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亥IJ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