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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为推进全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和专业市场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我区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及全区所有商品专业市场
四、工作安排与步骤整治工作从2022年11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11月一12月14日)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O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14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
(二)排摸检查阶段(2022年12月15日一12月20日)各镇、街道在前阶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查漏补缺,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认真填写《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阶段统计表》(见附件2)、《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见附件7),向“三合一”企业填发《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计表》(见附件4)o在此基础上,列出整改重点,建立整治台帐,于12月20日前报区防火委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对上报的“三合一”情况进行核实
(三)集中整改、验收阶段(2007年12月21日一2008年11月20日)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确定为整治重点的“三合一”场所,应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各镇、街道要将已整改单位花名册、已查处单位花名册于2008年10月20日前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区防火委将于2008年10月中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21日一12月31日)各镇、街道要对“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地消防工作实际和“三合一”场所隐蔽性强、反复性强、危害性强的特点,从贯彻十九大精神、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积极宣传,发动企业业主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二)全面排查阶段要切实做到“五个一”一是实施一次检查要在火灾隐患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填写好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二是建立一份台帐对排查工作要及时汇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登记造册,各项材料要及时建档保存三是组织一次研究在排查基本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整改意见、措施和工作重点四是进行一次调整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排查情况对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调整,确保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有人监管五是确定一份标准结合实际,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确定整改标准
(三)集中整改阶段要重点突出“四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检查指导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进程和业主、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检查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没有整改条件的企业及其他违法违章场所,要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城管执法、安监、规划、工商、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探索和总结根治“三合一”场所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四是要抓好培训工作要组织所有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验收巩固阶段要进一步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制定整治验收规程和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二是要严密组织、严格标准整治结束后,各地要进行自查验收,镇(街道)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单位数量少于20家的要逐一检查,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单位数量超过20家的,抽查比例不得少于20%且总数不得少于20家验收人员和验收小组组长要分别在验收记录表(见附件6)上签字,验收记录要建档备查届时,市、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抽查三是要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
六、信息报送在综合整治期间,各镇、街道要确定专人及时向区防火委办公室报送信息2022年1月起每月20日上午930之前,上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度表》(见附件3)、《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计划表》(见附件5)和本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简报形式),上报内容的时间为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