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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分布式光伏电站委托运维服务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月年度电量确定后一个月内乙方运维时间未能满足一个年度维护周期的,甲方无需支付当前年度的奖励服务费;
(2)当实际结算电量小于承诺电量98%(不包括本数)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惩罚金额为实际结算电量与承诺电量98%之差部分所对应的电费金额(含补贴),该金额在基本服务费中对应扣除乙方有对惩罚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8.
3.2本合同约定针对乙方的考核奖惩累计金额均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8.
3.3奖惩电费计算公式奖惩电费=(实际结算电量一承诺电量)x+补贴电价)式中实际结算电量指甲方与其供电的企业和电网公司年结算电量的总和;承诺电量指合同约定的乙方承诺的上网电量;年度结算电费指甲方与其供电的企业和电网公司年结算电费的总和第九节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雷击、飓风、暴雪和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超出设备安全运行限定条件的过风速、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且持续时间过长的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国家相关政策的改变等非因某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另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等,令乙方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义务的而且既不是乙方合理控制范围内的也不是乙方错误或疏忽所导致的事件
9.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则
9.
2.1乙方向甲方提交发生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和证明其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是由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通知
9.
2.2交付通知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将在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被免于或修改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但是
9.
2.
2.1暂停履行义务的范围和时间不得超出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时间
9.
2.
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产生的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被免除
9.
2.
2.3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尽其合理努力对其未履行的义务作出补救
9.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延迟执行或不能履行,则由合同双方会晤,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节费用及付款
10.1接入费用
10.
1.1本合同接入费用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其中¥元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其他工元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接入费用报价单
10.
1.2付款方式
10.
1.
2.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10.
1.
2.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在5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总额至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全部合同款后5天内开具增值税发票交予甲方
10.2承包运维费
10.
2.1本合同运维服务费单价为每年元/瓦,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10.
2.2付款方式
10.
2.
2.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10.
2.
2.2每12个月为1个维护周期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本维护周期的25%的服务费,在运维工作每达到三个月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25%的服务费,每个维护周期的最后一次付款在达到1个维护周期并根据第七节约定内容确定奖励或惩罚金额后,甲方于15日内支付剩余应付金额以后每维护周期内,按此循环支付运维服务费
10.3承包运维费外可报销费用
10.
3.1如果发生设备需进行非常规性维修的情况,目甲方经过审杳判明该非常规性维修的发生不是由于乙方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导致的,则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联系厂家,由厂家或甲方承担进行维修更换、吊装运输、调试等恢复光伏设备运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0.
3.2部分备品备件无法购买或购买不经济,经甲方批准而组织的备品备件或损坏零部件研制生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10.
3.3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每年定期检测、更换等费用
10.
3.4由电力等相关部门硬性要求的各种培训(仿真培训、进网作业培训、消防培训、调度培训、调度组织的新能源相关培训等)和会议,可由乙方代表甲方生产人员参加,原则上甲方应先向培训和会议组织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必要时也可由乙方垫付,乙方垫付费用(包括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予以报销
10.
3.5对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在维修、更换、调试等工作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交一份有关的费用清单及发票
10.
3.6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
10.3如果甲方迟延付款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每天违约金为未支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甲方延迟付款超过14日,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本协议下的服务或产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一节智能监控系统“XX云”按照智能化光伏电站建设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伏智能监控系统“XX云”
10.4甲方对智能监控系统的使用遵循本合同附件五《XX云智能监控系统使用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0.5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配合乙方的接入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6涉及汇流箱至逆变器等通信线路未完工或存在故障的,则不在乙方负责范围,由甲方承担
11.4智能监控系统的使用涉及甲方光伏电站接入乙方平台所需的常规必备的通信、数据采集设备的购置等费用,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第十二节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达成有关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三节终止和解除
13.1终止
13.
1.1在不限制双方在本合同下根据法律所享有的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如果发生下列事件,其中一方可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发生破产事件;
(2)在本合同下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有理由认为该不可抗力事件将持续半年以上
13.
1.2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其中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中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3.2解除
13.
2.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4.
2.2因任何一方责任触发本合同内解除合同的条款内容,则按照相关条款要求,双方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四节其他约定
14.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解除以及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14.2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故意或过失向第三人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对对方的泄密行为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14.3在本合同责任限制约定的范围内,任何一方应赔偿对方由于违反本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任何一方不对对方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损失、数据或收入损失、或利润损失或商誉损失,无论该损失是否可合理预见,也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不同约定双方同意,就本合同或与其有关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不论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包括疏忽),任何一方所承担的所有责任不应超过本合同价款金额
14.4本合同的全部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运维服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签订续约,未继续签订合同的则到期终止
14.6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上述条款,并已在本合同首页所载日期签订本合同
15.7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并自服务期开始之日起结算费用
14.9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拟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一、接入费用报价单
二、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交付确认书
三、光伏电站现存缺陷项确认单
四、工作联系单
五、XX云智能监控系统使用协议书(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签署页)甲方乙方单位单位********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联系人电联系人话开户行电话开户行XXXXX有限公司XX分行帐号联行号税号帐号XXXXX地址及电话:税号XXXXX地址及电话XXXXX附件一接入费用报价单小计序号项目型号数量备注单价(元)(元)1硬盘不像机1或兼容型号2硬盘2或兼容型号3远端监控主机1或兼容型号4交换机1或兼容型号红外智能网络高速58或兼容型号球6网络通讯费4G/有线1按年付费7XX云®1按年付费第一年软件服务费总计—一注上表中第1-6项共计¥******元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其他项共计¥******元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附件二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交付确认书本光伏电站正式并网日期为一年—月—日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光伏电站现有条件符合乙方人员开展运维工作乙方将于—年月_日至一年—月一日正式对该光伏电站开展首年运维服务,该日期同时作为电站各项考核指标的起、止计算日后续运维年度的考核以每12个月为类推经核定,本光伏电站实际装机容量为【】(MW),该数值将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下全部相关义务的唯一参照依据本文件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本文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光伏电站现存缺陷项确认单接收单位项目名称接收人发函日期致事由:我司在对本项目进行运维作业前的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了以下缺陷项(详见附表),为了保障贵司电站资产的安全,同时确保我司运维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烦请贵司对下列缺陷项予以解决谢谢发出单位项目负责人:发出人单位盖章注本表单以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发送皆可,如采用纸质形式,乙方应附项目联系人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如采用电子格式,乙方以邮件形式将本工作联系单发出,以甲方项目联系人的邮件回复作为对本工作联系单陈述内容的认定****************(以下简称“甲方”)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光伏电站委托运维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一部分项目概况及服务范
1.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坐落于O本电站并网点接入线路,产权分界点在电站内光伏并网柜送出线路
2.乙方负责电站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
3.乙方做出承诺,在保证甲方资产安全并使其尽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率基础上,乙方负责本项目内甲方产权名下的电站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电气设备系统定期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与电站所在地电力等相关部门对电站经营的管理与监督要求的工作;同时乙方以现有的电力行业管理标准为基础,建立健全该光伏电站的各项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以使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的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
4.甲方电站备品备件库清点后移交乙方,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为甲方代管光伏电站备品备件,在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并做好出入库及使用记录;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可以先行使用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进行更换,但事后应予补齐电站年度更换备品备件费用总额1000元人民币及以内由乙方承担,总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
5.甲方需提供必要的运维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高压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绝缘杆、接地线等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在友好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可持续完善修订本合同
7.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提供安全指标、生产指标及可靠性指标担保,具体事项附件三之附表序号电站缺陷描述现场照片潜在风险原因建议措施12345附件四工作联系单项目名称编号主题MW屋顶光伏项目运维管理主送单位发出单位公司日期联系形式□告知口需回复联系人第21页共21页附件五XX云智能监控系统使用协议书
一、甲方使用乙方智能监控系统和服务1在双方签署的光伏电站委托运维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智能监控系统,使用范围仅限于主合同下乙方通过云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智能监控系统服务,使用时间为主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方式为非排他性使用2乙方提供的智能监控系统及服务须按照技术说明约定质量、规格或标准乙方保证交付的智能监控系统实质上符合说明书和使用手册所述功能但本保证不适用于a.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对智能监控系统作任何方式的修改;b.甲方未按智能监控系统所附文档的规定使用;c.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软件无法正常运行3因本项目接入需要第三方的及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各类设备供应商提供通讯接口,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义务协调联系第三方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不承担由于第三方不配合导致项目延期责任4由于本项目需要云服务的支持,甲方需保证现场网络服务畅通,并承担由此产生网络服务费用乙方不承担由于现场网络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违约责任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a.将智能监控系统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b.对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智能监控系统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c.限制、破坏或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智能监控系统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d.将智能监控系统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e.除掉、掩盖或更改智能监控系统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6主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停止使用智能监控系统
二、知识产权1乙方拥有对智能监控系统和提供接入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其他合法权利和权益,同时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使用乙方系统和知识产权,不得允许、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任何未经乙方明示授权的行为2甲方保证严格尊重乙方知识产权,保证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及序列号,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乙方产品进行修改、汇编、反汇编、反向工程等单位**********有限公司单位********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见第七节考核与奖励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节术语的定义与解释下列术语用于本合同有如下含义
1.1“备品备件”指用于本项目设备、设施的替换零件、部件或零部件组合
1.2“结算电量”光伏电站与企业及电网之间关口表所计量的光伏电站向企业及电网输送的电能
1.3光伏电站弃光电量”是指受企业供电设备影响或电网传输通道的安全运行需要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可发而未能发出的电量该电量不包括光伏电站因逆变器等自身设备故障原因,造成损失未能发出的电量L4”光伏电站弃光电量计算方法”指采用辐照仪测量估算法,即当光伏电站停机限电时,以当日的辐照量为基准,比对XX云系统中历史数据辐照量接近的日发电量作为理论应发电量光伏电站弃光电量;统计周期内光伏电站每日弃光电量总和L5光伏系统可利用率”是指系统设备的可利用率,用百分比表示,即光伏系统可利用率=(1一2口串笔黑3)x100%\T*电站总谷量(MW)/式中A一单兆瓦停机小时数(不包括待机时间),h.B一非设备自身责任的停机小时数,h.T一统计期间一年内的公历小时数,8760〃其中,非设备自身责任的停机小时数
(3)包括以下情况
①电网故障(电网参数在技术规范范围之外);
②气象条件(包括天气状况和环境温度)超出技术规范规定的运行范围;
③不可抗力;
④合理的例行维护时间
1.6“设施”指位于现场光伏电站所属的光伏组件,以及所有相关的发电、输电、并网和其它生产生活设施、设备
1.7“外部故障”指光伏电站外部(与用户及电网连接关口为界)汇集线路、电气设备发生的故障
1.8光伏区发电系统”指光伏组件至并网、关口点为界,光伏站区内所有送变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电缆、集电线路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
1.9”常规性故障”指光伏区发电系统设备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和升压站内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只需通过调整、校准、维修、更换备品备件即可恢复设备可利用状态的故障
1.10非常规性故障”指除“常规性故障”定义以外的故障
1.11“运行阶段”指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正式投入运行且移交给乙方管理之日起,持续至本合同终止或期满之日的整个时期
1.12“批文”指由政府等部门发出的与本合同设施或场地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放弃、豁免、条件变更、专营权、许可、批准授权、同意、执照、命令或由其采取的行动
1.13”合同服务期”指本合同正式的委托运维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的开始日指是现场工作完整交接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且电站已经接入乙方“XX云”系统后第一日
1.14“服务年度”是项目合同服务期开始后的一个整年度,剩余年度依次推进第二节合同期限
1.15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满日合同终止
1.16式的运维服务开始时间以现场工作完整交接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附件二),且电站已经接入乙方“XX云”系统后为起始日
2.3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生效后,除非按照本合同条款提前终止,否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合同期满第三节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和管理指导,有权核实电网对光伏电站限负荷的情况
3.11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报送发电量、结算电量、损失电量等生产指标数值,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指标数值后5日内核实签字认可,以明确乙方发电量完成情况
3.12甲方如有委托现场施工工程,甲方应在其工作前5日将承包方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需乙方配合工作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3.13由于甲方进行科研、开发和改善光伏系统结构等需要光伏逆变器停机或开关站停电,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乙方予以配合并办理有关书面手续
3.14甲方应购买电站设备的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3.15甲方负责分布式屋顶电站的业主屋顶修缮维护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执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7甲方协助乙方履行好本合同中明确的各项义务,对乙方提出的有关设备技改、研发项目,甲方应予以资金和物质支持,对乙方卓有成效的技改、科技创新可予以奖励,但乙方的技改研发成果归属于乙方
3.18合同服务期内甲方负责其设备及工程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的补充,并及时批准乙方提出的备品备件采购需求
3.9甲方有权使用和支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具、设施和设备,但必须保证乙方维护工作的正常展开
3.10甲方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换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第四节乙方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提供合同规定内容的工作和服务,并执行行业及甲乙双方确认的电站管理标准、管理体系
5.2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规定,做好承包范围内电站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预防性试验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协助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在合同期内乙方将履行下述义务
4.
2.1承接委托电站设备的运维服务
(1)提供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与指令响应,优化电站的运行方式;
(2)提供常规性维修服务,含故障管理、故障分析与清除;
(3)提供设备巡检、检查、清扫与组件清洁服务;4提供有计划的预防性维护服务,含设备保养、检修、试验等内容;5提供现场应急响应及事件处理服务;6评估任何设备失灵及类似问题的性质和影响,及时拿出故障分析、处理方案、进度、修复预算费用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报送甲方并按照处理进度计划完成工作;7负责制订光伏电站设备检修、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计划及组织实施
4.
2.2运维服务管理文件和资料内容1编制年度、月度电站运行分析总结报告,并于每年1月15日前、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甲方,报告中可向甲方提出关于对设备进行完善和改进的建议;2编制光伏区发电系统运行规程、光伏开关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检修规程、光伏电站安全规程及各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3保存电站设备资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材料出入库等生产管理文件,并允许甲方查阅;4妥善保存光伏电站设备运行数据包括电子数据的完整和准确;5为了甲方运行数据的保密及数据对外统一,仅向甲方联络代表及安全生产部提供数据报表,不向其它任何部门提供运行数据乙方接到甲方联络代表书面盖章签字通知后,方可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提供其它文件数据资料
4.
2.3运维服务的内容1乙方对光伏电站现场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乙方应建立健全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强化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的运行2乙方在光伏区发电设备及开关站操作、日常检修维护中严格按照国家、电力系统和甲乙双方确认的该电站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工作程序进行3乙方负责对现场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意外或损坏,则乙方根据责任程度按原规格予以更换或正常折旧价相应赔偿4乙方负责工器具、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现场使用的安全管理,并文明使用、操作现场设备设施5如发生电网紧急情况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惯例和技术限制的情况下,乙方依照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规定服从调度命令,并在1个小时内及时向甲方报告发生在开关站、光伏区范围内的任何意外事件6如发生需要进行非常规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进行该非常规性维修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前,乙方将不进行任何维修7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对因运行维护、检修及非常规维修需要购买的备品备件情况报告甲方8甲方委托第三方维护、建设、检修与本合同设施相关的电力设施及安保系统的,乙方协助甲方对第三方单位的工作内容、进度、成果及提交报告进行监督、验收和评估9乙方可协助完成甲方电站所在地电力等相关部门对电站经营进行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如各类专项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由甲方承担10为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乙方应及时对光伏组件进行清洁,清洁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节运维交接工作内容
5.1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甲方协助下完成对光伏电站光伏区设备包括支架、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设备、开关站内电力设备及现有备品备件数量的清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运维所需的该电站完整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电网公司相关文件验收文件及接入意见批复、购输电、并网调度协议地网、省网等;2项目图纸设计白图、施工蓝图、竣工图、电气一次二次图纸;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4设备资料设备说明书及试验报告;5备品备件清单;6安全工器具台帐;7相关设备厂家、施工单位联络方式本合同运维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完整的交接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文件后5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5.3正式的运维服务开始时间以现场工作完整交接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附件二),且电站已经接入乙方“XX云”系统后为起始日上述起始日前的运维工作仍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六节双方的通知与联系
1.1甲方确定“”,乙方确定“”为各自联络代表,负责处理双方日常生产业务联系工作,如发生人员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须保证各自联络代表的工作合法性与有效性甲方联系信息姓名地址电话邮箱乙方联系信息姓名地址电话邮箱
2.2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生产业务通知,均需采用书面方式
6.3遇有紧急情况停机、停电,可先采用口头通知,处理后及时补填书面手续第七节安全和质量目标根据甲方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双方确定通用及特定项目的运维服务目标和指标,包括发电系统和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指标、运维服务质量的控制目标电站运维服务目标和指标要求按年确定、按年考核
7.1安全目标
(1)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4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5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7.2质量目标1主设备完好率为100%;2附属设施完好率为95%以上;3设备可用系数大于97队但以上设备自然损耗和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害除外第八节考核与奖励
8.1保证上网电量甲方双方确定委托运维服务首年度保证上网电量为千瓦时年度保证上网电量在本期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电站实际并网发电容量、限电率情况进行修正核算和考核根据并网后第一年内的电站实际发电量作为保证电量的基础,考虑每年组件衰减率首年
2.5%;次年及后续年间
0.7%,以及光伏设备运行情况,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下一年度该电站年保证上网电量
9.2考核和奖励原则因非乙方运维可避免的甲方电站设计、安装、设备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能运行或致使光伏电站可利用率降低而造成的电量损失、受用户及电网限制的弃光电量、不可抗因素等影响发电量以及其他非乙方因素造成的电量损失,应在考核时相应扣除
10.3考核与奖励方法
11.
3.1保证结算电量的考核方法在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年保证电量的基础上,对比电站当年实际结算电量,进行电量保证的考核1当实际结算电量大于或等于承诺电量时,超出值小于承诺电量的2%时,无奖励服务费,超出值大于承诺电量的2%包括本数时,甲方按照超出值对应的电费含补贴的50%给予乙方作为奖励服务费,奖励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