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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重点地区重点人员主动摸排制度
一、来院大厅、预检分诊、各诊室对所有来院人员(函所有本院工作人员)每日开展滚动式主动摸排工作
1、公卫科每天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及时传达上级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等文件,各科室掌握疫情防控政策,对来院人员排查管控到位
2、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即看是否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扫描单位场所码,显示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查验7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查验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排除为非重点观察人员后方可入内
3、对所有门诊病人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询,询问其本人、家属、周围同事朋友等是否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流行病学史问询情况要记入门诊病历加强对嗅觉减退、肌肉酸痛或呼吸道等其他不典型症状的识别和筛查
二、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来*返*人员以及与者有时空伴随关系人员等重点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卫科和上级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施集中隔离、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对健康监测期内的登记上报,转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填写重点疫情地区来*返*人员信息表报公卫科注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监测期内或疑似患者处置流程: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监测期内或疑似患者,立即给患者佩戴外科口罩、帽子f详细填写《重点地区来*返*登记本》报公卫科一专人引领至发热诊室(原发热门诊)旁隔离间一等待120或专用车辆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如果经预检分诊排查属于新冠疑似病例,虽然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罹患新冠可能性大的,立即登记上报,护送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用车辆转诊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排查
三、对发热(72小时内发热病史)、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引导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放发热患者就诊告知书及发热患者“三要两不要“明白纸,提醒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1、登记发热患者的详细信息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
2、预检分诊人员根据登记的信息在两小时内与患者联系,确认其是否按要求就诊对于未就诊的要通知居住地村居督促其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见哨点联系人员)
3、预检分诊人员要指导所有发热(体温超过37或者379上下浮动)、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通过扫描“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的二维码“进行实名扫码登记,上报患者相关信息,并在监测系统内注明提醒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4、对购买退热、咳嗽、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登记,2小时内开展随访追踪工作,确认患者是否到发热门诊就诊,及时向镇街区反馈信息,明确是否已到发热门诊就诊
6、每日11点、17点分别将汇总登记的信息报市卫健局医政科()及各镇街区政府(见哨点联系人员邮箱)
四、本院职工摸排工作
1、本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保洁、后勤、食堂等)非必要不离*(根据上级要求随时调整排查范围),离*前向科主任、院领导申请,填写“职工离*返*人员统计表”报备公卫科
2、科主任为第一负责人,每日核实员工健康码及近14天行程,落实是否途径或到过中高风险区,有异常上报公卫科
3、实施科室每日院内健康报告制度,每日向公卫科报告科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异常情况健康检测记录表每月报送公卫科,异常情况随时上报
4、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进行自我检测,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所有人应如实上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不得带病上岗,如有刻意不报者,作为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处理
5、职工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自费检测者请科室审核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单或图片)以科室为单位报公卫科备档
五、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并随时调整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
2、
3、
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在居家医学观察第
1、
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烟返烟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4.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六、省外其他地区来烟返烟人员管控措施省外其他地区来烟返烟人员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开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省外其他地区来烟返烟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烟后3天内”就近、就便、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烟后第
1、3天”就近、就便、免费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