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查教学楼、功能室有无安全隐患;
2.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3.查楼梯栏杆是否牢固;
4.查体育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二、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灭火器材是否好用;
3.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4.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5.查学校各班是否加强用火管制;
6.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现象;
7.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三、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1.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区教体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
3.查师生是否搭乘非法接送车辆(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营运执照),是否乘坐黑校车、黑出租车、超载车辆
四、查改隐患整改
1.查隐患排查制度是否落实;
2.查检查出的隐患是否建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