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奋发研究和健康成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一)学生评优项目先进个人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研究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先进集体奖项有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研究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根据条件评选,必须有突出事迹;文明班级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0%
(三)参加评优的学生为我校全体在校生
(四)各项评优和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结束;评选对象只包括高
二、高三年级学生
(五)获得各种奖励在满足各项专门条件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积极要求入党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4、研究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前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5%名
2、刻苦研究,努力钻研,研究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以内
3、得到班级80%以上同学拥护和多数任课教师拥护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团结同学,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2、积极配合学校、年级和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和素质教育等方面,为级学校、年级、班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语言能力、协调能力
4、研究努力,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前50%名以内
(三)单项标兵
1、研究标兵研究目的明确,研究刻苦,成绩优异,连续两个学期考试、总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单科成绩均排在班级前20%名
2、精神文明标兵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方面突出事迹,或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3、文化艺术标兵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评选年度内,获得过省、市级以上文化艺术奖励,或在学校各类艺术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或经常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中担任骨干(如主持、领舞、独奏等)者
4、体育标兵有一定的体育特长,身体素质好,在校运会上打破记录者;或在校运会上获得某项第一名,并在其他项目成绩也比较优秀
(四)文明班级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完成学校、年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好,班级各项活动开展的好
2、有积极向上、遵章守纪、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
3、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积极开展研究竞赛活动班级学生遵守研究纪律,任课教师评价好
4、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集会等,准时参加,组织严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班级同学行为文明,有道德、讲礼貌,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
6、卫生责任区学校检查合格,班级教室及所属宿舍卫生检查成绩良好
(五)文明宿舍
1、宿舍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评选条件执行《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中一直保持优秀
3、学年内宿舍无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评选机构
(一)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主,由班、团主要干部组成的班级评优领导小组,负责本班的个人总结、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年级主任、团委书记组成的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评优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1.首先由参评学生在班会上做一学年本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情况的个人总结
2.班级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当选条件,研究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名单
3.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须在80%以上),从班级领导小组推荐的候选名单中选出本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学校评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指标,认真组织评议,保存评议记录、评优材料,对各班初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审查,合格者上报政教处复查
(二)单项标兵的评选办法
1.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标兵的评选条件,择优向政教处推荐各项标兵人选,并附有效佐证材料,研究标兵还须注明学年成绩及班级排名
2.政教处对年级各班推荐的人选认真复查,最终确定学校各项标兵人选
(三)文明班级的评选办法
3、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写出本班一学年来的总结材料,向学校申报文明班集体
4、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根据文明班级条件,择优推荐文明班级候选班级,并附有详细书面事迹材料
(四)学校文明宿舍由政教处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及班、年级掌握的基本情况评定
(五)所有被推荐参加评优的学生须由班级根据评选标准逐条如实填写“评优申报登记表”
(六)符合评优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经政教处审核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张榜公布三天,如无异议,即获得相应荣誉称号
(七)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资格,严肃处理,并对有关系、班和班主任提出批评,影响该班、班主任考核
五、奖励与表彰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个人和集体予以隆重表彰和奖励,颁发奖状、奖旗等,个人奖励材料记入本人档案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