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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实施方案
一、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科学评估省内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理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鼓励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危险废物闭环监管治理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设区市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质升级,探索推进收运处一体化建设,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立方米/日(含建制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3.1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
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三、健全保障体系健全价格收费制度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推行差别化排污收费鼓励建立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落实好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完善PPP项目绩效考核及付费机制,保证优质投资企业的合法收入鼓励金融机构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对项目支持力度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稳妥推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统计制度充分运用现有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统计体系,加强统计管理和数据整合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运用和信息共享资料来源江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