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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我科均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科主任(主治医师)任二线值班医师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参与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依据本科状况,可酌情放宽条件)工作达上述条件后,就可以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预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察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察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状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状况和处理事项纪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状况记于病程纪录,并同时重点扼要的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准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纪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需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任凭找人顶替,确有特别状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临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病员有需要时应马上前往巡察(A)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别缘由未能得到足够休息时,过后可酌情予以补休
(九)每天早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状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清晰危重病员状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2130分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平安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