家和产业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标准
4.
1.2安全检查中可发现尚未解决又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
4.
1.3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广大职工群众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员工劳动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4.2计划编制的范围
4.
2.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电照明等
4.
2.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员工中毒的一切措施如通风降温、采光、防寒取暖、防潮、消除噪音的设施等
4.
2.3辅助房屋设施有关保证员工卫生所必需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更衣室、消毒间、改善厕所卫生等设施
4.
2.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编写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出版安全简报,印刷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办安全训练班、座谈会、展览会
4.3安措计划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4.
1.1各责任部门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和标准具体规定,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探讨,确定年度安措工程,指定专人编制具体计划和方案,对其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进行探讨后,送生产科审查汇总
4.
3.2生产事业部审查,平衡后编制出公司年度安措计划草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核
5.
3.3各车间专题会议探讨决定以下事项1确定全年度安措工程2确定各工程资金及来源3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4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5确定完成或投用期限6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工程在批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
3.4批准报的安措工程,由生产事业部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
4.
3.5在日常和专业安全检查中查出的担忧全因素及其整改措施要按月报生产事业部备查
4.
3.6生产事业部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报公司汇总
4.
3.7经批准的安措计划工程不得任意变动,若因特别理由,需修改计划应经生产副总批准
4.4安措计划执行状况检查和报告
4.
4.1安委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生产副总汇报执行状况
4.
4.2生产副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检查,会议上由生产事业部对执行状况进行汇报
4.
4.3重大安措工程,由生产事业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执行状况
4.5安措经费和材料
4.
5.1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具体执行《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
4.
5.2所需材料,设备应由供给部门列入购买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4.
5.3安全装置的大修,要挟安全生产的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费开支
4.
5.4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其它安措费用,由生产日常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本金
4.6竣工验收
4.
6.1安措竣工后,由安委会成员会同其它有关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动力、电仪等)检查验收
4.
6.2安措竣工投入使用三个月后,由使用车间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效果和存在问题作出全面评价5相关文件安全费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费用台帐》防泄漏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现场管理,防止因危险化学品泄漏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防泄漏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生产事业部负责防泄漏的日常管理
3.2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跑冒滴漏的日常检维修
3.3各相关部门、车间负责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巡回检查及泄漏处理
3.4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设施的防泄漏
4.
1.1化工生产用设备设施投用前必需经过试压试漏,确保生产时,不发生泄漏设备设施检修后重新启用前,同样要经过试压,确保密封良好
4.
1.2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需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泄漏、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4.
1.3危险化学品的反应器、料槽、储存设施等要确保安全完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对不及时报告或延误会决的,安环科当即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教育或处罚
4.
1.5对压力容器要使用有资质单位生产的设备,其配备、安装、使用、检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发现故障应当即排除超期设备严禁使用,
4.2泄漏预警及应急
4.
1.
62.1生产设施建设时,严格依照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配备安装必要的防泄漏检测设施
4.
1.
72.2公司在易燃易爆场所配备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检测报警探头具体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4.
2.3公司在罐区设置了溢料池、备用罐生产装置区设置了备用釜,以利发生泄漏时的应急
4.
2.4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当发生泄漏时,依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泄漏处理
4.
2.5公司编制《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专项预案,当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时,应当即启动预案,紧急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处置措施见其MSDSO
4.3各部门对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执行《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安全部对各部门岗位巡回检查执行状况进行监视检查
5.4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依照《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考核奖惩5相关文件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职能分工,收集以下资料——适用于本次活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往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的信息(如安全工器具试验结果、员工体检结果、压力容器安全检定结果、设备噪声测量结果、消防设施的检查结果);—“三同时〃批准书及许可文件;—使用物料、化学品、危险品清单及其安全参数;——能耗、物耗数据及本金信息;——工艺过程及技术资料;——设施布置及安全设施设置;—组织的方针、战略和规划文件;—组织的机构和职责划分的文件;——组织现行的管理制度文件;—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违法行为及其调查处置结果的信息;——健康安全记录等在以上资料不足时,当即组织现场调查和监测活动
4.3划分作业活动
4.
3.1各部门、车间可依照以下方法划分作业活动
(1)按生产流程阶段;
(2)按地理区域;
(3)按装置;
(4)按作业任务;
(5)按生产、服务阶段;
(6)按部门;
(7)上述方法的结合;
(8)管理活动、岗位职责;
(9)生产车间依照工艺单元(正常操作、异常状况处理、检修状态下的停车、交出条件确认、开车);
(10)检修单位检修任务或活动
4.
3.2划分作业活动后,填写并完成“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中相关栏目
4.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
4.
4.1分析评价方法选择(D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管理活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或安全检查表法(SCL);
(5)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选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或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6)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4.
4.2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4.
4.
2.1工作危害分析法主要用于日常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辨识每个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5.
4.
2.2分析步骤
(1)选定作业活动;
(2)分解工作步骤;
(3)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后果;
(4)识别现有的安全操纵措施;
(5)进行风险评价;
(6)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7)定期评审
4.
4.
2.3分析结果填入“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4.
4.3安全检查表法(SCL)
4.
4.
3.1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堆积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寻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在系统安全设计或安全检查时,依照安全检查表确定的工程和要求,逐项落实安全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
4.
3.2分析步骤
(1)根据分析对象的功能组件,确定每一分析工程;
(2)选择分析对象;
(3)针对分析工程,查阅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作业指南,确定相关标准要求;
(4)研究分析工程的设计和操作可能与标准、规定不符而产生的偏差;
(5)分析上述偏差可能导致的后果;
(6)识别现有的针对分析工程的操纵措施,找出现行管理存在的缺点;
(7)进行风险评价;
(8)提出建议、提升措施
4.
4.
3.3分析结果填入“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4.5风险评价准则
4.
5.1根据影响危险程度的两个方面(D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用公式表示为R=LXS式中R——风险度;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一发生的频率与现有的预防、检测、操纵措施的综合;S——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的严重性
4.
5.2评价分值和风险等级的确定见表
1、
2、
3、4O表1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员工胜任程度监测操分数偏差发生频率管理措施(意识、技能、经设备设施现状纵、报警、验)联锁补救措施不胜任(无任何培带病运行,不符在正常状况下从来没有检查;没有操作无任何防范5训、无任何经验无合国家、行业规经常发生规程或操纵措施上岗资格证)范偶尔检查或大检查;有操不够胜任(有上岗超期服役、经常常发生或在预作规程,但只是偶尔执行防范、操纵4资格证,但没有接出故障,不符合期状况下发生(或操作规程内容措施不完善受有效培训)公司规定不完善)有,但没有过去曾经发一般胜任(有上岗每月检查;有操作规程,过期未检、偶尔完全使用3生、或在异常证,有培训,但经验只是部分执行出故障(如个人防状况下发生不足,屡屡出过错)护用品)每周检查;有操作规程、运行后期,可能有,偶尔失去2过去偶尔发生胜任,但偶然出过错但偶尔不执行出故障作用或出过错高度胜任(培训充每日检查;有操作规程,有效防范操纵1极不可能发生分,经验丰富,意运行良好且严格执行措施识强)表2评估危害及景2响后果的严重性(S)法规及规章制度分数人员伤亡程度财产损失停工环境污染公司形象符合状况部分装死亡;终身残置(力2发生市级以上有影响违反法律法规、影响超出盐5废;丧失劳动能210万元套)的污染事件强制性标准城市的范围力停工部分丧失劳动能1套装污染波及相邻公司,潜在不符合法律影响限于盐4力;职业病;慢25万元置停工在园区有影响法规城市范围内性病;住院治疗需要去医院治部分工污染限于厂区,紧急不符合行业或工影响限于响水32万元疗,但不需住院序停工措施能处理业区的规章制度县内受影响设备局部、作业过程皮外伤;短时间不大,不符合公司规章影响限于公司21万元局部受污染,正常治身体不适几乎不制度及周边范围内污手段能处理停工没有停1没有受伤无没有污染完全符合无影响工表3风险等级操纵措施及实施期限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操纵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提升措马上施进行评估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操纵程序,定期检15-16重大查,测量及评估当即或近期整改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9-12中等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8可容忍微弱或可疏忽无需采用操纵措施,但需保存记录4的表4风险评估表12345可能
11234522681043391215644121620855152025104.
5.3凡R值达9及以上列入“重大风险操纵清单〃
4.
5.4各部门(车间)将形成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和“重大风险操纵清单〃报安全部
4.
5.5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车间)上报的“重大风险操纵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的“重大风险操纵清单〃,报安全生产副总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车间)
4.6风险操纵
4.
6.1相关部门(车间)根据识别的风险,制订操纵措施选择风险操纵措施时,应考虑a)操纵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b)操纵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c)操纵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d)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4.
6.2操纵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b)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
6.3纳入“重大风险操纵清单〃的风险的操纵措施应形成管理方案报安全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下发执行
4.
6.4责任部门(车间)根据管理方案落实具体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
6.5安全部对所采取的风险操纵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进行理由分析,重新制定操纵计划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4.
6.6安全部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的结果,作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进行管理评审的依据
4.
6.7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的风险操纵措施,将风险操纵在可接受的程度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工程,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a)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b)评审看法;c)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状况等;d)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e)竣工验收报告
4.7风险信息更新公司不休止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以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评审或检查风险操纵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以下状况发生时,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价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e)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4.8重大危险源操纵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3职责与分工
1.1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3.2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4.3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会议分类
1、公司级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政府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
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或部门指派下属装置岗位专业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车间级安全会议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4、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交接班会、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会议内容
4.
8.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依照《重大危险源的辩识》GB18218-2009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为原料罐区、成品罐区、生产区
5.
8.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I,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操纵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加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本岗位的风险,并把握操纵风险的技能5相关文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记录
6.1作业活动清单
7.2设备设施清单
8.3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9.4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10.5重大风险操纵清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落实整改,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年度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监视实施
3.2总经理加入综合性安全检查,负责批准重大隐患治理措施
4.3分管安全副总负责组织安全部、环保部、设备部、事业部、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各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5.4安全部负责按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编制安全检查表;负责安全检查具体工作的落实和隐患整改状况的跟踪检查
6.5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自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检查的分类
4.
1.1外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政府部门依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安全督查和公司依照当地要求聘请专家组织的法定监视、检测、检查
4.
1.2企业内部检查内部检查是公司、各部门(车间)内部根据生产状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4.
1.3综合性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各部门车间至少每月组织1次
4.
1.4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当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4.
1.5专项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a)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落实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和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b)节日前检查主要是春节、元旦、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状况进行重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落实,设备部协同c)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的专业性检查由设备部组织落实,危险物品、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监测仪器等由安全部组织落实,防尘防毒由工会组织落实安全检查的依据a)国家及政府部门各项相关法律法规;b)国家及行业各项相关标准;C)各项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具体依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安全检查表〃执行
4.
3.1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a)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安全工作状况的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记录)等;b)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状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状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状况等;c)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7.
3.2安全现场检查主要内容a)依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b)检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前的准备日常检查依照日常检查制度执行,综合性、专项安全检查依照以下要求a)检查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b)检查部门落实加入检查人员,成立由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加入的安全检查组织,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加入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c)检查部门制定检查表并下发至加入检查的人员;d)检查计划和检查表下发至各受检单位;e)受检单位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7.1安全检查的实施
7.
2.1安全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
5.2内部综合性、专项安全检查时,检查部门组织加入检查人员依照检查计划到达受检单位
4.
5.3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依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
5.4综合检查
4.
5.
4.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部组织,加入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
4.
1.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全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状况记入《事故隐患登记表》
4.
5.
4.2车间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加入人员为车间有关管理人员,检查结果由各车间汇总并记入《安全生产检查表》
4.
5.5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或依据《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4.
5.6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部安全部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4.
5.7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巡回检查台帐
4.
5.8节假日检查节假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4.
5.9各级管理人员,如基层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
5.10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由人事部组织,一年一次
4.6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担忧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
4.7执行,安全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视检查若整改不到位,则按岗位责任制进行相关处罚
4.7隐患治理
4.
7.1对日常各种形式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问题,检查组应向受检单位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通过书面或管理网站提交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受检单位应按时填写并上报(返回)“隐患整改反馈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定应急处置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落实专人,定期整改终止
5.
7.2受检单位负责按要求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暂时不能整改的工程,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确定为隐患管理的工程,安全部负责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6.
7.3事故隐患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D判定事故隐患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看法;2)事故隐患的评估包括企业自评、安监部门组织的专家复查等形式,分级主要包括公司级和车间级;3)事故隐患治理工程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和安排实施;4)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应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状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做到“五定〃,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4.
7.4事故隐患工程的验收根据状况由安全部、设备部和责任单位组织验收,以便责任追究,同时落实奖惩措施
4.
7.5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状况,检查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并做好《事故隐患登记表》登记
4.
7.6检查组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参照隐患和问题的性质,依照各专业相应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按《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奖惩
5.
7.7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提出处理看法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6.
7.8安全部对确定的重大隐患工程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D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7.评审看法;
8.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状况等;
9.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10.工验收报告
4.
7.9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安全部负责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
7.10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必需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5相关文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反馈单事故隐患登记表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依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视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规定,识别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进行分级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测的管理;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
3.2各相关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重大危险源辩识
4.
1.1依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视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规定,公司生产场所涉及重大危险源物质有丙烯、甲苯、丙烯醛、醋酸、对苯二酚、丙烯酸、甲醇、乙醇、丁醇、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三氯化磷、甲醛、氢、氨贮存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物质有丙烯、丙烯酸、甲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甲醇、乙醇、丁醇、三氯化磷、甲醛涉及的区域有各生产装置、丙烯罐区、原料罐区、丙烯酸罐区、丙烯酸酯罐区等
4.
1.2安全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性质、区域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
2.1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备案
1、公司级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2、部门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传达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车间级安全会议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规定,公司、部门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可自行安排
4.3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考究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看法
2、发言和交换看法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赋予实施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到达会议地点加入会议人员填写《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无故缺席人员将对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正常状况下每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月召开一次,车间的安全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公司每周二下午召开生产平衡会,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加入,会议协调解决与生产有关的问题,包括安全事宜办公室保持会议记录
7、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安全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车间级安全会议由车间主任担任其他现场会议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8、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执行《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4.4会议记录及跟踪
1、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者负责完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合理保管;
4.
2.
1.1重大危险源辩识后,公司每两年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能量等级评估和安全监管等级评估
4.
2.
1.2安全部负责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有关安全措施报送县安监局备案并根据评估结论、看法进行提升,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
2.
1.3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增减或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安全部应及时向安监及有关部门变更备案
4.
2.2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与监测
4.
2.
2.1公司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即公司、部门、装置,各级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制订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公司级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部门级每月至少检查1次,装置岗位每周检查1次,班组日常巡查,每班至少2次
4.
2.
2.2相关部门及专业要落实专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如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等设施;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及计量、急救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涉及法定检测的请有资质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4.
2.3监控与报警
4.
2.
3.1公司依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监控设施包括视频监控、数据监控、通迅报警等安全部负责日常监控和维护
4.
2.
3.2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报警信息要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联网
4.
2.
3.3重大危险源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异常状况时,相关人员应当即向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部汇报,紧急状况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或有关救援及监管部门汇报
4.
2.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4.
2.
4.1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并报县安全监视管理部门备案
4.
2.
4.2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重大危险源一年进行两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状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4.
2.5其它管理要求
4.
2.
5.1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各事业部及仓储部门应组织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针对该重大危险源制定措施,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操纵和管理
5.
2.
5.2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现场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具体有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作为处理事故之用,安全部和各所属部门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
2.
5.3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罐区、生产场所,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需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伴,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需严格登记,现场人员应交待清本卷须知并跟踪监护
7.
2.
5.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发现重大危险源险情时必需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当即上报5相关文件
5.1《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2《风险评价、风险操纵管理制度》6记录
6.1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登记表
6.2重大危险源管理表
6.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
6.4应急演练记录
6.5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操纵,确保及时识别、获取、更新和传达到与安全标准化管理方面有关的各级领导、部门、车间,并对其遵循状况进行合规性评价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传达和符合性评价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
3.
1.1负责识别、获取安全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
1.2负责将有关安全标准化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1.3负责跟踪检查安全标准化法规与其他要求执行状况
3.
1.4负责评价有关安全标准化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状况
3.2环保部
3.
2.1负责识别、获取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
2.2负责将有关环境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2.3负责跟踪检查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执行状况
3.
2.4负责评价有关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状况
3.3各部门
3.
3.1参与评审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
3.2负责落实本部门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与识别
4.
1.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法律安全标准化管理及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其他要求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外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有关要求、国际公约、合同方、供方及其他相关的要求等,以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与官方机构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4.
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途径
4.
1.
2.1通过上级部门发到公司,办公室获取国家、省、市、县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公布或修订信息,由办公室签发到安全部及相关部门
4.
1.
2.2办公室、安全部、环保部也可从安监、质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跟踪法律法规信息
4.
1.
2.3通过其他相关方获取有关要求,由各职能部门获取相关的要求,并将信息转安全部、环保部
4.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审安全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审,确保各使用部门均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传达安全部、环保部负责将有关适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传递方式有——按《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制度》的规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递到相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各部门应将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登记;—组织对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学习,以确保相关人员遵照执行;——通过会议、宣传栏、黑板报进行宣传
4.4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安全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评价结果
5.5符合性评价的内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是否充分?更新是否及时?—安全标准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状况
4.
5.1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状况,及时采取改正和改正措施,按《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执行
4.
5.2各相关部门根据评价看法,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措施以满足有关要求安全部跟踪措施的落实状况
4.
5.3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到需制定或修订的程序、制度、技术要求等文件的,由办公定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
4.
5.4安全部负责保持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将确认有效的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存档
4.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安全部、环保部通过适当的渠道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按本制度“
4.2〃条款的要求组织评审,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更新登记表》,按《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制度》规定执行5相关文件《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更新登记表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1目的对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有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操纵,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制度均为有效版本2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纵3职责
3.1总经理批准发布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3.2分管副总(管理者代表)
3.
2.1批准发布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3.
2.2审核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3.
3.3组织安全标准化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3安全部在办公室协助下,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看法
3.4办公室负责按《文件操纵程序》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中管理性文件的定期评审、发放、更改、销毁、保管
3.6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4程序内容
4.1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放
4.
1.1公司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在办公室的协助下,由安全部组织编制安全管理制度
4.
1.2安全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进行会签,完成《文件会签单》,同时根据会签中各部门提出的修改看法进行修改完善
4.
1.
31.3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会签并报分管安全副总审批后,由办公室依照《文件操纵程序》进行发放到各相关的部门岗位
4.
1.4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经会签后,经分管安全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依照《文件操纵程序》进行发放到各相关的部门
4.
1.5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放执行《文件操纵程序》中相关规定执行
4.2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
2.1评审的频次正常状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状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
2.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需加入评审
4.
2.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
2.4评审输出
4.
2.
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
2.
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加入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3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
3.1修订频次正常状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状况,可随时组织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公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看法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理由,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
4.
3.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
3.3修订依据
4.
3.
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
3.
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
3.
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
3.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结果由原审批人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
3.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别理由,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5.4记录要求管理制度的发放、审批、修订及作废的记录按《文件操纵程序》执行5相关文件
6.1《文件操纵程序》6记录
7.1《文件清单》
7.2《文件领用(发放)登记表》
7.3《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
7.4《文件销毁(留用)申请单》
7.5《档案材料借用登记表》
6.6《文件会签单》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承包方人员及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等3职责与分工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培训资金的落实
3.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审定
3.3人事部
3.
3.1负责公司的培训教育管理,培训器材、资料的准备,授课人的聘请和监视本制度的执行
3.
3.2负责员工培训教育台帐的建立和相关培训资料的归档
3.
3.3负责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并监视其实施
3.
3.4负责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3.4安全部
1.
4.1负责整理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上报人事部
3.
4.2协同人事部组织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相关工作
3.5各部门、车间负责培训人员的组织和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2、会议组织者或会议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会议决议的跟催,并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汇报5相关文件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会议纪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到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4.1培训教育管理
4.
1.1每年初,各部门、车间根据本部门的风险评估结果、更新状况结合员工安全意识、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经安全部统一汇总后,交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经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实施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状况和培训目标,对培训教育计划需变更时,人事部应及时调整并记录变更状况
4.
1.2对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的组织部门应保存培训计划(通知)、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实施记录、试卷和培训考核的成绩
4.
1.3对外部组织的培训,安全部做好培训登记,并收集培训资质证书,保存复印件,原件存档
4.
1.4人事部对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必需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记录
4.
1.5安全部制订特种作业培训计划,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台帐〃,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
1.6人事部组织职能部门对每次安全培训教育的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完成“培训效果评价表〃,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公司对加入培训的人员达到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可以在培训过程中进行,也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或监测培训产生的长期效果来评价是否已达到相应的能力
4.
1.7公司对员工必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树立终身安全教育的观念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以安全意识、安全态度、规章制度、技术技能为主
4.
1.8人事部根据员工的历次培训状况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4.
2.1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入上级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48小时,(且每年加入不少于20个课时的再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
2.2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人事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4.
3.1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再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探讨
4.
3.2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车辆驾驶等人员均属特别工种,必需按“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矩〃,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各单位对特别作业人员变动,应向安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审定,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安排该项专业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科负责复审工作的安排
4.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事业部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I,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3.4调岗、转岗或离岗后复岗的职工,必需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新岗位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车间和班组两级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3.5凡经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需不带薪重新培训,对重培、重考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调岗或予以辞退
4.
3.6公司每年应对所有职工进行两次安全教育时间基本为公司大检修后职工复工之前两次累计时间为公司领导加入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6个学时辅助部门职工累计不少于24个学时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员工累计不少于20个学时每次培训组织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4.4新从业人员培训凡新入厂的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及新调入本公司人员等)必需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
4.1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教育时间为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人事部分派到二级安全教育单位并作相关记录一《新职工“三级〃培训登记表》和《安全生产培训签到表》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a)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防护;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e)有关事故案例等
4.
4.2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培训由新职工所到单位主管领导(主任)或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派到三级安全教育并作相关记录一车间培训教育记录和签到表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遇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处理;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h)有关事故案例等
4.
4.3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状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教育时间为16个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试用,满三个月后,车间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反馈给人事部,合格的签订正式用工协议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协同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c)有关事故案例;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
4.4
二、三级培训教育后,班组向车间汇报,车间向安全部汇报,安全部整理完善《新职工“三级〃培训登记表》
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
5.1本车间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接收部门完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4.
5.2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并完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4.
5.3公司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本卷须知的培训教育并完成“外来人员培训记录〃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培训教育内容包括(D安全本卷须知的培训教育;
(2)进入生产区相关部位的危险性告知和基本防护用品;
(3)易燃易爆危险区载明火、静电、通讯器材、照相、摄像的管制;
(4)相关场所的应急通道和安全疏散(风向)方向
4.
5.4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6日常安全教育
4.
6.1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公司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4.
6.2日常安全教育要求
4.
6.
2.1公司管理部门、班组应依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6,
2.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领导层应每月至少加入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加入2次班组安全活动
4.
6.
2.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
6.3日常安全教育检查
5.
6.
3.1公司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
6.
6.
3.2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全年覆盖率不小于95%5相关文件无6相关记录培训需求登记表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台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台帐新职工“三级〃培训登记表培训签到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车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价表临时出入证登记表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台帐外来人员或单位培训记录表年度班组安全活动计划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员工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公司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使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审批
3.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岗位的审定
3.3安全部
3.
3.1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委托具有特种作业培训资质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的巡查和日常管理
3.
3.2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台帐建立以及轮岗时的安全教育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培训计划
4.
1.1人事部负责每年向安全部提供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4.
1.2各所属部门/车间对已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4.
1.3因工作需要追加培训计划的,由用人单位提出需求,经人事部呈报生产副总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追加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要求
4.
2.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在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之前,不能独立从事该工种的工作若从事该工种的工作必需是在已获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监护和指导下进行
4.
2.2安全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台帐〃,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培训简历、培训考试考核成绩、资格证书期限等资料
5.3新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a)年满18周岁,中专(相关专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由地、市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证;b)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c)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点
4.4在岗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
4.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与发证工作,由生产部组织申报,加入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
4.
4.2各事业部对已经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4.
4.3安全部负责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再从事本工种工作;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独立从事本种作业
4.
4.5为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每年由安全部组织到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
4.6培训终止后,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到复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4.
4.7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必需调动时要经生产副总和安全部同意
4.
4.8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4.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4.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5相关文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6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台帐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管理部门、各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安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的筹备、组织程序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是安全活动管理的归口部门,各部门、基层班组按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
3.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活动的管理,编制安排公司安全活动计划,并对各部门、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监视
3.3办公室负责公司级安全活动后勤保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活动的管理,并对所属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监视检查
1.
1.15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活动监视和考核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活动内容
1.
1.
21.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会议要求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如化工专项整治活动、隐患治理专项活动、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
1.
1.3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安全技术知识
1.
1.4探讨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
1.
1.5开展预想事故的模拟演习、岗位练兵及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1.
1.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1.
1.
71.6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安全技术攻关的其它安全活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车间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明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材料,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所采取的提升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2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资料,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提升措施4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3.
1.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公司与各个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部门、车间负责人与班组及每一名员工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受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四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
1.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
(2)职责内容
(3)责任目标
(4)考核内容
(5)监视人员
(6)责任人
3.
1.3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依照“四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状况进行奖惩
3.
1.4当员工工作岗位调整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必需随时改签
3.
1.7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等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3.
1.
81.8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活动如“安全生产月〃、“
11.9消防宣传日〃、“职业卫生宣传周”等
3.
1.
91.9公司安全生产需要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如各类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考核、竞赛活动、预案演练、隐患排查、安全合理化建议、案例分析等
4.2活动要求
4.
2.1活动要求内容丰富、重视实效,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可采用讲座、探讨、竞赛等形式
4.
2.2各部门必需开展以班组或部门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得少于1学时(45分钟)
4.
2.3公司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加入一次班组安全活动,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加入二次班组安全活动
4.
2.4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防止走过场
4.
2.5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记录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部门及基层单位领导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4.
2.3安全部要定期监视检查安全部、办公室要做安全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和考核,并将其纳入部门及基层班组的绩效考核当中5相关文件《安全会议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活动计划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依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设备部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负责制定并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供给部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购买管理
3.3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
3.3各生产事业部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生产设施建设
3.
1.1公司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对建设工程依法审批的要求,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1.2公司安全部负责安全“三同时〃的资料准备、跟踪及实施监视负责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许可实施方法》准备资料,从安全条件论证、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装置试生产方案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直至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全过程的跟踪并监视实施
4.
1.3其它行政许可审批
1、建设工程应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视审核管理规定》,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设计,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工程竣工时,必需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应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2生产设施申购或配置
4.2,1部门车间根据公司发展及本部门实际,需配置设备时,填写《设备设施配置申请表》注明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用途、技术参数等
4.
2.2设备部负责设备配置状况说明,经生产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供给部负责安排购买或动力车间自制
4.
2.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部备案
4.3生产设施的安装
4.
3.1对大、中、型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备的安装施工,由主管副总经理、设备部、安全部等依照《承包商管理制度》共同对安装施工单位的资格、资质进行审定,确定安装施工单位
4.
3.2重大、关键设备的安装,必需由具有监视检验资格和资质的单位进行监视检验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车辆等设备的安装,必需强制执行全过程安装监视检验
4.
3.3设备部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
3.4新设备的竣工验收由设备部组织技术、安全、环保及使用单位加入,按制定的试车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必需达到完好标准、符合安全规范防腐保温、设备几何尺寸、静态、动态试验等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规范
4.4生产设施使用
4.
4.1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研发中心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告之正确的操作方法、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紧急状况时的处理、违章作业的不良后果等,使他们能够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出现事故同时,安全监视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操作状况进行监视检查,及时改正工人违章操纵设备设施的现象
4.
4.2使用现场配备必要的检查维护工具,进行使用性能及安全性能测试,并为设备和操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
4.3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
4.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车和停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整改
4.
4.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依照操作规程要求当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
4.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
4.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确切及时填写各项运行记录
4.
4.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车间设兼职设备员,协助设备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
4.8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部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
4.9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当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
4.10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便启动、转移、拆卸
4.5生产设施维护
4.
5.1生产设施维护要做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做到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相结合
4.
5.2日常检查
4.
5.2,1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受,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异常声响、漏油、润滑油量、压力、振动、温度等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
5.
2.2日常检查内容有D机械能否确保完成工作定额,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2机械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3)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正常可靠,机械、传动机构是否有潜在的担忧全因素;
(4)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漏油、噪声、振动、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5)有无降低设备寿命等隐患
4.
5.
2.2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提升看法,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4.
5.3维护保养由动力车间维护保养工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有如下几种
(1)调整对设备局部零件进行小的调整,如齿轮的啮合间隙、轴和轴承的协同等
(2)保养、加润滑油、清理切屑、擦洗油垢、更换易损件等
(3)运行维修不影响或对设备影响很小的运行时的修理,如电路的带电作业、不停炉修补、安全操作许可的不停机检修等
4.
5.4检维修分计划检维修和临时检修,具体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5.6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6.
6.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由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7.
6.2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执行《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
8.7其它设施运行管理
4.
7.1特种设备管理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4.
7.2安全设施管理按《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执行
4.
7.3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4.8检查与监视
4.
8.1主管副总经理、设备部、安全部、各事业部等单位按
3.1-
4.7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要求并参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文件制度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监视
4.
8.2设备安全检查一般采用设备安全检查表的方式设备的检查有日查、周查和月查等一般而言,日查是由操作者、班长和机修工进行;周查由所在车间进行;月查由公司按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4.
8.3设备部组织设备专项检查,参与临时的联合检查5相关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设备设施配置申请表生产设施验收单设备管理台帐安全设施台帐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维修方案设备报废清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安全检查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安全设施依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设施设计、购买、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安全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除温度、压力监测设施外的安全设施的管理
3.2供给部负责安全设施购买管理
3.3质检部负责安全设施中温度、压力监测设施的管理
3.4各部门、车间负责在安全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设施的配置
4.
1.1公司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工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1.2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目录》,公司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
4.
1.
2.1预防事故设施a)检测、报警设施如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b)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雷、防潮、防腐等设施,静电接地设施等;C)防爆设施如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d)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如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护栏(网)等;e)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命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4.
1.
2.2操纵事故设施a)泄压和止逆设施如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b)紧急处理设施如紧急备用电源,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5.
1.
2.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a)防止火灾曼延设施如阻火器、安全水封、防火墙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b)灭火设施如消火栓、消防车、高压水枪、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设施c)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如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d)应急救援设施如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e)逃命避难设施逃命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避难信号等f)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如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防火、防毒、防腐蚀、防高处坠落、防噪声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用品和装备
4.
1.3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安全设施,做到1)依照SH306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纵室或操作室;2)依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依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依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依照GB
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依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7)依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
50016、GB50160规定要求;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
1.4设备部依照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提出安全设施配备申请,经安全部审核后,报分管副总批准,交供给部实施购买
4.
1.5供给部根据购买申请,到有资质的供给商处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
4.
1.6安全设施购进后,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
1.7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并报安全部备案
4.
1.8生产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台帐
4.
1.9安全部建立除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外的其它安全设施台帐
4.2安全设施的管理
4.
2.1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保养,对损坏的安全设备要及时检修或更换,对人为损坏的安全设备行为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4.
2.2所有的安全设施必需挂牌或标识,内容包括名称、检验周期、管理人等
4.
2.3生产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必需灵敏可靠有效,同时要定点、定位,明确负责人
4.
2.4各事业部应积极开展完好设备和无泄漏活动,实行设备专人专职管理制,做到台台设备、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
2.5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一致,在编制设备设施检修计划时,将安全设施编入计划中,同时进行检修
4.
2.6安全设施不得随便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当即恢复
4.
2.7公司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质检部依照制度要求和职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档案,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
2.8安全设施设备报废必需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2考核形式
4.
2.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车间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状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
2.2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总经理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应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
4.
2.3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目标与责任,并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4.
2.4按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每月由安全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每季度由安全副总及相关考核人员对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一次责任制执行状况考核,并有记录,以确保目标的完成每月由安全副总亲自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及反馈状况
4.
2.5部门或车间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部门、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不享受当月安全绩效奖金,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
2.6年度内部门或车间发生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绩效奖金
4.
2.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4.3考核奖惩
4.
3.1各部门、车间要稳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
4.
3.2严格依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对照安全生产操纵目标,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4.
3.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安全职责部分占60%,安全目标部分占40%每项职责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六十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依照安全职责的履行状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状况逐条评分安全目标考核,如有事故发生,四十分全扣,其它每工程标的所占分数为四十分除以条款数量目标责任考核由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得分合计为总分考核得
4.3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
3.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
3.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
3.3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需细心检查;
4.
3.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
3.5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
3.6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4.
3.7安全带使用前要细心检查,用后合理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4.
3.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
3.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依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5相关文件生产设施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设施台帐消防器材台帐安全设施检测、保养、维护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特种设备依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设备部是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3.2安全部负责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登记及其委托检测工作
3.2各部门、事业部保障在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公司严格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4.2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
2.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
2.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
2.3安装完成后,公司(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
2.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安全部负责向县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3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
2.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设备部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
3.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
4.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5.
4.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6.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忧全因素,应当当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7.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
4.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9.
4.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即中止运行,并当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10.
4.7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中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阻止在故障不清的状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11.
4.8当设备发生紧急状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操纵措施后,当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5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4.
5.1设备部门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同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4.
5.2设备部每月组织一次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的检查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取得合格证书
4.
5.3特种设备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修,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同时要保存检验和检修记录,存入档案
4.6特种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5相关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生产设施验收单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登记台帐特种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操纵,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2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和生产过程以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用设备的管理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检验、试睑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2事业部、试验室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和检查
3.3环保部负责环境监测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4安全部负责安全监测和测量设备的管理4程序内容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及验收
4.
1.1质检部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监视和测量设备,对其购买和验收进行管理,填写《物资购买计划表》,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购买,并执行《基础设施操纵程序》相关规定
4.
1.2质检部和事业部根据《物资购买计划表》中技术要求,对购买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证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校准a)新购买的或自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质检部送权威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检查、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说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并对该设备编号,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总台帐》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测量范围、制造厂家、校准(校验)周期、初装日期、使用地点等b)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校准
4.
3.1每年十二月底或次年元月初,质检部编制下年度《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及实施记录》,根据计划实施周期检定、校准a)对需外校的设备,由质检部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出具检定或校准合格证,并填写实施记录;b)对需进行内部检查、校准的设备,计量人员应在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进行检查或校准,并填写相关记录
4.
3.2校准合格的,由计量管理人员张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张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张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识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合理保管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操纵
4.
4.1仓库负责对计量器具的发放、回收管理,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并办理出库手续
4.
4.2使用部门(使用者)应严格依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其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
4.3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过程中质检部适时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完好状况和使用是否规范
4.
4.4使用者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监视和测量设备总台帐》内
4.5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操纵
4.
5.1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中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计量管理人员由其组织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同时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改正措施
4.
5.2对需降级使用的设备,由质检部批准后,在台帐上予以登记,作降级使用处理;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检部确认后,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要求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由质检部负责监视检查
4.7对监视、测量装置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要求
4.
7.1计量管理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
7.2质检部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质检部认可后上岗
5.8对于自制的具有检测作用的标准溶液等,需经质检部批准、编号,贴上相应合格标签,执行
4.3条款有关规定,质检部负责建立总台帐,编制检查、校准规程,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5相关文件
6.1《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5.2《校准规程》6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总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及实施记录》
6.3《设备报废审批表》
7.4《物资购买计划表》
8.5《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抽检记录》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视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视管理3职责与分工
1.1安全部
1.
1.1负责制定公司级以上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联系一览表
1.
1.2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视
1.
1.3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监视管理
1.2各事业部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生产技术、工艺的管理与监视
3.3设备部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气、仪表以及附件的管理与监视
3.4各相关单位
3.
4.1负责与对口联系点的公司领导联系,督促公司级以上领导及时加入对口联系点的安全活动
3.
4.2负责做好本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本规定所指关键装置为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如丙烯酸氧化装置、丙烯酸精制装置、丙烯酸甲酯装置、丙烯酸乙酯装置、丙烯酸丁酯装置等
4.2本规定所指重点部位为:a)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危险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的场所,如各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化学品库区、罐区和剧毒品使用岗位,DCS操纵室、冰机房及总配电房与分派电间等;b)对关键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分级监控
4.
3.1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设立监控装置,实行全天候监控,监控记录至少保存15天以上
4.
3.2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三级监控
4.
3.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界定,由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
4.
3.4各事业部、仓储部门建立部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一览表,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4.
3.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制定各种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4.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点的管理
4.
4.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安全部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分工变化状况,对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调整,并下发到各位领导和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联系人应每月或每季与对口联系(承包)点的领导干部联系,督促领导干部及时加入安全活动
4.
4.2联系点设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责任牌〃
4.
4.3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视与指导责任,具体是a)监视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b)指导帮助对口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c)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d)帮助并督促隐患工程治理与整改;e)监视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f)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
4.4联系人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加入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5职能部门监控要求工艺、技术、动力、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要求是a)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b)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O.5%o;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必需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c)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100%以上,仪表联锁不得随便摘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d)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e)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6基层单位监控要求a)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表,明确安全责任人;b)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c)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d)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e)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f)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g)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要求
4.
7.1安全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定期进行监视检查,并形成记录分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合格者获月度安全奖;85分以下-75分为一般不合格,安全奖扣半发放;75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不享受安全奖
4.
3.4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确定安全奖总额
4.
3.5各部门按
4.
3.3条对部门人员实施考核,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奖的发放
4.
3.6其它奖惩状况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安全生产奖惩登记表
4.
7.2安全部督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属单位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4.
7.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隶属于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4.
7.4各所属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
7.5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4.
7.6安全部定期对各级职责、责任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监视和考核5相关文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一览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责任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监控危险点分布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检修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检维修工程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和重大检维修工程的方案
3.2设备部
3.
2.1负责编制全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和重大检维修工程的方案,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
2.2负责按检维修计划方案的组织实施
3.
2.3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签订合同,对设备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3安全部
3.
3.1参与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
3.
3.2负责对开、停车检修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视检查
3.
3.3负责本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监视指导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检修过程中实施的“置换方案〃“检修方案〃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以及对各类票证的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检维修涵盖生产操作过程使用的反应釜、降速机械、真空泵、各种传动机械、冷却系统装置、公用工程管道、阀门等
4.2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4.
2.1根据设备检修和施工工程要求,设备部按需要确定检修单位,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合同附件(安全协议书),明确承包商的安全职责
4.
2.2检修前,应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具体内容包括a)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c)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本卷须知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
2.3根据设备检修工程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制定设备检修方案,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辩识,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工程安全负责人,告知作业人员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方案经设备部、所在事业部审核后实施检修工作必需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工作证由设备部负责人签发,分管副总审批,确保工作票内容明确、字迹明白、安全措施详细全面并能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
4.
2.4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规定执行
4.
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
2.6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同时生产车间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车间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在班前开好班前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
2.7检修工程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具体检查包括a)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b)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c)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d)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算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e)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f)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g)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洁净h)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
2.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
2.9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4.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
4.1加入检修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
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本卷须知
4.
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
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工程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状况发生
4.
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
4.6检修过程中,凡涉及动火、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临时用电、动土、抽堵盲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程时,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证,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
4.7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4.5检修终止后的安全要求
4.
5.1检修工程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工程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
5.2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
5.3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
5.4设备检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联试车、验收、交接
4.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
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
4.
6.2维修前,设备所在部门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
6.3维修时,设备维修部门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
6.4设备所在部门、维修部门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看法
4.
6.5设备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看法
4.
6.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部、安全部各一份5相关文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破土作业安全规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检维修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安全规定》《断路作业安全规定》《吊装作业安全规定》6相关记录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破土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拆除和报废工程符合安全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分管副总负责审批拆除计划或方案
3.3安全部
3.
3.1负责对外委托施工单位的安全协议的签订
3.
3.2负责设施拆除过程的安全监视管理
3.4设备部
3.
4.1负责对外委托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签订合同
4.
4.2负责对拆除计划或方案的拟定、审核和组织实施拆除计划或方案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拆除和报废的管理要求
4.
1.1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前,必需根据难易程度、隐患级别,对拆除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拆除计划或方案报设备部审核,经安全部确认,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5.
1.2拆除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加入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针对拆除和报废作业的特点和分析出的危害因素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6.
1.5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视下进行
7.
1.6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需符合特种设备报废规定
4.2拆除和报废作业安全措施
4.
2.1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塔、罐、槽、釜、炉、仓、容器等)的拆除和报废工作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4.
2.2上述生产设备设施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在拆除报废设备设施前,要将报废的设备设施完全置换、清洗洁净,置换、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4.
2.3置换完毕后,由设备部组织技术部、安全部等部门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该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工作
4.
2.4拆除清洗作业的污水,应集中专门处理,不允许无序排放和造成环境污染
4.
2.5拆除和报废的作业安全
4.
2.
5.1拆除作业时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需严格执行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必需进行可燃物质的分析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等于
0.5%为合格;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等于
0.2%为合格动火设备与其他未进行置换的设备要进行有效的隔绝(断开、加盲板等)
4.
2.
5.2拆除作业时,需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必需严格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a)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命路线和救治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治器具和灭火器材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b)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阻止进入设备作业当设备内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设备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的警告牌;c)为确保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对盛装过高毒物品或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进入设备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d)在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或采取其他有效方法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或其他有效方法,折装盲板必需严格执行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e)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f)进入设备内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g)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存4h)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当即中止作业;首次分析宜使用色谱分析仪;h)进入设备内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输作业人员;i)在特别状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细心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当通气长管大于10m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方式,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J)设备内一般不允许交织作业,如必需交织作业时要采取有效防坠物措施;在塔、罐等易滑倒部位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k)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状况,抢救人员必需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以上措施如在作业间发生异常变化,应当即中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4.
2.
5.3拆除和报废作业过程中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需严格执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
2.
5.4气瓶的报废依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及有关标准执行,严格加强对报废气瓶的处理和管理a)经气瓶检验员依照气瓶检验质量标准判定报废的气瓶,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b)经批准报废的气瓶,瓶内仍有残留气体的,应将瓶内有害气体抽空排净,并且用空气置换处理;c)将置换处理合格后的气瓶阀、丝堵全部拆除;d)对气瓶进行破害处理,进行破害处理的人员必需看报废通知单,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破害处理破害处理方法有破坏瓶口螺纹法、气割法、锯割法、压扁法等;e)报废气瓶一律按废钢铁处理,不允许再用作气体充装或其他用途,更不允许作压力容器使用5相关文件《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气瓶安全监察规定》6相关记录拆除计划/方案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奖惩工作材料,对安全生产奖惩所采取的提升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2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奖惩资料,并根据安全生产奖惩报告的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的提升措施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奖励
4.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奖励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3)发生事故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6)积极加入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显著,被评为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操纵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作业安全管理
2.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工程
2.
1.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十分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烈表面的十分规作业
2.
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
1.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
1.4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
5.5高处作业依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
5.6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等作业
2.
5.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它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
5.8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
5.9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工程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视执行
3.2设备部
3.
2.1协助安全部监视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3.
2.2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的均为违章作业
4.
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
1.
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1.
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视,重视时效性
4.
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
1.
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
1.
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
1.
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
1.
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5.
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
1.
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手续
4.
1.
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
1.
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
1.
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
1.
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
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操纵措施
4.2动火作业安全部根据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订《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前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部根据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制订《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4破土作业
4.
4.1动土作业的范围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
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4.2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严禁动土作业
4.
4.3安全部根据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制订《动土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动土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5高处作业
4.
5.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
5.2高处作业的分级
4.
5.
2.1作业高度在2〜5nl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
5.
2.2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
5.
2.3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5.
2.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
5.3安全部根据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制订《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
5.4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6起重吊装作业
4.
6.1吊装作业是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6.2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产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阻止入内
4.
6.3安全部根据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制订《吊装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7抽堵盲板作业安全部根据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制订《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8断路作业
4.
8.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需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
4.
8.2安全部根据HG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制订《断路作业安全规定》,作业前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断路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9设备检修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由设备部和生产事业部根据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和其它要求制订《检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过程中涉及到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土作业安全规定》、《断路作业安全规定》、《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的规定执行
4.10其它
4.
10.1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生产部确认,安全部审核后,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
2.2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需是本工种熟练操作工,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
4.
2.3作业时监护人要经常与操作人取得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或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等状况时应中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
2.4检修完设备时要认真检查作业现场中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以免遗失在容器中造成安全事故5相关文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破土作业安全规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检维修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安全规定》《断路作业安全规定》《吊装作业安全规定》6相关记录动火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破土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工作票动火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区基本建设、改造施工、装置检维修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检查各二级单位动火作业的执行状况,并对特级动火备案
3.2各二级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一级及特级动火的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o安全部、生产部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监视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3各基层单位检修交出确认,负责督促本单位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指派动火监护人,审查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审批二级动火作业
3.4公司安全部负责审批固定动火区的设定
3.5各基层单位工艺人员负责对需要进行工艺处理的部位进行处理、并确定盲板位置
3.6分析检测人员负责动火前的采样分析,确保分析数据的确切
3.7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负责落实相应的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过程的安全4管理内容与要求
3.8动火作业的范围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9动火作业等级的划分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作业等级划分为三级
4.
2.1特别动火作业a)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的动火作业;b)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c)其它特别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
2.2一级动火作业a)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b)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4.
2.3二级动火作业a)停工检修期间,装置经清洗、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生产装置或系统;b)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c)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4.
2.4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应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理
4.
2.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别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3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4.
3.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牵头组织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操纵作业过程风险,并向作业方、监护人交底
4.
3.2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
4.
3.3当进行特级动火作业前必需附作业危害分析(JHA)表(见附录B),分析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动火人,一份交动火监护人当动火终止后,动火监护人将自持的分析表交回给《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持有人,存根持有人将分析表附到动火许可证的存根后面
4.4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
4.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完全吹扫、清洗、置换后,开启人孔,通风换气,开启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开启,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动火
4.
4.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操纵特级和一级动火
5.
4.3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动火主要安全措施〃栏中的安全措施确认,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状况,结合所管辖专业分别指定工艺人员、安全人员、设备人员、电气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打勾并签名;如其中的部分安全措施与本次动火根本不相关,那么应在安全措施前的序号上打叉,并在安全人员在“确认人〃栏中签名
6.
4.4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动火
7.
4.5特别、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监护人、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8.
4.6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9.
4.7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0.
4.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动火作业创造条件
11.
4.9停工大修装置在完全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12.
4.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在4小时内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13.
4.11装置停工吹扫和开工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当即中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4.
4.12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nl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油漆等施工
15.
4.13凡处于甲乙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边有可能潺潺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6.
4.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4.
4.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线风)天气原则上阻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4.16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耳恭听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
4.17动火作业前,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
4.1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快瓶应直立旋转氧气瓶与乙快气气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
4.19新建工程需要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动火监护人
4.
4.20施工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动火监护人,按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动火
4.
4.21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视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状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中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4.
4.2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与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
4.23特别动火作业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转换动火作业2)特别动火作业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3)动力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状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5职责要求
4.
5.1动火作业负责人
4.
5.
1.1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4.
5.
1.2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边状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本卷须知
4.
5.
1.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
5.2动火人
4.
5.
2.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4.
5.
2.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