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信息化项目服务合同使用前提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作为委托方在中国境内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等服务的采购,较为倾向于保护委托方权益,适合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作为委托方时使用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作为受托方时,应对某些条款调整后再使用2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服务合同的谈判和起草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对本示范文本进行细化,修改本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性条款的,应经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门同/艮、O3使用本示范文本时请注意本示范文本正文以及脚注中的注释、提示和说明部分的内容,并根据该注释、提示和说明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请删除注释、提示和说明使用说明1使用本示范文本前,应充分考虑项目具体情况及各方拟定的商业安排是否与本示范文本的使用前提和内容相匹配如不匹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示范文本或另行起草;如匹配,则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全部条款,并根据需要添加、修改或删除相关条款2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填写或确认括号“【】”中的内容示范文本中以绿■标识,且填写后应删除括号”】“;对于有选项的条款示范文本中以黄色标识,使用时应删除所有选项名称和不需要的选项,保留需要的选项3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起草说明对示范文本予以确认、调整或修改在将起草的合同提交给合同相对方前,应删除本示范文本的所有条款说明、法律法规、风险提示等注释央法律法规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第六章审查与验收
6.1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服务范围和进度将各阶段的工作成果或过程性材料提交甲方审查、检验或测试若甲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并经双方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对相应的提交成果或过程性材料进行修改,直至甲方同意
6.2在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全部完成后,应按阶段进行验收提交成果的验收,包括项目阶段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应按服务范围约定的要求和/或验收标准(附件一服务详情),以甲方组织项目评估审查的方式进行
6.3如果甲方验收认为本项目服务提交成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双方讨论并达成一致的修改意见,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验收,直至合格,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乙方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消除缺陷通过验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4若因乙方采取维修、返工或重作等任何相应措施消除缺陷导致任一阶段实际服务期限超过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任一阶段服务的预期进度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
17.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6.5甲方在不影响本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应及时审查、检验或测试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成果或过程性材料,并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组织提交成果的验收,如乙方提交成果符合要求并通过验收,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文件
6.6甲方对本项目任何部分或全部的验收确认不豁免乙方对提交成果质量应承担的义务,如提交成果在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文件后出现任何部分或全部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者提交成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对此承担责任第七章质量保证
7.1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提供和保持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保证使用适当合格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提供的服务满足本合同要求,符合本项目目标
7.2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口起【12个月,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与服务相关的任何错误、疏漏或问题(含网络安全问题)为免疑义,本合同中所述“网络安全问题”是指|【|)o乙方应在|【48][小时内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时限内组织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所修改服务的质保期为【自乙方修改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于本合同质保期届满之日结束】
7.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未能完成上述约定的质保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4【针对质量保证期届满以后的服务成果的维修和维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指导,如需要更换备品备件或进行维修维护的,乙方只收取合理且必要的成本费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新发现的与服务相关的网络安全问题,乙方仍应组织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条款注释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考虑加入上述对质保期结束后乙方继续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的约定第八章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的各项阶段性服务成果或最终服务成果(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详情),其所有权和/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作为成果的合法所有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应用项目服务成果
8.2甲方同意,在不损害甲方权利和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仅在其内部保存、使用服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地点向甲方之外的任何人介绍、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
8.3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或软件产品做了新的改进或升级,【甲方/乙方】拥有这种改进或升级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并给予【甲方/乙方】免费使用此项改进或升级产品的许可.条款注释应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如我方为本合同项下委托方即甲方,则尽量约定知识产权由甲方所有如果双方同意任何知识产权由乙方所有的,则尽量确保甲方免费取得使用许可空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八十五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将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其中第十九条与本条款规定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央法律法规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将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其中第八条与本条款规定一致】第九章不侵权声明
9.1乙方声明其对服务过程中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和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潜在缺陷,不存在其本国或使用地国家法律的禁止规定,甲方不会因为已按照乙方正确合理的要求使用而产生侵犯任何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后果
9.2如果甲方因上述第
9.1条约定的侵权或违法遭到索赔或追诉,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处理该索赔或追诉并向第三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除了提供乙方抗辩所需的合理信息和支持,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上述原因,经过法律程序最终确定服务提交成果和使用的有关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将被限制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选择,立即作出如下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为甲方购买继续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或2修改该产品或服务使其不会造成侵权;或3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甲方认可的替代物代替该产品或服务;或4乙方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应赔偿因限制使用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章转让与分包
10.1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2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服务10分包给其他第三方
10.3如乙方认为确有必要将服务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应提供足够的材料供甲方审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乙方分包如甲方允许分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乙方对分包商在本服务合同下所完成的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章服务变更
11.1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改变、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提出服务变更
11.2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变更的通知后,应尽快提交实施服务变更的措施及实施进度计划双方将就乙方提交的实施措施及进度计划进行协商,并签订服务变更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服务变更
11.3上述变更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一服务详情之外的工作量增加,经双方确认,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补偿;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大改变及附件一服务详情之内的工作量减少,经双方确认,乙方应相应的减少服务费用第十二章服务暂停
12.1甲方有权决定暂停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的暂停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有关的工作,并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妥善处理没有被暂停的工作应继续进行
12.2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提出暂停工作,乙方只有在采取改进的措施得到甲方批准后,方能继续进行被暂停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将不对乙方进行补偿,但在甲方提出暂停之前乙方已经完成的并符合本合同要求通过甲方验收的服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服务进度不得进行调整
12.3如果暂停工作是甲方原因引起,并且涉及到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问题,甲、11乙双方将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对服务费用和工作进度做相应地调整对乙方因工作暂停而额外增加的合理费用,【甲方应给予补偿/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章进度延误
13.1在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工作进度的情况时,应以书面形式将可能延误的具体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违约金第十四章合同终止
14.1若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构成违约如果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及时予以纠正或补救,并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予以赔偿如违约方在【三十
(30)】天内未做出纠正或补救,或违约方做出的纠正或补救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违约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或延长的时间进度完成任一阶段的服务且逾期超过|【三十
(30)】|天,守约方有权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该等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14.2甲方出于本项目服务的便利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
(15)】天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甲方要求,停止相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因终止引起的后续费用,并把所完成的工作交付甲方
14.3上述因甲方原因提出的终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终止日期以前乙方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和乙方合理的有依据的已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费用
14.4由于乙方存在过错导致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
17.4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4.5如果一方被宣告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该方终止本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其已经采12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五章保险
15.1乙方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和投入的设备财产负责购买适当的保险来对冲可能发生的损失甲方对非因其自身过错引起的乙方人员人身损害或设备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十六章履约保函
15.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十
(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总额不低于本合同【含税/不含税】服务费用的【】%,有效期至|【|o履约保函的格式要求见附件五履约保函格式
15.3【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为甲方所接受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条款注释如双方协商后确定适用履约保函,则保留第十六条;如本合同不适用履约保函,请删除第十六条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17.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义务,一方延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17.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含税/不含税】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之前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如甲方在催告后^■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未付服务费用的支付违约金甲方采用非现金方式付款的,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按本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1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
13.条款注释如各单位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委托方即甲方,且乙方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双方约定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逾期利息时,其约定的利率不得低于本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生法律法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七百二十八号)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lll、
17.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自身过错引起外,乙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经甲方批准的延长时间实施并完成任一阶段的服务或本项目全部服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约定支付的任一笔服务费用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每延误1天的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服务相对应的【含税/不含税】服务费用的|11%计收,直至完成相关服务工作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义务或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各项责任
17.4由于乙方存在过错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第
14.1条提出终止本合同,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针对甲方已经支付的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弥补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7.5如乙方负责的信息化项目与甲方的其他信息化项目之间发生冲突,或导致其他信息化项目无法正常使用,则乙方应负责排除该等冲突或障碍,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7.6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延期付款或拒绝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14,条款注释本章中,可根据本合同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违约金比例或金额但应注意,虽然双方可以事先约定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但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调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十八章诚信合规
18.1为防止利益输送等腐败情况发生,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内部合规需要,要求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向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填报表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充分了解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此要求对维护公平市场竞争、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法纪的重要程度双方确认,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隐瞒、未完整、充分披露基本信息填报表所要求填报相关事项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合同相对方赔偿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失请将有权解除合同的主体替换为我方用于签署本合同的主体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15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1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
(24)】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
(10)】天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19.4在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遵守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第
19.2条和第
19.3条)的前提下,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为避免疑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引起的损失除外)
19.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
(60)】|天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16合同编弓【]关于【信息化项目名称1的信息化项目服务合同【】年【】月【】日于【合同签署地】第二十章保密
20.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信息化项目服务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合同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
20.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20.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信息化项目服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20.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20.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
20.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17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
20.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息化项目服务工作而查阅、复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
20.8若本合同项下的信息化项目服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20.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
20.10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20.11[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年】或12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条款注释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保密期限如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作为信息化项目服务的委托方,则可以选择2;如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作为信息化项目服务的受托方,则建议尽量选择1并尽可能缩短保密期限第二十一章通知
21.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2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18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号码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电子邮件⑵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号码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电子邮件■条款注释应准确填写交易双方的通信地址及联系人
21.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19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21.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21.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22.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2.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后【】日内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将争议提交共同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共同的股东单位进行调解】.条款注释如合同双方是关联公司,则应首先采用内部协商解决及上级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未取得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批准的,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庭或法院在此情况下,应当删除第
22.3条如合同双方不是关联公司,应当删除“如果双方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共同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共同的股东单位进行调解”
22.3如果争议发生后|11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应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11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将争议诉至|【[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和其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0.条款注释应根据双方最终的确认结果,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的法律程序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之间选择一种选择仲裁方式,要写明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建议选择买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如买方所在地为北京市,则相应的仲裁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选择诉讼方式,则有五个地点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受托方所在地、委托方所在地较常见的做法为填写“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我方为信息化项目服务的委托方,建议选择“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条款可以由当事人通过谈判商定,主要应当写明提交的仲裁机构名称、仲裁地点、采用的仲裁规则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仲裁过程通常是私密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不对外公开其身份,因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也就不容易为外界所知,这是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私手段所具备的特点
22.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提交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的其他内容空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17)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2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3.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21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甲方指定^■为本合同履行负责人,甲方授权其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及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履行上述职责
23.4必要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
23.5本合同由正文和附件组成,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与正文有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
23.6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卜】|份,乙方执【】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根据本合同,乙方作为服务方将根据甲方需求,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实施方式及要求、提交成果及验收标准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详情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统称“服务”
1.2【乙方”应提供完成本项目项下服务所需要的全部主材、辅材、硬件、软件、安全保障措施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便利条件.条款注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提供项目所需各类材料的责任主体第二章服务进度
2.1本合同乙方服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进度应满足附件二服务进度计划表中的要求双方同意,在总进度不变的前提下,各阶段的进度计划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微调乙方拟对本项目服务的进度进行调整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2.2若乙方未能达到任一阶段服务的预期进度,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持原进度,并应将准备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甲方
2.3若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任一阶段服务的预期进度,经甲方催促之后仍未能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未能达到原进度,甲方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2.4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向甲方报送【周进度报告/月进度报告/____________报告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甲方的有关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对【周进度报告/月进度报告/________________报告】的内容进行增减或修改,乙方应遵照执行第三章服务地点
3.1乙方的服务地点主要在【】,但根据本项目需要,乙方项目组人员将有可能出差到其他甲方所属单位所在的地区,进行调研、访谈、汇报、参加会议及处理本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3.2如乙方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到服务地点或甲方其他地方执行任务,甲方将为乙方在现场的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提供便利,但甲方不对前述所提供之便利承担任何费用.条款注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结果,选择甲方提供便利的范围第四章服务资质及项目组人员
4.1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取得的资质情况如下【i
4.2本项目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的方式进行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要求成立项目组,甲方也须指派相关人员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配合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4.3乙方须任命并保持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为项目组配备的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满足甲方关于本项目对项目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应保证所配备的人员是足够的、称职的和有经验的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构成详见附件三项目组主要人员
4.4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期间应保持稳定和连续,原则上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要变动人员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新任人员必须在工作资历、业务经验等方面优于被替换的人员,且工作交接期不少于|【1】|个自然月
4.5若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不能胜任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应承担其全部人员的劳动/劳务报酬,并自行承担全部乙方人员的各项保险、食宿、交通、通讯等除劳动/劳务报酬以外的全部费用甲方和乙方之间以及在甲方和乙方人员之间不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形成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和/或雇佣关系
4.7如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地点、甲方的其他场地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乙方应对其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8乙方人员在服务地点或其他甲方所属单位所在地区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第五章服务费用与支付
5.1作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服务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税率为|【1|%;不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简称“服务费用”)o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并通过甲方验收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设备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以及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津贴、员工保险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本合同各项服务内容支付的相应服务费用详见附件四服务费用明细
5.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每一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因履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在中国境外引起的乙方应缴的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和缴纳本合同执行1]行业增值税税率,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合同的不含税服务费用保持不变,含税服务费用随之进行调整
5.3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含税/不含税】服务费用,并根据项目的工作进度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1);,zjs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及进度安排填写服务费用支付进度实践中,可考虑留一定金额的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也可以考虑在支付尾款前要求乙方提交质量保函
5.4双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其他】】方式支付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账户名号:开户行
5.5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并提交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阶段应由甲方对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乙方应同时提交甲方对本阶段服务的成果和资料予以认可或验收通过的书面文件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前述任一文件,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履行义务的期限不予顺延
5.6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地址财务电话:
5.7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后,如无异议,应在[】1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解决后,乙方应重新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正式商业发票和其它支持文件,甲方收到后依上述程序支付费用
5.8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属于/不属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小企业;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企业类型依据届时适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在类型变更后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条款注释如乙方属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我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乙方款项,应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应注意我方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生法律法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七百二十八号)第八条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