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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尺寸A4字体仿宋标题字号20正文字号12】【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4篇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
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
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
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了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
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
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
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10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1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以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据理力争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委托代理人(签)委托代理人(签)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13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B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B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14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1.1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1.2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13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15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16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17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乙方代表(签)18年月日年月—日gf-0203[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勘察人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1.1工程名19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0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
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
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
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
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1%的工程进度款,计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
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
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劳动合同纠纷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发生劳动合同纠纷解决步骤发生劳动争议
221、劳动者玲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用人单位协商玲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玲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当事人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4、当事人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二、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劳动争议范围有些因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应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权
1、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⑵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⑸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32、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⑴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⑶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⑹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二注意时效的经过为避免时效经过,诉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要及时的行使权利,以达到时效中断的效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⑶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三注意证据的收集虽说法律法规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想要证明自己的观点需有充分的证据,如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出示打卡记录、工资条、为公司代发快递24的快递单等等作为证据25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一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第五条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第七条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建设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电话开户行帐号通信地址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盖章)年月曰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二OXX年三月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L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7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交付时间第四条工期本岩土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工期为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元(大写),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拨付工程费时间(工程进度)占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革新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
1.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7.
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元
7.
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
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
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