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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编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等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及外聘人员
3.操作原则暂行办法实行一年度2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外聘人员由所在处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绩效奖励中,并作为学期师德考核和年度师德考核的依据之一第二编安全责任
4.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5.学校应当提供给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并由后勤保障服务处组织有关责任人员经常对相关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必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两课两操活动或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应当做到保证学生的安全在活动前,班主任必须做到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要有备案记录),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班主任、跟班教师必须做到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7.教师严格遵守每堂课的考勤制度,必须对全体学生进行考勤,并将有关情况(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登记在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师必须告知学生,学生有事不能上课,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任课教师无权批假(特殊情况除外)
8.教师必须严格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
9.教师上课前必须充分考虑到本堂课的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必须向全体学生交待清楚本次课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0.学生在上课过程中,教师必须加强指导,发生学生操作不规范或有误,应及时加以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上课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物品,实验用品任课教师必须加强管理,不出任何差错n.对到校外进行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预案,事先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由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加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2.每日放学,班主任和值班老师做到将学生安全有序地送出学校门口,并做好教室内的清班工作如需教室内留有学生,必须事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当事教师必须与留有学生同在教室,保证学生的安全
13.如果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当事教师获知情况后,在目测无法判断或预测有重大后果时,先应采取打“120”电话送医院诊治,同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校领导,并主动陪同学生前往医院在医院与家长联系(碰面)后,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及时预防产生不良的后果和损失的扩大在处理事故时,教导处应积极配合,做好当事教师的课务安排
14.每一位护导老师应自觉遵守《学校护导教师职责》,做到提前到岗尽职,巡视、处理好学生的偶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护导教师如遇外出或有事,及时要向行政护导老师请假,并委托好其他教师代替岗位行政护导老师要认真检查护导老师到岗及护导情况,检查教学人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出勤到位情况,在巡视中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其妥善解决第三编责任追究范围
15.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6.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17.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18.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
19.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20.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21.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二编所规定的安全责任工作的
22.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第四编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23.一学期教师任课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的,按绩效比例发放全额安全奖
24.四级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师不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护导过程中,发现护导老师未到岗到位、未尽职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发现第二次扣发绩效安全考核奖10%o(注如发现护导老师经常不到岗到位、不尽职的,将扣发每月绩效工资)
25.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5%o
26、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
27.一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如家长投诉、信访等),除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28.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由上级部门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第五编责任追究办法
29.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30.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相应报送
31.在学校与家长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应该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既可以通过法庭对事故的责任加以认定,也可以通过法律维护大家的正当合法权益
32、本暂行办法由学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