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人事处劳资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1.岗位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或经历,熟悉国家劳动法相关内容;
(3)法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有人事管理工作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负责工资、“五险一金”、福利、津贴补贴、抚恤、慰问等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请假、销假事宜及日常考勤等工作;
(3)负责办理教职工辞职(离岗)等工作;
(4)负责年度工资统计报表和其它有关劳资统计及上报工作;
(5)负责教职工工资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教职工工资信息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7)负责办学资格的年检及社保的年检工作;
(8)负责人事处内部考勤,行政经费预算和使用;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