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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页数1/6程序文件版本号C产口口检驷控制程序WT/QP-17修订号
31.目的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和最终产品放行时,对产品特性进行检验,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确保产品符合顾客要求
2.范围适用于产品来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3职责
3.1质检部a)来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与判定并填写记录;b)产品检验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c)产品实现过程中与检验结论直接相关过程的监控;d)保证各阶段产品的三检记录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4.2生产部a)各阶段产品的自检和互检并填写记录;b)各阶段产品的送检;c)产品自检、互检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d)配合质检部做好产品检验工作;
5.3技术部a)提供产品检验规范和技术文件;b)产品检验过程中技术类异常情况的处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验准备
4.
1.1技术文件(规范)是检验唯一标准,实施检验前应确认技术文件(规范)、工艺卡片和各类检查记录的一致性及正确性;
4.L2专职检验区域与加工现场应有明显划分,检验区应保持清洁、无油污染、无明显振动;检验区域宜保持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25275%之间;光照度21000Lux检验环境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应考虑补偿;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页数2/6程序文件版本号C产品检验控制程序WT/QP-17修订号
34.
1.3确认测量用具在有效检定期内并与检验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4.2来料检验对顾客提供的坯料、半成品的外观、数量、需要加工部位的尺寸及技术文件(规范)规定需检查内容进行确认同时填写《来料检验记录表》予以记录来料检验不合格在未有处理意见前不得进入加工工序
4.3过程产品的检验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由首件三检、巡(抽)检和合格品放行三部分按顺序构成
4.
3.1首件三检首件三检由自检、互检、专检三部分按顺序构成原则上加工数量在三件以上的(含三件)应实行首件三检,顾客有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以工序为节点当班进行首件三检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重新进行首件三检a)更换加工工序、零件状态;b)更换操作者;c)更换或调整设备、工艺装备;d)更改技术文件、工艺方案、工艺参数;首件三检应按工艺文件(规范)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首件三检以《首件工作检查单》上以检验员签章为依据,在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前严禁进行后续生产行为
4.
3.
1.1自检a)加工前操作者应确认所使用的工序图表是否有效;核对工序流水卡上图号、加工工序号与工序图表上图号、工序号是否一致;所使用设备与工装测具是否与规范规定相符;所使用量测具及一类工装是否在有效期内;接收零件的状态(如毛刺锈蚀、碰划伤、前工序加工完成情况等);b)加工时操作者应将工艺规范规定的找正要求、改变装夹无法复现的数据(如找正跳动、工装定位面、基准等)如实记录在《工序流水作业卡》的“加工记录”栏内;c)首件加工完成后,操作者根据工艺文件(规范)项目对首件进行检查并填写《首件工作检查单》,检查合格后签章确认进入互检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页数3/6程序文件版本号C WT/QP-17产口口检驷控制程序修订号
34.
3.
1.2互检班组长或同类别加工者根据《首件工作检查单》内容对首件工件检验内容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签章确认进入专检
4.
3.
1.3专检检验人员根据技术文件(规范)要求对首件工件进行检验并填写《首件工作检查单》,检验合格后签章确认同时告知操作者可继续后续生产
4.
3.2巡(抽)检
6.
3.
2.1检验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巡回检查,巡检内容包括不限于a)操作者是否按技术文件(规范)进行作业;b)设备、工装,量具是否处于受控状态;c)对有疑点的工序内容进行抽检;d)产品防护是否到位;e)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要求是否得到执行;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时有权要求操作者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生产负责人,待生产部整改纠正后再继续生产;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在《巡查记录》中予以记录
4.
3.
2.2因首件三检合格不能保证后面加工的零件100%合格,操作者应在生产过程中选取全部或部份尺寸进行抽检,自检抽检率应不低于15%〜30%在当班加工同种零件超过5件的宜填写《自检记录》予以记录检验人员可在巡检或合格品放行时对《自检记录》进行确认
4.
3.3合格品放行以工序为节点,同批次零件完成当前工序转入下工序前,应由检验人员根据技术文件(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检验记录合格品进入下工序加工,不合格品进入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4.4最终产品(成品)的检验产品在完成所有加工工序后,在入库前最终产品特性是否符合技术文件(规范)要求的检查确认都成蠹科揍看限奏佳公司页页数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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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4.1最终产品检验前应确定以下内容:a)产品已完成技术文件(规范)要求的所有加工工序;b)生产过程中技术、质量问题均已处理且手续完备;c)本章
4.1条款要求已得到实施确认;
4.
4.2专职检验人员根据技术文件(规范)要求对零件尺寸、外观、标识等特性100%检查并填写《产品检验记录表》与相应检验记录,加盖检验员印章;
4.
4.3经检验后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进入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4.5紧急放行
4.
5.1零件完成规定的检验或生产活动之前,不得进行产品放行和交付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需放行或交付时应a)顾客批准;b)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c)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要求;
4.
5.2顾客批准放行的特例,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能追回和更换产品
4.
5.3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质检部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跟踪处理
4.6检验记录
4.
6.1所有检验记录应清楚地表明过程产品(半成品)和最终产品均已按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试验,能满足规定要求,并加盖清楚的检验印章;
4.
6.2质检部采用复印的方式保存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顾客提供的检验记录;
4.
6.3顾客对检验记录有明确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
4.
6.4检测结果记录方法a)使用卡尺等通用量测具检验的单个零件的检测结果应记录具体值,多个零件的一次性记录应为一个范围值;对易变形的零件的检测结果应为平均值或范围值;b)使用专用测具、型面样板等只能作符合性判断的检测结果应记录“符合XX”,“XX”为测具编号航空产品还需记录通用测具编号;程序文件版本号C WT/QP-17产品检验控制程序修订号3C)检验记录填写数据结果时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不足两位应填写“0”例如:
022.1应填写为
022.
104.7检验人员和检验印章控制
4.
7.1检验人员a)检验人员的配备应能保证产品检验质量、并满足生产需要,配备比例一般应为基本生产工人总数的8〜12%;b)检验人员应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取得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的检验人员不得单独从事检验工作;
4.
7.2检验印章质检部对检验印章统一管理,负责检验印章的刻制、发放、使用、回收和报废工作a)检验印章刻制标准格式为“WT XX”,“XX”为印章序号,如“WT01”;b)检验印章由质检部负责刻制,其它部门或人员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检验印章c)质检部对取得上岗证的检验人员发放检验印章,并在《检验印章台账》留底记录;d)检验人员离职、离岗时应上交检验印章;e)检验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磨损(损坏)而无法使用,由质检部进行复刻更换和旧章的回收报废;f)检验印章丢失由质检部查明情况后下发通知该印章号作废,以后不得使用;g)检验印章仅限检验人员用于与质量相关的检验工作的确认检验印章代表检验员的身份,不准私自转让和在未经检验的产品、原始记录、空白证明单上加盖检验印章
4.8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处置
1.
8.1检验过程中出现实物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
8.2检验过程中发现非实物类不合格发现者应及时制止、上报并予以纠正;
5.
8.3过程中不合格上报a)操作者发现应上报生产负责人和检验人员;b)检验人员发现应上报质检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同时告知操作者;c)其他人员发现应上报质检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同时告知检验人员和操作者;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页数6/6程序文件版本号c----------产品检验控制程序修订号3WT/QP-
175、支持性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5.2《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4《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5.5《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记录
6.1过程运行环境检查记录表
6.2首件工作检验单
6.3工序流水作业卡
6.4自检记录
6.5产品检验记录表
6.6巡检记录
6.7来料检验记录
6.8检验印章台账产品检验控制流程图生上完就合格品放行专职检噱合格顾客提供X坯料、半工序二来料检验首件三检成品[自检]合格品放行I~~I不合格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