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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新职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职工离岗、转岗前特殊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职工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完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档案由考核负责人和员工本人签字后妥善保管(进入员工人事档案)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如新设备技术资料、说明书等);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和危险;
4、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必要时应进行示范教学,员工应亲自练习,直至完全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5、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
6、应当具备的其他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7、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教练员应当外派培训,邀请专家到企业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