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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互联网公民隐私保密协议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二)□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为了保障乙方的个人隐私,双方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以下称“本协议”),约定如下□
1.保密信息□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乙方隐私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DNA采集样本、DNA检测报告和协议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a.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已发布的信息;□b.非甲方的过错,已被第三人或公众所知晓的信息;□c.在乙方提供给甲方之前,甲方从合法渠道已经知道的信息;□d.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e.乙方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且可以公开的信息□
2.保密责任□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a.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合理措施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b.甲方除了可以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签署类似保密协议的合作方或合同签约者之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保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视情况而定□a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b有关法律法规要求;□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e为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c.甲方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日起开始□
3.使用限制□甲方承诺仅把保密信息用于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保密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其他□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三十天内争议仍无法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互关系本协议不表明甲方和乙方建立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生效和修改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果乙方为未成年人,本协议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约定只有经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之后,方为有效□终止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发现并通知违约方后三天内,违约方没有能够按照守约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改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全部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但是本协议所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各自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给该等受益者、继承者或指派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且守约方有权采取任何公平合理的补救措施□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该条款将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但是双方应同意:a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以及b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关于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的相互理解和共识,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约定□针对某一保密信息,乙方书面声明放弃甲方根据本协议第2条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的影响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需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乙方列入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1甲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2通过电子邮件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通过快递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签收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章处约定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即为联系往来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的文件及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一方的地址或电子通信终端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税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