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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中学值班巡逻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安全保卫设施,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不出漏洞,特对安保人员巡逻工作规定如下
一、巡逻工作职责
1.学校安保人员应掌握巡逻设备的使用方法,明确巡逻路线及时间在巡逻过程中,按照时间段,沿巡逻路线进行打点巡逻巡逻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做好记录,便于检查
2.巡逻时间:9:20-10:
20、
12.30-
13.30,15:40-16:40(夏季提前半小时121:00-22:00,4:00-5:00共五次
3.巡逻路线正门——教职工车棚——前广场——办公楼——教学楼——后操场——艺体楼——实验楼——东墙——东门
4.巡逻路线的设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巡逻路线及时间
二、巡逻设备维护
1.全体安保人员要爱护巡逻管理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如发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电量不足或故障,应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上级领导
3.不准随意拆卸、更改及损坏巡逻设备;凡属认为损坏的,经查实后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巡逻工作考核
1.每周学校安保部门检查巡逻情况,发现违规者,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2.发现遗失、破坏巡逻设备的,对当事人追究其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即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