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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随着奥密克戎毒株不断变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形势极为严峻复,防控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持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目标,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民政部关于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修订《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认真总结前期防控经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更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防控指南详见附件),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千方百计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和老年人生命健康
(二)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更新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三)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季节性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最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四)加强预案处置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重大节日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培训提升方案、应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
(五)加强督导落实巩固前期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绝不允许瞒报、漏保、迟报,绝不允许因处置不力造成疫情蔓延如被省市区暗访抽查通报工作不到位、履行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防控演练,责任到岗,明确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杀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或感染病例时及密切或次密接触者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即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保证三个月的满负荷运转使用需求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L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出采购或办事、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回院做好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3.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加强院内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1.加强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做到每日健康监测将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封闭管理后一周之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后期每月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2,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接种原则和接种要求,积极稳妥实施,确保安全平稳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新冠疫苗接种动员力度,做好接种疫苗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尽快提高加强针接种比例,进一步筑牢免疫屏障要推动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尽接”,没有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
(四)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L需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一律要求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查看疫苗接种情况,并严格执行扫码验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规定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如有
(1)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
(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
237.(TC);
(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6)有其他疑似症状允许临时进入人员应当采取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遵守相关防控要求;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其离开机构后,所到区域应进行全面消毒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严格按照“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活动封闭式管理期间鼓励视频、电话探访禁止一切探视探访人员入院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立即对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五)严格入院物资管控和消毒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务必做好食品等生活物资供应单位、品名、品牌、日期等信息登记,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禁止非正规渠道采买,严禁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等进口冷链食品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应当煮、蒸30分钟以上
三、加强疫情分类处置
(一)常规疾病处置L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针对入住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家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
(1)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按照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有关规定陪同送医,或由医疗机构上门接诊就医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协调疫情防控部门主动到养老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避免外出检测就医时的交叉感染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区卫生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L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3.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睡眠情况及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需要接受心理疏导者和心理危机高危人员,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鼓励有需要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拨打当地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帮助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对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协调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干预要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心理状况观察,发现有心理危机和自伤他伤倾向的老年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