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保健部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儿童群体保健科设立专人对托幼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负责制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所辖范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年终统计数据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组织教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托幼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卫生督导,评选出市级示范卫生保健托幼机构,对不合格托幼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结果通报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三、负责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每年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O督促辖区某医院儿保专干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熟练地掌握托幼机构网络信息平台操作方法,定期监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及儿童健康状况
四、每年定期对集体儿童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监督幼儿园做好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落实常见病的预防,做好体弱儿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伤害事故,落实传染病预防和消毒隔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