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在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甲方大学乙方
一、乙方系甲方在职职工,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自费出国(境),出国(境)时间自年月日起,期限,若有变动,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乙方遵守甲方颁布的《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乙方同意自出国(境)的下个月起不再享受甲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直至乙方按期回国到甲方报到上班为止[经批准利用节假日因私出国(境)并在假期内按期回国者除外]
四、乙方出国(境)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尊严甲方对乙方出国(境)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出国(境)之日前,每月20—25日乙方须到人事处报到一次,说明在岗情况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出国(境)并有权做出相应处理乙方临行前须到甲方人事处、保卫处办理离境登记手续
六、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回国,应在出国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七、乙方保证按期回国,若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归,乙方同意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依据与后勤处签定的协议结清住房遗留问题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