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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厂房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
1.1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租赁面积进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2450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厂房租赁自年_月日起,至年—月—止租赁期一年22租赁期限届满前壹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支付
3.1租金租金为元,租金每壹年支付一次,并且于年底支付
3.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4.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周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4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4.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第五条防火安全
5.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2甲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乙方将租赁物内的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5.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第六条保险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第七条免责条款
7.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8.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8.2合同未到期之前,出租方不得随意解除此租赁合同,否则出租方将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其它条款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