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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如下
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的制订;
2.学校三年(五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和阶段性调整;
3.党员组织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信访、老干部、统战、学校宣传、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学校党建重点工作;
4.学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
5.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度决算;
6.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7.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职称任职资格评聘、年度考核、上级批准的国内校级交流活动、组团出访活动、学校招生工作、课程设置等方案;
8.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
9.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评优推荐;
10.干部问责和教职工、学生的违规违纪处理
二、重要人事安排I.校级后备干部推荐方案;
2.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3.新教师招聘方案,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竞聘方案,师资配置;
4.教职工交流轮岗;
5.退休人员返聘;
6.市级以上培训人选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I.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资金申请、招标、施工、工程监督、验收等;
2.10000元以上的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以及安防物资采购等本“三重一大事项”自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出修改,修改周期原则上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