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二手摩托车买卖事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到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色型,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驾号码的摩托车一辆出卖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摩托车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产权清晰,未被查封、抵押
三、双方约定该摩托车的购车款为元,大写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当场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甲方即将该摩托车交付给乙方
五、乙方在付清购车款后,该摩托车的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甲方须提供有关该车的证件给乙方
六、该摩托车交付前的产权、债务等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该摩托车交付后,因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租赁、借用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所住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