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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连中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标准编制:标准批准:实施日期:
2.
9.4发生事故后,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谎报、拖报、瞒报
2.
9.5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9.6项目部要配合公司安全部门和上级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
9.7项目部要把事故情况、事故分析及事故预防措施进行登记
3.
9.8工伤事故处理归档资料1工伤事故登记;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单;3事故月(年)报
2.10安全标志和标识牌
2.
10.1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和部位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牌规格为
0.4mX
0.6m
3.
10.2施工现场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由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4.
10.
3.安全标志应由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5.
10.4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挂置,不可以全部排列挂置
6.
10.5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要规范统一,悬挂要整齐
7.
10.6施工现场应按建委要求设置脚手架验收牌、材料标识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牌、施工机具验收合格牌、施工用电安装合格牌、卸料平台搭设验收合格牌、建筑轴线位置牌、建筑楼层位置牌
2.
10.7安全标志归档资料1安全标志登记表;2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2.11应急救援
1.
11.1项目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
2.
11.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对象是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防台防汛等
3.
11.3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1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与维护;2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的安排;3建立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报告方式;4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方案
2.
11.4应急预案归档资料1各种应急预案;2演习演练记录3脚手架及其防护
3.1施工方案
3.
1.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1.2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来编制,应有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2确定脚手架的种类;3脚手架的设计尺寸、基础做法;4绘制节电、连墙点、拉接详图;5搭设顺序、安全措施;6拆除顺序、安全措施;7脚手架使用要求;8卸料平台设计计算、搭设要求;9脚手架设计计算,卸荷方法详图
3.2立杆基础
3.
2.1脚手架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2搭设高度在25m至50m时,应根据场地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做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渣,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至16号槽钢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做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脚注50cm后混凝土基础,其上面用枕木支垫
3.
2.2脚手架应设置可锻铸铁或焊接底座
3.
2.3脚手架必须在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3.
2.4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周围应有排水措施
3.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3.
3.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脚手架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结
3.
3.2连墙杆的间距,应按标准设置成“二步三跨”或“三步三跨”,应优先选择“二步三跨”的形式
3.
3.3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mm
3.
3.4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3.
3.5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做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3.
3.6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m(两步)
3.
3.7连墙杆与建筑物可做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
①8钢筋环,在用双股8号(
①4)铁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nl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
3.8连墙杆的布置应优先选择梅花形布置,其次是井字形布置
3.
8.9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3.
3.10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除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3.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3.
4.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3.
4.2立杆间距应均匀,不能随意加大间距;外架大横杆必须按L8n)的间距设置
3.
4.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
3.
4.4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3.
4.5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6m),杆件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3.
4.6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干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3.
4.7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0.5m,且用不少于2个扣件紧固当采用对接形式时,应双杆并联使用,且双杆连接点不能同时出现在同步同跨内
3.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
5.1脚手架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三层以上(中间为作业层,上、下两层为防护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必须是穿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为5cm厚,非脆性木材,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2.
5.2当出现伸出小横杆20cm以上的探头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3.
5.3脚手架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立网要挂置在外立杆的内侧,并固定在架体上
4.
5.4遇作业层时,还必须设置
1.2米m高的防护栏杆,并在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以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5.
5.5脚手架挡脚板必须采用厚3cm、宽18cm以上规格的木板或其他硬质材料,涂等距斜向黄色黑色相间条(黄、黑相间条宽20cm)建筑物6层以下设二道,7层以上设三道挡脚板应固定在脚手架里侧,密目式安全网的外侧,并随施工层不断提升
3.6交底与验收
1.
6.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作详细的交底,并指定指挥人员
3.
6.2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按脚手架搭设验收表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基础完工后即脚手架搭设前;2在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
3.
6.3脚手架验收实行挂牌制度1五层以下(含五层)建筑工程挂三块验收牌第一块挂置在第二步脚手架边角处,主要针对脚手架基础部分进行验收;第二块验收牌应随脚手架搭设提升作分段验收挂置,每提升一次验收挂置一次,最后固定挂置在架体中段边角处;第三块验收牌操作步骤同上,最后固定挂置在架体顶端的边角处2六层以上的建筑工程应每隔四层挂置一块验收牌,其搭设验收挂置程序不变3挂置要求挂置位置上下整齐,验收内容完整有效
3.
6.4检验标准1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3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7小横杆设置
3.
7.1小横杆应设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叉处(主节点处)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
3.
7.2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必须用扣件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大横杆扣牢,不能仅在一头用扣件固定小横杆
3.
7.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且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24cm
3.8杆件搭接
3.
8.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和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
3.
8.2立杆和大横杆的扣件应交错布置即两根相邻的立杆(大横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同跨)内
3.9架体封闭
3.
9.1当脚手架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安全平网,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
3.
9.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3.10脚手架材质
3.
10.1钢管材质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厚
3.5mm的焊接钢管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3.
10.2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
3.11通道
3.
11.1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上,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3.
11.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道宜选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
1.5m,坡度16o2拐弯处应设平台,通道及平台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3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3.12卸料平台
3.
12.1施工现场所用的各种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作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4.
12.2卸料平台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必须简单合理地与建筑结构连接
5.
12.3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6.
12.4卸料平台应便于操作,脚手板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脚手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严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7.
12.5五层以下的建筑物可采用落地式卸料平台
8.
12.6卸料平台检查验收实行挂牌制度1验收牌标准尺寸330X250,标识牌黄底红字2标识牌应有搭设人、验收人、设计荷载、搭设日期等内容3标识牌应挂置卸料平台前面,挂置必须稳固,内容填写完整
3.13悬挑式脚手架
3.
13.1施工方案1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以指导施工多层悬挑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1)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2)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3)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4)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做法5)脚手架搭设的一般内容和要求2悬挑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3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物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以指导施工
3.
13.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1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2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梁板3悬挑梁按立杆间距布置(一般不大于
1.5m),梁上焊短管做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4当采用悬挑架结构时,悬挑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电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5悬挑架与建筑物的固定方法须经设计计算确定6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3.
13.3悬挑脚手架的其他方面应遵守落地式脚手架的相关规定
3.14脚手架安全归档资料1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卸料平台设计计算书;3脚手架验收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目录1总则2现场安全管理3脚手架及其防护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5“三宝”“四口”防护6基坑支护7模板工程8物料提升机9外用电梯(施工升降机)10塔吊11起重吊装12施工机具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4.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4.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4.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现场勘测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3)设计接地装置;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装置;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
1.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5.
1.4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公司工程部、总工办、配套部、安全部等部门审核,总工批准后实施
4.
1.5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也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变更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
1.6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1.7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4.2电工及用电人员
4.
2.1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
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
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列规定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解决;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4移动电器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3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4.
3.2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
5.
3.3临时用电工程应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
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4外电防护
4.
4.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
4.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
4.
4.2规定表
4.
4.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
06.
08.0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通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
4.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4.
4.3规定表
4.
4.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
6.
07.
07.
04.
4.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缘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4.
4.4规定表
4.
4.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kv11035110220330500安全距离沿垂直方向
1.
53.
04.
05.
06.
07.
08.5沿水平方向
1.
52.
03.
54.
06.
07.
08.
54.
4.5当达不到本标准第
4.
4.2-
4.
4.4条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
4.
4.5的规定表
4.
4.5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
1.
72.
02.
54.
05.
06.
04.
4.6当本标准
4.
4.5的规定无法实现时,必须与供电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4.5接地与接零保护
4.
5.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
5.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4.
5.3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4.
5.4在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
5.5在TN保护接零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4.
5.6在TN保护接零系统中,PE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连接,严禁与N线连接
4.
5.7保护零线(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4.
5.8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2.
5.9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4.
5.10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4.
5.11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4.
5.1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器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4.6防雷
4.
6.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门架、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4.7电缆线路
4.
7.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4.
7.2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4.
7.3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o3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
7.4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
7.5埋地敷设1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
0.7m,在墙角确实不会受到损伤处不小于
0.2m,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黄砂或软土,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0m高到地下
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5倍3当电缆过次干道,可用木方夹持,再盖黄和细砂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5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lmo7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避免严重划伤等缺陷
4.
7.6地面敷设1木槽敷设1)在没有车辆通行,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部位,可采用木槽敷设,宜利用废旧木方和木模板设置2)木槽截面积外径为400mmX100mmo3)长度为1500mm〜2000mm之间4)底部木方间距为800mm〜1000mm之间5)木模板采用合页固定,以方便加穿电缆6)板面每隔3〜5nl用红色油漆涂警示符号2穿钢管敷设1)在混凝土地面上电缆可采用穿钢管敷设,钢管连接处采用焊接或用相应的卡扣套接2)拐弯处钢管套水暖弯头或电缆套金属软管保护3)钢管应固定牢固,不能来回移动4)钢管不应承受重载车,当过重载车时必须采用木方或其他专门防护措施5)电缆在钢管的进出口处须有保护措施,以避免电缆受损
4.
7.7附墙敷设1电缆沿场区外墙敷设,应固定在墙顶部内侧2电缆水平敷设固定点间距可根据电缆自重选择在
1.0m〜
2.0m之间,要求电缆无明显塌落,另外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增设固定点3电缆固定方式首选“”形卡子,次选钉水泥钉或钢筋头,然后用BV线绑扎4并行电力电缆可捆绑一起敷设,但强弱电线路必须分开敷设5电缆沿建筑物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m o6电缆沿建筑物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点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
4.
7.8架空敷设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2架空敷设可优先利用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固定点必须牢固;采用电杆架设时必须加设拉线,保证架设强度3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它设施敷设4当电缆架空过主干道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6m5当电缆架空过次干道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4.5mo6当电缆沿建筑物或在建筑物内架空时,架空间距应不大于5〜8m,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7当电缆固定点间距大于15nl时必须采用钢索或铁线敷设,电缆支撑点间距不大于30m,电缆固定点间距应小于1m8架空电缆拐弯及固定点等承受拉力位置必须采用专用绝缘子
4.
7.9移动式用电设备或临时用电设备电缆不按照以上方式敷设时,必须设专人看护
4.
7.10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4.8配电箱及开关箱
1.
8.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4.
8.2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5.
8.3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6.
8.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7.
8.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
8.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
8.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10.
8.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
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
1.6m o
11.
8.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1总则
1.
0.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我公司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标准
1.
0.2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的施工现场
1.
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2现场安全管理
2.1安全生产责任制
2.
1.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部的内部分工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包括项目部的全部管理人员、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或项目部各部门的职责,使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安全职责
2.
1.2项目部对责任制应当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激励情况有记录
2.
1.3安全生产责任制归档资料1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3管理人员花名册;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5经济承包合同6各工种及主要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资格证复印件;8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得歪斜和松动
4.
8.10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
8.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
4.
8.1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4.
8.13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4.
9.14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应有专人负责
4.
8.15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作检查维修记录
4.
8.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设专人监管,严禁带电作业
4.
8.1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
8.1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4.
8.1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4.
8.2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路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4.
8.2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4.
8.22配电箱的保护1为保护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配电箱做钢筋笼防护,采用612〜14钢筋制作,钢筋间距150~200mll1,箱门前面设活动门并上锁;2钢筋笼上面采用木板覆盖,防雨,防高空落物;3钢筋笼距箱体距离在200〜300mm;4钢筋采用红白或黄黑油漆均匀涂刷;5配电箱防护应在地下室底板施工结束前完成
4.9现场照明
4.
9.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器
5.
9.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比较潮湿或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伏;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6.
9.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7.
9.4室外220伏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伏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
8.
9.5螺口灯头及其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2相线连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
4.
9.6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4.
9.7暂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宜符合下列要求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
0.15-
0.2m,拉线的出口朝下;2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
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
0.15-
0.2m
4.
9.8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4.10电器装置
4.
10.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4.
10.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可设在总路,也可设在分路
4.
10.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
4.
10.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4.
10.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4.
10.6当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所设的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开关,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
10.7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
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动作容量大于
3.O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4.
10.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4.
10.9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Iso
4.
10.10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o
4.
10.H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4.
10.12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11变电台的防护
1.
11.1变电台不应处于低洼、积水地带,并应保持排水畅通
4.
11.2变电台周围用砖砌不低于21n高封闭围墙,设门,上锁;
5.
11.3围墙距配电箱门不小于1m,应能保证配电箱开启方便;
6.
11.4变压器四周全高采用杉木杆加竹箝篱防护,顶盖采用杉木杆加竹第篱覆盖,防止坠落物品;
7.
11.5杉木杆及竹箝篱应固定牢固,距裸露带电体距离应不小于1m;
8.
11.6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9.
11.7变电台防护应在塔吊使用前完成5“三宝”“口”和临边防护
5.1安全帽
5.
1.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
1.2安全帽必须为经过备案且加贴备案标签的产品
5.
1.3帽忖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cm的空间
5.
1.4安全帽必须戴正、戴稳并系好下颗带
5.
1.5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开裂、下凹、老化、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及时更换
5.
1.6安全帽的使用期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5.2安全带
5.
2.1必须使用经过备案,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带
5.
2.2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
2.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5.
2.4安全带的长绳限制在
1.5—2m,使用3m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
5.
2.5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
2.6频繁使用的安全带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5.3安全网
5.
3.1安全网的标准
26.
3.
1.1密目式安全立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 m,颜色为天蓝色
7.
3.
1.2每张安全网在出厂前必须有国家监督检验部门的合格证和备案证
8.
3.2安全网的使用
9.
3.
2.1外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密目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侧,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系牢在脚手管上
10.
3.
2.2里脚手架施工时随建筑物升高用密目网封闭
11.
3.
2.3采用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施工时应及时将架体进行封闭
12.
3.
2.4脚手架架体内封闭要求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施工层以下每隔10m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
13.
3.
2.5在施工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除必须设有防护栏杆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并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14.
3.
2.6边长在
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
15.
3.
2.7临边防护栏杆必须至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
5.4通道口防护
5.
4.1在施工工程建筑物的出入口和邻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以及井架、龙门架和外用电梯地面的进料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5.
4.2出入口处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一般为3-6m,宽于出入通道口两侧各Im顶棚应满铺不小于5cm的木板非出入口和通道的两侧必须封严
5.
4.3建筑高度超过24m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搭双层防护棚上下层间距为50cm
5.
4.4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防护棚兼作物料堆放架时,必须经计算确定
5.
4.5通道口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5楼梯口和电梯井口防护
5.
5.1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相邻楼梯段边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护
5.
5.2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高度不低于
1.8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作水平防护
5.
5.3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整齐美观,可周转使用
5.
5.4防护栏杆应以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标示
5.6预留洞口
1.
6.1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孔、洞必须进行防护(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ln)
5.
6.2各类洞孔的防护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一个施工现场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
6.
6.3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盖板以黄黑表示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铺满竹篁或脚手板,边长在
1.5in以上的洞口应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
7.
6.4通风井、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及时消除洞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参照预留洞口做防护
8.
6.5人孔桩、钻孔桩等桩孔的上口,基础的上口、人孔和天窗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板
5.7临边防护
5.
7.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
7.2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都必须设防护栏杆
7.
7.3施工现场中,其他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8.
7.4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
1.2m,下杆离地
0.5-
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应加立杆
9.
7.5坡度大于
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10.
7.6防护栏杆必须至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面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11.
7.7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全封闭处理
12.
7.8防护栏杆必须保持整体稳定,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
13.
7.9防护栏杆应工具化、定型化、防护栏杆应以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标示,并符合规范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5.8防护的验收
5.
8.1各种防护设置完毕,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检查验收
5.
8.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实行挂牌制度
5.
8.3验收牌标准尺寸330minX250nlm,标识牌面黄底红字,验收内容6项(搭设人、层数、责任人、验收人、验收日期、单位)
5.
8.4验收牌可每层验收固定挂置,也可按多层验收固定挂置,但不得超过5层要求挂置在施工人员通道口的醒目处,标识内容填写完整
5.9“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归档资料
5.
9.1各类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技术鉴定报告书等
5.
9.2洞口、临边防护验收表6基坑支护
6.1施工方案
6.
1.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基坑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临边防护措施、上下通道设置、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6.
1.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并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对作业人员的威胁,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等,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6.
1.3基坑施工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5m时,须做专项支护设计
6.2临边防护
6.
2.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6.
2.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本标准
5.7的规定
6.3坑壁支护
6.
3.1坑壁支护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施行
6.4坑边荷载9项目部安全值班表10项目部安全值班记录;11安全会议记录
2.2安全目标管理
2.
2.1施工现场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3%)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
2.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要根据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按专业将目标分解到所有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和个人
2.
2.3有具体的安全目标考核激励办法
2.
2.4每月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并予以激励
2.
2.5安全目标管理归档资料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2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表3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办法);4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记录
2.3施工组织设计
6.
4.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
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
1.5m
06.
4.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大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
6.
4.3当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
6.5上下通道
1.
5.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6.
5.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6.
5.3基坑施工的上下通道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两条
6.6土方开挖
1.
6.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6.
6.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7.
6.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8.
6.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6.7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6.
7.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6.
7.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监测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3临近建筑物动态
6.
7.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6.8作业环境
6.
8.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6.
8.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6.
8.3深基坑施工照明电箱的设置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6.9人工挖孔桩
6.
9.1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对场地邻近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并将检测情况进行分析,记录备案,对挖孔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2、制定安全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前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便及时更正施工方案,改进施工工艺
6.
9.2施工人员的要求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人员以健壮为宜,经过检查身体合格,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2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情况,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岗3开挖后现场人员要注意观察地面和建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4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
9.3施工设施的要求1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积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道路应保持畅通2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护壁下沉时被拉垮3施工现场应设有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采用按钮式开关,应有专人严格检查,保证开关灵活、准确、有保险,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牢固稳定,使用前应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4配备送风设备
6.
9.4施工过程中的防护1挖孔深度一般不超过40m,当桩间距小于
4.5m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排桩开挖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4.5m2人工挖孔桩护壁的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15,护壁的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m3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使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人和脚踏护壁凸缘上下,桩孔内壁设置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应急之用4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和杂物,机动车辆经过时应作出预防措施,防止桩口坍塌5挖孔深度超过5米时,应每天检查有毒气体,确认正常后,方可下井作业6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送风5分钟,使孔内空气流通才准下人,孔底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7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空口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护壁要高出地面20厘米以防杂物滚落孔内8桩孔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抽烟,使用明火;3)作业人员每四小时轮换一次,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每挖深1m应进行检查,孔底是否有洞穴等异常情况,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4)孔内凿岩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并加强通风和防尘9孔口配合人员在孔内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采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物件落入桩孔内;10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电路的安装拆卸,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电源必须分开,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线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入土中,孔内电源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孔内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11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应停止作业,并不得孔底留人12暂停施工时桩孔必须加盖封闭,并设围栏围挡
6.10基坑支护安全归档资料
6.
10.1基坑施工方案
6.
10.2专项支护设计
6.
10.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
6.
10.4基坑临边防护验收表
6.
10.5基坑支护验收表7模板工程
7.1施工方案
7.
1.1模板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3基础做法;4模板的制作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5模板的安装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6模板的拆除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7模板的施工荷载要求;8浇筑前的模板验收要求;9拆除前的验收要求
7.2支撑系统
7.
2.1模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7.
2.2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7.3立柱稳定
1.
3.1立柱材料可用钢管、门型架、木杆,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7.
3.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
8.
3.3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9.
3.4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4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7.4施工荷载
7.
4.1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
2.5kN/itf计算,并以
2.5kN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的混凝土按实际厚度计算重量当模板上荷载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7.
4.2模板上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应造成荷载的过多集中
7.5模板存放
7.
5.1大模板应存放在经专门设计的存放架上,应采用两块大模板面对面存放,必须保证地面的平整坚实当存放在施工楼层上时,应满足其自稳角度,并有可靠的防倾斜措施
7.
5.2各类模板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坚实,当无专门措施时,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L6m„C ML
7.
6.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上操作,也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7.
6.2拆除模板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7.
6.3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
7.
6.4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
7.7模板验收
7.
7.1模板安装后,应由现场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7.
7.2应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模板拆除前应有批准手续,防止随意拆除发生事故
7.8混凝土强度
7.
8.1现浇整体模板拆除之前,应对照拆除部位查阅混凝土强度实验报告,必须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进行;滑升模板提升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方案的要求时方可进行
7.
8.2承重结构应按照不同的跨度确定其拆模强度;预应力结构必须达到张拉强度,并张拉、灌浆完毕方可拆模
7.9运输道路
7.
9.1混凝土运送小车的道路应垫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运行当须在钢筋网上通过时,必须搭设车行通道
7.
9.2运输小车的通道应坚固稳定,脚手架应将荷载传递到建筑结构上,脚手架应铺平绑牢便于小车运行,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7.10作业环境
7.
10.1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并将孔洞封盖严密
7.
10.2交叉作业时,应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7.11模板工程安全归档资料
7.
11.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8.
11.2模板工程验收表8井(门)架物料提升机
8.1架体制作
8.
1.1架体必须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8.
1.2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应由有关部门的鉴定材料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8.2限位保险装置
8.
2.1提升机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保险限位装置
9.
2.2吊篮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能将吊篮定位,并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吊篮内作业人员和运送物料时的工作荷载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在装有断绳保护装置的同时,还必须有安全停靠装置
8.
2.3超高限位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暝1当动力采用可逆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可采取切断提升电源方式,电机自行制动停车,再开动时电机反转使吊篮下降2当动力采用摩擦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不准采用切断提升电源方式,应采用到位报警(响铃)方式
8.
2.4高架(30m以上)提升机除应具备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尚需具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并应满足要求
8.3架体稳定
8.
3.1当建筑主体未建造时可采用缆风绳与地锚的稳固方法1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两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的稳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根据受力情况经计算确定其材料规格,一般情况下选用钢丝绳的直径不得小于
9.3mmo3缆风绳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允许采用钢筋、多股铁丝等其它材料替代4缆风绳应与地面成45°〜60°夹角,与地锚栓牢,不得拴在树木、电杆、堆放的构件上地锚的设置应符合要求5门架式提升机除顶部外,中间部位设置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
8.
3.2当建筑物主体已形成时,可采用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方法来保证架体的稳定
2.
3.1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3.2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条件以及施工队伍的状况,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将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2.
3.3专业性比较强、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
3.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总工办、工程技术、安全等部门会签,并由公司总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3.5当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
2.
3.6施工组织设计归档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目录;2施工组织设计;3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方案;4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
4.1分部(分项)工程及各工种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相应的施工负责人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1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连接点紧固合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施工方案中有预埋(预留)措施2连墙杆与建筑结构相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o3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相连接
8.4钢丝绳
8.
4.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8.
4.2钢丝绳用绳卡连接,当钢丝绳直径为7〜16nlm时、绳卡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为19〜27nmi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应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绳卡紧固时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形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8.
4.3钢丝绳穿越道路时,应有过路保护钢丝绳使用中不应拖地,减少磨损和污染
8.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8.
5.1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通道脚手板要铺平绑牢,以保证运输作业安全进行
8.
5.2各楼层通道口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应为定型形式
8.
5.3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1防护棚材质为5cm厚木板或相当强度的其它材料;2防护棚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3防护棚的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4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
8.6吊篮
8.
6.1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构造简单,安全可靠
8.
6.2高架提升机应采用吊笼运送物料,吊笼的顶板可采用5cm厚木板
8.
6.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许人员乘吊篮、吊笼上下
8.7安装验收
1.
7.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后使用前,必须进行整机试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8.
7.2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后使用前,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设备安装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8架体
8.
8.1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8.
8.2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提升机的技术参数、架体的设计计算书;2确定安装位置、基础作法;3安装、拆除使用机械及安装、拆除方法;4缆风绳、地锚的设置;5与建筑结构连接要求;6卸料平台的搭设及防护方法;7吊盘(蓝)安全装置;8卷扬机位置确定及防护方法;9联络信号选择
8.
8.3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施工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低架提升机在无设计要求时,可按素土夯实后,浇厚300mm的C20混凝土
9.
8.4新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
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nrnio
10..5吊蓝导靴与导靴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11.
8.6为防止落物打击,在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不要求用密目网)防护立网防护后不应遮挡司机视线
8.9传动系统
8.
9.1固定卷扬机时不得利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
8.
9.2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
8.
9.3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
8.
9.4滑轮组与架体(吊蓝)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铁丝等柔性连结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8.
9.5滑轮应经常检查,发现翼缘磨偏应及时整修,翼缘破损及时更换
8.
9.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例低价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
308.10联络信号
8.
1.
110.1使用低架提升机时,在司机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层通道及吊篮内作业情况下,可以由各层作业人员直接与司机联系
8.
1.2使用低架提升机,在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各层作业情况,或交叉作业施工各层同时使用提升机的,此时应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以确保不发生误操作
8.
1.3当利用室内井道做垂直运输或高架提升机时,司机与各层站的联系必须加装通讯装置
8.11卷扬机操作棚
1.
11.1卷扬机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操作棚应防雨,不影响视线
8.
11.2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棚应具有一定防落物打击的强度
8.12避雷
8.
12.1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又在地区雷暴日规定的高度之中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8.13物料提升机安全归档资料
8.
13.1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方案
9.
13.2物料提升机验收表9外用电梯(施工升降机)
9.1安全装置
9.
1.1外用电梯必须有制动器,限速器,吊笼门、地笼门连锁装置,上、下限位器,上、下极限限位器,安全钩,缓冲弹簧等安全装置
9.
1.2操作员每天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9.2安全防护
9.
2.1电梯底笼周围
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9.
2.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
9.
2.3电梯各层的运输通道,应在两侧设置两道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
9.
2.4电梯与各层进出口处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9.
2.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板伸出的现象
9.3司机
9.
3.1外用电梯司机为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市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9.
3.2电梯每班首次作业前,应检查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等处的联锁装置是否良好,各层通道口门是否关闭,进行空车升降试验并测定制动器的效能
103.3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m高处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9.
3.4多班作业的电梯司机应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4荷载
9.
4.1外用电梯要有明显的标志牌,对载人或载物做出明确限载规定
9.5安装与拆卸
9.
5.1安装和拆卸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队伍和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9.
5.2安装或拆卸之前,装、拆单位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在作业之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指定监护人员
10.
5.3外用电梯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外用电梯的技术参数;2基础做法;3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顺序及安全措施要求;4卸料平台的搭设及防护措施;5附着装置的要求;6避雷要求;7梯笼安全装置;8输电电缆的使用;9做跌落试验,并做出试验记录;10联络信号的选择;11试车、验收及使用要求
9.6安装验收
9.
6.1电梯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包括基础的制作、架体的垂直度,附墙距离、顶端的自由高度、电气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检查测试结果,并做空载及额定荷载的试验运行进行验证
9.
6.2验收时应如实的记录检查测试结果和对超过规定存在问题改正结果,确认电梯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9.7架体稳定
9.
7.1安装导轨架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万分之五,或按照说明书规定
9.
7.2导轨架顶部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附壁架之间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壁架离地面高度均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
9.
7.3附壁架必须按照施工方案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建筑物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严禁附壁架与脚手架进行连接
9.8联络信号
9.
8.1电梯作业应设定指挥信号,司机按照给定的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铃示意
9.
8.2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应密切配合,不允许各层作业人员随意敲击导轨架进行联系的混乱做法
9.9电气安全
1.
9.1电梯应单独安装配电箱,并按规定做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9.
9.2装设在阴暗处的电梯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
10..3电梯的电气装置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调试,并有记录
9.10避雷
9.
10.1施工现场安装的外用电梯,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又在地区雷暴日规定的高度之中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9.11外用电梯安全归档资料
9.
11.1外用电梯安装拆除方案
10.
11.2外用电梯验收表
11.
11.3外用电梯交接班记录10塔吊
10.1限位保险装置
12.
1.1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限制器,并保证其灵敏可靠,以防止发生倒塔等事故
13.
1.2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
14.
1.3塔吊必须配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10.2保险装置
10.
2.1塔吊吊钩应有保险装置,以防止索具脱勾事故
10.
3.2塔吊卷筒应有保险装置,防止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发生咬绳等事故
10.
4.3爬梯护圈1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2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
1.2m,可不设护圈
10.3附墙装
10.
3.1自升式塔吊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10.
3.2附墙装置的要求1附墙杆及附着点的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2安装附墙杆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10.4安装与拆卸
10.
4.1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队伍和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10.
4.2塔吊安装或拆卸之前,装、拆单位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在作业之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指定监护人员
10.
4.3塔吊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如下
1.塔吊的技术参数;
2.塔吊的位置确定;
3.基础设计;
4.塔吊的安装、拆除、使用机械、工作顺序及要求;
5.附着装置的要求;
6.避雷接地要求;
7.塔吊与输电线路的防护措施;
8.塔吊的四限位、两保险装置要求;
9.联络信号的选择;
10.多塔作业的措施;
11.试车、验收及使用要求
10.5塔吊指挥
10.
5.1塔吊司机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操作的吊车类型相符
10.
5.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10.
5.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用对讲机进行指挥料,并履行签字手续,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三方各留一份
2.
4.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进行,包括基础、主体、屋面、门窗、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施工机具、水暖、通风、电气安装、消防和其他工程,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2.
4.3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2.
4.4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2.
4.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该交底对应的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
4.6当施工方案、方法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重新交底
2.
4.7交底人及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
4.8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5紧急情况下避难和急救措施
2.
4.9安全技术交底需归档保存
2.5安全检查
10.6塔吊基础
10.
6.1固定式塔吊的基础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安装拆除方案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10.7多塔作业
10.
7.1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应保持两吊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即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不小于2m;高位塔吊吊钩与低位塔吊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o
11.
7.2因施工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以下两种措施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运行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2技术措施: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10.8安装验收
10.
8.1塔吊在重复使用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与验收
10.
8.2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10.9塔吊安全归档资料
10.
9.1塔吊安装拆除方案及交底书;
10.
9.2塔吊安装拆除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10.
9.3塔吊验收表;
01.
9.4塔吊基础隐蔽图及验收纪录;
10.
9.5塔吊备案证复印件11起重吊装
11.1施工方案
10.
1.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因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
1.2施工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并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符合要求
11.2起重机械
11.
1.1起重机应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11.
2.2检查安全装置(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11.3钢丝绳
11.
3.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11.4吊点
11.
4.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11.5司机、指挥
11.
5.1起重机司机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操作起重机类型相符
11.
5.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操作,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11.
5.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11.
5.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11.6地耐力
11.
6.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11.
6.2作业道路应平整坚实,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00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nl以上的距离,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1.
6.3当地面平整度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11.7起重作业
11.
7.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核实清楚
12.
7.2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
13.
7.3起重机首次起吊或重物重量变换后首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住,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重物吊挂平衡牢固后,方可继续起升
11.8高处作业
11.
1.1起重吊装处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包括洞口盖严盖牢,临边作业应搭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等结构吊装时,可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随节间吊装平网可移动到下一节间,以防护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11.
1.2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有安全网的防护外,还应以安全带作为防护措施的补充
11.
1.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或斜道,不允许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对爬梯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攀登作业”的有关规定
11.9作业平台
11.
9.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
11.
9.2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封挂密目网
11.
9.3脚手架的选材和铺设应严密、牢固并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11.10构件堆放
1..
10.1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置垫木楼板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
1.6mo
11.
10.2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两层;梁不超过三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三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
0.7m宽的通道
12.
10.3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等),除在底部设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或将几根大梁以方木铁丝将其连成一体,提高其稳定性,侧向支撑沿梁长度方向不得少于三道墙板堆放架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确保抗倾覆要求
11.11警戒
11.
11.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1.
11.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
11.12操作工
11.
12.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中的起重工、电焊工等均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13起重吊装安全归档资料
11.
13.1起重吊装作业方案12施工机具
12.1平刨
12.
1.1平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12.
1.2平刨护手装置应能保证刨料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不会造成作业人员的手部被刨刃伤害
12.
1.3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以防止物料市人
12.
1.4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
0.1SO
12.
1.5作业人员准备离开机械时,应先拉闸切断电源后再走,避免误碰触开关发生事故
12.
1.6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即平刨、甩锯、打眼三种功能合置在一台机械上,开机后同时转动
12.2圆盘电锯
12.
2.1圆盘锯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12.
2.2圆盘锯应有如下安全装置1锯盘上方安装防护罩;2锯盘前方安装分料器;3锯盘的后方设置防止木料倒退装置
12.
2.3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实用的防护罩,防止物料带入
12.
2.4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X
0.1SO
12.
2.5作业人员准备离开机械时,应先拉闸切断电源后再走,避免误碰触开关发生事故
12.3手持电动工具
1..
3.1手电钻、电锤、冲击钻、手提砂轮、电动螺丝刀、电动扳手、手持式木工刨、手持式木工电锯、手持式瓷砖切割机等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2..
3.2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管理者应熟悉手持电动工具构造、性能和安全技术知识,并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12.
3.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用专用电缆,不准接长和更换非专用电缆电源接线必须正确,各部绝缘良好,按规定做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并且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13.
3.4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罩必须牢固,工作部件安装必须正确
14.
3.5操作者应熟知安全使用规定,不懂安全使用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准使用,操作者应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5.
3.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操作者应持稳握牢、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斜偏使用如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操作
16.
3.7加工件和周围有障碍物、粘结混凝土或其他影响操作的异物时,应先清理干净后再操作
17.
3.8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严禁进行检修、调整需要检修、调整或更换部件时,应先拔下电源插头,确认无误时方可操作
18.
3.9在潮湿和危险的工作场所,或在金属容器里作业时,应选用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特殊部位需要用较高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用H类手持电动工具(即双重绝缘型)
12.
3.10对手持电动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
12.
1.1设备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1.2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防止物料带入
12.
1.3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
0.lSo
12.
4.4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及标志
12.
4.5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12.
4.6钢筋机械应有防雨设施
12.5电焊机
12.
5.1电焊机进场时应检查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5.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
12.
5.3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12.
5.4电焊机一次线安装的长度一般不超过5m,一次线最好穿管保护,和焊机接线柱连接后,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止意外碰触
12.
5.5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
12.
5.6电焊机电源宜采用自动开关
12.
5.7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12.6搅拌机
12.
6.1搅拌机安装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6.2搅拌机金属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X
0.1SO
12.
6.3应经常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钢丝绳磨损是否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灵敏可靠
12.
6.4当搅拌机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12.
6.5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12.
6.6搅拌机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12.
6.7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
12.7气瓶
12.
7.1各种气瓶的颜色应符合以下标准1氧气瓶为天篮色瓶,黑字;2乙燃瓶为白色瓶,红字;3氢气瓶为绿色瓶,红字;4液化石油气瓶为银灰色瓶,红字
12.
7.2使用时,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o
12.
7.3乙快瓶不应平放,夏季应防爆晒,冬天解冻宜用温水
12.
7.4施工现场应设置气瓶集中存放处,不同类的气瓶存放有隔离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12.
7.5运输气瓶的车辆,不能与其它物品同车运输,也不准一车同运两种气瓶使用和运输时应随时检查防震圈的完好情况,为保护瓶阀,应装好瓶帽
12.8翻斗车
12.
8.1机动翻斗车应定期进行年检,并应取得准用证
12.
8.2翻斗车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
12.
8.3司机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有合格操作证
12.
8.4机动翻斗车除一名司机外,车上及斗内不准载人
12.9潜水泵
12.
9.1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装设漏电保护器(15mA XO.1S)O
12.
9.2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泵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缆
12.
9.3接通电源应在水外先行试运转(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5秒),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泄漏现象方可使用
12.
9.4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3〜5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12.10施工机具验收要求
12.
10.1施工机具验收实行挂牌制度,标牌标准尺寸330mmX250mm,标识牌面黄底红字,标识内容6项(名称、负责人、操作人、验收人、验收日期、单位)
12.
10.2标识牌数量按现场机械设备数量设定,要求挂置在设备前不影响操作处为宜,标识牌挂置必须稳固,内容填写完整
12.11施工机具安全归档资料
12.
11.1平刨验收表
12.
11.2圆盘锯验收表
2.
5.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检查应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由项目部成员和班组长参加
2.
5.2项目部安全员坚持随时检查,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
5.3分包施工单位、生产班组每天作业前和作业中,都要对作业场地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排除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5.4项目管理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
2.
5.5各级安全检查要按照“一个标准五个规范”等标准和本标准为尺度进行检查评定,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逐条登记,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的原则组织整改要进行复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2.
5.6对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条记录,及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2.
5.7安全检查归档资料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检查评分表;3安全检查记录;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6安全激励记录;
12.
11.3电焊机验收表
12.
11.4搅拌机验收表
12.n.5钢筋机械验收表7违纪违章人员教育记录
2.6安全教育
2.
6.1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2.
6.2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有教育内容、时间、考核结果、本人签字等1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主有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内容2施工队及班组教育主要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2.
6.3工人变换工种,应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2.
6.4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每年的再教育
2.
6.5安全教育归档资料1安全教育制度;2员工安全教育登记簿;3安全教育记录;4安全教育试卷;
2.7班前安全活动
2.
7.1项目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天早会)制度
2.
7.2班前安全活动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每次活动内容
2.
7.3班前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业环境、安全注意事项、防护用品检查、学习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经验交流、讲评等
2.
7.4班前安全活动归档资料1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2.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8.1架子工、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起重机司机、司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
8.2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登记造册,并记录证号、发证单位、年限等
2.
8.3特种作业人员归档资料1特种作业人员名册;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2.9工伤事故处理
1.
9.1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组织好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2.
9.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将受伤者送入医院,由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要查清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做出处理意见,并制定出预防事故发生的纠偏措施,写出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并报公司批复结案
3.
9.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公司总经理和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