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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税收调研报告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已累计达到
37.6万多人,减免税收
19.9亿元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进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税收政策具有受益面广、受益直接与受益快的特点,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政策手段,在当今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国分忧,为促进再就业事业做出力所能及的奉献当前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的管理要注意下列几点
(一)宣传到位、深化认识加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税务部门以各类形式,特别是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释政策,主动深入到有关场所,向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送政策、想办法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熟悉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与办理优惠的程序,将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深化广大税务干部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认识,正确懂得“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与扶持税源的辨证关系,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视为己任,增强责任感,提高政策的执行度
(二)管理到位、审核把关遵循总局“应收尽收”的要求,提高防范意识,坚决防止部分纳税人钻政策的空子,在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中把好审批、审核关,营造公平与谐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环境比如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中,涉及再就业优惠政策办证事宜的,要求再就业优惠证件、经营者身份证件、办证人身份证件务必实现信息一致,切实防止真证假办、假证真办等现象的发生;再如,企业所新增岗位中吸纳下岗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的,三年内减征30%企业所得税,管理员对企业检查时务必要对其真实性进行反复调查,把好下岗失业人员证件检查关与职工身份检查关再就业企业税收征管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在工作中合理的设置“篱笆”,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切切实实的优惠
(三)服务到位、健全机制再就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税务部门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协调、沟通机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内部,大力推行依法治税,推行执法责任制,将再就业优惠落实到具体的税收环节中去,对收“过头税”与“人为设障碍”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开发“再就业办证、减免税绿色通道”,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简化手续,限定审批审核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